什么是股票配资 太阳能: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发布日期:2025-03-27 21:15 点击次数:95

股票简称:太阳能 股票代码:00059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CECEP Solar Energy Co., Ltd.)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31 号希尔顿商务中心 19 楼 G)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
主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公告日期:2025 年 3 月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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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
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
注意以下风险:
(一)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变化的风险
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
工作,通过企业自查、现场检查、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摸清补贴底数,
严厉打击可再生能源发电骗补等行为。本次自查从项目合规性、规模、电量、电
价、补贴资金、环境保护(仅限于生物质发电)等六个方面开展,由各发电企业
通过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填报,中央企业总部
审核、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省级核查工作组现场核查后将合规项目分批公示;
同年 9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明确可再生能源发
电补贴核查认定有关政策解释的通知》,就补贴核查中存在诸多疑义的相关内容
进行了说明,包括部分特殊光伏项目上网电价的确定、纳入补贴项目容量的认定、
项目备案容量的认定标准等。2022 年 10 月,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发布《关于公
示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确认的合规项目清单的公告》。2023 年 1 月,
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公布了《关于公布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合规项目清单
的公告》,其中,发行人有 77 个项目被纳入第一批补贴合规项目清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补贴核查工作尚未结束,核查结果存在不确
定性,若发行人其他光伏电站项目因未通过补贴核查导致未被列入合规项目名单,
可能会被采取暂停补贴资金发放、核减相关补贴资金、退回已申领的补贴资金、
移出补贴清单等处罚措施,从而对公司业绩情况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针对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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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影响模拟测算,假设发生补贴退回情况并影响 2024 年度财务数据,假设 2024
年度财务数据按照发行人 2024 年 1-9 月年化后的财务数据及 25%的所得税率进
行模拟测算,对发行人 2024 年年化后测算收入影响金额 21,801.33 万元,占 2024
年年化后测算营业收入的 3.43%;对发行人 2024 年年化后测算归母净利润影响
金额为 16,329.31 万元,占 2024 年年化后测算归母净利润比例约 9.49%。
(二)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目前我国光伏发电企业的售电收入可拆分为基础电价
和电价补贴两部分。光伏电站实现并网发电后,基础电价由电网公司直接支付,
可实现及时结算。但国家电价补贴部分则需要上报国家财政部,由国家财政部根
近年来,国内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发展迅速,所有可再生能源的补贴都来自
可再生能源基金,而可再生能源基金的资金来源为工商业电力用户支付的电价中
所包含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费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鉴于电价补贴实际来源
于财政资金,该项收入无法收回的风险极低。但是,目前光伏电站项目从投产至
进入补贴企业名录间隔时间较长,导致国家财政部发放可再生能源补贴存在一定
的滞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1,025,940.16 万元、
补贴款未结算金额分别为 929,436.10 万元、878,376.93 万元、1,024,854.21 万元
和 1,163,695.07 万元,占各期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90.59%、83.95%、
亿元、35.01 亿元、15.32 亿元和 7.99 亿元,占各年度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分别为 12.78%、33.46%、12.97%和 6.13%。
虽然公司以前年度确认的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历史上未发生过实际损失,
且目前正按照可再生能源基金的拨付进度正常陆续回收,但由于补贴款系由国家
财政资金拨付,无固定发放周期,且回款周期较长,因此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不
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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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平价上网项目装机规模增加导致平均上网电价下降,产生业绩下滑的
风险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107,076.55 万元、129,520.58 万
元、149,541.36 万元和 126,199.16 万元。最近一期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较 2023 年
同期下降 10.00%。
近年来,国内光伏电价的相关政策不断进行调整,光伏电价总体呈下降趋势。
知》,自 2021 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
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我国光伏行业告别补贴,
正式进入平价时代。随着发行人平价上网项目装机规模增加,平均上网电价呈下
降趋势,最近三年一期平均上网电价(不含税)分别为 0.75 元/千瓦时、0.73 元/
千瓦时、0.70 元/千瓦时和 0.63 元/千瓦时。
尽管随着光伏组件及系统成本的下降,光伏发电成本逐步下降,但不排除市
场出现阶段性波动的可能性。随着公司未来平价上网项目装机规模的增加,可能
导致公司未来投资的光伏电站面临售电单价进一步下降,产生业绩下滑的风险。
装机规模为 3,903.90MW,其中 119 个项目的并网时间在 2010-2019 年之间,光
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电价补贴标准的时间原则上为 20 年,因此公司主
要的国补收入将持续至 2030-2039 年之间。
(四)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风险
根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
出现较大幅度增加,折旧费用也将相应增加。出于谨慎考虑,按 20 年运营期测
算,本次募投项目每年新增折旧及摊销费用最高影响金额分别为 19,302.61 万元
及 1,419.33 万元。运营期内占预计营业收入的比重最高为 2.31%,占预计净利润
的 比 重 最 高 为 14.47% 。 全 部 募 投 项 目 在 运 营 期 内 , 预 计 新 增 折 旧 合 计 为
项目预期效益良好,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效益将可以消化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影
响,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若因募投项目实施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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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的时间晚于预期或实
际效益低于预期水平,则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对公司未来的营业利润产生较大不
利影响。
(五)“弃光限电”问题风险
公司已并网光伏项目需服从当地电网公司的统一调度,并按照电网调度指令
调整发电量。当出现电网输送能力有限、当地用电负荷不足等情况,新增的发电
量无法通过现有电网消纳,公司需要服从电网调度要求,使发电量低于发电设备
的额定发电量,导致光伏电站未能满负荷运行,即“限电”。由于太阳能资源难
以跨期储存、周转,限电使得光伏发电企业无法充分利用项目所在地的太阳能资
源,即“弃光”。2023 年,全国光伏发电平均利用率 98%,平均弃光率为 2%。
最近几年来,国内甘肃、内蒙、新疆等中西部地区省份出现过不同程度的“弃光
限电”问题,“弃光限电”的核心原因是受当地消纳能力不强、电网建设滞后、
外送输电通道容量有限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如果未来“弃光限电”的地区增加,会造成光伏电站投资收益率下降,影响
光伏行业的投资区域布局。同时公司建设的光伏发电站所发电能需并入电网以实
现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如因电网建设速度缓慢、配套电网不完善、光伏发电
消纳能力不足导致“弃光限电”问题,将影响项目收益。
(六)市场化交易规模提高的风险
明确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年发电量分为保障性收购电量部分和市场交易电
量部分。其中,保障性收购电量部分通过优先安排年度发电计划、与电网公司签
订优先发电合同保障全额按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市场交易电量部分由发电企业通
过参与市场竞争方式获得发电合同,电网企业按照优先调度原则执行发电合同。
由于我国各地区电力市场化进程和政策各不相同,在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区域,公
司生产的部分电量由电网公司保障性收购,按项目批复的标杆上网电价结算,而
通过市场化交易实现消纳的电量则按市场化交易电价结算。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5 号),国家积极推动可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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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能源发电项目参与市场交易,发行人响应政策要求,更多的电站参与到市场化
交易中。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 1-9 月,受各地区消纳情况及各地
上网政策影响,公司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分别为 28.72%、39.15%、37.19%及
导致市场化交易电价低于公司平均上网电价情况,从而对公司发电业务收入产生
不利影响。
(七)太阳能制造业务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镇江公司主要从事太阳能制造业务,主要原料包括硅片、电
池片、玻璃、型材、胶膜等。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2024 年 1-9 月,发行人制
造业务总资产、收入及净利润占公司合并口径总资产、收入及净利润的比重分别
为 4.95%、27.84%、-1.31%。2021 年以来,由于下游市场的阶段性超预期需求爆
发等原因,多晶硅料环节出现短期结构性供需关系的不平衡,原材料及成品组件
价格均呈现上涨趋势,导致光伏组件生产成本增加;2023 年以来,受硅料等原
料供应逐渐宽松的影响,硅料等原材料价格开始下跌,直接导致成品组件价格出
现下跌趋势,发行人电池及组件销售收入均出现下降。如果未来发行人太阳能制
造业务业绩持续下滑,将会对发行人整体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5 号),国家积极推动可再生能
源发电项目参与市场交易。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所在区域为江苏省(中节能扬州
真武 15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贵州省(中节能关岭县普利长田 100MW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中节能册亨县弼佑秧项 100MW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和中节能
册亨县双江秧绕 100MW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察布查尔县
一期 300MW 项目和中节能太阳能吉木萨尔县 15 万千瓦“光伏+储能”一体化清
洁能源示范项目),其中部分募投项目已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位于贵州省的三个募投项目于 2024 年 1-9 月实现
的市场化交易平均电价为 0.36 元/千瓦时(不含税),高于可研报告测算电价 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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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千瓦时(不含税);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中节能太阳能吉木萨尔县 15 万
千瓦“光伏+储能”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于 2024 年 1-9 月份市场化交易部分
的平均电价为 0.19 元/千瓦时(不含税),低于可研报告测算电价 0.23 元/千瓦时
(不含税)。中节能扬州真武 15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察布查尔县 25
万千瓦/100 万千瓦时全钒液流电池储能+100 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一
期 300MW 项目尚未参与市场化交易。如果未来市场化交易占比进一步扩大,且
市场化交易电价长期低于可研报告预期假设,将会对募投项目收益率产生不利影
响。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债经大公国际评级,根据大公国际出具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信用评级为 AA+。
本次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大公国际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进
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不设担保。如果存续期间出现对经营管理
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设定担保而增加偿付风
险。
四、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
次可转债发行认购情况
(一)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做出承诺如下:
“1、若本公司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存
在减持太阳能股票情形,本公司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
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在减持太阳能股票情形,本公司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等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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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认购。若成功认购,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
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不减持所持太
阳能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减持太阳能股票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本公司因违规减持太阳能股票或可转债所
得收益全部归太阳能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承诺如下:
“1、若本人或本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下同)在本次可转债
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存在减持太阳能股票情形,本人承诺将
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保证本人近亲属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
也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个月不存在减持太阳能股票情形,本人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等决定是否参与本次
可转债的发行认购。若成功认购,本人保证本人及近亲属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
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
本人及本人近亲属不减持所持太阳能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承诺违规减持太阳能股票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因违规减持太
阳能股票或可转债所得收益全部归太阳能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
任。”
(三)公司独立董事的承诺:
“1、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不存在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计划或安排,
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
诺函的约束,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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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五、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将根据盈利状况和经营需要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为股东实现较好的收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
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分红。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
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
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
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其
中,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
司年度利润分配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四)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其中,公
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本章程规定的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
应当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
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
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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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为出发点
进行详细论证,并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发
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七)公司提供多种途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互动平台等)接受所有
股东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第一百六十八条 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
(一)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
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现
行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二)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由董事会起草制订,并经独立董
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
意见;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公
司还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
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公司审议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
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 57,074.72 92,648.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7,865.60 138,779.19 118,915.93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 149,723.41
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8,520.24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例
注: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
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3,913,626,7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元。按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 月 3 日的总股本 3,917,125,964 股计,每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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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派发现金红利 0.512541 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
向股东分红后,滚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项目建设、营运资金,以支持公司
业务开展及发展战略的实施。
六、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对措施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影响,增强股东长期回报
能力,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经营管理和
内部控制水平,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强化投资者的回报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一)积极稳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其中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完成并
投入运营尚需要一定时间。公司募投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
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
努力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效益释放将有助于填补本
次发行上市对即期回报的摊薄,符合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执行《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
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有效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董
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能
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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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同时,公司将持续完
善业务流程,提高经营效率,加强对研发、采购、销售等各环节的管理,进一步
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四)落实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的有关要求,公司制定了《中节
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
明晰和稳定对股东的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的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在主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增长
的同时,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公司将建立与公司发展相匹配的人才结构,持续加强研发、生产、销售团队
建设,引进优秀的管理人才,建立更为有效的用人激励和竞争机制以及科学合理
和符合实际的人才引进和培训机制,搭建市场化人才运作模式,为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不断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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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四、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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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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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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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普通术语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 指 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
在境内上市的、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
A股 指
普通股股票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明书 指
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受托管理协议 指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中国节能、控股股东 指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中节能资本 指 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华禹 指 深圳市中节投华禹投资有限公司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性质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2015 年 12 月 24
太阳能科技 指
日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并更名为“中节能太阳能科技
有限公司”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更名前的名称,公司曾经的证券简
桐君阁 指
称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蹈德咏仁(苏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中新建招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欧擎
北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昌西域红业节能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上海沃乾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谦德咏仁
新能源投资(苏州)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节投华禹投资有限公司、
太阳能有限原 16 名股东 指
西藏山南锦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欧擎北能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中节新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中核投资有限公司、重庆西证阳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成都招商局银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合众建能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镇江公司 指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 指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 指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潞安公司 指 中节能山西潞安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华电新能 指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峡能源 指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晶科科技 指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新能 指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晶科能源 指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晶澳科技 指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合光能 指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隆基绿能 指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阿特斯 指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日升 指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指 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
《公司章程》 指
有限公司章程》
募投项目 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
评级机构、大公国际 指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致同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 1-9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及 2024 年 9 月末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
装机容量、装机规模 指 电厂所有发电机组额定功率的总和
发电机组、机组 指 将其他形式的能源转换成电能的成套机械设备
即太阳能电池板,其作用是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送往蓄电池中存
光伏组件 指
储起来,或推动负载工作
电池片 指 太阳能电池的元件,一般分为单晶硅、多晶硅和非晶硅三类
硅片 指 用于生产电池片的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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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国家在经营期电价的基础上,对新建发电
标杆上网电价 指
项目实行按区域或省平均成本统一制定的电价
平价上网 指 光伏发电成本与火电标杆电价持平
瓦、W 指 瓦特,功率单位,用于度量发电能力
功率的单位:
吉瓦、兆瓦、千瓦、GW、MW、
指 1GW=1,000MW=1,000,000kW=1,000,000,000W
kW
GW 即吉瓦,MW 即兆瓦,kW 即千瓦
千瓦时、kWh 指 能量量度单位,用于度量消耗的能量
碳排放量在某一年度达到历史最大值后平稳下降,或进入“平台期”
碳达峰 指
(即碳排放量在一定范围内波动并出现峰值)再平稳下降
通过植树造林或节能减排等形式去抵消公司、团体或个人产生的二
碳中和 指
氧化碳排放量,从而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
电站可正常运作,但因电网消纳能力不足、电站发电不稳定、建设
限电 指
工期不匹配等而使得电站机组停止运作的现象
当地电网接纳能力不足、电场建设工期不匹配或光电不稳定等自身
弃光 指
特点导致的光伏发电厂(场、站)所发电量无法传输到电网的情况
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
EPC 指
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模式
Balance of System,周边系统成本,用于衡量组件以外的开发、租金、
BOS 成本 指
设备、安装、外线成本
渔业养殖与光伏发电相结合,在鱼塘上方架设光伏板阵列,光伏板
渔光互补 指 下方水域可进行鱼虾养殖,为养鱼提供良好的遮挡作用,形成“上
可发电,下可养鱼”的发电新模式
在农业生产实践过程中,为了实现一地多用,提高单位土地产出率,
光伏农业 指 将农业经营设施(或单元)的基础上科学设计、合理嫁接光伏的经营模
式
对农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光伏发电项目,包括农光互补、渔光互补、
光伏复合项目 指
牧光互补及其他“光伏+”模式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包括国家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依
可再生能源基金 指
法向电力用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等
平准化度电成本(Levelized Cost of Energy),是对项目生命周期内
LCOE 指 的成本和发电量先进行平准化,再计算得到的发电成本,即生命周
期内的成本现值/生命周期内发电量现值
一定时期内平均发电设备容量在满负荷运行条件下的运行小时数。
平均利用小时数 指 平均利用小时数=某一期间内发电量/某一期间内的平均发电设备
容量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
数据和根据合并报表口径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募集说明书中任何表格若出现总计数
与所列数值总和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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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ECEP Solar Energy Co., Ltd.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31 号希尔顿商务中心 19 楼 G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太阳能
证券代码:000591
成立日期:1993 年 4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张会学
注册资本:3,909,227,441 元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及电力储备;太阳能技术及相关配套产品研发、应用、
转让及销售;太阳能应用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设计、组织建设、
维护与经营管理;太阳能发电电子系统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储能技术设备和
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农业、光伏林业、光伏牧业、光伏渔业项目开发、
组织建设与经营管理;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组织建设及经营管理;能源智能化
经营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重要讲话强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
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为
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国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国家战略,纳入生态文
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降碳减排工作已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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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作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太阳能业务的唯一平台,明确以“提供
优质产品、奉献清洁能源、造福人类社会”为公司定位,努力为全社会奉献更多
的绿色清洁能源。在“双碳”目标的国家战略背景下,公司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
设要求和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坚决用实际行动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的如期实现,力争成为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参与者、突出贡献者
和积极引领者。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运营电站约 5.044 吉瓦、在建电站
约 2.612 吉瓦、拟建设电站约 2.778 吉瓦、已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规模约 1.679
吉瓦,合计约 12.113 吉瓦。光伏电站业务始终位列行业第一梯队。此外,公司
根据光伏发电行业的政策、市场环境变化,梳理储备项目情况,对于不符合公司
需求的储备项目进行剔除,新纳入符合公司需求的项目,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
日,公司在光资源较好、上网条件好、政策条件好的地区已累计锁定了约 17 吉
瓦的优质自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和收购项目规模。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投资建设光伏电站项目,将公司发展战略与
响应国家战略目标、承担社会责任之间形成有机结合,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
完善公司在光伏电站领域的产业布局,为公司扎实推进发展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三、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基本条款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
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
集资金净额为 294,705.92 万元。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发行证券的数量
本次可转债发行数量为 29,500,000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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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太能转债向股权登记日(2025 年 3 月 27 日,T-1 日)收市后登
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
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太能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3 月 27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太阳能”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0.7529 元可转
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
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7529 张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 A 股股本 3,917,797,839 股,公司不存在回购专户库存股,可参
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 A 股股本为 3,917,797,839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
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 29,497,099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总额的 99.9902%。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0591”,配售
简称为“太能配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张(100 元),超出 1 张必须是 1 张的整数倍。原股
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
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
到最小记账单位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若原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
认购量获配太能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
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
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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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网上发行
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070591”,申
购简称为“太能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
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 万张
(100 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
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
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
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
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
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
债的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终为准。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3 月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
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3〕511 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六)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可转债向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公司原股东
配售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节之“三、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基本条款”之“(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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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七)债券期限
本次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5 年 3 月 28 日至 2031 年 3 月
不另计息)。
(八)债券利率
第一年为 0.20%、第二年为 0.40%、第三年为 1.00%、第四年为 1.50%、第
五年为 2.00%、第六年为 3.00%。
(九)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
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
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
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
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
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 A 股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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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2025 年 4 月 3 日(T+4 日)起满
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
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十一)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5.67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
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
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低于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自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日至募集说
明书公告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事项、现金红利分
配等除息事项,则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
数值确定)和股票面值,且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出现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
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
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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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
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
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
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
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
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
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定。
(十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
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
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
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
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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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
股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自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发
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事项、现金红利分配等除息事项,则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数值确定)和股票
面值。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
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
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三)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公式为:Q=V/P,
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
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
本次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在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余额。该余额对应
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的支付将
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利润分配
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本次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
均参与当期利润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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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2%(含最后一
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按
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1)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
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日
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之日止。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首个付息日前,指从计息起始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
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首个付息日后,指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
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六)回售条款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
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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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
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次可转债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债持有
人可以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
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次可转债。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
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
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
计算。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每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
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本次可
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
能再行使回售权。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十七)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
有的本次可转债;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有关信息;
(5)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息;
(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可转债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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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
利。
(1)遵守公司发行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除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
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4)遵守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
义务。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集可转债持有人
会议:
(1)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①变更可转债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②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③变更可转债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④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⑤其他涉及可转债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2)拟修改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解聘、变更可转债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
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4)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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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或者其他有利于投
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①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或者利息;
②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可转债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可
能导致本次可转债发生违约的;
③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
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
期支付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人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次可转债发生违约的;
④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30%以上的子公司)发生减资、合
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
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⑤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的;
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
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⑦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⑧发生其他对可转债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5)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募集说明书、可转
债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1)可转债持有人会议主要由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
(2)发行人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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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持有人有权提议受托管理人召集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1)可转债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2)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享有一票表决权,但下
列机构或人员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债券份额除外:
①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并范围内子
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公司(仅同受国家控制的除外)等;
②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
③其他与拟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
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表决开始前,上述机构、个人或者其委托投资的资产管理
产品的管理人应当主动向召集人申报关联关系或利益冲突有关情况并回避表决。
(1)可转债持有人会议对下列属于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一条约定权
限范围内的重大事项之一的议案作出决议,经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①拟同意第三方承担本次可转债清偿义务;
②发行人拟下调票面利率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发行人单方面享有
相应决定权的除外;
③发行人或其他负有偿付义务的第三方提议减免、延缓偿付本次可转债应付
本息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发行人单方面享有相应决定权的除外;
④拟减免、延缓增信主体或其他负有代偿义务第三方的金钱给付义务;
⑤拟修改债券募集说明书、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约定以直接或间接实
现本款第①至④项目的;
⑥拟修改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关于可转债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的相关约
定。
(2)除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四十三条约定的重大事项外,可转债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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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会议对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一条约定范围内的其他一般事项议案作出
决议,经超过出席可转债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同意方可生效。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召集人就实质相同或相近的前款一般事项议案连续召集三次可转债持有人
会议且每次会议出席人数均未达到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九条约定的会
议召开最低要求的,则相关决议经出席第三次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一以上同意即可生效。
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告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
(十八)担保事项
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九)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 295,000.00 万元。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在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察布查尔县 25 万千瓦/100 万千瓦时全钒液流电池储
中节能太阳能吉木萨尔县 15 万千瓦“光伏+储能”
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
合计 456,627.85 295,000.00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为了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到
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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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
当调整。
(二十)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公司已经制定《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可转
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即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二十二)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聘请华泰联合证券为受托管理人,并与受托管理人就受托管理相关事
宜签订受托管理协议。
四、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
(一)评级情况
公司本次可转债经大公国际评级,根据大公国际出具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大公国际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进
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发
行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
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基数为 295,000.00 万元,
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88,500.0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
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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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
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主承销商和发
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
启发行。
承销期的起止时间:2025 年 3 月 26 日-2025 年 4 月 3 日。
(三)发行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收费标准及付费安排
保荐承销费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 0.03%(含
承销及保荐费用 83.49 税);参考市场保荐承销费率平均水平,经友好
协商确定,保荐费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参考市场律师费率平均水平,考虑服务的工作要
律师费用 61.32 求、工作量等因素,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
进度分阶段支付
参考市场会计师费率平均水平,考虑服务的工作
审计及验资费用 103.77 要求、工作量等因素,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
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参考市场资信评级费率平均水平,考虑服务的工
资信评级费用 23.58 作要求、工作量等因素,经友好协商确定,合同
签署后支付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 21.91 -
合计 294.08 -
注:以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各项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四)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
日期 交易日 发行安排
T-2 日
星期三 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星期四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披露《发行提示性公告》;
T日
星期五 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确定网上中签率
T+1 日
星期一 进行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T+2 日
星期二 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
T+3 日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星期三
T+4 日 披露《发行结果公告》
星期四
以上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
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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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公告。
(五)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申请上市流通,具体上市时间
将另行公告。本次可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太能转债将于上市
首日开始交易。
五、发行人违约责任
(一)违约事件
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或者利息,以及本募集说明书、《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议》或其他相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
事项。
(二)违约责任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可转债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
金及/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因公司违约事件承
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三)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可转债发行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本次可转债发行和存续期间所
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北京仲裁委
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解决。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
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次可转债发行及存
续期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其他义务。
六、本次发行可转债规模合理性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 50%
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 180,000.00 万元。本次发行可转
债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人民币 295,000.00 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
额预计为 475,00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公司净资产为 2,378,320.67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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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本次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占最近一期末净资产比例为 19.97%,未超过
(二)公司拥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
负债率分别为 62.50%、53.03%、51.28%及 51.16%,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
(三)公司具备正常的现金流量水平且足够支付公司债券本息
量净额分别为 205,479.63 万元、509,852.53 万元、237,740.47 万元及 132,601.72
万元,公司整体偿债能力较强,具有足够的现金流支付债券本息,且可转换公司
债券带有股票期权的特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在未来转换为公司股票,同时,可
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相对较低,每年支付的利息金额较小,因此不会给公司带
来较大的还本付息压力。公司将根据本次可转债本息未来到期支付安排合理调度
分配资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不存在明显的偿债风险。
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
级与债券评级均为 AA+,根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A 股上市公
司发行的评级为 AA+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利率情况,基于谨慎性考虑,选择每一
年利率最高值测算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需支付的利息情况,具体如下:
期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第六年
利率最高值 0.20% 0.50% 1.00% 1.50% 1.80% 2.00%
利息支付(万元) 590.00 1,475.00 2,950.00 4,425.00 5,310.00 5,900.00
现金流量利息保障
倍数
注: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利息支出,其中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按照 2021 年至 2024 年 1-9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数计算。
根据上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的债券存续期内各年需偿付利息的金额相对较
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能够较好地覆盖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利息支
出,付息能力较强。未来随着前次募投项目的逐步投产、本次募投项目的逐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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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对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和多渠道融资能力的提升有着积极提升作用,公司有望
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也有望进一步提
高,因此公司对本次可转债的利息偿付能力相对较强。
假设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均未选择转股,存续期内也不存在赎回、回售
的相关情形,按上述利息支出进行测算,公司债券持有期间需支付的本金和利息
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计算公式
最近三年一期平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89,513.16 A
可转债存续期 6 年内预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合计 1,737,078.96 B=A*6
截至报告期末货币资金金额 277,737.70 C
本次发行可转债规模 295,000.00 D
模拟可转债年利息总额 20,650.00 E
可转债存续期 6 年本息合计 315,650.00 G=D+E
现有货币资金金额及 6 年盈利合计 2,014,816.66 F=B+C
由上表可知,按前述利息支出进行模拟测算,公司在可转债存续期 6 年内需
要支付利息共计 20,650.00 万元,到期需支付本金 295,000.00 万元,可转债存续
期 6 年本息合计 315,650.00 万元。而以最近三年一期平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进行模拟测算,公司可转债存续期 6 年内预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合计为
足以覆盖可转债存续期 6 年本息合计 315,650.00 万元。
同时,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为 138,395.56 万元。本次可转债按募集资金 295,000.00 万元计算,参考近期可转
换公司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
以支付本次可转债及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综上,本次发行后,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可转债一年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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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公司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发行规模具有合理性。
七、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 295,000.00 万元,用于光伏电站
项目投资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投资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
较好的发展前景,项目投产后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深化主营业务,扩大产业规模,
增强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中关于第四十条“理性融资,合理
确定融资规模”的理解与适用,“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十八个月。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者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相应
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六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和
适用简易程序的,不适用上述规定。”
本次再融资项目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适用《证券期货法
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中关于融资间隔的规定,即不适用“上市公司申请增发、
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
原则上不得少于十八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者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
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六个月。”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理
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规定。
八、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会学
住所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31 号希尔顿商务中心 19 楼 G
董事会秘书 郭毅
联系电话 010-83052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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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010-83052459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禹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保荐代表人 许可、孙轩
项目协办人 朱志帅
龙定坤、哈逸飞、何茜、张姗姗(已离职)、张诺亚、赵昱刚(已离职)、邹卓群、董
项目组成员
玉颖
联系电话 010-56839300
传真号码 010-56839500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
机构负责人 王磊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 18 号佳程广场 B 座 7 层
经办律师 姜丽勇、韩冰
联系电话 010-59241188
传真号码 010-59241199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 李惠琦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签字会计师 梁轶男、代振强
联系电话 18600272081、15811584623
传真号码 010-85665120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吕柏乐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9 号 3 层-01
经办人员 张行行、杜碧红
联系电话 010-67413300
传真号码 010-6741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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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联系电话 0755-88668888
传真号码 0755-82083194
(七)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振华支行
开户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号码 4000010209200006013
九、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保荐人控股股东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
或其他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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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光伏方阵用地方面,本次募投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均已签署土地租赁协议。
升压站等配套设施用地方面,本次募投项目中,尚未办理完毕升压站等配套
设施相关建设用地手续的项目是察布查尔县 25 万千瓦/100 万千瓦时全钒液流电
池储能+100 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300MW 项目及中节能太阳能
吉木萨尔县 15 万千瓦“光伏+储能”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
若项目所在地的供地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则存在不能取得项目用地的风险或
无法完成用地手续办理或办理流程出现滞后,从而导致该募投项目存在建设延期
的风险。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中 295,000.00 万元投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虽然本
次募投项目已经过详细的可行性论证,并且公司在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做了
充分的准备,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可能因为政策环境、自然条件、设备供应
等方面因素的不利变动,产生项目未能按期投入运营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5 号),国家积极推动可再生能
源发电项目参与市场交易。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所在区域为江苏省(中节能扬州
真武 15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贵州省(中节能关岭县普利长田 100MW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中节能册亨县弼佑秧项 100MW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和中节能
册亨县双江秧绕 100MW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察布查尔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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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 300MW 项目和中节能太阳能吉木萨尔县 15 万千瓦“光伏+储能”一体化清
洁能源示范项目),其中部分募投项目已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位于贵州省的三个募投项目于 2024 年 1-9 月实现
的市场化交易平均电价为 0.36 元/千瓦时(不含税),高于可研报告测算电价 0.31
元/千瓦时(不含税);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中节能太阳能吉木萨尔县 15 万
千瓦“光伏+储能”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于 2024 年 1-9 月份市场化交易部分
的平均电价为 0.19 元/千瓦时(不含税),低于可研报告测算电价 0.23 元/千瓦时
(不含税)。中节能扬州真武 15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察布查尔县 25
万千瓦/100 万千瓦时全钒液流电池储能+100 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一
期 300MW 项目尚未参与市场化交易。如果未来市场化交易占比进一步扩大,且
市场化交易电价长期低于可研报告预期假设,将会对募投项目收益率产生不利影
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在此期间相关的募集资金投
入项目尚未产生收益。如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开始后的较短期间内将大部分或
全部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将面临当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
风险。
根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
出现较大幅度增加,折旧费用也将相应增加。出于谨慎考虑,按 20 年运营期测
算,本次募投项目每年新增折旧及摊销费用最高影响金额分别为 19,302.61 万元
及 1,419.33 万元。运营期内占预计营业收入的比重最高为 2.31%,占预计净利润
的 比 重 最 高 为 14.47% 。 全 部 募 投 项 目 在 运 营 期 内 , 预 计 新 增 折 旧 合 计 为
项目预期效益良好,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效益将可以消化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影
响,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若因募投项目实施后,市场
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的时间晚于预期或实
际效益低于预期水平,则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情况产生较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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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影响。
发行人募投项目的工程光伏区支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均为 25 年,各类设备
和系统设计均按照可满足电站安全运营 25 年的需要来进行设计,但由于募投项
目土地租赁合同期限为《民法典》规定的最高年限 20 年(但依合同租赁期满后
可享有优先续租或类似权利),基于谨慎考虑,对募投项目按照 20 年运营期假
设进行效益测算。各募投项目在不同运营期假设下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具体
如下:
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
序号 项目名称
察布查尔县 25 万千瓦/100 万千瓦时全钒液流电池储
中节能太阳能吉木萨尔县 15 万千瓦“光伏+储能”
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
(二)土地房产相关风险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部分用地、房产存在未办理权属证书或暂时无
法办理权属证书的情况。
租赁国有土地部分,尚有 4 宗土地正在逐步完善法律程序,面积合计
地部分,尚有 1 宗集体土地的租赁程序存在瑕疵,面积为 1,478.00 亩,占公司及
其子公司使用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 0.71%。租赁房屋部分,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房屋 89 处,其中 18 处租赁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
该 18 处租赁房产中有 9 处已取得房屋出租方有权出租的证明文件。尚未取得权
属证书自有房产面积为 67,183.29m2,占总房产面积的比例为 23.29%。
公司正在与相关主管部门协商并积极办理审批手续,但由于确权办证工作受
客观因素影响较大,最终能否办理相关权证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可能存在被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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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主管部门处罚或拆除的风险,导致公司无法继续使用该等土地或房产,进而可
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与财务相关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2.51%、53.04%、51.28%
及 51.16%,主要原因系公司所属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
大,公司通过银行借款、债券融资、融资租赁等方式筹集资金规模较高。如果公
司未来盈利情况出现下滑,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入减少,或者难以通过外部融资等
方式筹措偿债资金,将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偿债风险。
电力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新项目的开发建设与经营需要依托大量债
务融资。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息支出分别为 99,011.59 万元、85,732.17 万元、
的利息支出可能相应提高,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售收入逐年增长,应收账款也整体呈现增长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分别为 1,025,940.16 万元、1,046,329.82 万元、1,181,631.31 万元和
元、878,376.93 万元、1,024,854.21 万元和 1,163,695.07 万元。虽然公司以前年度
确认的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历史上未发生过实际损失,且目前正按照可再生能
源基金的拨付进度正常陆续回收,但由于补贴款系由国家财政资金拨付,无固定
发放周期,且回款周期较长,因此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运营电站约 5.044 吉瓦,形成的光伏电站资产
规模较大。公司于报告期各年末对光伏电站进行减值测试,并已对存在减值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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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光伏电站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若未来因宏观经济、行业情况、政策环境等发生
不利变化,存在公司电站资产进一步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太阳能发电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65.27%、64.93%、64.70%
和 64.46%,保持稳定。太阳能发电业务的毛利率受上网电价、光照条件、建设
成本和运维费用等因素的影响,如未来新建设或收购的光伏电站的投资成本上涨
或电站发电收入、电价水平不及预期,可能导致太阳能发电业务的毛利率出现下
滑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光伏电站装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资产规模也将相应
增加,进而对公司投资决策、管理方式、运营模式、人才储备等方面提出了更高
的管理要求。公司目前建立了较为健全的管理制度体系和组织运行模式,但是随
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对外投资的增加、组织结构的复杂化,公司面临组织模式、
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的数量和能力不能适应公司规模快速增长的风险。如果公司
内部管理体系不能正常运作,或者下属子公司管理水平不能相应提高,可能对公
司及下属企业开展业务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随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光伏
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等政策的修订和逐步落实,全国生产节能环保标准日益
严格,能源开发的环保要求不断提高。光伏电站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可能对
环境造成一定程度不利影响,随着国家加大治理环境的力度,相关部门对环保关
注程度的日趋提高,将可能会造成公司环保改造成本增加。
此外,公司下属子公司镇江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在
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和废渣。报告期内,镇江公司对生产或处理
过程中产生的“三废”采取了严格的综合治理措施,涉及的污染物已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进行环保合规排放和处理,确保生产经营和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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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若国家及各级政府出台新的环保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对公司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提出更高要求,镇江公司可能需要增加
环保设备投入或者支付更高的环保费用。如未来环保投入和治理措施不能及时符
合环保监管的要求,可能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并对镇江公司的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因子公司报告期外发生的一起违规对外担保风险事项收到重庆证监
局的监管关注函、深交所的关注函、监管函。尽管该违规担保风险事项已解除,
且公司已经针对对外担保事项、子公司管控事项完善了相关的内控制度,但如果
子公司在业务开展中未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可能会导致公
司受到相关证券监管部门、交易所的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变化的风险
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
工作,通过企业自查、现场检查、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摸清补贴底数,
严厉打击可再生能源发电骗补等行为。本次自查从项目合规性、规模、电量、电
价、补贴资金、环境保护(仅限于生物质发电)等六个方面开展,由各发电企业
通过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填报,中央企业总部
审核、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省级核查工作组现场核查后将合规项目分批公示;
同年 9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明确可再生能源发
电补贴核查认定有关政策解释的通知》,就补贴核查中存在诸多疑义的相关内容
进行了说明,包括部分特殊光伏项目上网电价的确定、纳入补贴项目容量的认定、
项目备案容量的认定标准等。2022 年 10 月,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发布《关于公
示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确认的合规项目清单的公告》。2023 年 1 月,
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公布了《关于公布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合规项目清单
的公告》,其中,发行人有 77 个项目被纳入第一批补贴合规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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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补贴核查工作尚未结束,核查结果存在不确
定性,若发行人其他光伏电站项目因未通过补贴核查导致未被列入合规项目名单,
可能会被采取暂停补贴资金发放、核减相关补贴资金、退回已申领的补贴资金、
移出补贴清单等处罚措施,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针对
则进行影响模拟测算,假设发生补贴退回情况并影响 2024 年度财务数据,假设
率进行模拟测算,对发行人 2024 年年化后测算收入影响金额 21,801.33 万元,占
影响金额为 16,329.31 万元,占 2024 年年化后测算归母净利润比例约 9.49%。
(二)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滞后风险
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目前我国光伏发电企业的售电收入可拆分为基础电价
和电价补贴两部分。光伏电站实现并网发电后,基础电价由电网公司直接支付,
可实现及时结算。但国家电价补贴部分则需要上报国家财政部,由国家财政部根
近年来,国内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发展迅速,所有可再生能源的补贴都来自
可再生能源基金,而可再生能源基金的资金来源为工商业电力用户支付的电价中
所包含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费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鉴于电价补贴实际来源
于财政资金,该项收入无法收回的风险极低。但是,目前光伏电站项目从投产至
进入补贴企业名录间隔时间较长,导致国家财政部发放可再生能源补贴存在一定
的滞后。若这种情况无法得到改善,将会影响公司的现金流,对实际投资效益产
生不利影响。
(三)平价上网项目装机规模及市场化交易电量增加导致平均上网电价下降
产生业绩下滑的风险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107,076.55 万元、129,520.58 万
元、149,541.36 万元和 126,199.16 万元。最近一期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较 2023 年
同期下降 10.00%。
近年来,国内光伏电价的相关政策不断进行调整,光伏电价总体呈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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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自 2021 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
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我国光伏行业告别补贴,
正式进入平价时代。随着发行人平价上网项目装机规模及市场化交易电量的增加,
平均上网电价呈下降趋势,最近三年一期平均上网电价(不含税)分别为 0.75
元/千瓦时、0.73 元/千瓦时、0.70 元/千瓦时和 0.63 元/千瓦时。
尽管随着光伏组件及系统成本的下降,光伏发电成本逐步下降,但不排除市
场出现阶段性波动的可能性,随着公司未来平价上网项目装机规模及市场化交易
电量的增加,可能导致公司未来投资的光伏电站面临售电单价进一步下降,产生
业绩下滑的风险。
装机规模为 3,903.90MW,其中 119 个项目的并网时间在 2010-2019 年之间,光
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电价补贴标准的时间原则上为 20 年,因此公司主
要的国补收入将持续至 2030-2039 年之间。
(四)光伏发电项目审批风险
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建设、并网发电和上网电价等各个环节都需不同政府
部门的审批和许可。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开发需要获得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
准或备案,同时还需要获得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的其他各项批准和许可,其中包
括项目建设用地的审批、环境评价等。如果未来光伏发电项目的审批标准更加严
格,或审批及核准所需时间延长,公司未来可能因为申请程序的拖延而导致失去
项目开发的最佳时机,或者因为建设期延长而对项目的投资回收期产生不利变化,
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五)“弃光限电”问题风险
公司已并网光伏项目需服从当地电网公司的统一调度,并按照电网调度指令
调整发电量。当出现电网输送能力有限、当地用电负荷不足等情况,新增的发电
量无法通过现有电网消纳,公司需要服从电网调度要求,使发电量低于发电设备
的额定发电量,导致光伏电站未能满负荷运行,即“限电”。由于太阳能资源难
以跨期储存、周转,限电使得光伏发电企业无法充分利用项目所在地的太阳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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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即“弃光”。2023 年,全国光伏发电平均利用率 98%,平均弃光率为 2%。
最近几年来,国内甘肃、内蒙、新疆等中西部地区省份出现过不同程度的“弃光
限电”问题,“弃光限电”的核心原因是受当地消纳能力不强、电网建设滞后、
外送输电通道容量有限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如果未来“弃光限电”的地区增加,会造成光伏电站投资收益率下降,影响
光伏行业的投资区域布局。同时公司建设的光伏发电站所发电能需并入电网以实
现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如因电网建设速度缓慢、配套电网不完善、光伏发电
消纳能力不足导致“弃光限电”问题,将影响项目收益。
(六)市场竞争风险
光伏发电行业作为我国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产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各大央
企、民企、各路资本纷纷入局光伏行业,在抢夺优质光照地区、取得地方政府支
持、获得信贷融资等方面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随着越来越多的公司进入光伏发
电行业,光伏发电业务未来可能面临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若公司无法保持技术
领先,则有可能被竞争企业抢占市场份额。此外,作为清洁能源,虽然随着光伏
组件转换效率的提升,近年来光伏发电成本整体呈下降趋势,但相较于其他清洁
能源,光伏发电成本仍然较高,光伏发电行业还面临着风电、水电、核电等其他
清洁能源的竞争。
此外,随着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产业链不同环节的优势企业依靠资金、技
术、成本和渠道优势,纷纷开始围绕行业上下游延伸产业链,打造“一体化布局”
行业资源向少数光伏企业进一步集中,使得光伏行业的竞争愈发激烈。随着行业
产能的扩张及技术更新迭代,光伏组件价格预计将在一定时期内处于下降趋势,
光伏组件企业在成本管控及产品性能上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因此,产业链的加
速淘汰和集中度的进一步提升,以及市场布局的加快将使得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
剧的风险。
(七)光伏组件技术替代风险
近年来,技术进步成为光伏产业快速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之一,要求产业链上
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目前光伏电池主要由 P 型多晶、P 型单晶
及 N 型单晶组成,其中,以 TOPCon、HJT、IBC 等技术为代表的 N 型电池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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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转换效率高、功率高、双面率高等优良性能成为了目前行业发展方向,市占
率不断提升。同时,半片、双面、叠瓦、多主栅、大尺寸等相关技术也相继成熟
并逐渐被应用。硅片行业主流硅片尺寸从 158.75mm 提升到 166mm 后,182mm
和 210mm 产品也已经开始量产,大硅片能够在太阳能光伏制造和太阳能光伏应
用两个方面降低成本,从而降低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成本。
公司目前生产产品以 182mm 和 210mm 的 P 型组件为主,考虑到光伏行业
整体技术迭代速度较快,各种类型技术的发展具有不确定性,若公司 N 型高效
电池智能制造项目进度未达预期,或公司不能准确判断技术及产品发展趋势,或
未能对最具市场潜力的技术投入足够的科研开发力度,则可能出现技术落后的风
险,造成公司相关产品的转换效率及功率落后同行业公司,使得公司的市场占有
率下降,光伏组件业务的经营发展将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八)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征。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
基础性行业,与宏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将导致电力市场
的需求发生变化,进而对公司的业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根据
国家能源局统计,2023 年,全社会用电量 92,241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6.7%,反
映出我国宏观经济持续稳中向好的趋势。但是鉴于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
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如未来宏观经济出现滞胀甚至下滑,国民电力总体需求将呈
下降态势,从而影响公司电力销售业务,公司经营业绩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九)税收优惠政策和政府补助政策变化的风险
支持光伏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是我国推动宏观经济向高质量、低碳化、环保
型方向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策扶持的重点行业,在财税等方面享受国
家及各地政府统一制定的优惠政策。
公司下属子公司镇江公司、中节能(乐平)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系经依
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满足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所有条件时可享受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下属
子公司的光伏发电项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电力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
“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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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成立
在中西部地区从事光伏发电的子公司,具备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税率的条件,
在涉及定期减免税的减半期内,可以按照 15%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税。另
外,公司下属子公司还享受部分免征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按 20%税率缴纳企业
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未来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不满足税收
优惠条件无法继续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将导致公司税费上升,从而对公司经营
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所属的光伏行业在目前阶段属于国家政策支持的新能源行业,政
府部门对于行业内企业的相关生产、研发会予以一定的补贴支持。政府补助发放
的时间及金额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果国家调整政府补助政策,可能会减少公司
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主要风险
(一)可转债在转股期内不能转股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转股情况受转股价格、转股期内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偏好及预
期等诸多因素影响。同时,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
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政治、经济政策、投资者的偏好、投资项目预期收益
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可转债到期时,因公司股票价格低迷或者可转债持有人的投
资偏好问题导致部分或全部可转债未能实现转股,则公司有义务对未转股的可转
债偿还本息,将会相应增加公司的资金负担和生产经营压力。
(二)本息兑付的风险
在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时兑付
本金。此外,在可转债触发回售条件时,若投资者提出回售,公司将在短时间内
面临较大的现金支出压力,将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未提供担保。因此,若公司遇到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状况及回
款情况远低于预期或者其他融资渠道收紧受限等状况,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
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在投资者回售时的承兑能力。
(三)可转债交易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市场价格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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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向下修正条款、
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转债的价格可能会出现波动甚至低于面值的
风险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为此,公司
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作出正
确的投资决策。
(四)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的风险
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可能因为多方面因素发生变化而出现波动。转股期内,
如果因各方面因素导致公司股票价格不能达到或超过本次可转债的当期转股价
格,则本次可转债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可能会受到影响。
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公司业绩、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总体状况等多种因
素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公司股价可能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因
此可转债的转换价值可能降低,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果公司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
股价格或者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转股价格,仍可能
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五)可转债转股价格未能向下修正以及修正幅度不确定的风险
公司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中已设置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可转
债存续期间,由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股东大会
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因此
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可能无法实施。在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条款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仍可能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股价走势、市场
因素、财务状况等多重因素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且,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可能未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此外,若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获股东大会通过,但修
正方案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之后股票价格仍有可能低于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上述情况的发生仍可能导致投资者持有本次可转债不能实施
转股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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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可转债提前赎回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设置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
时,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
的本次可转债。如果公司在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后,行使上述有条件
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可转债存续
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七)可转债未担保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为无担保信用债券,无特定的资产作为担保品,也没有担保人为
本次可转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公司受经营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经营业绩和财务
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可能面临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担保而
无法获得对应担保物补偿的风险。
(八)评级风险
本次可转债经大公国际评级,根据大公国际出具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太阳能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
内,大公国际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
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公司所处经营环境、自身的经营状况、评级标准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可能会导致公司的资信评级与可转债评级状况出现不利变化,
则将增加本次可转债的投资风险。
四、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风险
公司的经营业绩主要依赖于其分布于全国的光伏电站的正常运营。若公司下
属电站所处的区域发生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性事件,
则公司下属电站的资产可能会受到损害,从而影响公司下属电站的正常经营,进
而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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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3,913,626,724 股,其中前十大
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 件的股份数量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223,169,548 31.25 282,986,425
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34,165,987 3.43 31,040,723
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
国有法人 90,200,000 2.30 -
限公司
苏运江 境内自然人 61,778,808 1.58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53,796,281 1.3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其他 48,186,600 1.23 -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9,725,000 0.76 -
境内非国有法
常州东方锦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9,607,343 0.76 -
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8,161,275 0.72 -
中新互联互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吉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其他 27,076,698 0.69 -
业(有限合伙)
合计 1,725,867,540 44.09 314,027,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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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图
(二)重要子公司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在中国境内拥有 2 家一级控股子公司及 114
家非一级控股子公司;在境外拥有 1 家非一级控股子公司;在境内外不存在合营
企业或联营企业。发行人重要子公司1基本情况如下
入、净利润中的至少一项占公司合并口径相应科目的 3%以上的子公司以及香港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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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主要生产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持有权益比例(%) 主要业务
(万元) (万元) 经营地
太阳能组件及电池生
产、销售
(万港元)
注:重要子公司的筛选标准为 2021 年度/年末、2022 年度/年末及 2023 年度/年末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中的至少一项占公司合并
口径相应科目的 3%以上的子公司以及香港子公司。
上述子公司的财务情况如下,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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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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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三年一期变化情况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节能,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报告期内未发生变
更。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中国节能直接持有公司 31.25%股份,并通过其一
致行动人中节能资本间接持有公司 3.43%股份。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间控制关系如下:
中国节能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廖家生注 1
成立时间 1989 年 6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810,000 万元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 1 号院 25 号楼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国务院国资委持股 91.46%,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 8.54%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一般项目: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
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
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
经营范围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
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
工程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
金属);储能技术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日用化学产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母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注 2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年 1-9 月
注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任命廖家生任中国节能党委书记、董事长,免去宋
鑫的中国节能党委书记、党委常委、董事长、董事职务。根据《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章程》,中国节能的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因此,中国节能的法定代表人已更换为廖家生。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中国节能尚待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注 2:2024 年 9 月 30 日/2024 年 1-9 月母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中国节能合并报表范围内除本公司以外的一级全资
及控股子公司共 26 家,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直接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性质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序号 企业名称 直接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性质
(三)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无质押、冻结及重大权属纠纷。
四、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相关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相关方涉及的重要承诺主要为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及 2022 年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相关正在履行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承诺 承诺类 承诺时 承诺 履行情
承诺方 承诺内容
事由 型 间 期限 况
已充分知悉置出资产目前存在或潜在的瑕疵
(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不明、权利受到限制、可
能存在的减值、无法过户、无法实际交付、或
关于桐 有法律责任、或有负债、未决法律诉讼等,以
重庆太 君阁拟 下简称“置出资产瑕疵”)。本公司不会因置
资产
极实业 置出资 出资产瑕疵要求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承担任何
重组
(集 产法律 法律责任,亦不会因置出资产瑕疵单方面拒绝 2015 长期 正在履
时所
团)股 状态及 签署或要求终止、解除、变更本次交易签署的 年4月 有效 行
作承
份有限 交割事 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
诺
公司 宜的承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股份转让协议》)。
诺 如置出资产中的相关资质等事项未能在资产
交割日完成置出过户手续的,在资产交割日后
上市公司继续协助本公司办理该等资产的过
户手续时,相关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项目用
地由基
关于太 将尽力推动和协助太阳能有限办理部分项目
本农田
阳能有 用地由基本农田转为一般农用地手续、办理土
转为一
资产 限部分 地征用及出让手续、办理划拨用地手续和办理
太阳能 般农用
重组 项目用 房屋产权证书,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建筑物
有限原 2015 长期 地的承
时所 地以及 的房屋产权证,确保光伏电站项目按照原定经
作承 房屋建 营计划持续正常运营。如因前述光伏电站项目
东 履行完
诺 筑物事 任何用地或房屋建筑物问题导致太阳能有限
毕,其他
项的承 遭受任何损失或超过相关预计费用的支出,本
承诺正
诺 企业将以现金进行足额补偿。
在履行
中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承诺 承诺类 承诺时 承诺 履行情
承诺方 承诺内容
事由 型 间 期限 况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集团”)通过其在
香港的子公司持有位于希腊的部分光伏电站
项目(以下简称“希腊电站项目”),该等项
目与太阳能公司主要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可
能。本公司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
关于避 24 个月内将促使新时代集团将希腊电站项目
免同业 对外转出,若新时代集团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成
竞争的 功将希腊电站项目转出,本公司承诺将在本次
承诺(竞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 24 个月内促使新时代
争方不 集团将希腊电站项目委托太阳能公司管理 2 年
包括中 期,在希腊电站项目托管期间,本公司可以通 第1项
资产 国节能 过筹划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置换、资产收购以及 承诺履
重组 控制的 资产出售等交易方式逐步消除新时代集团与 2017 行完毕,
中国节 长期
时所 除发行 太阳能公司之间可能的同业竞争。 年 12 第2项
能 有效
作承 人及发 2、除上述情形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月 承诺正
诺 行人下 本公司(包括本公司控制的除太阳能公司及其 常履行
属公司 下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全资、控股企 中
之外的 业,下同)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太阳能
不构成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下同)经
控制的 营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
其他公 争的业务,也不会投资与太阳能公司及其下属
司) 公司经营的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或可能
构成实质性竞争的其他企业;如本公司与太阳
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主营业务产生实
质性竞争,则本公司将以停止经营相关竞争业
务的方式,或者将相关竞争业务纳入到太阳能
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关竞争业务转让给
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集团”)
通过其在香港的子公司持有位于希腊的部分
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希腊电站项目”),
该等项目与太阳能公司主要业务存在同业竞
争的可能。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 24 个月内将促
使新时代集团将希腊电站项目对外转出,若新
时代集团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成功将希腊电站
项目转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将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 24 个月内促
第1项
使新时代集团将希腊电站项目委托太阳能公
资产 承诺履
关于避 司管理 2 年期,在希腊电站项目托管期间,本
重组 2017 行完毕,
深圳华 免同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筹划包括 长期
时所 年 12 第2项
禹 竞争的 但不限于资产置换、资产收购以及资产出售等 有效
作承 月 承诺正
承诺 交易方式逐步消除新时代集团与太阳能公司
诺 常履行
之间可能的同业竞争。
中
本公司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太阳能公
司及其下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下同)经营
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
的业务,也不会投资与太阳能公司及其下属公
司经营的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构
成实质性竞争的其他企业;如本公司与太阳能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主营业务产生实质
性竞争,则本公司将以停止经营相关竞争业务
的方式,或者将相关竞争业务纳入到太阳能公
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关竞争业务转让给无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承诺 承诺类 承诺时 承诺 履行情
承诺方 承诺内容
事由 型 间 期限 况
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桐君阁及其下属子
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
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
资产
关于规 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重组 中国节
范关联 规章、上市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 2015 长期 正在履
时所 能、深
交易的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 年 4 月 有效 行
作承 圳华禹
承诺 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
诺
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
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本
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
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非关联股
东的利益。
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双方的业务、
资产 关于保
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独立,不存在混同情
重组 中国节 持上市
况。 2015 长期 正在履
时所 能、深 公司独
作承 圳华禹 立性的
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
诺 承诺
继续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
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
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
东期间,本公司将全力支持上市公司履行于
中有关上市公司分红政策及现金分红的规定,
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
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
持连续性和稳定性。(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
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
红。(3)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
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
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用现金方式分
关于坚 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资产 持桐君 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重组 中国节 阁分红 润的 30%,其中,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时所 能、深 政策及 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年4月 有效 行
作承 圳华禹 分红规 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当年末
诺 划的承 累计未分配利润,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
诺 力;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
得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4)具体利润
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
议;其中,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
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本章程规定的最低比例、调整的
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
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
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
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
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5)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承诺 承诺类 承诺时 承诺 履行情
承诺方 承诺内容
事由 型 间 期限 况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保护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进行详细论证,并由董
事会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应当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期间,本公司将全力支持上市公司严格履行于
的公告》。该等规划到期后,本公司将支持上
市公司及时制定接续性的股东回报规划,并确
保该等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
期间,如上市公司现行的分红政策不符合届时
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本公司将全力支持上市
公司根据最新的监管要求对分红政策进行修
订。
在未依照前述《章程》及有关《股东回报规划》
进行分红情形,我公司将通过提出股东大会提
案、否决有关违反《章程》或有关《股东回报
规划》提案等方式,确保上述承诺得到有效实
施。
关于所
认购公
再融 中国节
司非公
资时 能、中 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2022 36 个 正在履
开发行
所作 节能资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年8月 月 行
股票限
承诺 本
售期的
承诺
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
侵占公司利益。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
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
填补回
券交易所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
报措施
再融 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能够得
资时 中国节 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 2021 长期 正在履
到切实
所作 能 出具补充承诺。 年9月 有效 行
履行所
承诺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述第 1 项、第 2 项
作出的
承诺,若本公司违反上述第 1 项、第 2 项承诺
承诺
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
监会和深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有关规
定,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
施。
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
全体董 害公司利益。
填补回
事、高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报措施
再融 级管理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
能够得
资时 人员 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2021 长期 正在履
到切实
所作 (非公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 年9月 有效 行
履行所
承诺 开时任 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作出的
职的人 况相挂钩。
承诺
员)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
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针对本次发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情况如下: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所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
控股股东 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中国节能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述第 1 项、第 2 项承诺,若本公司违反上述第 1 项、
第 2 项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
施。
填补回报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
履行所作
出的承诺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董事
以及高级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管理人员
所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
相关管理措施。
太阳能股票情形,本公司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
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控股股东 2、若本公司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减
中国节能 持太阳能股票情形,本公司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等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
及其一致 行认购。若成功认购,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
行动人中 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
节能资本、 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不减持所
深圳华禹 持太阳能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太阳能股票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本公司因违规减持太阳能股票或可转债所得
收益全部归太阳能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参与本次 1、若本人或本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下同)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
可转债的 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存在减持太阳能股票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
认购的承 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保证本人近亲属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
诺 也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公司董事 2、若本人或本人近亲属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
(不含独 不存在减持太阳能股票情形,本人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等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
立董事)、 转债的发行认购。若成功认购,本人保证本人及近亲属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
监事、高级 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
管理人员 求,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
个月内,本人及本人近亲属不减持所持太阳能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违规减持太阳能股票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因违规减持太阳
能股票或可转债所得收益全部归太阳能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公司独立
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
董事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的约束,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责任。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
张会学 董事长、总经理 男 55 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7 年 5 月 9 日
曹子君 董事 男 51 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7 年 5 月 9 日
谢正武 董事 男 49 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7 年 5 月 9 日
王 黎 董事 男 55 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7 年 5 月 9 日
卜基田 董事 男 60 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7 年 5 月 9 日
刘斌 董事 男 61 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7 年 5 月 9 日
安连锁 独立董事 男 68 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7 年 5 月 9 日
刘纪鹏 独立董事 男 68 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7 年 5 月 9 日
卢建平 独立董事 男 60 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7 年 5 月 9 日
李 芳 监事会主席 女 53 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7 年 5 月 9 日
朱佐宏 监事 男 48 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7 年 5 月 9 日
刘 譞 职工监事 男 38 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7 年 5 月 9 日
副总经理 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7 年 5 月 9 日
郭 毅 董事会秘书及总法 男 49
律顾问
程 欣 总会计师 女 47 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7 年 5 月 9 日
杜 虎 总经理助理 男 45 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7 年 5 月 9 日
李菁楠 总经理助理 女 49 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7 年 5 月 9 日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经历如下:
张会学先生,196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
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十三研究所十九室(助理)工程师,河北
亚澳通讯电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河北汇能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副主任、主任、
副总经理,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太阳能事业部副总经理,太阳能科技副总经理、副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总经理兼工会主席,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
工会主席。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太阳能科技董事长、总经理。
曹子君先生,197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解放军某部干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信息中心编辑,国务院国资委信
息中心编辑、项目建设处副处长、网站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综合处处
长。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
谢正武先生,197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
曾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计划咨询部高级业务经理,中节蓝天投资咨询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项目一部主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项目投资部高级业务经理,中国节能投
资公司战略管理部主任助理,中节能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节能咨
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
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中国节能科技管理部副主任。
刘斌先生,196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
工程师。曾在首都钢铁公司钢铁研究院工作,曾任北京国投节能公司实业部经理、
副总经理、中节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太阳能事
业部总经理、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长、党委书记,2024
年 2 月起退休。现任公司董事。
王黎先生,196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
高级工程师。曾任吉林省辽源市中药厂业务员,中国环境保护公司干部,中节投
新型建筑材料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节能技术合作与市场部副主任,中国
节能合作发展部副主任兼国内合作处处长,中节能工业节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节能华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法
定代表人)、党委副书记,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
委书记,中国节能海东青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百宏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公司董事,中节能建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挂职辽宁环保集团
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中国节能专职董事、监事,中节能大数据有限公
司董事,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董事。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卜基田先生,196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
曾任海南省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海南发展银行信贷部副总经理、总
经理,海南省国际信托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北京正德达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
理,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北京抱朴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谌朴守仁投资管理中心董事长,谦德咏仁新能源投资(苏州)
有限公司监事,九江抱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地康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北京正德达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杭州普济远
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普成锐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总经理,合肥康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中节新能股权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安徽喜安仁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杭州谨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蹈德咏仁(苏州)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苏州谦德实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苏州谌德实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委派代表,北京艾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安连锁先生,195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
曾任华北电力大学副校长,中国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动
力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常务理事,河北省第四届高等教育学
会副会长,中国电力教育协会能源动力工程学科教学委员会副主任,华北电力大
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纪鹏先生,195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
曾任中国社科院工经所助理学术秘书、研究员,中信国际研究所室主任、副研究
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司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
心教授、博导,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二
级教授,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
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泛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
董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会法律顾问,深
交所法律专业咨询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
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会长,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珠海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华富建业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卢建平先生,196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
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博导,北京师范大学
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导,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博导,杭州星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最高人
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芳女士,1971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
正高级会计师。曾任邮电部北京通信设备厂干部,北京国投节能公司财务部会计,
中国节能投资公司财务部干部,中节蓝天投资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
中节能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干部、总会计师,中节能建筑节能公司总会计师,
中国节能财务管理部副主任、审计部副主任,中节能中咨华瑞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会主席,中节能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节能专职董
事、监事,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董事。
朱佐宏先生,1976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
助理经济师。曾任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务
专员,司法部司法研究所科研管理处法律项目管理专员,中国药材集团公司办公
室法律主管,中国药材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法律主管,中国药材集团公司法律事
务部经理助理,中国药材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助理、法律事务岗,中节能工业节
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高级经理,中节能工业节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法务主管,
中节能工业节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主任,中国节能法律风控部监督处高级经
理,中节能中咨华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挂职中
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中节能资本董事,深圳市铁汉生态
修复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中国节能环保法律风控部监督
追责处处室负责人。
刘譞先生,198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曾任职于太阳能科技项目管理部,中国节能战略管理部(借调),太阳能科技华
北区(外派);曾任太阳能科技运维采购中心业务经理,太阳能科技科技发展部
业务经理,太阳能科技电站效能服务工作组业务经理。现任公司职工监事,公司
科技发展部业务经理。
张会学先生的主要从业经历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基本情况”之“1、董事主要
从业经历”的相关内容。
郭毅先生,197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工程师。曾任河南省大西洋装饰织物公司技术部职员,北京市地矿经贸中心工程
部经理,北京华林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贸易部副经理,新疆塔城额敏县计委副主任,
新疆塔城地区计委副主任,新疆自治区发改委工业处副处长,中节能风力发电投
资有限公司项目部副经理,中节能风力发电(新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项目开发部经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项目开发部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总法
律顾问,并于 2024 年 3 月起,挂职青海省工信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程欣女士,197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
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北京旅行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北京华林新型
材料有限公司会计、北京国投节能公司会计,中节能风力发电(新疆)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部经理,中节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审计管理部副经理、财务管理部
副经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现任公司总会计师。
杜虎先生,1978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工程师。曾任河北汇能欣源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职员、北京分部主任,中节能太阳
能科技业务拓展部高级业务经理、项目管理部高级业务经理,中节能甘肃武威太
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节能青海大柴旦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太阳
能科技西北区负责人,公司西北区负责人,期间 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9 月兼任
公司西中区负责人。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西北区负责人。
李菁楠女士,197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学士学位。曾任河北亚奥通信电源有限公司经理部职员、计划部主任、生产事业
部经理,北京亚澳博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太阳能科技镇江项目组高级
业务经理、采购销售中心副主任、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销售中心
副主任、主任,公司运维采购中心主任。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镇江公司董事长。
(二)兼职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除本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如下:
在本公司
姓名 兼职单位 兼任职务
任职情况
谢正武 董事 中国节能 科技管理部副主任
中国节能 专职董事、监事
王 黎 董事 中节能大数据有限公司 董事
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 董事
苏州中节新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北京抱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上海谌朴守仁投资管理中心 董事长
九江抱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安徽地康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北京正德达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杭州普济远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北京普成锐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卜基田 董事
谦德咏仁新能源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监事
杭州谨邃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蹈德咏仁(苏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苏州谦德实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苏州谌德实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合肥康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安徽喜安仁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北京艾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
中国政法大学 教授、博导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 副会长
刘纪鹏 独立董事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华富建业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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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公司
姓名 兼职单位 兼任职务
任职情况
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 会长
卢建平 独立董事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教授
中国节能 专职董事、监事
李 芳 监事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 董事
朱佐宏 监事 中国节能 法律风控部监督追责处处室负责人
(三)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2023 年薪酬情况如下:
从公司获得税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报酬总额(万元) 是否在关联方获取薪酬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及总法律顾问
注 1: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
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注 2:张会学 2023 年度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包含部分 2019-2021 年度薪酬任期内尚未兑现的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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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表中“关联方”是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注 4:陈中一已于 2024 年 5 月离任。
(四)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
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张会学 董事长、总经理 176,800.00
曹子君 董事 211,200.00
程 欣 总会计师 207,900.00
(五)最近三年一期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变动类型 日期 变动原因
谢正武 董事 选举 2021 年 1 月 8 日 股东大会选举
许 泓 董事 离任 2021 年 5 月 27 日 董事会换届
王 进 独立董事 离任 2021 年 5 月 27 日 董事会换届
黄振中 独立董事 离任 2021 年 5 月 27 日 董事会换届
许 强 独立董事 离任 2021 年 5 月 27 日 董事会换届
齐连澎 董事 选举 2021 年 5 月 27 日 董事会换届
安连锁 独立董事 选举 2021 年 5 月 27 日 股东大会选举
刘纪鹏 独立董事 选举 2021 年 5 月 27 日 股东大会选举
卢建平 独立董事 选举 2021 年 5 月 27 日 股东大会选举
齐连澎 董事 辞任 2022 年 9 月 2 日 工作调整
王 黎 董事 选举 2022 年 9 月 15 日 股东大会选举
曹华斌 董事长 辞任 2023 年 4 月 3 日 因组织安排,工作调整
张会学 董事长 选举 2023 年 4 月 11 日 董事会选举
曹子君 董事 选举 2023 年 5 月 9 日 股东大会选举
刘斌 董事 选举 2024 年 5 月 9 日 股东大会选举
陈中一 原董事 离任 2024 年 5 月 9 日 董事会换届
姓名 职务 变动类型 日期 变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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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变动类型 日期 变动原因
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
许耕红 离任 2021 年 5 月 27 日 监事会换届
主席
黄瑞增 非职工代表监事 离任 2021 年 5 月 27 日 监事会换届
党红岗 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 2021 年 5 月 27 日 监事会换届
朱佐宏 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 2021 年 5 月 27 日 监事会换届
党红岗 监事会主席 选举 2021 年 5 月 28 日 监事会选举
党红岗 监事会主席 辞任 2022 年 9 月 2 日 工作调整
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 2022 年 9 月 15 日 股东大会选举
李 芳
监事会主席 选举 2022 年 9 月 28 日 监事会选举
姓名 职务 变动类型 日期 变动原因
黄中化 总经理助理 离任 2021 年 5 月 27 日 任期满离任
张蓉蓉 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离任 2023 年 3 月 29 日 因组织安排,工作调整
姜利凯 原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离任 2023 年 3 月 29 日 因组织安排,工作调整
副总经理 2023 年 4 月 11 日
郭 毅 董事会秘书及总法律顾 聘任 董事会聘任
问
杜 虎 总经理助理 聘任 2023 年 4 月 11 日 董事会聘任
李菁楠 总经理助理 聘任 2023 年 4 月 11 日 董事会聘任
杨忠绪 原副总经理、安全总监 离任 2024 年 02 月 06 日 因组织安排,工作调整
(六)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激励情况
于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请审议的《关于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权日、
行权价格等全部事宜。
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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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以 2021 年 1 月 22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13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00.4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76 元/股。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认为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以 2021 年 4 月 26 日为授予日,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72.27 万
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76 元/股。
于首次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
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 4.76 元调整为每股 4.636 元。
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
议案》,同意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136 名调整为 134 名,
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9,726,700 份调整为 29,447,520 份,注销已
授予但尚未行权的 279,180 份股票期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剔除 4 家符合调出要求的对标企业,剔
除后不纳入新的对标企业。
的议案》,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注销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
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数
由 134 人调整为 133 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总数量由 19,435,405 份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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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
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数由 133 人调整为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对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 4.527 元调整为每股 4.399
元。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总数由 129 人调整为 124 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总数量由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
就,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 124 名激励对象人数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985,087
份,行权价格为 4.399 元/股。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总数由 124 人调整为 121 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总数量由 18,035,950
份调整为 17,706,853 份。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相关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十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中的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124 人调整为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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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由 8,985,087 份调整为 8,820,538 份,行权价格依然
为 4.399 元/股。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对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 4.399 元调整为每股 4.253 元。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对公司 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 4.253 元调整为每股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
权的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首次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
权的期权 250,140 份;同意注销 4 名因劳动关系解除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785,265 份股票期权,注销后,激励对象总数由 121
人调整为 117 人,剩余股票期权数量(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期权数量)由 8,853,405
份调整为 8,068,140 份。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
就,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17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六、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情形。
七、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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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行业概览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发行人所处行业为太阳能
发电(D4416)行业。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之一,同时也是社会公用事
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经济发展战略中优先发展的重点领域。近年来,国内
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电力行业迅速发展,装机容量、发电量及用电量均呈现良
好的增长态势。受经济影响,2020 年电力需求和电力供应均承压,但电力行业
作为国民经济的压舱石,展现出了一定的韧性。
就目前国内电力装机结构来看,仍以火电为主,水电、核电、风电、光伏占
有一定比重。截至2024年9月末,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余额为31.60亿千瓦,其
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为7.73亿千瓦,占比24.46%。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
截至2024年9月末,国内发电装机容量的构成如下:
项目 累计装机容量(万千瓦) 占比
火电 141,860 44.90%
太阳能发电 77,292 24.46%
水电 43,055 13.63%
风电 47,955 15.18%
核电 5,808 1.84%
其他 6 0.00%
合计 315,976 100.00%
资料来源:国家能源局
从新增装机量来看,2023 年和 2024 年 1-9 月,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主要
由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贡献,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 2023 年及 2024 年 1-9 月全国
电力工业统计数据计算,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分别新增 21,688 万千瓦和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1-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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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装机容量(万千 新增装机容量(万千
占比 占比
瓦) 瓦)
太阳能发电 21,688 60.99% 16,088 66.32%
风电 7,590 21.34% 3,912 16.13%
火电 5,793 16.29% 3,343 13.78%
水电 804 2.26% 797 3.29%
核电 137 0.39% 119 0.49%
其他 -452 -1.27% -1 0.00%
合计 35,560 100.00% 24,258 100.00%
资料来源:国家能源局
新能源发电是指利用传统能源以外的各种能源形式,包括太阳能、风能、生
物质能、地热能、海洋潮汐能等实现发电的过程。其中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在过
去十几年的发展最为显著,产业投资十分活跃,新增装机规模屡创纪录。
近年来,为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以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对光伏发电、风电行业发展进行规范与引
导。为促进光伏发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又相
继出台多项政策文件,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029 号)提出,各地区、各
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紧紧围绕”四个
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科学提出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明确可再生
能源发展的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创新方式和保障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持续降
低成本、扩大规模、优化布局、提质增效,实现高比例、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十
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实现 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
比 20%的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提出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
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非化石
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 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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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 号)提出,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以及 2030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
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等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完善发展机制,释放消纳
空间,优化发展环境,发挥地方主导作用,调动投资主体积极性,推动风电、光
伏发电高质量跃升发展。2021 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
的比重达到 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确保 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
消费的比重达到 20%左右。
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39 号),提出近年
来,我国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成效显著,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
位,发电量占比稳步提升,成本快速下降,已基本进入平价无补贴发展的新阶段。
同时,新能源开发利用仍存在电力系统对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网和消纳的适应
性不足、土地资源约束明显等制约因素。要实现到 2030 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
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
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更好发挥新能源在能
源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助力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下电力系统转型若干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并发布了《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
皮书》(以下简称《蓝皮书》)。《蓝皮书》全面阐述新型电力系统的发展理念、
内涵特征,制定“三步走”发展路径,并提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总体架构和重
点任务。《蓝皮书》明确,新型电力系统具备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
智慧融合四大重要特征,其中安全高效是基本前提,清洁低碳是核心目标,柔性
灵活是重要支撑,智慧融合是基础保障,共同构建起新型电力系统的“四位一体”
框架体系。
提出,保障新能源和新型主体接入电网。监管电网企业公平无歧视地向新能源项
目提供接网服务,开展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重点跟踪分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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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备案、并网、交易、结算等情况;指导电网企业进一步优化并网流程、提高
并网时效,推动“沙戈荒”风光基地、分布式电源、储能、充电桩等接入电网。
提出,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 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
改造形成节能量约 5,000 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 1.3 亿吨。非化石能源消
费提升行动中提到,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加快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为
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
随着国家政策的支持,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稳步推进,未
来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在我国发电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将持续上升。
我国光伏发电行业于 2005 年左右受欧洲市场需求拉动起步,十几年间经历
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强的发展历程,现已成为世界光伏发电行业的佼佼者。2009
年之前,中国光伏行业主要为电力和组件的加工出口,行业自身装机规模小,且
政策支持的力度较弱。因此,每年新增装机量有限,在全国全部发电源装机中占
比低于 1%。2010 年至 2012 年,由于“金太阳示范工程”的刺激,国内光伏发
电行业开始步入市场化的进程,行业快速扩容,2012 年新增装机容量就较 2010
年增加了 7 倍。
展成为全球最重要的太阳能光伏应用市场之一。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显示,
市场,并在此后保持持续增长。从国内市场来看,光伏累计装机在全部电源装机
中占比从 2013 年的 1.26%升至 2017 年的 7.33%;光伏发电量在全部发电源中占
比从 2013 年的 0.16%提升至 2017 年的 1.4%。尽管受到 2018 年“5·31 政策”以
及 2019 年竞价政策出台的影响,我国 2018 年和 2019 年新增装机容量同比有所
下降,但仍分别达到 44.26GW 和 30.11GW。
发展目标指出,全年风电、光伏装机增加 1.6 亿千瓦左右,风电、光伏发电量占
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 15.3%;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推动第一批以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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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并网投产,建设第二批、第三批
项目,积极推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
出,持续夯实能源保障基础,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高质量发展。巩固扩大风电光
伏良好发展态势。稳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有序推动项目建成投产。因
地制宜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在条件具备地区组织实施“千
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数据,我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占全部电源装机总容
量的比例,由 2011 年的 0.24%快速提升至 2023 年的 20.88%;2011-2023 年,我
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 58.10%。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国
内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 772.92GW。
资料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二)行业监管体系
太阳能发电行业涉及国民经济的多个领域,其经营主要接受以下政府部门的
直接监督管理:
(1)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负责制定我国电力行业发展的整体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电价政
策,起草电价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电价调整政策、制定电价调整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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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或确定全国性重大电力项目的电价,并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履行电力项目及电
价的审批、核准职责。同时,国家发改委负责拟订清洁能源发展规划,推动清洁
能源等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2)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对全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实施统一管理,国家能源局由国家
发改委管理,主要负责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并
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
组织制定能源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监管电
力市场运行,同时监督检查有关电价,拟订各项电力辅助服务价格并承担国家能
源委员会具体工作等。
(3)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是发行人所处行业最重要的行业自律组织。中国电力企
业联合会是 1988 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全国电力行业企事业单位的联合组织,
为非盈利的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目前其业务主管单位为国家能源局。
(4)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于 2002 年获得民政部的正式批准
设立,致力于推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技术进步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促进
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商业化发展。
(5)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成立于 1979 年,是国内可再生能源领域全国性、学术
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可再生能源
学会下设光伏专委会、风能专委会、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专委会、太阳能建筑专
委会、太阳能热发电专委会等 14 个专业委员会,致力于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技
术的进步,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提升全社会的新能源意识。
(6)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是由民政部批准成立、工信部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国家一级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协会,于 2014 年在北京成立。会员单位主要由从事光伏产品、设备、相关辅配
料(件)及光伏产品应用的研究、开发、制造、教学、检测、认证、标准化、服
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自愿组成,是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
会组织。
发布/修改
类别 法律法规 发布单位
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9 年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8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8 年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国务院 2005 年
法规
电力监管条例 国务院 2005 年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国务院 2005 年
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 国家发改委 2007 年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
国务院 2010 年
决定
中国的能源政策(2012 年)白皮书 国务院 2012 年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 2013 年
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国家发改委 2013 年
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优化光伏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
部 国家工信部 2014 年
意见
门
规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 2015 年
章 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 国家能源局、国家工信部、国家认
及 2015 年
意见 监委
规
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16 年
范
性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
国家能源局 2016 年
文 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
件 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16 年
工作的通知
关于深化能源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家能源局 2017 年
关于提高主要光伏产品技术指标并加强监管工 国家能源局、国家工信部、国家认
作的通知 监委
太阳能光伏产业综合标准技术体系 国家工信部 2017 年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 2018 年
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
国家发改委 2019 年
知
国家工信部、国家住建部、交通运
关于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 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 2019 年
国务院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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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修改
类别 法律法规 发布单位
时间
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19 年
通知
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19 年
有关工作的通知
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财政部 2020 年
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20 年
意见
关于 2020 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
国家能源局 2020 年
的通知
关于 2020 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
国家发改委 2020 年
通知
关于印发 2020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20 年
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
国家财政部 2020 年
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 国家工信部 2021 年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生态环境部 2021 年
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 国家工信部、国家住建部、交通运
年) 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
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部、国家住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2021 年
建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气象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国务院 2021 年
的指导意见
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风电和光伏发 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中国人
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国家发改委 2021 年
关于 2021 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
国家能源局 2021 年
的通知
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
国家能源局 2021 年
试点名单的通知
关于积极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能并尽并、多发
国家能源局 2021 年
满发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 国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生
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态环境部
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推动数据中心
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国家工
和 5G 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 2021 年
信部、国家能源局
案
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
国务院 2021 年
通知
关于完善绿色能源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22 年
施的意见
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国
通知 家能源局
关于印发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 国家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国
计划的通知 务院国资委、国家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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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修改
类别 法律法规 发布单位
时间
国家能源局 2022 年
任务分工方案
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22 年
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国家能源局 2022 年
“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22 年
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 2023 年
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国家工信部 2023 年
(2023 版)(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
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 2023 年
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林草局办公
工作的通知 室、能源局综合司
关于 2023 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23 年
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 2023 年
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加强新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 2023 年
(征求意见稿)
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
国家能源局 2023 年
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23 年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
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3 年
合司
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力监管办法 国家发改委 2024 年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 国家发改委 2024 年
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24 年
关于有序推进光伏治沙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 国际能源局综合司、国家林业和草
的通知 原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
国家能源局 2024 年
展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
建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
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 2024 年
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
署、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国家数据局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自然资
关于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
源部、生态环境部、中国气象局、 2024 年
通知
国家林草局
关于启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的公告 国家能源局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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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营业务涉及的子行业情况
光伏电站运营位于光伏产业链下游,主要分为集中式光伏发电站和分布式光
伏发电站。集中式光伏电站,是将光伏阵列直接生产的电能,经并网逆变器转变
为交流电,升压后并入电网,由电网公司收购并统一调度分配,与公共电网相连
接并共同承担供电任务的太阳能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则是利用分散式资源,
将光伏电池、汇流箱、逆变器等设备置于厂房、办公楼等屋顶上,将光伏电力并
入用户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
自我国光伏产业起步以来,集中式光伏电站长期占据主导地位。随着我国经
济社会不断发展,发用电矛盾愈发突出,分布式光伏的优势不断体现,未来将逐
渐成为主流。相比集中式光伏电站而言,分布式光伏能够降低能源的区域依赖,
模糊发用电边界,大幅增强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将为我国未来的电力结构优化提
供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呈现稳步提升趋势。2023 年和 2024
年 1-9 月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规模分别为 9,628 万千瓦和 8,522 万千瓦,占各期
光伏新增装机规模的比重分别为 44.40%和 52.97%。
光伏电池组件生产环节位于产业链中游,是光伏产业的重要基石和支撑,具
体产品包括光伏电池片和光伏组件。光伏电池片和光伏组件的制作流程如下所示:
光伏电池片制作流程
光伏组件制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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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光伏年新增装机规模的不断增加,年组件产量也随之上升,2022
年我国光伏组件产量达 288.7GW,同比增长 58.80%。2023 年,我国光伏组件产
量达 499GW,同比增长 69.3%。“十四五”期间,伴随分布式光伏的布局提速,
我国光伏装机将迎来新一波高峰期,年光伏组件产量有望持续增长。
(四)发行人行业地位
发行人持续推进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和收购。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
运营电站约 5.044 吉瓦、在建电站约 2.612 吉瓦、拟建设电站约 2.778 吉瓦、已
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规模约 1.679 吉瓦,合计约 12.113 吉瓦。公司在全国光伏
发电行业的市场份额情况如下表:
期末累计运营装机容量 上网电量
年份
吉瓦 市场份额 亿千瓦时 市场份额
当前光伏发电运营行业相对分散、集中度低。发行人是国内第一家以太阳能
发电为主业的上市公司,作为光伏电站业务的领先者,在光伏发电行业名列前茅。
光伏电池组件制造业务方面,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产能合计 5
吉瓦,其中光伏高效电池年产能 1.5 吉瓦,光伏高效组件(兼容 P 型和 N 型生产
能力)年产能 3.5 吉瓦。2023 年发行人光伏组件年产量为 4.16 吉瓦。根据我国
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2023 年我国光伏组件总产量约 499 吉瓦,据此测算,发
行人光伏组件市占率约 0.83%。
(五)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是一家以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为主业的中央企业。目
前业务分布在国内各省市及境外约 110 个国家和地区,形成了“3+3+1”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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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局(专注节能与清洁供能、生态环保、生命健康三大主业,加快发展绿色建筑、
绿色新材料、绿色工程服务三大业务,铸强战略支持能力),是我国节能环保领
域规模大、专业全、业务覆盖面广、综合实力强的旗舰企业。公司作为中国节能
太阳能业务的唯一平台,积极承担国有企业责任,利用在相关业务领域的专业经
验和资源整合能力,结合控股股东产业集团的优势推进业务快速发展,为我国生
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进一步夯实企业品牌形象、提升经营业绩。
作为最早进入光伏电站领域的企业,公司在项目开发团队、开发模式、项目
类型上具备优势。项目开发团队分布在全国各个省级行政区,积极拓展市场,利
用与地方政府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公司在光资源较好、上网条件好、收益率好
的地区对优质太阳能光伏发电的项目进行提前锁定,确保后续公司光伏电站规模
保持稳定增长。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运营电站约 5.044 吉瓦、在建电站约 2.612 吉
瓦、拟建设电站约 2.778 吉瓦、已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规模约 1.679 吉瓦,合
计约 12.113 吉瓦,并在光资源较好、上网条件好、政策条件好的地区已累计锁
定了约 17 吉瓦的优质自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和收购项目规模,为可持续发展
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为更好地统筹电站建设运维工作,公司确立了公司本部、大区和项目公司的
运维管理体系,通过规范各级权责形成了上下贯通的管理制度,建立了运维人员
的培训体系和规范标准化,实现管理模式的可复制性,通过多平台、多层次、全
方位地开展运维人员培训及工作经验的交流,充分发挥公司区域运维管理的优势,
促进运维人员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同时结合公司区域制管理模式,推进区域运
维团队建设工作,通过集中区域将区域内优秀的电站运维人才集中配置实现专业
人才资源共享,因地制宜,不断总结优秀的运维方法和经验,发挥区域运维管理
优势,持续推进公司运维工作标准化、专业化和职业化。
通过数字化建设,建设服务于战略决策的智慧管理平台,服务于主业质量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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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的智能运维平台和智能制造平台,服务于数据云计算的大数据平台,并建立起
统揽各数字化板块的门户系统,切实通过数字化建设实现数字化转型,为公司高
质量发展赋能,加速建成管理高效、运营稳健、风险严控、信息快速的智慧型企
业。
近年来,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与各金融机构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信用
状况良好,并通过资本市场适时开展股权、债权融资,融资渠道和方式多样,资
金成本较低,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经过多年的创新发展及技术积累,公司在科技方面形成以下核心竞争力:
(1)科技人才优势
公司搭建了以科研专家人才、科研骨干人才、青年精英人才、技工能手组成
的多层次人才梯队。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数量 428 人,科技
人才梯队和科研平台进一步完善,为今后人才队伍培养和人才梯队建设奠定了坚
实的基础。
(2)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战略行动,在《2020-2025 年科技创新行动方案》《十四
五科技创新子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工作
行动方案(2023 版)》,明确科技创新目标、路径和保障措施。公司在认真分
析光伏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走势基础上,2023 年已开展 90 余项科技创新项
目,牵头或参与 3 项省部级科技项目并获得多项专项奖励。此外,公司与多家业
内知名厂商进行技术交流,注重新技术新工艺引入。以上工作均为未来经营领域
业务的拓展奠定了技术基础、做好了技术储备。
(3)科技成果优势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获得有效专利授权 502 项,其中发明专利 84
项,实用新型专利 408 项,外观专利 10 项,共获得授权软件著作权 55 项,共发
表科技论文 89 篇(SCI/EI 共 29 篇)。公司主持或参与编写、修订的国家标准共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项;主持或参与团体标准 42 项,其中已经印发 17 项,目前正在参与编制、修订
的地方标准 4 项。公司下属镇江公司获得工信部 2023 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
业融合发展示范(数字领航企业)及 2023 年江苏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行业
级),入围 2023 年第五届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并获评全国百强称号,获得 2023
年第五届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无锡赛站领军组全国三等奖。
(4)科技平台优势
公司持续关注行业发展动态,不断适应新发展趋势,建立较为成熟的科技管
理机制和研发平台体系,公司全系统共获批江苏省(中节能)晶硅太阳能电池及
组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镇江市晶
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技术研究院、镇江市企业技术中心、镇江市晶硅太阳能电池
及组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15 个研发平台;拥有国家级 CNAS 实验室、TUV 莱
茵目击实验室资质两个检测平台称号;拥有 5 家高新技术企业(均在有效期)、
公司具有良好的科技研发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六)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
(1)主要竞争对手类型
公司在新能源发电行业的竞争对手主要有四大类:
第一类为“五大发电集团”,包括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
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大唐
集团有限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在我国能源企业中占有绝对的分量,同时也是我国
能源转型舞台上的主角。过去几年,五大发电集团新能源装机呈现较快增长,煤
电巨头逐步降低火电资本开支并大幅增加新能源资本开支,反映了煤电央企在电
源投资方面的转变。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或向清洁能源转型的战略及思路下,能
源巨头拓展新能源的步伐明显提速。
第二类为“新六小电力”,除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外,包括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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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及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新
六小电力”在传统水电、核电等能源业务基础上,正在快速转型,积极抢占资源
布局新能源发电,实现业务飞跃发展。
第三类为省属能源国企及其他央企投资平台。省属投资公司受益于在新能源
开发过程中享受到更多当地支持政策,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逐步上升。
第四类为民营企业和其他企业等。新能源场站投资和运营属于资本密集型行
业,对资金实力的要求较高,所以大型国企的竞争优势较强,但民营企业依靠自
身灵活多变的机制、强大的执行力,以及资本市场融资平台的资金支持,也拥有
一定从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的优势。
(2)行业主要企业
①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由原中国电力投资集
团公司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合并重新组建的大型国有企业。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是全国唯一同时拥有水电、火电、核电、新能源资产的综合能源企业集团,
业务涵盖电力、煤炭、铝业、物流、金融、环保、高新产业等领域。在华东、西
北区域市场份额占领先地位,在东北、华中区域也具有一定优势。截至 2023 年
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装机容量达 2.37 亿千瓦,其中清洁能源装机容
量占比 69.89%。截至 2023 年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中国电力国际
发展有限公司装机容量为 4,501.88 万千瓦,其中光伏装机容量为 1,514.94 万千瓦;
截至 2023 年末,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装机容量为 2,244.52 万千瓦,其中
光伏装机容量为 511.10 万千瓦;截至 2023 年末,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装机容
量为 1,342.12 万千瓦,其中清洁能源装机容量为 1,012.12 万千瓦。
②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五大发电集团之一,其发展战略以电为核心、
多能协同、创新引领、金融支持、全球布局。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华能
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在中国全国范围内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大型发电厂,
是中国最大的上市发电公司之一。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华电新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与经营,以风电开发与运营为核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心,太阳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2023 年,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累计
新能源装机容量突破 7,200 万千瓦,低碳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 47%。截至 2023
年末,该集团旗下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可控发电装机容量为 13,565.5 万千
瓦,低碳清洁能源占比为 31.24%,其中光伏装机容量为 1,310 万千瓦;截至 2023
年末,该集团旗下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已投产装机容量为 2,752.79 万千瓦,
其中新能源装机 192.81 万千瓦。
③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拥有煤炭、电力、运输、化工等全产业
链业务,在煤炭安全绿色智能、煤电清洁高效稳定、运输物流协同一体、现代煤
化工高端多元低碳、新能源多元创新规模化发展等领域取得全球领先业绩。截至
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 8,881 万千瓦,占比达 31%。截至 2023 年末,该集
团旗下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装机容量为 10,557.97 千瓦,其中光伏控股装
机容量为 854.18 万千瓦;截至 2023 年末,该集团旗下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装机容量为 3,559.37 万千瓦,其中风电控股装机容量为 2,775.44 万千瓦,光伏
等其他可再生能源控股装机容量为 596.43 万千瓦。
④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是 2002 年底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时组建的国有独资发
电企业,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特大型中央企业,也是中央直管的国有重要骨
干企业。其旗下的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为主
的新能源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截至 2022 年末,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为 1,281.74 万千瓦。
⑤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2 月 29 日,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
特大型能源企业,注册资本金 370 亿元,主要业务覆盖电力、煤炭煤化工、金融、
环保、商贸物流和新兴产业。截至 2023 年末,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发电装机
容量突破 1.8 亿千瓦,其中清洁能源占 46.24%。截至 2023 年末,中国大唐集团
有限公司旗下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装机容量为 7,329.10 万千瓦,其中光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装机容量为 436.62 万千瓦;截至 2023 年末,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装机容量为 1,541.87 万千瓦,其中光伏装机容量为 243.75 万千瓦。
光伏电池组件制造业务方面,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如下:
(1)晶科能源
晶科能源成立于 2006 年,于 2022 年 1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主营业务为太阳能光伏组件、电池片、硅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光伏技术
的应用和产业化,是一家以光伏产业技术为核心、全球知名的光伏产品制造商。
(2)晶澳科技
晶澳科技成立于 2000 年,于 2010 年 8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为硅片、太阳能电池及太阳能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太阳能光
伏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等,其中电池组件是核心产品。截至 2023 年底,公
司组件产能超 95GW,硅片和电池产能约为组件产能的 90%。
(3)天合光能
天合光能成立于 1997 年,于 2020 年 6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主营业务为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制造、安装,多晶铸锭、单晶硅棒、硅片、太
阳能电池片、光伏组件的制造等。截至 2023 年末,天合光能的光伏电池片和组
件产能分别为 75GW 和 95GW。
(4)隆基绿能
隆基绿能成立于 2000 年,于 2012 年 4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为单晶硅棒、硅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太阳能单晶
硅光伏产品制造商。截至 2023 年末,隆基绿能的电池片和组件产能分别为 80GW
和 120GW。
(5)阿特斯
阿特斯成立于 2001 年,于 2023 年 6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为晶硅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光伏应用解决方案。截至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6)东方日升
东方日升成立于 2002 年,于 2010 年 8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主营业务包括晶体硅料、太阳能电池片、组件、新材料、光伏电站、储能集成
系统及智能灯具等业务。截至 2023 年末,东方日升的组件产能为 35GW。
(七)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光伏电站在投资建造、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等方面均需具备较强的技术水平,
涉及到多学科的综合应用。项目开发阶段,需对项目地的光照资源、场地资源、
拟建规模、上网电价等进行综合分析;项目建设阶段,需对系统各组成部分(如
太阳能电池组、逆变器、电缆等)进行精密安装;项目运维阶段,需实现对光伏
电站日常维护、发电监控、故障排查等方面的智能化管理。因此,对于缺乏经验
和技术积累的行业新进入者,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
(2)资金壁垒
光伏电站投资规模较大,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一方面,光伏电站前期建造
资金需求大。根据公司项目建设经验及市场情况,目前,建造普通大型地面电站
往往需要投入数亿元左右的资金;且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
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 号)规定,光伏电站投资资本金不低于 20%。
另一方面,光伏电站虽收益稳定,但投资回报期较长,光伏电站开发商需具备较
强的资金实力。
(3)人才壁垒
光伏发电及运营在我国属新兴行业,需要跨专业、多学科的技术型人才和高
素质、有经验的管理型人才,在光伏电站的设计、建造、运维、管理的全方面进
行综合性高效整合。但近年来我国光伏产业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具备专业技术
和丰富经验的人才相对匮乏,客观上形成了较高的人才壁垒。
(4)政策壁垒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集中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需要经过相当严格的评估、备案、审批程序。一是
需完成项目备案、环境评估等手续方可开工建设;二是在建造完成后,需获取电
力业务许可证,以及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等手续后,方能正式投入运行。
(5)市场壁垒
目前,国内光伏电站开发商以五大六小电力集团为代表的国有企业和以浙江
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为代表的民营企业为主,市场
竞争的行业“头部效应”日趋明显。上述市场参与者凭借资金实力、技术优势、
丰富经验等,已发展成国内光伏发电行业的领先者。
(1)技术壁垒
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其生产工艺较为复杂,涉及到
设备选择、工艺路线设计、技术人员培训等方面。而在生产过程中原材料的采购、
生产线运维、质量控制、技术操作等方面均会影响到最终产品的质量、效率、成
本,因此技术水平是光伏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此外,光伏制造业具有新兴技术
产业的特点,产品升级变换快,对研发和前瞻性技术储备要求高,因此具有较高
的技术壁垒。
(2)生产能力和工艺壁垒
光伏电池组件生产企业对生产能力和工艺要求较高。生产制造主要采用自动
化程度较高的生产线,生产企业需要较长时间的生产和工艺经验积累,方能在光
伏电池组件产品的大规模生产过程中保持良好的产品性能,并实现产品品质的一
致性。因此,生产能力和工艺壁垒构成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3)客户资源壁垒
通常情况下,光伏电池组件生产企业需要经过下游客户(EPC 总包商、光伏
电站投资运营商等)的筛选、测试和认证等程序后,才可以最终获得供应商资格
及采购订单。对于大型 EPC 总包商和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商而言,与供货商建立
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其降低供货商开发与维护成本,保证产品质量的稳
定性和一致性。因此,其对供应商选择较为谨慎,合作关系一旦确定后通常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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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更换合格供应商的成本较高,这对新进入的生产企业构成一定的客户资源
壁垒。
(4)人才壁垒
光伏电池组件行业属于新兴行业,技术专业性较强,发展速度较快。同时,
受行业发展政策的影响,业内企业降低生产成本并提高产品性能的压力较大,生
产技术的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业内企业只有拥有涵盖研发、设计、生产、管理等
全方位的技术人员,持续开发出成本更低、性能更优异的产品才能跟随行业发展
趋势。新进入者在短期内构建符合产品生产需要技术人才团队的难度较大,这构
成了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5)规模壁垒
EPC 总包商和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商选择供应商的重要条件之一是稳定的供
货能力。缺乏足够的产能不仅影响企业对商机的把握能力,也影响企业与下游生
产企业的合作紧密度。从原材料采购角度看,企业生产规模越大,与原材料供应
商的谈判越为有利。企业发展初期规模较小,且上下游合作关系不够紧密,在与
原材料供应商的谈判中往往处于劣势,难以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在行业竞争中处
于不利地位,这构成了进入本行业的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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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产业之间的关联性和影响
光伏产业链上游为晶硅、晶片、光伏玻璃、铝合金、电子元器件等原材料的
生产,中游为光伏组件、光伏支架、光伏电力电子产品等光伏发电设备的生产,
下游为光伏电站 EPC 承包商及光伏电站,所发电力通过电网传输至企业、居民
等用电终端。
光伏发电是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将光能直接转化为电能的
一种技术。对于光伏发电产业而言,产业上游及中游为晶硅、晶片、光伏组件(太
阳能电池板,即光伏电池)、控制器和逆变器等材料的生产与供应。其中,光伏
组件是光伏电站建设和运营最主要的成本之一。
根据生产材料的差异,光伏电池大致可以分为晶体硅电池(单晶硅电池、多
晶硅电池)、非晶硅电池(薄膜电池、聚光电池),其中晶体硅电池占据了绝大
多数市场份额,其价格水平直接影响光伏产业链的生产经营状况。而晶硅太阳能
电池的主要原材料为晶硅片。晶硅片的价格则取决于晶硅料的价格。因此,上游
晶硅行业价格的波动将最终影响到整个产业链直至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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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增长,从而带来整体产量迅速提升。从多晶硅产量市场占有率来看,我国多晶
体硅行业发展迅速,在全球市场份额稳步提升。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数据,
以及优质硅料产能快速投放,中国优质多晶硅料国产替代速度预计将逐步加快。
光伏产业的下游为光伏电站运营,并将电力销售给电网公司,以及企业和居
民等电力需求方,其电力销售情况主要由销售电价和销售电量两方面决定。电价
方面,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和补贴金额由各级政府确定,标杆上网电价/指导价
由国家发改委制定;电量方面,电网公司对太阳能电力应优先保障消纳,因此光
伏电力销售市场比较稳定。
随着产业技术快速发展以及制造业规模效应的凸显,光伏发电成本不断下降。
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公布的全球平准化度电成本(LCOE)数据,
(LCOE)为 0.048 美元/千瓦时,2010 年至 2021 年期间下降了 88%。相较全球,
中国太阳能光伏度电成本较低,太阳能光伏已经完全具备“平价上网”条件。2021
年 6 月 11 日,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 2021 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
知》(发改价格2021833 号),规定:(1)2021 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
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
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2)2021 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
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
“平
价上网”时代的来临,意味着中国光伏产业初步具备了不再依赖政府补贴、按照
能源发展规律、匹配能源消费需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条件。
发行人所处光伏发电行业上游产业包括光伏组件、光伏支架、光伏电力电子
产品等设备供应商。上游产业提供的设备质量、设计质量直接影响公司的光伏电
站运行质量,上游产品的价格和质量也直接影响公司的新建发电工程项目建设成
本和运营期利润。因此,从技术应用角度,公司与上游行业之间是共同发展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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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从经济角度看,公司与上游行业之间是互相依存的供应关系。
发行人下游主要是电网公司,而最终端的客户则为各类工商业企业、居民等
电力用户。因此,电力行业是与国民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紧密相连的,如果宏观
经济发生波动,将直接影响行业整体收入和利润水平。
(九)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世界各国对光伏产业的支持
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国家引领了全球光伏产业高速发展的潮流,成熟、完善
的补贴政策为光伏行业在这些国家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近年来,
中国、日本、美国借助一系列光伏产业支持政策,光伏电站装机容量呈爆发式增
长。虽然 2012 年后部分欧洲国家由于财政状况恶化,对光伏行业补贴力度有所
下降,但是从全球范围来看,中国、日本、美国等地区光伏行业发展迅速,将逐
渐成为新的世界光伏中心,全球光伏产业发展趋势依旧十分良好。积极的补贴政
策将带动各国光伏发电市场的发展,以及全球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产业的繁荣。
(2)我国政府对光伏产业的政策支持
我国光伏行业起步较晚,发展过程中受外部需求影响多次起伏,但政府始终
给予产业政策支持,推动行业不断发展。进入“十三五”以来,政府按照“技术
进步、成本降低、扩大市场、完善体系”的原则,引导国内光伏市场合理有序发
展。2018 年后,国家能源局持续推进光伏“平价上网”,以加强补贴退坡,支
持先进技术,同时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等配套机制,促进产业的长
效发展。2021 年,国家发改委出台《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 2035 年远景目标
纲要》,提出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光伏发电规模,为“十四五”
期间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2022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
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要实现到 2030 年风
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的目标。2022 年 6 月,《“十四
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印发,提出“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
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 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
(3)我国拥有丰富的太阳能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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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资源中心估算,全国陆地太阳能资源理论储量
区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冀北高原、内蒙古高原等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占到陆地
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二,适合发展大规模地面电站;中东部发达地区潜在可开发屋
顶面积极为可观,发展太阳能分布式电站潜力巨大。目前,已利用光照资源仍仅
占可利用资源的很小比例。我国丰富的潜在太阳能资源为太阳能光伏发电行业未
来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储备。
(4)我国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充足产能保证了光伏发电业务的上游供给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23 年全国光伏制造行业运行情况》,2023
年我国光伏组件总产量约 499GW。巨大的产能给太阳能光伏发电业务的上游带
来了充分的竞争与充足的供应,保证了组件市场的价格透明、供应充足,为发电
市场装机容量的未来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5)光伏电池技术升级提升行业盈利能力
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在我国的快速发展与组件价格的快速下降和积极的政
策导向密不可分。在上游产能扩张和技术革新的推动下,我国太阳能光伏企业在
PERC、TOPCon、HJT、IBC 等高效晶硅电池生产技术上先后取得突破,同时,
半片、双面、叠瓦、多主栅、大尺寸等相关技术也相继成熟并逐渐被应用。硅片
行业主流硅片尺寸从 158.75mm 提升到 166mm 后,182mm 和 210mm 产品也已
经开始量产,大硅片能够在太阳能光伏制造和太阳能光伏应用两个方面降低成本,
从而降低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成本。
我国在太阳能光伏领域的研究能力不断增强,电池技术创新能力大幅提升,
各种类电池转化效率均不断提升,创造了晶硅等新型电池技术转换效率的世界纪
录,建立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太阳能光伏发电全产业链,光伏组件产量连续多年
全球总产量第一。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公布数据,2021 年新增陆
上风电项目的全球加权平均 LCOE 同比下降了 15%,降至 0.033 美元/千瓦时。
硅片、组件等关键零部件价格稳步下降,有效降低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成本,提高
行业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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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更新换代较快
太阳能电池组件近年来技术更新换代很快,转化效率提高较快,成本不断降
低。光伏制造企业需要保持组件效率和生产工艺,才能跟上行业发展的步伐。此
外,薄膜技术和光热发电技术的不断发展也对目前以晶硅电池技术为主的光伏产
业造成了潜在的替代威胁。
(2)其他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迅速
近年来,新能源行业发展日新月异,尤其是风力发电,凭借其技术相对成熟、
成本较低、占地面积较小、装机容量较大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和广泛的应用。虽然
我国风电行业发展前期由于产能盲目扩张、电网接入的技术问题而出现了“弃风
限电”的情况,但是随着近两年并网技术的提高与海上风电的发展,以及优先保
障消纳的行业利好政策,风力发电未来发展前景仍然良好。除此之外,生物质能、
潮汐能发电、垃圾发电等新环保能源发展也十分迅速。太阳能光伏发电存在占地
面积较大的缺点,存在被风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替代的风险。
(3)光伏发电对电网公司输电能力有较高的要求
我国西部地区地广人稀,光照充足,近年来是集中式大型地面太阳能光伏电
站建设的重点区域,未来发展潜力也十分可观。然而,我国主要用电区域位于东
部沿海地区。因此,电网公司的西电东输能力与意愿需与西部太阳能光伏电站装
机容量同步发展,保持匹配,才可保证西部光伏电站生产的太阳能电力在东部有
用武之地。
(4)国土空间资源制约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
新能源发电项目,尤其是大型陆上风电、太阳能光伏项目建设需要较大规模
的土地占用,海上风电项目建设需要占用海域。虽然我国目前出台了一系列支持
性用地、用海政策,但鉴于我国适用新能源建设、开发的国土空间资源有限,导
致新能源发电项目用地审批仍存在审批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为进一步促进新
能源发电行业发展,加快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相关用地政策还需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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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地域性特点
(1)光伏电站运营
近年来,在全球环保共识的推动下,绿色可再生的光伏电力需求增长迅猛,
国内国际光伏发电市场增长处于高速阶段;行业技术水平相对成熟并不断取得新
突破、新进展;行业竞争状况及用户特点已比较明朗;企业进入壁垒受技术水平、
资金实力等因素影响而不断提升;行业产品及服务不断多样化;国有与民营等社
会资本充分发展,市场竞争者增多。
重要讲话,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
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
年 12 月,习近平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宣布,到 2030 年中国风电、太阳能发电
总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意味着未来十年间,中国新能源市场每年将保
持至少 70GW 的新增装机容量,光伏发电行业前景依然良好。
(2)光伏电池组件
光伏行业整体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光伏组件的需求受整体光伏行业的
周期性影响。
(1)光伏电站运营
太阳能资源直接影响光伏电站运营状况,而太阳能资源受昼夜时长、太阳高
度、气候状况等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前述因素在固定地理位置上的季节分布存
在一定差异,故光伏电站运营行业具有相应的季节性特征。通常而言,冬季昼短
夜长、太阳高度角小,太阳辐射能量较少,光伏电站发电量相对较少;而在其他
季节,发电量相对较多。
(2)光伏电池组件
光伏电池组件行业受自然季节性因素的影响较小,除较为极端气候环境下
(包括高寒、台风、强降雨等),光伏电站施工进度有所影响外,无其他重大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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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
(1)光伏电站运营
光伏电站设备固定安装于地面、水面、屋顶等处,且其布局与日照资源、经
济条件等密切相关,具有很强的区域性。从全球范围来看,欧洲是传统的光伏发
电市场,而近年来,中国、日本、美国的光伏发电行业增长迅速;从国内市场来
看,伴随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迅猛发展,中东部地区装机规模的比重不断提升。未
来伴随行业发展限制因素的逐步消缓,国内光伏新增装机的区域分布,将与光伏
电站建设应用需求更加匹配。
(2)光伏电池组件
受行业特性影响,光伏电池组件业务与电站投资运营业务的区域分布基本一
致,因此,光伏电池组件行业的区域特点与光伏电站运营行业相似。
九、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业务以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为主,主要产品为电力,该产品主要
出售给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同时,公司还从事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销售,产
品主要用于对外销售。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太阳能发电 341,617.21 71.57% 454,836.61 47.67% 435,600.26 47.16% 446,019.13 63.47%
太阳能产品制造 132,880.55 27.84% 494,778.99 51.86% 475,589.59 51.49% 250,066.13 35.59%
农业 8.27 0.00% 132.54 0.01% 107.31 0.01% 244.47 0.03%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474,506.03 99.41% 949,748.14 99.55% 911,297.17 98.66% 696,329.73 99.10%
其他业务收入 2,809.99 0.59% 4,292.28 0.45% 12,341.30 1.34% 6,352.17 0.90%
营业收入合计 477,316.02 100.00% 954,040.42 100.00% 923,638.47 100.00% 702,681.9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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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太阳能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基本业务流程图如下:
(1)项目前期工作
项目前期工作主要包括项目考察、现场调研、项目资源获取、可研报告编制
与出具、内部投资决策、项目核准/备案及其他相关前期合规手续办理等工作内
容。其具体业务流程图如下:
(2)EPC 招标
太阳能公司目前所有光伏电站投资项目均通过 EPC 公开招标来建设。公司
成立了采购领导小组和采购办公室,采购办公室设立在公司本部经营管理部,新
建项目的所有招标工作由采购办公室负责统筹。采购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编写招
标文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出招标公告。招标代理公司负责
组织开标等工作,采购办公室负责配合招标代理公司工作。招标代理公司同时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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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采购办公室负
责将评标结果以中标单位审批表的形式上报采购领导小组。采购领导小组确认后,
由招标代理机构对外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最终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并进
入合同签订流程。
(3)投资建设
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组织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前将组建项目管理
团队,其中包括一名项目经理及各岗位专责,对在建项目的投资、质量、进度、
安全等具体工作进行统筹及监督。项目具体的建设工作则由 EPC 负责,发行人
对项目建设进行整体资金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目前光伏电站
项目的建设周期根据项目规模一般为 3 到 12 个月。
EPC 招标和投资建设的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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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运营维护和电力销售
项目公司在项目竣工后的 6 个月内,经公司批准后,完成决算审核报告编制
和竣工验收工作。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营维护和电力销售。公司制定了光伏电
站运维管理制度,从操作管理、巡检管理、变压器运行、并网发电操作、技术培
训、事故处理方案等各个方面对电站日常运营维护进行了全面规范。
发行人的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运营业务流程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产
品销售。此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在订单数量较多且镇江公司自身产能阶段性
不足的情况下,发行人也会采用外协代工的方式进行生产。
(1)原材料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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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制定了供应商管理程序、采购控制程序以管理和规范采购流程。对于
日常电池组件生产业务的原材料(硅片、浆料、电池片等),发行人镇江公司采
购部根据成本降低、质量改善、新产品开发及业务发展需要,收集市场资料,寻
找潜在供应商;在和潜在供应商进行初步接触并发出《供应商调查表》后,发行
人对潜在供应商进行初评、现场评价、送样评价、综合评价、审核合格后,列入
合格供应商名录。
采购员根据公司制定的原材料周期性采购或按单采购计划进行集中采购。具
体来说,采购员根据物资采购需求进行分类询价,在现有合格供应商及新的供应
商中进行询价,一般至少向三家供应商进行询价。通过多渠道了解市场行情,从
而进行物资采购议价,采购员对供应商报价进行综合比较,提出供应商选择建议。
经审批后,采购员与供应商开始洽谈合同细节。签订采购合同后,供应商向发行
人供货,到货后发行人有关部门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如符合质量标准则按合同
约定向供应商支付到货款。
(2)生产模式
发行人根据发展战略会在年末制定下一年度的整体年度生产计划。在日常生
产过程中,镇江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运营模式,根据营销部的订货情况和产能情
况在年度生产计划的基础上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并在生产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计划调整。在自身产能不足的情况下,发行人会根据订单情况,采取外协代工
的方式组织生产,以满足订单需求。
太阳能组件生产业务的代工业务模式主要环节如下:
订单通知下 指定代加工 选定OEM供 签订代工合 分解代工计
首件准备
达 计划 应商 同 划
发货编排成
结算 成品抽检 批量生产 首件确认 首件生产
品发货
公司制定了《组件代工管理规定》,对代工厂商有严格的准入标准和测试流
程。公司在代工过程中在产前、产中、产后对代工生产进行严格的产品监测和品
质控制,确保代工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3)产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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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采用直销的方式进行产品销售,产品主要面对光伏 EPC 承包商、分
布式投资运营商以及部分太阳能组件贸易商。
(三)销售情况
发行人是以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投资运营商,最近三年及一期分别实现售电收
入 44.60 亿元、43.56 亿元、45.48 亿元、34.16 亿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光伏发电业务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单位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运营装机容量 GW 5.04 4.67 4.35 4.27
其中:分布式 GW 0.13 0.11 0.11 0.11
集中式 GW 4.92 4.56 4.24 4.15
平均利用小时数 小时 1,055.99 1,336 1,332 1,340
销售电量 亿千瓦时 53.95 65.21 59.37 59.22
发行人光伏电池和组件制造业务由子公司镇江公司负责,最近三年及一期,
发行人光伏电池及组件制造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5.01 亿元、47.56 亿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光伏电池和组件业务指标如下:
单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项目
位 电池 组件 电池 组件 电池 组件 电池 组件
期末产能 MW 1,500 3,500 1,500 3,500 1,500 3,500 1,500 2,000
期间平均产能 MW 1,500 3,500 1,500 3,500 1,500 2,625 1,500 2,000
产量 MW 90.07 1,523.98 1,477.53 3,983.09 1,401.44 2,343.31 1,030.33 1,668.97
外购量 MW 1,527.81 294.74 2,908.37 850.08 1,559.46 826.95 815.76 117.15
电池片用于内部制
MW 1,599.00 - 3,992.31 - 2,193.83 - 1,637.91 -
造组件的数量
内部电站使用量 MW - 257.23 - 668.70 - 485.73 - 143.07
销量 MW 64.08 1,590.29 452.87 3,967.82 566.78 2,682.19 235.35 1,639.38
注:发行人镇江公司生产的组件除主要对外销售外,部分还用于发行人体系内光伏电站项目;
镇江公司生产的电池主要用于镇江公司自身组件生产。期间平均产能为产能的加权平均值,
计算规则为期初产能加新增产能在本期的加权值,由于发行人 2022 年进行技改等原因导致
期间平均产能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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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五大客户收入情况
合计收入占当期年度收入总额比例分别为 48.49%、35.32%和 42.54%和 48.48%,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收入 占收入比例
合计 231,399.00 48.48%
合计 405,826.66 42.54%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
合计 326,218.48 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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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收入 占收入比例
合计 340,218.10 48.49%
(2)新增前五大客户情况
公司 2024 年 1-9 月前五大客户中无新增客户,均于 2023 年与发行人有业务
往来。
公司 2023 年前五大客户中无新增客户,均于 2022 年与发行人有业务往来。
公司 2022 年前五大客户中,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为发行人新增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客户名称 成立时间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
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测绘服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勘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
工程施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特种设备设
计;供电业务;安全评价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中国能源建设集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水文
团广西电力设计 1994 年 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住房租赁;非居住房
大客户
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产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以自
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
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
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工
程造价咨询业务;安全咨询服务;软件开发;
软件销售;水土流失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公司 2021 年前五大客户中,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新增客
户。其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客户名称 成立时间 经营范围
光伏新能源电站设备的生产、制造与设计;
新能源发电系统及工程的研发、设计、开发、
投资、建设、运营及服务;售电业务;机电
大客户 股份有限公司
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
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新增前五大客户的情况,新增客户为业务运营中的正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常现象。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公允,与新增客户的业务往来具备合理性与可持续性。
上述情况不会对发行人业务的稳定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466,265.81 97.68% 919,609.94 96.39% 895,296.43 96.93% 699,598.25 99.56%
境外 11,050.21 2.32% 34,430.48 3.61% 28,342.04 3.07% 3,083.65 0.44%
合计 477,316.02 100.00% 954,040.42 100.00% 923,638.47 100.00% 702,681.90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主要为光伏组件,境外销售金额及占比均较低。
(四)采购情况
发行人在太阳能电站投资建设过程中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 EPC 供应
商。在 EPC 总价中,光伏组件的采购成本所占比重最大,故光伏组件价格对电
站的建设成本及未来的营业成本影响较大。光伏发电项目日常运营过程中,所需
要的主要能源为太阳能光伏发电电气设备运作中所消耗电力,电力消耗占发电业
务成本比重较小。
发行人光伏电池组件制造业务方面,太阳能电池的主要原材料为硅片,其余
原材料包括正银、铝浆、背银等;太阳能组件的主要原材料为太阳能电池,其余
原材料包括基板玻璃、接线盒、铝框、TPT 背板、EVA、硅胶、涂锡铜带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光伏电池组件制造业务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如下:
单位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电池片
总采购量 万片 18,096.11 37,442.97 20,905.89 12,343.75
总采购金额 万元 48,901.09 200,980.66 166,678.29 70,705.00
单价 元/片 2.70 5.37 7.97 5.73
硅片
总采购量 万片 249.22 19,785.81 14,303.26 16,661.50
总采购金额 万元 244.28 63,313.09 84,280.44 61,598.44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单位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单价 元/片 0.98 3.20 5.89 3.70
玻璃
总采购量 万片 504.18 1,049.25 744.07 561.64
总采购金额 万元 21,463.67 54,213.29 37,676.48 29,746.08
单价 元/片 42.57 51.67 50.64 52.96
型材
总采购量 万根 1,041.58 2,862.18 1,796.21 1,222.08
总采购金额 万元 15,616.25 44,262.99 27,657.72 18,000.65
单价 元/根 14.99 15.46 15.40 14.73
胶膜(EVA/POE/PVB)
总采购量 万平方米 1,471.60 3,706.12 2,245.61 1,567.58
总采购金额 万元 9,312.15 30,040.90 27,147.35 18,933.91
单价 元/平方米 6.33 8.11 12.09 12.08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按区域划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含税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325,523.16 99.99% 882,589.37 99.99% 789,776.73 99.95% 320,409.23 99.98%
境外 30.32 0.01% 78.22 0.01% 364.47 0.05% 49.18 0.02%
合计 325,553.48 100.00% 882,667.59 100.00% 790,141.20 100.00% 320,458.41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采购主要为设备、技术服务等,境外采购金额及占比
均较低。
(1)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体)合计采购额占当期年度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 31.51%、27.14%和 29.21%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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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含税
序 占采购总额比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额
号 例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
合计 134,256.33 41.24%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
合计 257,868.05 29.21%
组件、电池片、
硅片等
合计 214,417.05 27.14%
光伏电池片、组
件
合计 100,976.44 31.51%
(2)新增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公司 2024 年 1-9 月前五大供应商中,大连融科储能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为新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增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客户名称 成立时间 经营范围
储能电池技术开发、储能电池材料、储能电池系
统的开发、应用;全钒液流储能电池及其零部件
的生产(凭许可文件生产);储能电池控制系统
前五大供应商 术发展有限公司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
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 2023 年前五大供应商中无新增供应商,均于 2022 年与发行人有业务往
来。
公司 2022 年前五大供应商中,浙江泰能光电有限公司、江苏瑞晶太阳能科
技有限公司、江苏恒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为新增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客户名称 成立时间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
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
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浙江泰能光电有
限公司
供电业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
设工程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江苏瑞晶太阳能
科技有限公司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体育
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
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
五大供应商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工业自动化设备、工业机器人的研发、生产、加工、
销售;光伏分布式电站设备及其配件研发、生产、销
售及相关技术咨询;光伏发电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
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江苏恒嘉电力集
团有限公司
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
属矿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
代理;食品进出口;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
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
备租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公司 2021 年前五大供应商中江西宇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新增供应商,其具
体情况如下:
项目 客户名称 成立时间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
供应商 限公司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新增前五大供应商的情况,供应商的变化主要是随着
业务规模上升,公司为提升议价能力和保障供应链的稳定,根据市场情况对供应
商进行选择,与供应商之间不存在依赖关系,不会对发行人业务的稳定性和持续
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质量控制情况
质量控制方面,针对光伏电站的质量,公司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
办法》,以指导电站项目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根据该项办法,项目公司负责具
体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母公司基建管理部门是工程质量执行情况的监督部门。
针对光伏电池组件制造的质量控制,发行人镇江公司制定了一系列质量控制
制度以规范产品的质量控制,其中包括《组件成品检验标准》《电池来料检验规
范》《检验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定。发行人镇江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上
述规定,以保证产品质量。
(六)环境保护情况
除镇江公司为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外,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
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镇江公司以太阳能光伏电池和组件生产为主,设
有尾气处理塔与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可有效去除相关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
镇江公司设立了安环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相关事务。安环部制定了
《废水、废气排放管理规定》《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保障生
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镇江公司获得“江苏省绿色发展领军企业”、“中国招投
标领域碳中和承诺示范单位”、“双碳科技创新典型案例”、“碳中和绿色品牌
影响力共建单位”、“节能环保产品服务企业资质一级”、“绿色环保服务企业
资质一级”、“绿色制造服务企业资质一级”荣誉称号。
除镇江公司外,公司下属 7 个电站大区的光伏电站项目均属清洁能源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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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噪声、电磁、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等排放超标情况。
公司以“提供优质产品、奉献清洁能源、造福人类社会”为企业使命,确立
了“分类管理、分级管理、红线管理”的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原则,公司本部设立
安全生产部作为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下属各大区子公司均成立了
专门的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或管理中心)和专职人员,对光伏电池、光伏组件、
光伏电站等业务活动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七)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生产过程中不存在高危险情况,但依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为确保
安全生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生
产培训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对一线员工安全教育,加强安全
生产管理。
(八)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专注于太阳能综合应用,致力于光伏电站、光伏制造两大主营业务的投
资、建设、运营、生产,通过能效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的综合应用和科技服务,有
效促进主营业务全面提升。
在光伏电站方向,快速提升装机规模,保持国内光伏行业的领先地位。坚持
太阳能的综合开发应用,以集中式光伏电站发展为主,结合目前光伏行业政策变
化和市场情况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兼顾“光伏+”多业态开发与多元化发展,因
地制宜实现多场景应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快速发展。
市场开发方面,公司将加强市场开发团队的人才培养和能力提升,创新市场
开发模式、完善市场化激励机制,不断提升电站资源,尤其是优质电站资源的获
取能力。
增量电站方面,注重电站降本增效,加强新技术、新产品的及时导入,同时
重视设计、建设阶段的质量管控,全面提升新建电站质量和效率,降低度电成本,
提升增量电站经济效益贡献。
存量电站方面,加快推进电站运维技术数字化转型和升级工作,推动电站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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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提升和运维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存量电站经济效益贡献。
在光伏制造方向,抓住电池行业技术升级换代发展机遇,成为行业主流电池
制造商。以大尺寸、高效电池为主要产品,合理布局、提升产能,通过占领市场
跻身行业主流电池制造商。
市场拓展方面,通过加强与行业头部企业的合作,建立战略层面的长单市场
业务合作机制,在供需两端稳定公司的供销需求,保证产线满产稳产;通过加强
国际化经营力度、市场化引进销售人才强化销售队伍建设拓宽市场范围、提升渗
透率。
技术进步方面,公司将加大技术研发投入,通过技术人才队伍的培养强化技
术保障能力建设,提升技术攻关能力。
数字化精细管理方面,公司主动适应数字化变革趋势,结合经营管理精细化
的需要,全面推进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十四五期间,公司将建立数字化平台框架,
全面整合内部资源,打通信息壁垒,提高企业运转效率。此外,公司将打造电池
/组件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推动数字化转型升级和智慧工厂建设,积极探索黑
灯工厂应用前景以降低管理及人工成本。同时,公司将深入探索数字化智能运维
手段,构建中节能太阳能智慧运维体系,实现光伏电站提质增效。
公司专注于太阳能综合应用,致力于光伏电站、光伏制造两大主营业务的投
资、建设、运营、生产,通过能效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的综合应用和科技服务,有
效促进主营业务全面提升。坚持应用和制造并举,以技术研发为支撑,提供优质
产品和科技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成为国内一流的新能源综合利用的领军企
业。
光伏电站业务端,公司将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以加快推动沙漠、戈壁、荒漠
地区大型光伏基地建设为契机,抢抓一批国家重点重大重要项目资源;持续探索
新模式新方案,丰富和创新“光伏+”开发模式,挖掘深层次的资源综合利用,
拓宽项目资源获取渠道,建设零碳项目示范。光伏制造业务端将探索轻资产合作
模式,延伸产业链,提高光伏制造生存能力;优化智能运维平台及智能制造平台,
推进电池组件生产与工控平台的管控联动,实现全面精细化管理。完善全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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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积极开发国内电池组件市场,持续深耕欧洲、亚太市场,积极开拓南美市
场;深耕产品差异化路线,深度优化一体化解决方案,实现终端场景应用拓展。
十、公司技术研发情况
(一)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持续推进对新技术领域探索,围绕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技术突破、效
率提升、度电成本下降、智能制造等现实需求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
究开发,研发投入包括加强数字化信息化研发,建设公司云网中心;TOPCon 电
池组件技术、HJT 电池组件技术、全黑组件产品、轻质组件产品、大尺寸高效率
低成本电池组件产品、电站数据采集模块、智能运维管理系统等。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研发投入金额(万元) 9,855.57 27,336.48 23,271.56 11,734.4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2.06% 2.87% 2.52% 1.67%
(二)研发形成的重要专利、非专利技术以及其应用情况
公司持续关注行业发展动态,不断适应新发展趋势,建立较为成熟的科技管
理机制和研发平台体系,公司全系统共获批江苏省(中节能)晶硅太阳能电池及
组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镇江市晶
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技术研究院、镇江市企业技术中心、镇江市晶硅太阳能电池
及组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14 个研发平台。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获得有效专利授权 502 项,其中发明专利 84
项,实用新型专利 408 项,外观专利 10 项,共获得授权软件著作权 55 项,共发
表科技论文 89 篇(SCI/EI 共 29 篇)。
(1)新型高效光伏电池及组件关键技术
通过 P 型双面电池技术、纳微绒面倒金字塔技术、先进表面钝化技术、选择
性发射极技术和载流子注入氢钝化技术的开发,研发出在整个电池吸收光谱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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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均具有高响应的高效 P 型双面晶体硅太阳电池,实验设备与现有产线设备相结
合形成 100MW 高效电池示范线,实现高效多晶电池转化效率达到 21%,高效单
晶电池转化效率达到 22.5%,A 级品率达到 97%,电池效率双面率达到 70%。同
时采用无损伤激光划片、柔性连接等技术开发出一系列新一代光伏领跑组件,结
合无主栅图形设计、电池片组串新型结构设计、边框功能设计等,叠加轻质 PVB
双玻组件技术,实现多种组件新产品的量产,并通过对现有产线技术改造,融入
该项目核心技术和工艺,已经形成了 1GW 高效电池和组件的产业化生产,降低
组件单瓦生产成本。
(2)工业互联网技术
公司工业互联网技术攻克一批核心工艺智能化、多系统集成运行等核心关键
技术,联合支持单位研发应用一批车间制造核心业务环节的软硬件系统,形成可
推广示范的高效光伏电池与组件的流程型智能工厂新模式,可广泛适用于国外大
多数规模以上光伏电池与组件产品制造工厂,模式进行优化后,可扩大到相关制
造领域。
(3)智能运维平台
通过数据化运维方案以提高运维人员的工作效率,提高运营监管水平,确保
生产达标,实现设备效能评估,同时结合组件清洗设备机器人的智能清洗,达到
光伏电站的高效、智能、自动化运维。
(4)滩涂运载车
通过新产品研发,研制出一款可以在滩涂地、沼泽地、湿地复杂恶劣地形条
件下,安全、稳定承载运输,检修人员,配件的特种运载工具。同时利用现有的
AGV 技术并结合目前的清洗机器人或组件清洗机械臂,开发成一种无人驾驶的
水面、滩涂自动清洗平台。
(5)双玻组件
公司研发的新型高效高耐候性双玻组件,首先在电池片上采用背面钝化、高
阻密栅、区域铝背场等工艺制备实现更高的发电效率,组件端使用镀膜钢化玻璃,
增加透光率,提高双玻整体发电功率,降低生产成本;其次,通过试验验证 PVB
胶膜的耐湿热、耐紫外、阻水等耐候性能,PVB 与电池片、焊带、硅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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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匹配性,以及双玻组件使用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证双玻组件使用寿命可达
到 30 年;再次,创新性地采用层压预压+高压釜工艺,改进双玻组件工艺方法,
克服了双玻组件成品率低的难题。
(6)防 PID 组件
晶硅太阳能光伏组件产品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由于长期处于高电势位下,各
封装材料的绝缘性能出现衰减,导致组件功率出现大幅度的降低。为避免这种现
象发生,发行人采取了以下解决方案:一是从电池片和 EVA 入手进行产品升级,
电池方面通过镀膜工艺在提高绝缘性能的前提下,将电池功率的损失降到最小;
EVA 方面主要是通过调整 EVA 的配方,降低 EVA 中醋酸根离子的数量,同时
透光率和粘接强度性能保持不变;二是采用塑料边框或者无边框组件的设计,从
产品结构上阻断产生漏电的途径。
(7)小绒面多晶、单晶制绒技术
公司在原有制绒工艺的基础上通过改变溶液的配比、滚轮速度、温度等参数
及使用单晶、多晶制绒添加剂,在单晶硅及多晶硅表面形成均匀的超小绒面,这
种小绒面制绒技术使晶硅太阳电池在不用大幅度增加生产成本的前提下有效地
提高对光的吸收和利用,进而提升电池的转化效率。
(8)浅结高方阻扩散技术
通过改变扩散温度、气流量、掺杂时间等技术参数通过低温通源、高温推进
的方式来实现浅结高方阻的发射极,并提高方阻的均匀性,减小方块电阻偏差。
通过浅结高方阻扩散工艺可减少死层效应的影响,从而改善太阳能电池对太阳能
光谱的响应(主要改善短波长的响应),而且也减低了发射结区的载流子复合,
使得电池转换效率大大提升。
(9)背面抛光技术
扩散后的硅片在刻蚀过程中通过改变溶液的配比、滚轮速度、温度等参数,
即可实现刻蚀的目的,又可达到抛光的作用。硅片背面抛光后有以下优点:背面
抛光后,因背面反射率提高,部分透射光返回硅片内被吸收,增加了输出电流;
抛光后的硅片背表面平坦,粗糙度显著降低,大大减小了背表面面积,限制了表
面复合损失,少子寿命显著提升;背场烧结后,铝会被团聚,由于团聚尺寸大于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绒面尺寸,相当数量的团聚体被“架空”,导致浆料和硅接触面积减小;而抛光
后的硅片背表面平坦,团聚更容易直接与硅接触,使得背场合金层面积增加。
(10)氮化硅双层膜技术
利用管式 PECVD 在太阳电池片上沉积双层折射率和厚度均不同的氮化硅薄
膜。这种双层氮化硅薄膜是采用两个不同的硅烷氨气流量比沉积获得的,其第一
层(靠近硅片)具有较高的折射率和较薄的厚度,而第二层具有较低的折射率和
较厚的厚度。第一层氮化硅的主要作用是起到钝化的作用,第二层氮化硅膜主要
是减反射作用,测试结果表明,这种折射率变化的双层氮化硅薄膜,相比折射率
单一的单层氮化硅薄膜,具有更好的表面钝化效果及减反射作用。
(11)二次印刷技术
在传统丝网印刷的基础之上,采用了新型的高分辨率照相机和新的软件算法,
通过程序的自动调整和印刷初始阶段的额外控制,使第二层印刷物非常精准地印
刷在第一层之上,突破了单次印刷在栅线高宽比、印刷质量等方面的局限性,有
效地减少了遮光面积,进一步提升了电池片效率,实现了硅太阳电池的丝网印刷
技术上的又一突破。镇江公司引进了高精度的印刷设备,成功实现了二次印刷的
批量生产,并通过浆料配方、丝网设计以及其他各工序优势技术的整合、优化和
创新,在降低银浆单耗的基础之上使电池片的效率又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台阶,达
到了降本和增效的双重效果,使得生产的电池片效率和成本控制走在了同行业的
前沿。
发行人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预计对公司未
项目名称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来发展的影响
智慧管理已上线 8 个模块
基于云计算、大数
(交易与关联管理、项目基
基于经营 据、物联网、5G、
建管理、经营指标预测与考 构建一套基于 5G 的数字
管理的数 区块链等新科技作
核分析、子公司管理、三重 化信息化系统,完成关键 推动公司数字
字化信息 为智慧科技和数据
一大管理、部门月度互评、 设备互联互通;建成全系 化信息化进程,
化智慧系 应用新一代技术,
科技项目、公文统计分析)、 统上下贯通、左右衔接、 打造“平台+生
统关键技 构建太阳能云平台
智慧管理开发中 2 个(员工 运转协调、便捷高效的信 态”模式。
术开发与 生态圈,打造“平
关系管理、培训管理)、产 息化体系。
示范 台+生态”的模式和
供销一体化(订单执行进度
集成互联技术。
表)。
组件回收 研究符合政策未来 进行设备厂家调研及高校 通过开发物理法和湿法 助力公司进军
关键技术 发展趋势的技术产 的产学研合作或交流,确认 回收技术,实现组件回收 组件回收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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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对公司未
项目名称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来发展的影响
开发及产 品,并形成量产化 技术路线方案。 的经济价值最大化,同时 做好技术储备
业化应用 技术,填补国内该 设计开发出高度自动化 和开发。
技术的空白,提供 的配套回收处理设备与
利润新增长点。 流水线。
本项目利用人工智能、互
本项目旨在利用大 联网大数据等新型技术,
截至目前诊断系统已完成
数据、人工智能、 对光伏发电厂所有具备
基于智能 开发,包含 7 个功能点、76
机器学习、计算机 测控的设备数据进行精
运维平台 个算法,并在华北区、华东 实现存量和增
等领域技术,制定 准识读、高效分析、结果
的光伏设 区 3 个电站进行试点推广, 量电站双向提
光伏电站智能运维 输出,以全面保证发电厂
备故障诊 先后进行过 3 次沟通会,沟 质增效。
解决方案,实现电 生产发电效率和运维动
断分析 通需整改优化点 31 项,现
站设备故障实时捕 作响应速率紧跟行业新
已完成 27 项。
捉、定位。 高度,提高光伏发电厂的
监盘效率。
普迪无机蒸镀和普迪金属
蒸镀工艺调试,并对工程师
进行相关的设备和工艺调
试培训。
宽带隙钙
的设备,进行实验验证,并 开发一套高效率、低成本 紧 跟 技 术 发 展
钛矿晶硅
完成阶段性实验报告。 的单结宽带隙钙钛矿及 趋 势 和 公 司 可
叠层太阳 前沿技术研发,全
能电池关 新产品开发。
目完成实验室设备的调试, 太阳能电池工艺和关键 好 新 技 术 的 研
键技术研
形成阶段试验报告,使用旋 设备方案。 发储备。
究
涂法制备宽带隙小面积钙
钛矿电池,效率达到
ITO 镀膜实验,寻找不同实
验条件下成膜特性。
通过对焊带光学和
电学性能研究,开
本项目是基于对焊带和
发适用于不同组件 完成设备采购、二次配、设
汇流条的研究,通过合理
光伏焊带 设计和客户需求的 备安装调试工作,进行 SOP
的结构化设计,实现组件
及其工艺 焊带,并形成批量 与 TPM 文件的编制及审 降本增效。
可靠性和功率的提升,满
研究 焊带生产的技术和 核,汇流条和焊带批量生
足公司降本增效的生产
装备,对光伏组件 产,指标均合格。
目标。
制造的增效降本具
有关键作用。
(三)研发人员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及占员工总数的比例如下:
单位:人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研发人员数量 428 454 444 449
员工总数 1,828 2,173 2,078 1,859
占比 23.41% 20.90% 21.37% 24.15%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十一、主要资产情况
发行人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各类设备、运输工具等。截至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资产原值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2,912.48 154,845.37 76.31%
发电设备 3,229,083.87 2,211,493.14 68.49%
机器设备 100,815.35 28,173.72 27.95%
农业设备 72,969.11 45,108.39 61.82%
运输工具 5,131.48 1,934.21 37.69%
电子设备 1,136.53 474.88 41.78%
办公设备 6,493.61 2,151.56 33.13%
其他 13,300.05 12,063.00 90.70%
合计 3,631,842.48 2,456,244.27 67.63%
(一)发行人拥有的主要设备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光伏电池组件的制造销售,生产经
营所需设备以发电设备为主,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发电设备账面价值
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比重为 90.04%,分布在下属各光伏电站运营公司;光伏
电池和组件生产所需设备均由镇江公司所有。
(二)发行人在中国境内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经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共计 140 宗,面积合计 2,501.90 万 m2,其中出让土地共计 85 宗,面积合计 525.65
万 m2,划拨土地共计 53 宗,面积合计 1,865.04 万 m2。其他权利共计 2 宗,面
积合计 111.20 万 m2。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办理权属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共计 20 宗,该等土地的具体情况如下:
拟取得土
序号 使用主体 坐落位置 面积(m2) 实际用途
地方式
中节能(怀来)光伏农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
业科技有限公司 土木镇南侧
中节能(临沂)光伏农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汤
业科技有限公司 头镇沟南村中节能光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拟取得土
序号 使用主体 坐落位置 面积(m2) 实际用途
地方式
电站
山西省汾阳市贾家庄镇
中节能(汾阳)光伏农
业科技有限公司
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新泰市泉沟镇高
中节能(新泰)太阳能 崖头和康乐庄
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新泰市泉沟镇孙
家庄
办公楼、升压站、
箱变基础、场内道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 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黑
赉)有限公司 鱼泡镇报马吐村东侧
基础、光伏方阵基
础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向
海蒙古族乡梧赫镇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通
办公楼、升压站、
榆)有限公司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开
通镇永丰村南侧
路、光伏方阵基础
中节能(阳泉)太阳能 山西省阳泉市盂县仙人
科技有限公司 乡西峪村
中节能(运城)太阳能 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大
科技有限公司 王镇斜坡村
中控楼、办公楼、
中节能(乐平)光伏农 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
业科技有限公司 鸬鹚乡上脑村
库、水泵房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寿县 安徽省淮南市寿县正阳
有限公司 关镇谭套村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巢湖 安徽省巢湖市坝镇青山 综合楼和中控室、
有限公司 村 开关室一体
中节能青海大柴旦发电 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红
有限公司互助分公司 崖子沟乡上寨村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
综合楼、配电室、
中节能腾格里太阳能科 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
技有限公司 新能源沙漠公园范围
设
内、葡萄墩片区西侧
甘肃省玉门市玉门镇昌
中节能太阳能(酒泉)
发电有限公司
东
综合楼、配电室、
中节能大荔光伏农业科 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许
技有限公司 庄镇东汉村
设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 综合楼、配电室、
内蒙古香岛宇能农业有
限公司
营村 设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
综合楼、配电室、
中节能宁城太阳能科技 城县大双庙镇经六路
有限公司 东、经七路西、新铁仓
设
街北
中节能青海大柴旦发电
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在中国境内拥有的房屋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共拥有 177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处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产,建筑面积合计 22.13 万 m2。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 46 处,
建筑面积共计约 67,183.29m2 ,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有总房产面积的比例为
房产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继续使用该等房产未遇到障碍,
不存在其他第三方对上述无证房产提出权利请求或异议,该等房产的权属状况不
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四)发行人在中国境内的租赁土地及房屋
(1)发行人租赁国有土地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承租并正在
使用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租赁国有土地共计 39 宗,其中 4 宗国有土地的租赁程
序存在瑕疵,其他土地无程序瑕疵,具体情况如下:
序
出租方 承租方 面积 位置 租赁期限 租赁程序瑕疵
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 出租方转租未获
浙江舒奇蒙 阿 克苏融创光
亩 克苏经济技术开 6.30 意并依约登记备
限公司 司
发区 案
嘉兴市秀洲 中节能(浙江) 未取得县级以上
亩 洲区油车港镇 6.30
人民政府 限公司 管部门批准
中冶美利林 中 节能中卫太 内蒙古自治区阿 未提供出租方有
公司 公司 旗 件
中 节能光伏农 山东省招远市蚕 未提供原出租方
山东澳鑫牧 2020.01.01-2035.1
业有限公司 2.31
有限公司 澳鑫牧场 文件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对于租赁国有土地,其中绝大部分已经履行了相关
法律程序,符合我国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四宗土地正在逐步完善法律程序,
面积合计 713,670.19m2,占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土地总面积2的比例为 0.51%。该
等土地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使用土地的占比较低,不构成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的
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继续使用该等土
积+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其他方式使用土地的总面积,下同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地未受程序瑕疵的影响,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2)发行人租赁集体土地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承租并正在
使用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集体土地共计 154 宗,其中 1 宗集体土地的租赁程序存
在瑕疵,具体情况如下:
序
出租方 承租方 面积(亩) 位置 租赁期限 租赁程序瑕疵
号
丰 镇 市
黑 土 台 中节能丰
内蒙古自治区丰 未提供有效的由
镇 南 瓦 镇光伏农
夭 村 村 业科技有
瓦夭村 托流转协议
民 委 员 限公司
会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子公司中节能丰镇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
丰镇市黑土台镇南瓦夭村村民委员会租赁的 1,478 亩集体土地尚未取得必要的流
转委托文件,占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 0.71%,占比极小,不
构成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的重大不利影响。
(3)其他方式使用土地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通过其他方式使用土地的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使用主体 坐落位置 面积(m2) 实际用途 说明
酒泉市肃州区 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肃
新能源光伏
发电
阳能(甘 区 备案的批复》(酒市农拨字﹝2020﹞
肃)科技 酒泉市肃州区 72 号),同意以备案方式供中节能太
新能源光伏
发电
区 土地。
根据德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
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以
中节能 及德州经济开发区抬头寺镇人民政
(山东) 府出具的证明,同意中节能(山东)
德州市经济开
太阳能科 新能源光伏 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以
技有限公 发电 下简称“德州分公司”)使用该土地
毛庄村
司德州分 用于建设德州 20MWp 光伏电站建设
公司 项目。德州经济开发区抬头寺镇人民
政府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该等土
地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不存在任
何权属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
中节能太 根据敦煌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
光电产业园区
阳能(敦 新能源光伏 中节能太阳能(敦煌)科技有限公司
煌)科技 发电 敦煌 30 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用地
午阳路南侧
有限公司 予以备案的通知》(敦自然资发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序号 使用主体 坐落位置 面积(m2) 实际用途 说明
﹝2021﹞26 号),同意以备案方式供
中节能太阳能(敦煌)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前述土地。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
发合肥市光伏发电用地指导意见的
通知》,光伏发电项目电池组件列阵
中节能太 架设在集体土地上的(包括建设用
阳能科技 安徽省巢湖市 新能源光伏 地、农用地、水面、荒山、滩涂等),
巢湖有限 坝镇 发电 经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或土地承
公司 包经营户同意,由项目公司与集体建
设用地使用权人或集体土地所有权
人(村委会、居委会)签订《地役权
使用合同》,以地役权方式用地。
(4)光伏方阵租赁使用农用地情况
发行人部分光伏项目系租赁农用地,其中,发行人租赁的前述国有土地和集
体土地中存在农用地的相关情况如下:
① 光伏复合项目租赁使用农用地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光伏复合项目租赁使用农用地的
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公司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中节能(汉川)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
司
中节能(乐平)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
司
中节能荒湖农场 20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一期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荒湖
项目
中节能宁城县 20 兆瓦结合设施农业分布式光伏发
电项目
中节能宁夏平罗 20 兆瓦光伏农业科技大棚电站项
目
中节能(石嘴山)光伏农业科技有限 中节能石嘴山农业科技大棚 20MWp 光伏农业电
公司 站项目
关岭县普利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关岭县普利长田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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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公司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册亨县弼佑秧项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册亨县双江
秧绕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中节能光伏农业科技(招远)有限公
司
中节能(怀来)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
司
中节能(临沂)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
司
中节能(汾阳)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
司
中节能平原光伏农业科技大棚一期 20 兆瓦光伏发
电项目
中节能新泰 40 兆瓦一期 20 兆瓦光伏农业科技大
棚电站项目
中节能兴化一期 5 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并网发电项
目
中节能复旦长兴 70 兆瓦光伏智慧农业综合示范项
目
嘉善县陶庄镇夏墓荡 7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
目
慈溪舒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 兆瓦渔光互补
光伏发电项目
慈溪风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 兆瓦渔光互补
发电项目
嘉善县南夏墓荡 35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
兰溪绿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0MWp 农光互补
光伏电站(一期)、兰溪绿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0MWp 农光互补光伏电站
(三期)
杭州舒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00MWp 渔光互补光
伏发电站项目
中节能太阳能吉木萨尔县 15 万千瓦“光伏+储能”
兆瓦牧光互补发电项目
分布式复
合项目
中节能太阳能临沂平邑一期 300 兆瓦光伏复合发
电项目
昆明市西山区整区光伏+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能源
示范基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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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光伏复合项目租赁使用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情况,根据《关于支持光
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 号)的相关规定,
对于符合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和认定标准的项目,利用农用地布设的光
伏方阵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
② 其他项目租赁使用的农用地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除光伏复合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租赁使用农用地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公司 项目名称 地方政策
根据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和青海省发改委颁布的《关于进一
步保障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发展用地的意见》,对占用除荒
中节能青海大 中节能青海大柴旦 漠化草地、林地外的牧草地和林业等农用地的,项目永久
柴旦太阳能发 太阳能发电有限公 性建(构)筑物、光伏(风电)阵列基座和硬化土地等改
电有限公司互 司互助 20 兆瓦并网 变原土地形态的用地部分,配置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
助分公司 光伏发电项目 标,并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
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管理,在年度土地
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
中节能山西大同采
中节能(大同) 根据《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项目管
煤沉陷区国家先进
技术光伏示范基地
限公司 方式有偿使用,不改变土地性质。
中节能莲花太
中节能莲花 50 兆瓦
光伏电站项目
公司 用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92 号),占用非耕
中节能(南昌) 中节能罗亭先锋创 地的其他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可由光伏发电企业向集体
技有限公司 发电项目
中节能宁夏太 中节能石嘴山二期
公司 发电项目
宁夏盐池光大 宁夏盐池光大新能
司 光伏发电项目
宁夏盐池兆亿 宁夏盐池兆亿新能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新能源产
司 光伏发电项目
业用地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08 号),对电池组
宁夏江山新能源有
宁夏江山新能 件和阵列之间不改变原土地类型、不转用为建设用地的土
源有限公司 地,项目单位可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原土地使用者协商
发电项目
补偿后,以租赁或承包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海原县振原光 海原振原三河镇苋
司 发电项目
固原中能振发原州
固原中能振发 区一期光伏发电项
公司 原州区二期光伏发
电项目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新能源产业用地的通
中节能吴忠太 中节能太阳山三期
知》(宁政办发〔2015〕108 号):对电池组件和阵列之
间不改变原土地类型、不转用为建设用地的土地,项目单
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
位可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原土地使用者协商补偿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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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公司 项目名称 地方政策
租赁或承包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房屋 89 处,其中,已取得
权属证书 71 处,其余 18 处租赁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该 18 处租赁房产中有
权或有权出租。但该等房产主要用作办公室、员工宿舍或库房使用,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自租赁上述房屋使用至今,未因租赁事宜发生任何纠纷或受到政府部门的
处罚。因该等租赁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不会对其正常的业务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上述租赁房屋均未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根据《民法
典》相关规定,房屋租赁未办理备案不会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通过租赁的方式获得 7 处建筑物
屋顶的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出租方是否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位置 租赁期限 已提供房产
(m2)
证
中节能光伏 山东澳鑫牧
山东澳鑫牧 2020.1.1- 无需办理房
业有限公司 2035.12.31 产证
远)有限公司 棚顶
武汉市青山
区杨春湖东
中节能湖北
侧容家下咀 2009.5-
附近武汉新 2034.5
有限公司
建火车站屋
顶
上海铁路经 中节能(上
虹桥火车站 2022.1.1-
南北雨棚 2035.6.30
公司 电有限公司
中节能(上
上海机场(集 虹桥机场西 2013.4.1-
团)有限公司 货运区屋顶 2033.3.31
电有限公司
淮安市淮安
江苏共创人 中节能太阳
区经济开发 2013.7.1-
区共创工业 2038.6.30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园
江阴中远海 中节能太阳
江阴市苏港 2019.1.1-
路 18 号 2038.12.31
链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出租方是否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位置 租赁期限 已提供房产
(m2)
证
健康产业有 农业科技(招 技术开发区
限公司 远)有限公司 贵阳大街 15
号新时代健
康产业园
上述 7 处屋顶中有 4 处未取得权属证书,考虑到相应屋顶业主均已在租赁合
同中确认了对租赁标的的所有权,因此如该等租赁标的存在权属瑕疵导致发行人
或其子公司受到损失的,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有权请求屋顶业主承担违约责任,故
以上情形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造成实质不利影响。
(五)发行人拥有的知识产权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商标查档文件及网络核查,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的注册商标共 8 项,均已取得权
属证书,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二《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境内注册商标
情况》。
国节能以普通许可的形式许可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无偿在其生产的商品
上和提供的服务中使用中国节能商标,许可使用期限为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发
行人通过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三《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
司授权使用的商标情况》。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查档文件及网络核查,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的已授权专利共 502 项,均已取
得权属证书,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四《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境内专利
情况》。
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出具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查档文件及网络核查,截至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拥有的境内软件著作权情况》。
(六)发行人的海域使用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2 宗海域使用权,均已取
得海域使用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宗海面积
序号 使用权人 地址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登记编号 终止日期
(公顷)
慈溪协能新 慈溪市滨 浙(2018)慈溪
电力工业 透水建筑
用海 物
限公司 北部海域 0044464 号
慈溪百益新 慈溪市滨 浙(2018)慈溪
电力工业 透水建筑
用海 物
限公司 北部海域 0044473 号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2 宗租赁的海域使用权正在办理
该等海域使用权证,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面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地址 租金
积(亩)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旧镇镇
漳浦县旧镇 中节能(漳州) 狮头村近海虾池地块
个小周期递增 10%
镇狮头村村 太阳能科技有
委会 限公司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旧镇镇
白沙村近海虾池地块
个小周期递增 10%
前述 2 宗海域使用权的租赁程序存在瑕疵,具体情况为漳浦县旧镇镇狮头村
村委会正在办理该等海域使用权证,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尚未取得相应
的权属证书。
鉴于承租方将在该租赁海域上方搭设光伏组件,根据《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
条例》承租方已经向福建省相关海域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修改该海域使用规划,
并办理相应工业用海的海域使用权,发行人拟取得的 2 宗海域使用权情况如下:
宗海面积
序号 使用权人 地址 拟用海类型 拟用海方式
(亩)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旧镇镇
狮头村近海虾池地块 电力工业
阳能科技有限公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旧镇镇 用海
白沙村近海虾池地块
十二、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业务资质情况
(一)电力业务许可证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下属已实现并网发电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共
有 92 家取得了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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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业务
权利人 证书编号 颁发机关 有效期
号 类别
发电 国家能源局西北 2014.4.28-
类 监管局 2034.4.27
发电 国家能源局贵州 2020.5.6-
类 监管办公室 2040.5.5
中节能(山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发电 国家能源局山东 2020.12.31-
类 监管办公室 2040.12.30
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费县分公司)
中节能(山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发电 国家能源局山东 2020.12.31-
类 监管办公室 2040.12.30
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
中节能(怀来)光伏农业科技有限 发电 国家能源局华北 2017.02.05-
公司 类 监管局 2037.02.04
中节能光伏农业科技(招远)有限 发电 国家能源局山东 2015.06.11-
公司 类 监管办公室 2035.06.10
中节能(临沂)光伏农业科技有限 发电 国家能源局山东 2015.07.27-
公司 类 监管办公室 2035.07.06
中节能(汾阳)光伏农业科技有限 发电 国家能源局山西 2016.04.14-
公司 类 监管办公室 2036.04.13
中节能(平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发电 国家能源局山东 2017.04.07-
司 类 监管办公室 2037.04.06
中节能(新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发电 国家能源局山东 2015.10.26-
司 类 监管办公室 2035.10.25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赉)有限公 发电 国家能源局东北 2017.03.17-
司 类 监管局 2037.03.16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通榆)有限公 发电 国家能源局东北 2017.03.17-
司 类 监管局 2037.03.16
中节能(大同)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发电 国家能源局山西 2018.08.23-
司 类 监管办公室 2038.08.22
中节能(阳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发电 国家能源局山西 2018.09.17-
司 类 监管办公室 2038.09.16
中节能(运城)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发电 国家能源局山西 2018.10.08-
司 类 监管办公室 2038.10.07
发电 国家能源局山东 2017.06.28-
类 监管办公室 2037.06.27
发电 国家能源局华北 2017.07.14-
类 监管局 2037.07.13
中节能吴忠太阳山光伏发电有限 发电 国家电力监管委 2010.03.22-
责任公司 类 员会 2030.03.21
中节能尚德石嘴山太阳能发电有 发电 国家电力监管委 2009.12.28-
限责任公司 类 员会 2029.12.27
中节能阿拉善盟太阳能发电有限 发电 国家能源局华北 2011.12.29-
公司 类 监管局 2031.12.28
发电 国家能源局西北 2013.03.20-
类 监管局 2033.03.19
发电 国家能源局西北 2014.03.28-
类 监管局 2034.03.27
发电 国家能源局西北 2014.03.28-
类 监管局 2034.03.27
中节能丰镇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 发电 国家能源局华北 2014.10.30-
司 类 监管局 2034.10.29
发电 国家能源局西北 2017.03.30-
类 监管局 2037.03.29
发电 国家能源局西北 2017.03.30-
类 监管局 2037.03.29
发电 国家能源局西北 2017.03.30-
类 监管局 2037.03.29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序 业务
权利人 证书编号 颁发机关 有效期
号 类别
中节能平罗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 发电 国家能源局西北 2015.10.29-
司 类 监管局 2035.10.28
中节能大荔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 发电 国家能源局西北 2015.10.29-
司 类 监管局 2035.10.28
中节能(石嘴山)光伏农业科技有 发电 国家能源局西北 2015.04.28-
限公司 类 监管局 2035.04.27
发电 国家能源局华北 2015.07.09-
类 监管局 2034.12.12
发电 国家能源局西北 2017.09.29-
类 监管局 2037.09.28
中节能达拉特旗太阳能科技有限 发电 国家能源局华北 2019.05.30-
公司 类 监管局 2039.05.29
发电 国家能源局西北 2014.04.28-
类 监管局 2034.04.27
发电 国家能源局浙江 2017.09.11-
类 监管办公室 2037.09.10
发电 国家电力监管委 2011.12.26-
类 员会 2031.12.25
发电 国家能源局浙江 2010.03.29-
类 监管办公室 2030.03.28
发电 国家能源局华东 2017.10.12-
类 区监管局 2037.10.11
发电 国家能源局浙江 2016.07.18-
类 监管办公室 2036.07.17
宁波镇海凌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发电 国家能源局浙江 2018.04.11-
司 类 监管办公室 2038.04.10
宁波镇海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发电 国家能源局浙江 2018.04.11-
司 类 监管办公室 2038.04.10
发电 国家能源局浙江 2017.08.29-
类 监管办公室 2037.08.28
中节能(上海)太阳能发电有限公 发电 国家能源局华东 2010.12.07-
司 类 区监管局 2030.12.06
发电 国家能源局浙江 2017.06.26-
类 监管办公室 2037.06.25
发电 国家能源局浙江 2016.08.11-
类 监管办公室 2036.08.10
发电 国家能源局江苏 2011.01.19-
类 监管办公室 2031.01.18
中节能(长兴)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发电 国家能源局浙江 2017.10.19-
司 类 监管办公室 2037.10.18
发电 国家能源局江苏 2011.12.26-
类 监管办公室 2031.12.25
发电 国家能源局江苏 2018.12.28-
类 监管办公室 2038.12.27
发电 国家能源局浙江 2018.01.19-
类 监管办公室 2038.01.18
发电 国家能源局浙江 2019.03.04-
类 监管办公室 2039.03.03
发电 国家能源局浙江 2019.03.04-
类 监管办公室 2039.03.03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安徽)有限公 发电 国家能源局华东 2018.03.08-
司 类 区监管局 2038.03.07
发电 国家能源局华东 2017.07.25-
类 区监管局 2037.07.24
发电 国家能源局江苏 2016.02.17-
类 监管办公室 2036.02.16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序 业务
权利人 证书编号 颁发机关 有效期
号 类别
发电 国家能源局浙江 2017.08.07-
类 监管办公室 2037.08.06
发电 国家能源局华中 2017.06.29-
类 监管局 2037.06.28
中节能(汉川)光伏农业科技有限 发电 国家能源局华中 2013.12.31-
公司 类 监管局 2033.12.30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发电 国家能源局华中 2020.07.30-
司 类 监管局 2040.07.29
中节能武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发电 国家能源局华中 2010.12.16-
类 监管局 2030.12.15
科技有限公司,见注 1)
中节能(应城)光伏农业科技有限
公司(该公司现已被中节能湖北太 发电 国家能源局华中 2014.4.20-
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见注 类 监管局 2034.4.29
中节能腾格里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发电 国家能源局华北 2017.05.15-
司 类 监管局 2037.05.14
中节能(乐平)光伏农业科技有限 发电 国家能源局华中 2014.08.18-
公司 类 监管局 2034.08.17
发电 国家能源局华中 2017.07.13-
类 监管局 2037.07.12
发电 国家能源局华中 2017.08.07-
类 监管局 2037.08.06
中节能甘肃武威太阳能发电有限 发电 国家能源局甘肃 2012.03.21-
公司 类 监管办公室 2032.03.20
发电 国家能源局甘肃 2017.01.23-
类 监管办公室 2037.01.22
中节能太阳能(酒泉)发电有限公 发电 国家能源局甘肃 2015.04.22-
司 类 监管办公室 2035.04.21
中节能太阳能(敦煌)科技有限公 发电 国家能源局甘肃 2015.05.13-
司 类 监管办公室 2035.05.12
中节能太阳能(甘肃)科技有限公 发电 国家能源局甘肃 2021.7.6-
司 类 监管办公室 2041.7.5
发电 国家能源局新疆 2015.08.17-
类 监管办公室 2035.08.16
发电 国家能源局新疆 2015.10.09-
类 监管办公室 2035.10.08
发电 国家能源局新疆 2015.10.09-
类 监管办公室 2035.10.08
发电 国家能源局新疆 2015.10.09-
类 监管办公室 2035.10.08
发电 国家能源局新疆 2015.10.09-
类 监管办公室 2035.10.08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库尔勒有限公 发电 国家能源局新疆 2015.10.09-
司 类 监管办公室 2035.10.08
发电 国家能源局新疆 2015.10.09-
类 监管办公室 2035.10.08
发电 国家能源局新疆 2017.01.19-
类 监管办公室 2037.01.18
发电 国家能源局新疆 2017.03.17-
类 监管办公室 2037.03.16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霍尔果斯有限 发电 国家能源局新疆 2017.11.23-
公司 类 监管办公室 2037.11.22
发电 国家能源局新疆 2018.02.08-
类 监管办公室 2038.02.07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序 业务
权利人 证书编号 颁发机关 有效期
号 类别
中节能青海大柴旦太阳能发电有 发电 国家能源局西北 2013.03.20-
限公司 类 监管局 2033.03.19
中节能青海大柴旦太阳能发电有
限公司(登记名称:中节能青海大 发电 国家能源局西北 2016.12.30-
柴旦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互助分 类 监管局 2036.12.29
公司)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德令哈有限公 发电 国家能源局西北 2014.09.29-
司 类 监管局 2034.09.28
发电 国家能源局西北 2016.09.30-
类 监管局 2036.09.29
发电 国家能源局江苏 2013.09.18-
类 监管办公室 2033.09.17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吉木萨尔有限 发电 国家能源局新疆 2023.06.27-204
公司 类 监管办公室 3.06.26
中节能(崇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发电 国家能源局华中 2023.06.02-204
司 类 监管局 3.06.01
中节能(荔波)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发电 国家能源局贵州 2023.09.04-204
司 类 监管办公室 3.09.03
发电 国家能源局贵州 2023.11.24-2043
类 监管办公室 .11.23
中节能(察布查尔)太阳能科技有 发电 国家能源局新疆 2024.08.29-204
限公司 类 监管局 4.08.28
中节能湖北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发电 国家能源局华中 2024.08.15-204
应城分公司 类 能源监管局 4.08.14
注 1:中节能甘肃武威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民勤分公司与中节能甘肃武威太阳能发电有
限公司临泽分公司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其对应的机组登记至中节能甘肃武威太阳能
发电有限公司持有的编号为 1031112-00004 的发电业务许可证。
(二)其他经营资质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取得的其他重要的经营
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有效期至 发证时间 发证机关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
登记证书
承装(修、试)电力
设施许可证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
级)
北京东方纵横认证中心有限
公司
杭州汉德质量认证服务有限
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
苏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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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有效期至 发证时间 发证机关
BIPV 幕墙光伏组件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中国)
认证证书 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
阿克苏融创光电科 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
技有限公司 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
中节能太阳能鄯善 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
有限公司 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税务局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
中节能(乐平)光伏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省税务局
十三、发行人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拥有特许经营权。
十四、最近三年一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十五、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存在一家境外子公司,即中节能太阳能香港
有限公司。该公司除持有 SPI Energy Co., Ltd 0.18%的股权及发行人部分光伏电
站项目运营公司股权外,未开展其他业务活动。
十六、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将根据盈利状况和经营需要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为股东实现较好的收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
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分红。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
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
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其
中,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
司年度利润分配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四)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其中,公
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本章程规定的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
应当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
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
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为出发点
进行详细论证,并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发
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七)公司提供多种途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互动平台等)接受所有
股东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第一百六十八条 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
(一)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
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现
行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二)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由董事会起草制定,并经独立董
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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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公
司还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
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公司审议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
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
会公告2022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明确对股东投资的合理回报,切实维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制定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主要内容如
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
盈利能力、财务结构、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有
关规定,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
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增强利润
分配的透明度,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二、公司制定规划的基本原则
本规划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充分重视对投
资者的回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
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
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加强独立董事在利润
分配方案决策、政策调整过程中的监督作用,坚持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强化
对投资者分红回报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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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规划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
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分红。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
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
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
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其
中,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
司年度利润分配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四)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其中,公
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
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
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为出发点
进行详细论证,并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发
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七)公司提供多种途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互动平台等)接受所有
股东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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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后的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相关决策机制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
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现行
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由董事会起草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
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意见;
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还应
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
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审议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股
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
上的投票权。
五、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修订时亦同。”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1)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材料被中国证监会受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
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
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为保证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
利实施,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决定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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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完成 2022 年非公开发行后,盈利状况良好,为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
利益和长远利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分红的相关要求及《公
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长远发展的前提
下,进行了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公司以 2022 年非公开发行之后的最新总股
本 3,909,227,441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
分红,每 10 股分配现金 1.09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 426,105,791.07 元(含
税);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上述利润分配
方案已实施完毕。
(3)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909,227,441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进 行 现金分 红 ,每 10 股分配 现 金 1.28 元 (含税 ) ,共计 分 配现金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4)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909,227,441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6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总额为 57,074.72 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
实施前,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股本发生变动的,将
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5)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3,913,626,724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7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总额为 223,076,723.27 元。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
至实施前,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股本发生变动的,
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按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 2025 年 1 月 3 日的总股本 3,917,125,964 股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12541
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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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 57,074.72 92,648.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7,865.60 138,779.19 118,915.93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 149,723.41
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8,520.24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例
注: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
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3,913,626,7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元。按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 月 3 日的总股本 3,917,125,964 股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12541 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
向股东分红后,滚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项目建设、营运资金,以支持公司
业务开展及发展战略的实施。
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其中,每
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年度
利润分配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公司最近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18,915.93 万元、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保持较为良好水平,具备较
强的现金分红能力。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发展阶段及资本支出需求情况实
施现金分红。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8.13%,发行人将持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实施现金分红。
十七、最近三年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情况
(一)最近三年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合计 18 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
署日,公司存续的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规模 还本付息
债券名称 债券简称 发行日 起息日 到期日 利率
(亿元) 方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面向
按年付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绿色乡村振兴公司债
一次还本
券(专项用于碳中和)
(第一期)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面向
按年付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23 太阳
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 GK02
一次还本
券(专项用于碳中和)
(第一期)(品种二)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债券正常付息,公司不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
本息的情形。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各类债券一年的利息
为 118,915.93 万元、138,779.19 万元及 157,865.60 万元,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
润为 138,395.56 万元。
本次可转债按募集资金 295,000.00 万元计算,参考近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
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本次可转
债及上述公司债一年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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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章节选用的财务数据引自公司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以及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资者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等进行更详细地了解,可参阅相关审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全文。
公司根据所处行业阶段和业务特征,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性质和金额两方
面判断其重要性。性质方面,公司主要考虑该事项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
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金额方面,公司选取了当期
利润总额的 5%作为重大事项标准。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意见
公司 2021、2022 和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77,737.70 240,646.78 457,243.28 135,983.92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8,000.00 270,000.00 -
应收票据 46.48 79.58761 10,386.50 3,387.80
应收账款 1,270,886.32 1,150,580.87 1,015,809.13 990,940.70
应收款项融资 11,432.03 12,329.10 8,068.34 22,784.09
预付款项 3,899.75 15,056.72 20,549.21 18,949.86
其他应收款 8,372.07 3,481.19 5,259.59 6,780.13
存货 18,394.96 31,022.90 28,919.66 17,158.5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735.00 1,5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227.75 170.86 315.65 432.52
流动资产合计 1,590,997.06 1,612,103.01 1,818,051.36 1,196,417.61
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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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长期应收款 - - 735.00 2,235.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583.78 1,598.56 1,601.22 1,698.66
固定资产 2,456,244.27 2,394,051.73 2,407,674.21 2,491,645.43
在建工程 515,948.30 449,223.44 234,818.74 44,105.41
生产性生物资产 155.97 173.19 196.16 226.87
使用权资产 134,667.19 137,383.44 89,046.24 84,378.28
无形资产 55,335.46 50,830.65 51,250.40 52,607.06
开发支出 - - - 7.27
长期待摊费用 9,220.23 9,456.05 10,360.33 10,681.23
递延所得税资产 8,817.28 8,525.19 7,008.38 6,868.36
其他非流动资产 96,454.58 57,031.47 29,868.09 86,770.45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78,427.07 3,108,273.72 2,832,558.77 2,781,224.01
资产总计 4,869,424.13 4,720,376.73 4,650,610.13 3,977,641.6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0,081.39 50,036.67 60,050.00 20,020.47
应付票据 19,189.57 34,013.06 60,881.20 15,978.29
应付账款 205,112.91 258,458.22 186,480.99 98,847.52
预收款项 418.36 426.74 240.19 183.23
合同负债 4,542.27 5,769.90 11,744.47 5,106.52
应付职工薪酬 209.18 181.71 172.55 159.10
应交税费 19,742.46 17,218.22 11,079.10 9,491.34
其他应付款 36,407.86 23,761.47 29,805.20 40,518.1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50,040.28 405,724.14 413,767.05 398,122.91
其他流动负债 571.39 750.09 3,568.54 663.85
流动负债合计 696,315.67 796,340.20 777,789.28 589,091.3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431,745.86 1,243,658.98 1,368,725.22 1,689,259.44
应付债券 180,000.00 200,000.00 150,000.00 50,000.00
租赁负债 104,019.81 105,101.77 72,222.24 68,697.78
长期应付款 33,521.35 29,983.86 51,727.98 41,094.54
预计负债 5,150.81 3,242.88 1,641.12 1,045.92
递延收益 37,760.79 39,772.68 42,585.72 45,428.54
递延所得税负债 551.25 235.72 20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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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其他非流动负债 2,037.93 2,265.87 1,499.87 1,431.68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94,787.79 1,624,261.76 1,688,604.79 1,896,957.90
负债合计 2,491,103.46 2,420,601.95 2,466,394.07 2,486,049.2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91,362.67 390,922.74 390,922.74 300,709.80
资本公积 1,184,504.07 1,182,949.18 1,180,980.84 673,380.06
其它综合收益 -386.22 -317.52 -299.49 458.71
专项储备 6,264.39 3,513.53 466.14 213.51
盈余公积 35,242.07 35,242.07 28,287.43 22,368.67
未分配利润 755,438.00 683,428.85 582,556.01 492,014.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372,424.99 2,295,738.87 2,182,913.67 1,489,144.97
少数股东权益 5,895.69 4,035.91 1,302.39 2,447.3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78,320.67 2,299,774.78 2,184,216.06 1,491,592.3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869,424.13 4,720,376.73 4,650,610.13 3,977,641.62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77,316.02 954,040.42 923,638.47 702,681.90
营业收入 477,316.02 954,040.42 923,638.47 702,681.90
二、营业总成本 327,884.97 758,279.11 765,692.99 556,622.28
营业成本 246,085.92 625,655.59 620,963.39 409,296.32
税金及附加 7,563.70 9,634.15 8,478.94 6,986.76
销售费用 2,677.08 5,192.85 5,373.81 3,384.62
管理费用 19,869.91 27,709.89 25,274.40 26,656.25
研发费用 9,855.57 27,336.48 23,271.56 11,727.12
财务费用 41,832.79 62,750.15 82,330.88 98,571.22
其中:利息费用 43,621.36 65,644.33 85,732.17 99,011.59
利息收入 1,940.29 3,944.36 2,657.35 1,250.60
加:其他收益 7,059.05 3,487.66 4,064.34 4,832.7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058.47 5,198.66 2,900.90 -528.8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911.33 -595.18 4,434.22 -11,117.31
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937.74 -14,548.84 -4,014.43 -14,193.41
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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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56,964.53 189,140.89 165,701.33 125,053.19
加:营业外收入 3,604.29 3,944.13 2,778.73 14,235.65
减:营业外支出 2,616.22 1,607.29 1,411.13 2,913.8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减:所得税费用 28,685.62 33,533.65 27,204.90 18,996.4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9,266.98 157,944.09 139,864.03 117,378.5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8.71 -18.03 -758.20 48.28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68.71 -18.03 -758.20 48.28
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14.62 -3.16 -109.64 -154.98
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4.09 -14.87 -648.56 203.2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 -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29,198.27 157,926.06 139,105.83 117,426.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29,015.03 157,847.57 138,020.99 118,964.2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83.24 78.49 1,084.84 -1,537.38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300 0.4038 0.4102 0.395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300 0.4031 0.4087 0.3937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52,133.16 642,149.40 734,754.76 401,658.27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收到的税费返还 12,660.26 6,389.99 65,373.31 7,693.2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964.69 29,357.63 19,712.33 19,686.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1,758.11 677,897.02 819,840.39 429,037.9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9,707.77 257,920.37 159,633.27 114,941.9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70,394.76 98,343.91 79,118.33 46,725.2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163.48 40,904.23 31,785.00 25,117.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9,156.40 440,156.56 309,987.86 223,558.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601.72 237,740.47 509,852.53 205,479.6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48,000.00 976,220.00 340,000.00 79,5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154.43 5,552.04 3,057.11 728.2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107.76 681.58 9,235.51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4.52 - 1,955.09 617.1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0,877.08 983,110.58 346,211.08 90,200.4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90,000.00 864,220.00 611,637.52 74,067.76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43.09 - 16.46 56.2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3,336.55 1,189,284.66 838,269.80 162,657.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459.47 -206,174.08 -492,058.72 -72,457.0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584.59 2,840.00 597,265.41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20,165.78 500,675.60 580,238.28 439,921.5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48.05 - 24,000.00 21,633.9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7,598.42 503,515.60 1,201,503.69 461,555.5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08,709.13 608,803.25 745,723.06 433,784.0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3,001.91 31,199.97 32,152.94 34,133.1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4,021.93 749,716.61 900,312.63 597,495.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423.51 -246,201.01 301,191.06 -135,940.05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3,876.68 -214,765.01 319,009.85 -2,925.6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2,820.47 447,585.48 128,575.63 131,501.2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6,697.15 232,820.47 447,585.48 128,575.63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且具有实质业务经营的
子公司如下: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反向收购
中节能尚德石嘴山太阳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股东投入
中节能太阳能发电江阴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汉川)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85 投资设立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 太阳能组件生产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临沂)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9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吴忠太阳山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股东投入
中节能光伏农业科技(招远)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青海大柴旦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甘肃武威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太阳能射阳发电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乐平)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上海)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股东投入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轮台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宁夏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库尔勒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太阳能鄯善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湖北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股东投入
中节能太阳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东台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中节能阿拉善盟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太阳能发电淮安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中卫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太阳能(敦煌)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太阳能香港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丰镇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石嘴山)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汾阳)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德令哈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宁夏中卫长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85.71 投资设立
非同一控制下
阿克苏舒奇蒙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阿克苏融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的企业合并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哈密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怀来)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大荔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平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霍尔果斯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非同一控制下
内蒙古香岛宇能农业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的企业合并
中节能腾格里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新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赉)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非同一控制下
敦煌力诺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的企业合并
中节能平罗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非同一控制下
中节能(杭州)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的企业合并
中节能莲花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贵溪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柯坪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长兴)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浙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扬州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兴化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巢湖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通榆)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非同一控制下
乌什风凌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叶城枫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的企业合并
中节能(大同)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万年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非同一控制下
淄博中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的企业合并
中节能鄂尔多斯市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宁城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非同一控制下
杭州舒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的企业合并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寿县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南昌)湾里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非同一控制下
南皮新拓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奎屯绿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嘉善舒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慈溪舒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的企业合并
中节能(运城)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阳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非同一控制下
宁夏盐池光大新能源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宁夏江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宁夏盐池兆亿新能源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慈溪风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青海瑞德兴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的企业合并
中节能达拉特旗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非同一控制下
嘉善风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的企业合并
中节能(山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非同一控制下
宁夏中利牧晖新能源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宁波镇海凌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的企业合并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非同一控制下
宁波镇海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慈溪百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慈溪协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的企业合并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太阳能关岭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非同一控制下
兰溪绿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的企业合并
中节能太阳能(甘肃)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天津)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非同一控制下
海原县振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固原中能振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的企业合并
扬州江都中节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福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永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崇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荔波)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册亨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吉木萨尔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繁峙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北京)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扬州仪征中节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察布查尔)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92.27 投资设立
中节能(漳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80 投资设立
中节能(烟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康平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榆林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湖州)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庄河)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哈尔滨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抚顺)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临沂)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中节能(新疆)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瓦房店)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西山)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75 投资设立
非同一控制下
张家口合垣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的企业合并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辽宁)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 投资设立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变动原因 持股比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变动原因 持股比例(%)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变动原因 持股比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变动原因 持股比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变动原因 持股比例(%)
四、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一)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流动比率(倍) 2.28 2.02 2.34 2.03
速动比率(倍) 2.26 1.99 2.30 2.0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15.71% 13.66% 10.05% 9.88%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51.16% 51.28% 53.03% 62.5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51 0.86 0.89 0.74
存货周转率(次) 11.31 18.96 25.83 23.96
每股净资产(元) 6.06 5.87 5.58 4.95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 0.34 0.61 1.30 0.68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项目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元) 0.11 -0.55 0.82 -0.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基本每股收益 0.33 0.40 0.41 0.40
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33 0.40 0.41 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全面摊薄 5.44% 6.88% 6.36% 7.99%
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5.52% 7.07% 7.72% 8.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基本每股收益 0.32 0.38 0.38 0.36
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32 0.38 0.38 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全面摊薄 5.32% 6.51% 5.93% 7.19%
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5.40% 6.69% 7.21% 7.43%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发行人编制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报告期内发行人非
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对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
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
- - 6.19 -
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130.37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
-1,854.10 -512.43 - 7,638.87
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1,607.21 4,958.09 2,60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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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
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入和支出
小计 3,529.60 8,778.08 10,155.16 12,524.62
减:所得税影响额 644.95 460.30 903.71 584.6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0.07 -6.45 -7.16 100.61
合计 2,884.58 8,324.23 9,258.60 11,839.38
占归母净利润比例 2.23% 5.27% 6.67% 9.96%
后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11,839.38 万元、9,258.60 万元、8,324.23 万元和 2,884.58
万元,占各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9.96%、6.67%、5.27%和
元,主要系诉讼事项解决转回原确认预计负债,具体情况见本章之“七、(六)
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一)2024 年 1-9 月主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动情况
本期公司未发生重要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
(二)2023 年主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动情况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
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6 号》,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首
次执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适用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该解释的单项交易。
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
关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小计 日/2022 年 1-12 月
递延所得税资产 6,388.52 - 619.86 619.86 7,008.38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202.64 202.64 202.64
所得税费用 27,330.55 - -125.65 -125.65 27,204.90
未分配利润 582,138.80 - 417.21 417.21 582,556.01
本募集说明书 2022 年财务数据及相关分析采用追溯调整之后的数据。
本期公司未发生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三)2022 年主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动情况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按照要
求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开始施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5 号》,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首次执
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实施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
售。
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
相关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12 月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小计 /2021 年 1-12 月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1 年 1-12 月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小计 /2021 年 1-12 月
固定资产 2,490,814.16 - 831.27 831.27 2,491,645.43
未分配利润 491,182.95 - 831.27 831.27 492,014.22
营业收入 701,577.19 - 1,104.72 1,104.72 702,681.90
营业成本 409,244.65 - 51.67 51.67 409,296.32
税金及附加 6,986.72 - 0.04 0.04 6,986.76
管理费用 26,656.21 - 0.04 0.04 26,656.25
财务费用 98,349.52 - 221.70 221.70 98,571.2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6,725.21 - 0.04 0.04 46,725.2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77,482.26 - 567.52 567.52 78,049.78
支付的现金
本募集说明书 2021 年财务数据及相关分析采用追溯调整之后的数据。
本期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如下:
会计估计变更开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始适用的时点
公司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会计估计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变更,将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由 40-45 年变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部分固定资产折旧
更为 18-45 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由 10-14 年 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年限的会计估计变
变更为 5-10 年,运输设备折旧年限由 10 年变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会计估 更于 2022 年 7 月 1
更为 5-10 年,办公设备折旧年限由 5-10 年变 计的议案》,同意本次部分会计估计 日起执行。
更为 5 年 变更。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1,590,997.06 32.67% 1,612,103.01 34.15% 1,818,051.36 39.09% 1,196,417.61 30.08%
非流动资产 3,278,427.07 67.33% 3,108,273.72 65.85% 2,832,558.77 60.91% 2,781,224.01 69.92%
资产总计 4,869,424.13 100.00% 4,720,376.73 100.00% 4,650,610.13 100.00% 3,977,641.6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3,977,641.62 万元、4,650,610.13 万元、
业务持续增长,持续推进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扩大光伏电池组件产能,资产规
模相应扩张。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比例相对保持稳定,
以非流动资产为主,符合光伏行业资本密集型特征。2022 年末,发行人流动资
产比重较 2021 年末有所提高,主要是当年发行人完成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59.69
亿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277,737.70 17.46% 240,646.78 14.93% 457,243.28 25.15% 135,983.92 11.37%
交易性金融资
- - 158,000.00 9.80% 270,000.00 14.85% - -
产
应收票据 46.48 0.00% 79.59 0.00% 10,386.50 0.57% 3,387.80 0.28%
应收账款 1,270,886.32 79.88% 1,150,580.87 71.37% 1,015,809.13 55.87% 990,940.70 82.83%
应收款项融资 11,432.03 0.72% 12,329.10 0.76% 8,068.34 0.44% 22,784.09 1.90%
预付款项 3,899.75 0.25% 15,056.72 0.93% 20,549.21 1.13% 18,949.86 1.58%
其他应收款 8,372.07 0.53% 3,481.19 0.22% 5,259.59 0.29% 6,780.13 0.57%
存货 18,394.96 1.16% 31,022.90 1.92% 28,919.66 1.59% 17,158.59 1.43%
一年内到期的
- - 735.00 0.05% 1,500.00 0.08% - -
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27.75 0.01% 170.86 0.01% 315.65 0.02% 432.52 0.04%
流动资产合计 1,590,997.06 100.00% 1,612,103.01 100.00% 1,818,051.36 100.00% 1,196,417.61 100.00%
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等,报告期
各期末,前述各项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4.20%、95.87%、96.10%
和 97.34%。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 - - - 0.08 0.00% - -
银行存款 277,600.23 99.95% 234,119.70 97.29% 448,265.18 98.04% 129,321.05 95.10%
其他货币资金 137.47 0.05% 6,527.09 2.71% 8,978.02 1.96% 6,662.87 4.90%
合计 277,737.70 100.00% 240,646.78 100.00% 457,243.28 100.00% 135,983.9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 135,983.92 万元、457,243.28 万元、
金。
主要原因为:1)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59.69 亿元;2)当年收到可
再生能源补贴 36.26 亿元,较 2021 年度增加 21.42 亿元。
人利用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补流资金部分及收到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款,提
前偿还部分借款。
发行人本期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积极筹措资金,开源节流。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 0 万元、270,000.00 万元、
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理财产品。
(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发行人应收票据均为商业承兑汇票,应收款项融资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报告
期各期末,合计分别为 26,171.89 万元、18,454.84 万元、12,408.68 万元和 11,478.5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2.18%、1.01%、0.77%和 0.72%,占比较低,2021
年末至 2024 年 9 月末呈逐年下降趋势。
发行人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主要为客户以票据形式支付的货款,均有真
实的交易背景。各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持续下降,主要是发行人
严格管理货款结算方式,整体控制使用票据结算的情况,随票据陆续到期承兑,
导致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有所下降。
(4)应收账款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发 行 人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990,940.70 万 元 、
为 82.83%、55.87%、71.37%和 79.88%,应收账款金额整体呈上升趋势,与收入
变动基本一致。
①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账面余额 1,302,821.88 100.00% 1,181,631.31 100.00% 1,046,329.82 100.00% 1,025,940.16 100.00%
坏账准备 31,935.56 2.45% 31,050.44 2.63% 30,520.69 2.92% 34,999.46 3.41%
账面价值 1,270,886.32 97.55% 1,150,580.87 97.37% 1,015,809.13 97.08% 990,940.70 96.59%
发行人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发电业务的电网公司,内容主要为标杆电费和可
再生能源补贴。发电项目实现并网发电后,标杆电费部分由电网公司直接支付,
通常在结算的次月支付。可再生能源补贴是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拨付相应的
电价补贴给电网公司后,电网公司向公司支付的款项,无固定发放周期,通常受
进入可再生能源补贴名录的具体时间以及补贴发放情况影响,发放周期较长。该
基金性质属于政府性基金,由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共同管理,其资金来源主要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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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费、政府财政拨款和其他与可再生能源相关的政府收入、
基金投资收益等。
②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按坏账计提方
法分类
按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其中:
个别认定计提
坏账准备的组 123.57 0.01% 5.28 0.00% - - - -
合
电力销售应收
账款组合
账龄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
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
- - - - - - - -
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
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
- - - - - - - -
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
大但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
- - - - - - - -
收账款
应收账款账面
余额
坏账准备合计 31,935.56 2.45% 31,050.44 2.63% 30,520.69 2.92% 34,999.46 3.41%
应收账款账面
价值
注:发行人于 2021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将电力销售应
收账款作为单独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并将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电力销售应收账款预期损失
由不计提变更为根据电力销售应收账款预期损失情况,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详见本
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③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较情况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比较如下: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依据近期五个完整年度期末应收款项余额和账龄,采用矩阵法并考虑公司实
组合 1:账龄组合 际情况及前瞻性信息,计算出期末应收款项在整个存续期内各账龄年度预期信用
损失率。
组合 2:个别认定计提坏 应收电网公司电费、关联方往来、备用金、保证金、押金、职工借款,根据客户
账准备的组合 信用状况及近年的信用损失情况判定其信用风险较低,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依据近期五个完整年度期末应收款项余额和账龄,采用矩阵法并考虑公司实
组合 1:账龄组合 际情况及前瞻性信息,计算出期末应收款项在整个存续期内各账龄年度预期信用
损失率。
组合 2:个别认定计提坏 关联方往来、备用金、保证金、押金、职工借款,根据客户信用状况及近年的信
账准备的组合 用损失情况判定其信用风险较低,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包括标杆电费、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省补、市补、区补等作为单独组合,根据
组合 3:电力销售应收账
客户信用状况、近年的信用损失情况及资金时间成本因素结合行业政策及同行业
款组合
情况综合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目前适用 1%计提比例。
提对比情况
发行人电力业务应收账款主要由应收标杆电费和新能源补贴款构成,与同行
业可比公司适用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关键内容总结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 应收标杆电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比例 应收新能源补贴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比例
标杆电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按照预计可回收金额计提坏账准备,可回收金额的
计提比例为:1 年以内 0.3%、1-2 年 5%、
计算按照报告期一年期 LPR 下浮 10%进行折现,针对
三峡能源 账面价值与折现后金额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2021
年以上 100%。2021 年末、2022 年末和
年末、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应收新能源补贴款计
提比例分别为 3.06%、3.08%和 4.08%
分别为 0.3%、0.35%和 0.36%
华电新能 未计提坏账准备 按照余额的 1%计提
晶科科技 按余额的 1%计提,2023 年变更为 3%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比
例: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1)已纳入可再
浙江新能 按余额的 0.5%计提 年 8.86%、3-4 年 13%、4-5 年 16.94%、5 年以上
新天绿能 按照余额的 1%计提
云南能投 不计提 按照余额的 1%计提
川能动力 不计提
上海电力 不计提
发行人 2021 年 9 月 1 日前:未计提坏账准备;2021 年 9 月 1 日后:按余额的 1%计提
发行人发电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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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余额 计提比率 余额 计提比率 余额 计提比率 余额 计提比率
三峡能源 191,827.30 4.32% 149,905.86 3.93% 88,654.44 3.21% 62,437.27 3.17%
华电新能 40,969.06 0.95% 34,010.76 0.95% 25,838.12 0.96% 30,589.53 0.99%
晶科科技 39,108.14 5.97% 38,223.61 6.45% 19,737.24 3.97% 17,674.93 3.49%
浙江新能 98,766.34 10.23% 82,894.61 9.95% 65,379.60 9.55% 44,828.07 8.75%
新天绿能 7,136.54 1.00% 6,180.67 1.00% 5,310.68 1.00% 6,676.03 1.00%
云南能投 1,327.60 1.00% 1,131.35 1.00% 1,038.96 1.00% 845.49 1.00%
川能动力 - - - - - - - -
上海电力 - - - - - - - -
发行人 17,634.41 1.36% 16,323.88 1.51% 14,914.89 1.58% 18,067.06 1.82%
注 1: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 2024 年 9 月 30 日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准备情况。
注 2:考虑到同行业中涉及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情况较普遍且均有各自的坏账计提政策,故
增加同行业可比公司范围,列示新天绿能、云南能投、川能动力及上海电力坏账计提数据。
整体而言,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率低于三峡能源、晶科科技和浙江新
能,略高于华电新能、新天绿能、云南能投、川能动力及上海电力,主要受各家
公司对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计提政策差异所致。根据发行人以前年度确认的应
收补贴款历史回款情况,未发生过实际损失,回收风险极小。
备计提对比情况
发行人制造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
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
失的应收账款,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
晶科能源
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
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
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对客户群体进行分组,并基于每类应收账款的预期损失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
晶澳科技 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预期损失率考虑应收账款账龄、晶澳科技不同信用风
险特征客户的回收历史、当前市场情况、客户特定情况和前瞻性信息。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
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且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
天合光能
用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预
期信用损失率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确认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并计提单
项坏账准备。对于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
隆基绿能
应收账款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率为基础,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前瞻性预测对
历史数据进行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模型,计算预期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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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用损失。
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并以逾期天数与违
阿特斯
约损失率对照表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
东方日升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根据客户信用状况及近年的信用损失情况采用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针对其他类型
客户,按照账龄分析法,依据近期五个完整年度期末应收款项余额和账龄,采用矩阵法并考
发行人
虑公司实际情况及前瞻性信息,计算出期末应收款项在整个存续期内各账龄年度预期信用损
失率。
发行人太阳能制造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
称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计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计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余额 提比率 余额 提比率 余额 计提比率 余额 计提比率
晶科能
源
晶澳科
技
天合光
能
隆基绿
能
阿特斯 38,267.27 4.82% 35,461.53 5.97% 30,857.12 5.12% 26,828.45 6.86%
东方日
升
发行人 13,574.07 18.59% 13,655.32 13.43% 14,528.60 14.66% 15,883.29 51.00%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 2024 年 9 月 30 日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准备情况。
发行人太阳能产品制造业务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
要是报告期之前形成的部分应收账款存在客户违约,虽然发行人通过发起诉讼等
手段追收,但回收风险较大,发行人对此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使得各期末计提
的坏账准备余额较高。
④发行人应收账款按业务类型划分及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光伏电站运营业务、光伏电池组件制造业务及其他业
务对应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发电业务
应收账款余额
制造业务 64,284.19 4.93% 101,707.16 8.61% 99,099.99 9.47% 31,146.68 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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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收账款余额
其他业务
应收账款余额
合计 1,302,821.88 100.00% 1,181,631.31 100.00% 1,046,329.82 100.00% 1,025,940.1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太阳能发电业务应收账款余额占整体应收账款比例分
别为 96.79%、90.32%、91.20%和 94.91%,占比较高,账龄相对较长,主要为应
收标杆电费和可再生能源补贴款,客户以国家电网为主,信用风险低。
报告期各期末,发电业务对应的应收账款余额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应收标杆电费余额 26,188.33 14,778.01 12,668.50 15,187.90
应收国家补贴余额 1,163,695.07 1,024,854.21 878,376.93 929,436.10
应收省市区补贴余额 42,145.24 34,358.62 50,785.65 44,989.39
应收分布式发电余额 4,458.24 3,668.51 3,226.70 3,430.10
合计 1,236,486.88 1,077,659.36 945,057.78 993,043.49
发电业务主营业务收入 341,617.21 454,836.61 435,600.26 446,019.13
发电业务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 14.65% 14.03% -4.83% 21.35%
发电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3.72% 4.42% -2.34% 9.97%
注:2024 年 1-9 月增长率是对比 2023 年 1-9 月数据后的计算结果。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发电业务应收账款以应收可再生能源国家补贴款项为
主,各期占比均超过 92%,可再生能源补贴由国家财政拨付,发生坏账风险较低,
但通常发放周期较长,随着发行人享受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光伏电站持续运营,应
收国家补贴款持续增长,具有合理性。其中,2022 年发电业务应收余额较 2021
年减少 47,985.71 万元,主要系 2022 年公司收到电费补贴共计 36.26 亿元,其中
国补 35.01 亿元,较 2021 年度增加 21.42 亿元。2024 年 1-9 月份发行人发电业务
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为 14.65%,收入下降 3.72%,变动幅度不一致,主要受 2024
年 1-9 月领取补贴款金额下降影响,发行人 2024 年 1-9 月收到的补贴款较 2023
年同期减少 1.31 亿元,降幅 14.18%,收入方面受平价上网政策及市场化交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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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占比增加影响,导致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下降,影响发行人的收入增长。
太阳能产品制造业务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制造业务对应的应收账款余额 64,284.19 101,707.16 99,099.99 31,146.68
制造业务对应的应收票据及应
收款项融资
合计 74,456.61 110,377.62 112,643.48 46,791.12
制造业务主营业务收入 132,880.55 494,778.99 475,589.59 250,066.13
制造业务应收款项合计增长率 -34.89% -2.01% 140.74% -27.30%
制造业务收入增长率 -53.81% 4.03% 90.19% 128.71%
注:2024 年 1-9 月增长率是对比 2023 年 1-9 月数据后的计算结果。
而 2021 年末应收款项余额较 2020 年末减少 27.30%,主要原因为:1)发行人报
告期前部分客户违约导致应收账款回收周期较久,发行人通过各种措施加强长账
龄应收账款的回收,2021 年取得较好成效,收回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账款
的信用风险管控也有所加强,在产能规模稳定的情况下,保持收入增长的同时,
应收账款规模得到较好的控制。
吉瓦大尺寸高效组件产能于 2022 年 8 月投产,在下游光伏装机规模快速增长的
背景下,四季度组件业务收入大幅增长,处于信用期的客户应收账款规模相应增
加,具有合理性。
万元,降幅 2.01%,变动较小。
幅 34.89%,2024 年 1-9 月收入较 2023 年同期下降 53.81%,变动方向一致。收
入下降主要受组件价格及销量下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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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发行人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发行人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项目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1,236,486.88 1,077,659.36 945,057.78 993,043.49
太阳能发电
期后回款金额 - 97,598.65 195,577.50 375,047.71
业务
回款比例 - 9.06% 20.69% 37.77%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64,284.19 101,707.16 99,099.99 31,146.68
太阳能产品
期后回款金额 - 82,955.53 83,004.28 16,586.60
制造业务
回款比例 - 81.56% 83.76% 53.25%
注:2021 年末、2022 年末期后回款截止时间为各期后 12 个月。2023 年末期后回款截止时
间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
太阳能发电业务应收账款主要为可再生能源补贴款,回收周期相对较久,因
此各期期后回款比例相对较低。
太阳能产品制造业务 2021 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相对偏低,主要受部
分报告期前拖欠货款的客户影响,随着公司对客户信用风险管控的加强、客户结
构的优化,新增应收账款回款质量得到较大改善。
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和转回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计提、转回金额及占营业利润的比重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占营业利 占营业利 占营业利 占营业利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润比重 润比重 润比重 润比重
坏账计提 905.12 0.58% 1,563.55 0.83% 136.79 0.08% 10,991.71 8.79%
坏账转回 20.00 0.01% 1,033.80 0.55% 4,615.55 2.79% 45.18 0.04%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计提金额和转回金额占各期营业利润的
比重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其中 2021 年因会计估计变更,
将电力销售应收账款作为单独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并将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电
力销售应收账款预期损失由不计提变更为根据电力销售应收账款预期损失情况,
按照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021 年末计提 9,948.93 万元,使得当期坏账计提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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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占营业利润比重较高。
⑦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占比 收入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227,820.13 17.49% 34,834.94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198,057.30 15.20% 36,791.29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184,827.36 14.19% 43,499.01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190,415.02 14.62% 79,221.83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3,518.56 5.64% 18,908.17
合计 874,638.37 67.13% 213,255.24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占比 收入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201,723.62 17.07% 49,374.66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175,503.27 14.85% 47,262.47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171,440.89 14.51% 72,577.85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159,554.92 13.50% 101,362.16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7,332.93 5.70% 25,888.10
合计 775,555.63 65.63% 296,465.24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占比 收入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167,943.12 16.05% 52,619.23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152,025.36 14.53% 59,885.47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150,930.42 14.42% 99,918.89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147,473.73 14.09% 45,881.89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3,570.71 7.03% 27,548.55
合计 691,943.34 66.13% 285,8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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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占比 收入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226,542.91 22.08% 103,823.85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142,649.18 13.90% 49,470.63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142,516.59 13.89% 57,363.77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134,204.04 13.08% 51,249.84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55,613.02 5.42% 17,525.12
合计 701,525.73 68.38% 279,433.2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均为国家电网下属公司或国有控
股电力公司,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匹配,不存在异常情形。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3,899.75 100.00% 15,056.72 100.00% 20,549.21 100.00% 18,949.8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 18,949.86 万元、20,549.21
万元、15,056.72 万元和 3,899.75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58%、1.13%、
发行人预付款项以光伏电池组件制造业务发生的预付原材料采购款为主,
电池组件产能扩建,随着产能规模增加及产能逐步释放,年末原材料采购金额较
高,符合业务开展情况,具有合理性。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6,780.13 万元、5,259.5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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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0.53%,占比相对较低,主要包括押金、保证金、项目代垫款项、员工借款、
往来款及其他款项。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2,959.51 13.58% 3,841.00 10.60% 12,946.31 43.47% 8,404.60 45.92%
周转材料 134.71 0.62% 234.15 0.65% 271.32 0.91% 170.39 0.93%
在产品 517.14 2.37% 1,265.26 3.49% 1,444.13 4.85% - -
库存商品 16,204.81 74.35% 16,989.48 46.90% 10,439.52 35.06% 8,259.08 45.12%
发出商品 1,325.41 6.08% 12,472.86 34.43% 1,824.13 6.13% 404.41 2.21%
消耗性生物资
产
合同履约成本 27.97 0.13% 86.04 0.24% 49.09 0.16% - -
委托加工物资 - - 742.18 2.05% 1,995.81 6.70% - -
账面原值 21,795.81 100.00% 36,228.06 100.00% 29,779.47 100.00% 18,303.45 100.00%
存货跌价准备 3,400.85 15.60% 5,205.16 14.37% 859.81 2.89% 1,144.86 6.25%
账面价值 18,394.96 84.40% 31,022.90 85.63% 28,919.66 97.11% 17,158.59 93.75%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7,158.59 万元、28,919.66 万元、
和 1.16%,比重较低。
①存货变动分析
发行人存货以光伏电池组件制造业务相关存货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光伏电
池组件业务相关存货账面价值占发行人合并口径存货账面价值的比重均达到 90%
左右。
游光伏装机需求较大,发行人订单充足,随着产能逐步释放,光伏电池组件生产
和销售规模均大幅提高,带动期末存货增加,符合业务开展情况,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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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系开拓欧洲市场需备货以实现现货销售需求,另一方面系新疆等地年底遭
遇暴雪导致部分组件需求调整,公司根据订单情况进行生产和备货,具有合理性。
幅 40.71%,主要系发出商品均已实现销售,较 2023 年末减少 11,147.45 万元。
②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对存货进行跌价测试,并对部分账面价值低于可变现
净值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各项目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周转材 消耗性生物 合同履约 委托加工物
期间 项目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
料 资产 成本 资
账面
原值
账面
价值
账面
原值
账面
价值
账面
原值
账面
价值
账面
原值
账面
价值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针对光伏电池组件产品进行跌价测试,对经测算存货
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跌价准备。2023 年度存货减值一方面系市场需求
变化导致部分型号组件产品需求减少,生产量下降导致制造成本增加,另一方面
系上游硅料价格下跌导致前期生产的产成品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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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存货库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项目 库龄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一年以内(含) 1,617.15 2,574.10 10,983.17 6,936.77
原材料 一年以上 1,342.36 1,266.91 1,963.14 1,467.83
小计 2,959.51 3,841.00 12,946.31 8,404.60
一年以内(含) 75.80 203.82 216.35 90.44
周转材料 一年以上 58.91 30.33 54.98 79.95
小计 134.71 234.15 271.32 170.39
一年以内(含) 517.14 1,265.26 1,444.13 -
在产品 一年以上 - - - -
小计 517.14 1,265.26 1,444.13 -
一年以内(含) 10,410.19 16,989.48 10,439.52 8,226.86
库存商品 一年以上 5,794.62 - - 32.22
小计 16,204.81 16,989.48 10,439.52 8,259.08
一年以内(含) 1,325.41 12,472.86 1,824.13 404.41
发出商品 一年以上 - - - -
小计 1,325.41 12,472.86 1,824.13 404.41
一年以内(含) 3.01 5.16 21.37 40.87
消耗性生物资
一年以上 623.24 591.93 787.79 1,024.11
产
小计 626.25 597.09 809.16 1,064.98
一年以内(含) - 742.18 1,995.81 -
委托加工物资 一年以上 - - - -
小计 - 742.18 1,995.81 -
一年以内(含) 27.97 86.04 49.09 -
其他 一年以上 - - - -
小计 27.97 86.04 49.09 -
一年以内(含) 13,976.69 34,338.90 26,973.57 15,699.35
合计 一年以上 7,819.13 1,889.16 2,805.91 2,604.11
合计 21,795.81 36,228.06 29,779.47 18,303.45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库龄超过一年的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备品备件)、消
耗性生物资产以及海外仓放置的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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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退换货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或客户需求变化而导致退换货的情
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一笔因产品包装而发生的退换货情况:2023 年 3 月,
发行人向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组件,因其产品包装要求变化,经退
回更换包装后重新发货,涉及金额 225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
长期应收款 - - - - 735.00 0.03% 2,235.00 0.08%
固定资产 2,456,244.27 74.92% 2,394,051.73 77.02% 2,407,674.21 85.00% 2,491,645.43 89.59%
在建工程 515,948.30 15.74% 449,223.44 14.45% 234,818.74 8.29% 44,105.41 1.59%
生产性生物资
产
使用权资产 134,667.19 4.11% 137,383.44 4.42% 89,046.24 3.14% 84,378.28 3.03%
无形资产 55,335.46 1.69% 50,830.65 1.64% 51,250.40 1.81% 52,607.06 1.89%
开发支出 - - - - - - 7.27 0.00%
长期待摊费用 9,220.23 0.28% 9,456.05 0.30% 10,360.33 0.37% 10,681.23 0.38%
递延所得税资
产
其他非流动资
产
非流动资产合
计
发行人的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使用权资产,报告期各
期末,前述各项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4.21%、96.43%、95.89%
和 94.77%。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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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发电设备 3,229,083.87 3,083,718.82 2,972,845.53 2,934,631.45
房屋及建筑物 202,912.48 183,374.01 179,313.12 178,180.22
机器设备 100,815.35 101,155.71 100,860.13 84,927.27
农业设备 72,969.11 72,969.11 74,319.41 74,564.37
办公设备 6,493.61 6,088.57 5,411.59 4,258.76
运输工具 5,131.48 5,135.94 5,025.83 4,816.47
电子设备 1,136.53 911.32 856.90 1,256.87
其他 13,300.05 12,062.90 - 1,635.51
固定资产原值 3,631,842.48 3,465,416.37 3,338,632.52 3,284,270.92
发电设备 998,918.34 908,485.51 793,828.66 677,864.28
房屋及建筑物 47,858.47 42,050.82 36,080.61 34,876.31
机器设备 57,203.66 51,694.45 43,254.00 27,366.91
农业设备 23,611.19 21,694.26 19,238.95 16,610.94
办公设备 4,291.22 3,828.08 3,620.20 2,530.89
运输工具 3,150.85 3,085.32 3,323.84 3,030.22
电子设备 608.25 551.21 498.24 1,003.56
其他 1,237.05 326.20 - 889.53
累计折旧 1,136,879.05 1,031,715.84 899,844.51 764,172.65
发电设备 18,672.39 19,695.31 15,159.38 14,816.72
房屋及建筑物 208.64 115.37 67.45 20.94
机器设备 15,437.97 15,437.97 11,492.38 12,151.07
农业设备 4,249.52 4,249.52 4,249.52 1,368.43
办公设备 50.83 50.83 56.71 25.26
运输工具 46.42 46.42 35.73 27.87
电子设备 53.39 53.39 52.63 14.02
其他 - - - 28.54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8,719.16 39,648.80 31,113.80 28,452.84
发电设备 2,211,493.14 2,155,538.01 2,163,857.49 2,241,950.45
房屋及建筑物 154,845.37 141,207.83 143,165.05 143,282.96
机器设备 28,173.72 34,023.29 46,113.75 45,409.29
农业设备 45,108.39 47,025.33 50,830.93 56,585.00
办公设备 2,151.56 2,209.66 1,734.69 1,702.61
运输工具 1,934.21 2,004.20 1,666.26 1,7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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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电子设备 474.88 306.72 306.03 239.29
其他 12,063.00 11,736.70 - 717.44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2,456,244.27 2,394,051.73 2,407,674.21 2,491,645.43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2,491,645.43 万 元 、
分别为 89.59%、85.00%、77.02%和 74.92%。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发电设备、房
屋及建筑物,报告期内各期末占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比例分别为 95.73%、
①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对比情况
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及年折旧
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采用年限平均法,各类固定资产残值率均为 5%,折旧年限:房屋及建筑物为 18-45 年、发电
发行人 设备为 16-35 年(其中太阳能组件为 18-25 年)、机器设备和运输设备为 5-10 年、办公设备
为 5 年、电子设备为 10 年、农业设备为 5-25 年、其他设备为 5-22 年。
采用年限平均法,各类固定资产残值率为 0-3%,折旧年限:房屋及建筑物为 8-50 年、机器设
三峡能源
备为 5-32 年、运输设备为 3-12 年、电子设备及其他为 3-15 年。
采用年限平均法,各类固定资产残值率均为 0-5%,折旧年限:房屋及建筑物为 10-30 年、发
华电新能
电及相关设备为 5-30 年、交通运输设备为 5-6 年、办公家具及其他为 5-10 年。
采用年限平均法,通用设备残值率为 0-5%,房屋及建筑物、电站资产、运输工具残值率为 5%,
晶科科技 折旧年限:房屋及建筑物为 20 年、电站资产为 12-30 年、通用设备为 3-5 年、运输工具为 4
年。
采用年限平均法,各类固定资产残值率为 0-5%,折旧年限:房屋及建筑物为 20-45 年、机器
浙江新能
设备为 5-30 年、运输设备为 6 年、电子设备及其他为 4-10 年。
采用年限平均法,各类固定资产残值率为 10%(2023 年变更为 5%),折旧年限:房屋及建
晶科能源
筑物为 20 年、通用设备为 3-5 年、专用设备为 5-10 年、运输工具为 4-5 年。
采用年限平均法,各类固定资产残值率为 0-10%,折旧年限:房屋及建筑物为 20 年、光伏电
晶澳科技
站为 20 年、机器设备为 5-10 年、运输设备为 4-5 年、电子及办公设备为 3-5 年。
采用年限平均法,各类固定资产残值率为 5-10%,折旧年限:房屋及建筑物为 20 年、光伏电
天合光能
站为 20 年、机器设备为 5-10 年、办公及其他设备为 3-10 年、运输工具为 3-5 年。
采用年限平均法,各类固定资产残值率为 5%,折旧年限:房屋及建筑物为 20-60 年、光伏电
隆基绿能
站为 20-25 年、机器设备为 5-10 年、运输工具为 5-10 年、电子设备及其他为 3-5 年。
采用年限平均法,除境外土地外,其他各类固定资产残值率为 0,折旧年限:房屋及建筑物为
阿特斯 10-20 年、机器设备为 5-10 年、电子及办公设备为 5 年、运输设备为 5 年、光伏电站为 20-25
年。
采用年限平均法,各类固定资产残值率为 5%,折旧年限:房屋及建筑物为 20 年、光伏电站
东方日升
为 20 年、机器设备为 5-10 年、电子设备及其他为 3-5 年、运输设备为 4-5 年。
②发行人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减值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公司名称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中节能(乐平)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416.91 2,881.19 -
中节能(山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37.11 321.90 385.40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 - 4,034.55 312.72 4,460.15
中节能(汉川)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7,114.26
中节能青海大柴旦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 - 446.56
中节能太阳能鄯善有限公司 - - - 388.71
中节能甘肃武威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 - 296.84
中节能太阳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 - - - 186.24
青海瑞德兴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12.87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通榆)有限公司 - 1,755.17 - -
中节能太阳能(敦煌)科技有限公司 - 1,914.99 - -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 427.71 - -
合计 - 8,586.44 3,515.81 13,291.03
发行人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对存在减值迹象
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发
行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分别为 13,291.03 万元、3,515.81 万元和
特大洪灾,其运营的光伏农业科技大棚项目相关农业建筑设施和生产设备受损严
重,导致农业项目无法正常生产,发行人对相关农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881.19
万元。
中节能(山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部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受场地
出租方原因无法正常发电,发行人对相关发电设备计提减值准备,2021 年和 2022
年分别计提 385.40 万元和 321.90 万元。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光伏电池组件的生产和销售,
另外还持有少量分布式光伏电站资产。在 2018 年“5.31”政策出台的基础上,
受国家补贴竞争配置、存量项目建设等多种项目模式并存的新阶段。新公布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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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通过竞价以合理的新增规模支撑上游制造业发展,促进行业的优胜劣汰,激励
降低成本和度电补贴。在相关政策影响下,光伏组件销售价格下降,镇江公司
于 2021 年对相关电池组件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 3,850.92 万
元。镇江公司运营的部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受场地出租方原因无法正常发电,
发行人对相关发电设备计提减值准备,2021 年和 2022 年分别计提 609.22 万元和
池、组件生产设备。自 2023 年 11 月下旬以来,182P 型电池片因需求下降而产
生价格下跌,电池环节存在亏损情况,根据评估结果对生产设备计提减值。
中节能(汉川)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农业科技大棚光伏项目,因当地
政府承诺的农业扶持补贴政策未落实,项目运营成本较高,农业生产未达预期效
益,发行人于 2021 年末根据评估结果计提减值准备 7,114.26 万元。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通榆)有限公司和中节能太阳能(敦煌)科技有限公司
为提高组件发电效率而进行了技改,更换了部分组件,计提了相应减值。
其他固定资产减值主要是因部分光伏发电设备不满足地区电网公司省调要
求、组件发电转换效率低等减值迹象,相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44,105.41 万元、234,818.74
万元、449,223.44 万元和 515,948.30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59%、
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推进光伏电站的投资和建设,2022 年发行人通过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光伏电站投资,随着电站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
在建工程规模整体上呈快速增加的趋势,符合发行人光伏电站运营业务开展情况,
具有合理性。
①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具体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重要在建工程变动情况如下: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本期其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固 期末余额
他减少
中节能荒湖农场 200MW 渔光互补光
伏电站二期 100MW 建设项目
民勤县整县分布式 96.4 兆瓦光伏发电
项目
中节能滨海太平镇 300 兆瓦并网光伏
复合发电项目
福泉市道坪镇光伏电站项目 26,206.27 7,782.14 - - 33,988.41
中节能永新芦溪 100 兆瓦林光互补光
伏发电项目
中节能崇阳沙坪 98MW 农光互补光伏
发电项目
荔波县甲良 200 兆瓦农业光伏电站项
目
中节能吉木萨尔 120 兆瓦牧光互补发
电项目
中节能太阳能吉木萨尔县 15 万千瓦
“光伏+储能”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 64,375.73 6,033.46 70,409.20 - -
目
双江秧绕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22,171.17 5,800.42 - - 27,971.59
弼佑秧项农业光伏项目 13,309.32 15,106.87 - - 28,416.19
察布查尔县电化学储能+市场化并网
光伏发电一期 300 兆瓦项目
关岭县普利乡长田农业光伏项目 9,522.84 17,870.39 - - 27,393.24
中节能扬州真武 150MW 渔光互补光
伏发电项目
中节能漳浦旧镇 300MW 渔光互补光
伏电站项目
中节能太阳能河北联通 150 兆瓦分布
- 591.03 - - 591.03
式光伏项目
其他 187.48 4,742.61 3,697.20 - 1,232.89
合计 449,223.44 187,292.67 120,567.81 - 515,948.30
单位:万元
本期其他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固 期末余额
减少
中节能玉门 50 兆瓦风光互补发电项目 22,285.14 -586.09 21,699.05 - -
中节能荒湖农场 200MW 渔光互补光伏
电站二期 100MW 建设项目
中节能凉州区五期 100 兆瓦并网光伏发
电项目
中节能民勤红沙岗二期 70 兆瓦并网光伏
发电项目
民勤县整县分布式 96.4 兆瓦光伏发电项
目
中节能滨海太平镇 300 兆瓦并网光伏复
合发电项目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本期其他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固 期末余额
减少
福泉市道坪镇光伏电站项目 10,937.14 15,269.13 - - 26,206.27
中节能永新芦溪 100 兆瓦林光互补光伏
发电项目
中节能崇阳沙坪 98MW 农光互补光伏发
电项目
荔波县甲良 200 兆瓦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17,488.40 31,323.62 - - 48,812.02
中节能吉木萨尔 120 兆瓦牧光互补发电
项目
中节能太阳能吉木萨尔县 15 万千瓦“光
伏+储能”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
双江秧绕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532.94 21,638.23 - - 22,171.17
弼佑秧项农业光伏项目 631.52 12,677.80 - - 13,309.32
察布查尔县电化学储能+市场化并网光
- 43,591.59 - - 43,591.59
伏发电一期 300 兆瓦项目
关岭县普利乡长田农业光伏项目 212.03 9,310.81 - - 9,522.84
其他 232.44 5,038.19 3,760.87 - 1,509.76
合计 234,818.74 339,164.31 124,759.62 - 449,223.44
单位:万元
本期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固 其他 期末余额
减少
中节能凉州区五期 100 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9,957.06 27,454.34 - - 37,411.40
中节能荒湖农场 20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二
期 100MW 建设项目
中节能民勤红沙岗二期 70 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
目
中节能吉木萨尔 120 兆瓦牧光互补发电项目 - 23,696.04 - - 23,696.04
中节能玉门 50 兆瓦风光互补发电项目 7,047.80 15,237.34 - - 22,285.14
中节能滨海太平镇 300 兆瓦并网光伏复合发电
项目
中节能崇阳沙坪 98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18,054.51 - - 18,054.51
荔波县甲良 200 兆瓦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 17,488.40 - - 17,488.40
中节能永新芦溪 100 兆瓦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
- 13,901.58 - - 13,901.58
目
福泉市道坪镇光伏电站项目 479.23 10,457.91 - - 10,937.14
民勤县整县分布式 96.4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 6,067.03 - - 6,067.03
中节能太阳能吉木萨尔县 15 万千瓦“光伏+储
- 1,521.66 - - 1,521.66
能”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
中节能敦煌 30 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8,206.91 1,570.61 9,777.52 - -
中节能贵溪流口 50 兆瓦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2,808.97 15,427.18 18,236.15 -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本期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固 其他 期末余额
减少
电池车间 182 改造项目 877.82 1,764.82 2,642.64 - -
其他 114.95 4,250.11 2,618.71 137.40 1,608.94
合计 44,105.41 248,549.90 57,699.17 137.40 234,818.74
单位:万元
本期转 本期其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期末余额
固 他减少
中节能凉州区五期 100 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 9,957.06 - - 9,957.06
中节能敦煌 30 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 8,206.91 - - 8,206.91
中节能民勤红沙岗二期 70 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
- 7,262.27 - - 7,262.27
目
中节能滨海太平镇 300 兆瓦并网光伏复合发电
项目
中节能玉门 50 兆瓦风光互补发电项目 - 7,047.80 - - 7,047.80
中节能贵溪流口 50 兆瓦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 2,808.97 - - 2,808.97
电池车间 182 改造项目 - 877.82 - - 877.82
福泉市道坪镇光伏电站项目 - 479.23 - - 479.23
中节能肃州区 49 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14,433.09 277.59 14,710.68 - -
中节能肃州区 25 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9,092.42 184.59 9,277.01 - -
生产、消防水池及泵房 108.64 251.83 360.47 - -
中节能荒湖农场 20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二
- 73.41 - - 73.41
期 100MW 建设项目
其他 278.70 76.00 202.04 37.71 114.95
合计 24,128.12 44,565.21 24,550.21 37.71 44,105.41
②最近一期末,发行人重要在建工程具体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发行人在建的投资预算金额超过 4 亿元的重要工程已
累计投入价值合计为 508,738.59 万元,占期末在建工程余额的比重为 98.60%,
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达到 资金投入进度 是否存
建设 已累计投入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可使用状 是否符合工程 在减值
期 金额
态的时点 建设进度 迹象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预计达到 资金投入进度 是否存
建设 已累计投入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可使用状 是否符合工程 在减值
期 金额
态的时点 建设进度 迹象
中节能滨海太平镇 300 兆瓦 2024 年
并网光伏复合发电项目 12 月
福泉市道坪镇光伏电站项目 1年 75,172.51 33,988.41 是 否
月
荔波县甲良 200 兆瓦农业光 2024 年
伏电站项目 10 月
中节能崇阳沙坪 98MW 农光 2025 年 6
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月
中节能永新芦溪 100 兆瓦林 2024 年
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12 月
民勤县整县分布式 96.4 兆瓦 2024 年
光伏发电项目 11 月
弼佑秧项 100MW 农业光伏 2025 年 6
电站项目 月
双江秧绕 100MW 农业光伏 2025 年 6
电站项目 月
关岭县普利长田 100MW 农 2024 年
业光伏电站项目 12 月
察布查尔县电化学储能+市
场化并网光伏发电一期 300 1.5 年 170,832.72 120,836.75 是 否
兆瓦项目
中节能扬州真武 150MW 渔 2025 年 5
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月
中节能漳浦旧镇 300MW 渔 2026 年 6
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月
注 1:上述已累计投入金额为财务口径统计已累计确认在建工程金额。
注 2:荔波县甲良 200 兆瓦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已于 2024 年 10 月转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各项在建工程均按照建设计划实施,处于正常建设阶
段,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转固,不存在减值迹象。在宏观经济形势、国家产
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动的情况下,上述在建工程转固后,
将进一步提升发行人光伏装机规模,预计将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3)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为公司 2021 年执行新租赁准则进行的相关调整,具体参见“五、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土地 87,597.23 56.51% 83,744.29 54.90% 72,082.95 73.20% 62,441.82 70.23%
水面 57,037.63 36.80% 58,335.13 38.24% 20,642.08 20.96% 20,450.42 23.00%
机器设备 6,095.71 3.93% 6,095.71 4.00% 1,544.24 1.57% 1,544.24 1.74%
房屋及建筑物 4,270.33 2.76% 4,372.89 2.87% 4,210.97 4.28% 4,477.68 5.04%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使用权资产账面原值 155,000.91 100.00% 152,548.02 100.00% 98,480.25 100.00% 88,914.16 100.00%
土地 13,207.88 8.52% 10,034.32 6.58% 6,257.71 6.35% 2,957.91 3.33%
水面 5,589.08 3.61% 3,865.99 2.53% 2,411.38 2.45% 1,192.39 1.34%
机器设备 558.41 0.36% 375.77 0.25% 147.34 0.15% 73.67 0.08%
房屋及建筑物 978.35 0.63% 888.50 0.58% 617.58 0.63% 311.91 0.35%
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20,333.72 13.12% 15,164.58 9.94% 9,434.01 9.58% 4,535.88 5.10%
土地 74,389.35 47.99% 73,709.97 48.32% 65,825.24 66.84% 59,483.90 66.90%
水面 51,448.55 33.19% 54,469.14 35.71% 18,230.70 18.51% 19,258.03 21.66%
机器设备 5,537.30 3.57% 5,719.94 3.75% 1,396.90 1.42% 1,470.57 1.65%
房屋及建筑物 3,291.98 2.12% 3,484.40 2.28% 3,593.40 3.65% 4,165.76 4.69%
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 134,667.19 86.88% 137,383.44 90.06% 89,046.24 90.42% 84,378.28 94.90%
增幅 54.28%,主要系发电业务增加漳浦旧镇项目涉及的租赁海域使用权情况。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土地使用权 44,432.10 80.30% 39,296.63 77.31% 39,383.29 76.84% 39,935.65 75.91%
海域使用权 10,224.10 18.48% 10,775.10 21.20% 11,509.77 22.46% 12,244.43 23.28%
软件 669.83 1.21% 746.87 1.47% 341.18 0.67% 413.74 0.79%
专利权 7.98 0.01% 10.34 0.02% 14.12 0.03% 10.80 0.02%
商标权 1.29 0.00% 1.42 0.00% 1.61 0.00% 1.85 0.00%
其他 0.18 0.00% 0.29 0.00% 0.44 0.00% 0.59 0.00%
合计 55,335.46 100.00% 50,830.65 100.00% 51,250.40 100.00% 52,607.0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52,607.06 万元、51,250.40
万元、50,830.65 万元和 55,335.46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89%、1.81%、
报告期内各期末占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比例分别为 99.19%、99.30%、98.51%和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装修费 338.45 3.67% 360.41 3.81% 461.11 4.45% 245.70 2.30%
技术检测费 - - 0.11 0.00% 3.78 0.04% 11.13 0.10%
租赁地上建筑物 1,078.61 11.70% 2,261.64 23.92% 3,045.08 29.39% 3,205.10 30.01%
土地划拨费 296.26 3.21% 308.34 3.26% 324.44 3.13% 340.54 3.19%
耕地占用税 5,133.30 55.67% 5,043.52 53.34% 5,224.63 50.43% 5,497.75 51.47%
其他 2,373.61 25.74% 1,482.03 15.67% 1,301.28 12.56% 1,381.00 12.93%
合计 9,220.23 100.00% 9,456.05 100.00% 10,360.33 100.00% 10,681.2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 10,681.23 万元、10,360.33 万元、
和 0.28%,占比较低。
(二)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696,315.67 27.95% 796,340.20 32.90% 777,789.28 31.54% 589,091.39 23.70%
非流动负
债
负债总计 2,491,103.46 100.00% 2,420,601.95 100.00% 2,466,394.07 100.00% 2,486,049.2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 2,486,049.29 万元、2,466,394.07 万
元、2,420,601.95 万元和 2,491,103.46 万元。从负债结构上来看,公司负债以非
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6.30%、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160,081.39 22.99% 50,036.67 6.28% 60,050.00 7.72% 20,020.47 3.40%
应付票据 19,189.57 2.76% 34,013.06 4.27% 60,881.20 7.83% 15,978.29 2.71%
应付账款 205,112.91 29.46% 258,458.22 32.46% 186,480.99 23.98% 98,847.52 16.78%
预收款项 418.36 0.06% 426.74 0.05% 240.19 0.03% 183.23 0.03%
合同负债 4,542.27 0.65% 5,769.90 0.72% 11,744.47 1.51% 5,106.52 0.87%
应付职工薪酬 209.18 0.03% 181.71 0.02% 172.55 0.02% 159.10 0.03%
应交税费 19,742.46 2.84% 17,218.22 2.16% 11,079.10 1.42% 9,491.34 1.61%
其他应付款 36,407.86 5.23% 23,761.47 2.98% 29,805.20 3.83% 40,518.17 6.88%
一 年 内 到期 的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571.39 0.08% 750.09 0.09% 3,568.54 0.46% 663.85 0.11%
流动负债合计 696,315.67 100.00% 796,340.20 100.00% 777,789.28 100.00% 589,091.39 100.00%
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一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报告期各期末,前述各项负债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
分别为 97.35%、96.56%、96.94%和 96.34%。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 20,020.47 万元、60,050.00 万元、
和 22.99%。2024 年 9 月末短期借款较 2023 年末增加 110,044.72 万元,主要系发
行人为保证资金使用充足,结合资金使用规划、资金筹措渠道及融资方式等合理
安排短期借款规模,本期因资金需求增加对商业银行的短期借款共计 110,000.00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短期借款存在一定变动,具有合理性。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商业承兑汇票 12,522.02 65.25% 2,260.00 6.64% - - - -
银行承兑汇票 6,667.55 34.75% 31,753.06 93.36% 60,881.20 100.00% 15,978.29 100.00%
合计 19,189.57 100.00% 34,013.06 100.00% 60,881.20 100.00% 15,978.2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票据分别为 15,978.29 万元、60,881.20 万元、
和 2.76%,主要为发行人光伏电池组件业务采购与部分供应商选择以票据方式结
算部分采购款。
主要系 2022 年发行人光伏电池组件新建 1.5 吉瓦产能投产,且下游光伏装机意
愿增强,发行人结合订单及市场情况加大原材料采购,以票据结算的原材料采购
款相应增加。
票据结算需求减少。
主要系制造业务部分应付票据到期承兑。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按账龄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205,112.91 100.00% 258,458.22 100.00% 186,480.99 100.00% 98,847.5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 98,847.52 万元、186,480.99 万元、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主要原因为:1)新建的光伏电池组件 1.5 吉瓦产能于 2022 年 8 月投产,由于下
游光伏装机需求较高,发行人结合订单及市场情况加大原材料采购,应付原材料
采购款相应增加;2)2022 年新建光伏电站项目较多,相应的应付工程款增加。
一方面系制造业务随销售端形势见长,采购相应增加以备货;另一方面系发电业
务本期建设尚未达结算周期,根据建设进度暂估入账。
(4)合同负债
发行人合同负债主要为预收客户销售款,报告期各期末,合同负债账面价值
分别为 5,106.52 万元、11,744.47 万元、5,769.90 万元和 4,542.27 万元,占各期流
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0.87%、1.51%、0.72%和 0.65%,占比较低。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增值税 4,216.91 21.36% 7,156.15 41.56% 2,972.51 26.83% 1,302.05 13.72%
企业所得税 12,159.76 61.59% 7,557.30 43.89% 5,211.91 47.04% 6,278.47 66.15%
城市维护建设税 187.22 0.95% 146.58 0.85% 74.54 0.67% 50.62 0.53%
房产税 187.37 0.95% 164.01 0.95% 156.10 1.41% 152.90 1.61%
土地使用税 2,435.29 12.34% 996.73 5.79% 1,058.68 9.56% 1,064.04 11.21%
个人所得税 264.63 1.34% 841.66 4.89% 1,198.40 10.82% 520.80 5.49%
教育费附加
(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其他税费 110.71 0.56% 210.57 1.22% 328.35 2.96% 69.45 0.73%
合计 19,742.46 100.00% 17,218.22 100.00% 11,079.10 100.00% 9,491.3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交税费分别为 9,491.34 万元、11,079.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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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2.84%,占比较低。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股利 220.53 0.61% 220.53 0.93% 220.53 0.74% - -
其他应付款项 36,187.32 99.39% 23,540.94 99.07% 29,584.67 99.26% 40,518.17 100.00%
其中:借款 2,254.48 6.19% - - - - - -
保证金、押金 3,839.86 10.55% 4,300.14 18.10% 4,279.55 14.36% 3,698.63 9.13%
待支付股权收购价款 17,288.30 47.49% 10,936.70 46.03% 16,288.13 54.65% 30,138.41 74.38%
其他 12,804.70 35.17% 8,304.09 34.95% 9,016.99 30.25% 6,681.13 16.49%
合计 36,407.86 100.00% 23,761.47 100.00% 29,805.20 100.00% 40,518.1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40,518.17 万元、29,805.20 万元、
和 5.23%。其中,待支付股权收购价款为发行人收购光伏电站项目公司所需支付
的价款。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
款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
券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
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长
期负债
合计 250,040.28 100.00% 405,724.14 100.00% 413,767.05 100.00% 398,122.9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398,122.9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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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需要在一年内偿还的长期借款及应
付债券。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借款 1,431,745.86 79.77% 1,243,658.98 76.57% 1,368,725.22 81.06% 1,689,259.44 89.05%
应付债券 180,000.00 10.03% 200,000.00 12.31% 150,000.00 8.88% 50,000.00 2.64%
租赁负债 104,019.81 5.80% 105,101.77 6.47% 72,222.24 4.28% 68,697.78 3.62%
长期应付款 33,521.35 1.87% 29,983.86 1.85% 51,727.98 3.06% 41,094.54 2.17%
预计负债 5,150.81 0.29% 3,242.88 0.20% 1,641.12 0.10% 1,045.92 0.06%
递延收益 37,760.79 2.10% 39,772.68 2.45% 42,585.72 2.52% 45,428.54 2.39%
递延所得税负
债
其他非流动负
债
合计 1,794,787.79 100.00% 1,624,261.76 100.00% 1,688,604.79 100.00% 1,896,957.90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等。
报告期各期末,前述各项负债合计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5.31%、94.22%、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质押借款 700,710.75 48.94% 603,749.95 48.55% 417,918.46 30.53% 376,986.59 22.32%
保证借款 98,095.39 6.85% 139,527.45 11.22% 239,939.03 17.53% 468,116.83 27.71%
信用借款 632,939.72 44.21% 500,381.58 40.23% 710,867.73 51.94% 844,156.03 49.97%
合计 1,431,745.86 100.00% 1,243,658.98 100.00% 1,368,725.22 100.00% 1,689,259.4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 1,689,259.44 万元、1,368,725.22 万
元、1,243,658.98 万元和 1,431,745.86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8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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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补贴 36.26 亿元,提前偿还部分长期借款。报告期内,发行人结合资
金使用规划、资金筹措渠道及融资方式等合理安排长期借款规模,长期借款的变
动具有合理性。
(2)应付债券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债券分别为 50,000.00 万元、150,000.00 万元、
(3)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为公司 2021 年执行新租赁准则进行的相关调整,具体参见“五、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租赁负债变动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剩余租赁年限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租赁付款额总额
小计
减:未确认融资费
用
租赁付款额现值
小计
减:一年内到期的
租赁负债
合计 104,019.81 61.26% 105,101.77 60.58% 72,222.24 65.25% 68,697.78 65.52%
(4)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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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融资租赁方式
下的借款
应付土地租金款 938.37 2.80% 938.37 3.13% 963.06 1.86% 987.76 2.40%
应付海域出让金 9,713.50 28.98% 10,423.88 34.76% 10,987.65 21.24% 11,525.09 28.05%
合计 33,521.35 100.00% 29,983.86 100.00% 51,727.98 100.00% 41,094.5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分别为 41,094.54 万元、51,727.98 万元、
(5)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递延收益分别为 45,428.54 万元、42,585.72 万元、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流动比率(倍) 2.28 2.02 2.34 2.03
速动比率(倍) 2.26 1.99 2.30 2.00
资产负债率(合并) 51.16% 51.28% 53.03% 62.5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
的比较如下:
证券简称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三峡能源 1.06 1.02 0.91 0.91
华电新能 - 0.57 0.54 0.68
晶科科技 1.85 1.79 1.49 1.94
浙江新能 1.54 1.30 1.28 0.72
晶科能源 1.35 1.15 1.09 1.02
晶澳科技 1.12 0.98 1.09 0.97
天合光能 1.32 1.25 1.11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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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隆基绿能 1.45 1.40 1.50 1.39
阿特斯 1.12 1.05 1.02 1.03
东方日升 0.77 0.85 0.96 0.93
平均值 1.29 1.14 1.10 1.08
发行人 2.28 2.02 2.34 2.03
三峡能源 1.06 1.01 0.90 0.91
华电新能 - 0.57 0.54 0.68
晶科科技 1.40 1.41 1.35 1.92
浙江新能 1.54 1.30 1.28 0.72
晶科能源 1.07 0.90 0.81 0.74
晶澳科技 0.87 0.69 0.75 0.73
天合光能 0.89 0.87 0.77 0.83
隆基绿能 1.15 1.09 1.18 1.06
阿特斯 0.86 0.84 0.73 0.73
东方日升 0.58 0.67 0.70 0.75
平均值 1.05 0.94 0.90 0.91
发行人 2.26 1.99 2.30 2.00
三峡能源 70.27% 69.37% 66.44% 64.73%
华电新能 - 73.16% 71.26% 71.32%
晶科科技 63.41% 61.78% 66.55% 57.92%
浙江新能 65.74% 65.46% 69.35% 71.11%
晶科能源 71.89% 73.99% 74.73% 81.40%
晶澳科技 72.15% 64.35% 58.31% 70.65%
天合光能 74.57% 69.63% 68.00% 71.41%
隆基绿能 59.20% 56.87% 55.39% 51.31%
阿特斯 65.94% 67.34% 75.70% 72.25%
东方日升 71.41% 71.93% 72.82% 67.73%
平均值 68.29% 67.39% 67.86% 67.98%
发行人 51.16% 51.28% 53.03% 62.50%
注:数据来源为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2.03、2.34、2.02 和 2.28,速动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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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为 2.00、2.30、1.99 和 2.26,2021 年至 2022 年呈上升趋势,2023 年较 2022
年有所下降但均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
大,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增长较快,同时偿还了部分短期借款,流动负债减少。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2.50%、53.03%、51.28%和 51.16%,
整体呈下降趋势,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2022 年较 2021 年下降明显,一方
面系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降低了资产负债率;另一方面公司业务规模
扩大,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有所提升。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资产周转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项目 2024 年 1-9 月(年化)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0.51 0.86 0.89 0.74
其中:应收账款周转率-发电业务(次/年) 0.22 0.45 0.45 0.49
应收账款周转率-制造业务(次/年) 2.13 4.93 7.46 6.70
存货周转率(次/年) 11.31 18.96 25.83 23.96
其中:存货周转率-制造业务(次/年) 5.85 14.73 20.89 16.54
注 1:太阳能发电业务和太阳能产品制造业务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进行计算,并与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分析,各业务应收账款周转率=各业务营业收入/各业务应收账款期初期
末平均余额。
注 2:发行人存货主要由太阳能产品制造相关存货构成,太阳能发电业务存货规模较低,为
提高数据分析的比较性,本募集说明书仅对太阳能产品制造业务的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进行比较分析,制造业务存货周转率=制造业务营业成本/制造业务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
额。
发行人 2024 年 1-9 月年化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下降主要受制造
业务周转率下降影响。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应收账款周转率—发电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太阳能发电业务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证券简称 2024 年 1-9 月(年化)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三峡能源 0.72 0.81 1.01 0.96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证券简称 2024 年 1-9 月(年化)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华电新能 - 0.94 0.84 0.85
晶科科技 0.85 0.80 0.64 0.81
浙江新能 0.62 0.60 0.77 0.66
平均值 0.73 0.79 0.82 0.82
发行人 0.22 0.45 0.45 0.49
注:数据来源为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发电业务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发电业务均为
光伏发电,各期末应收新能源补贴款较高,使得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偏低。三峡
能源主要从事风电、光伏和水电,以风电为主;华电新能主要从事风电和光伏,
以风电为主;晶科科技主要从事光伏电站运营、光伏电站 EPC 业务,浙江新能
主要从事光伏、风电和水电,以光伏为主。其中,水电不涉及新能源补贴,光伏
补贴电价整体高于风电,受新能源补贴回款周期影响更大。与上述可比公司相比,
发行人光伏发电业务占比为 100%,导致发电业务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可比公司
平均水平,具有合理性。
(2)应收账款周转率—制造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太阳能制造业务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证券简称 2024 年 1-9 月(年化)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晶科能源 4.50 5.92 6.74 10.81
晶澳科技 7.91 8.99 10.05 8.57
天合光能 4.68 6.89 7.51 6.58
隆基绿能 7.11 12.39 14.52 10.33
阿特斯 6.77 8.58 9.57 8.38
东方日升 4.06 7.61 8.11 4.87
平均值 5.84 8.40 9.42 8.26
发行人 2.13 4.93 7.46 6.70
注:数据来源为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太阳能制造业务 2023 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较 2022 年度明显下降,主
要系发行人 2022 年开始制造业务销量大增,2021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仍维持在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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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水平。但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但周转
率水平整体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是因为:1)发行人报告期初主要为 166
尺寸及以下的多晶产品,2020 年进行单晶技改,并逐步转向 182 大尺寸产品,
且 2022 年新投产 1.5 吉瓦大尺寸组件产能,因此相比其他可比公司,发行人在
产品技术路线、产能布局方面存在滞后和不足;2)发行人在报告期之前形成的
部分应收账款存在客户违约,虽然发行人通过发起诉讼等手段追收,但回收金额
较低,使得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低。
发行人 2024 年 1-9 月年化的制造业务应收账款周转率较 2023 年度下降
报告期内,发行人太阳能制造业务的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如下:
单位:次/年
证券简称 2024 年 1-9 月(年化)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晶科能源 5.06 5.52 4.69 5.21
晶澳科技 4.90 4.71 6.05 5.25
天合光能 2.86 4.29 4.57 3.77
隆基绿能 3.27 4.69 6.32 5.02
阿特斯 4.56 5.06 5.26 4.75
东方日升 3.45 4.80 5.38 7.43
平均值 4.02 4.85 5.38 5.24
发行人 11.31 14.73 20.89 16.54
注:数据来源为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发行人太阳能产品制造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6.54 次/年、20.89 次/
年、14.73 次/年和 11.31 次/年,2023 年度存货周转率较 2022 年有所下降,主要
系 2023 年末因境外销售提前备货及新疆等地天气影响导致组件需求调整,期末
存货余额较高。2024 年 1-9 月年化后存货周转率较 2023 年度下降,主要系 2024
年 1-9 月制造业务电池及组件平均成本及销量均下降较多。但发行人存货周转率
整体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太阳能产品制造主要为光伏电池
和组件,其中电池主要用于进一步加工成组件;而同行业可比公司纷纷进行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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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布局,其光伏制造产业链条更长,产业链各环节均有对应的存货,使得同
业公司整体存货周转率相对偏低。
(五)有息负债期限结构
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为 2,154,248.92 万元,占总负债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9.30 占比
短期借款 160,000.00 7.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44,961.90 11.37%
长期借款 1,431,745.86 66.46%
应付债券 180,000.00 8.36%
长期应付款 33,521.35 1.56%
租赁负债 104,019.81 4.83%
有息负债合计 2,154,248.92 100.00%
负债总额 2,491,103.46
占比 86.48%
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发行人共获得授信额度为 428.55 亿元,已使用 213.47
亿元,未使用 215.08 亿元,报告期内均能按时偿还银行贷款,不存在逾期、展
期及减免等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也积极通过股权、公司债等多种渠道融资支
持业务发展。总体而言,发行人融资渠道畅通,资产负债率总体较为合理,资产
负债结构相对稳定,对未来到期有息负债的偿还风险较低。
(六)财务性投资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关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
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
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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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
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
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
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
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五)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
务的投资金额)。”
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发行人财务性投资金额为 1,583.78 万元,占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资产比例为 0.07%,不属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4 年 9 月末,资产负债表中可能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投资相关的
会计科目及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性投资金额占归属于母
项目 账面价值 财务性投资金额
公司股东净资产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其他应收款 8,372.07 - -
其他流动资产 227.7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583.78 1,583.78 0.07%
其他非流动资产 96,454.58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 0.00 万元,交易性金融
资产主要系发行人购买的低风险银行结构性存款,本期均已到期。
(2)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9,448.31 万元,坏账准备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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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 1,076.24 万元,账面价值为 8,372.07 万元。主要由押金保证金、项目代垫款和
往来款等构成,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押金、定金及保证金 4,953.72 52.43%
项目代垫款 1,866.72 19.76%
往来款及其他 2,627.86 27.81%
合计 9,448.31 100.00%
其中,项目代垫款主要系电站项目建设前期代垫的相关费用,往来款及其他
主要系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对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及
辽宁矽钛照临能源有限公司 2019 年及之前支付的材料采购款,因客户经营不善,
存在较高回收风险,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上述其他应收款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227.75 万元,系待抵
扣进项税和预缴税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持有下列公司股票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公
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如下表:
是否属于
账面价值 投资时
项目 财务性投 投资背景
(万元) 间
资
被投资公司主营新能源、新材料系列产品的研发制
造、新能源投资运营等业务,是太阳能光伏产品和系
特变电工新 2011 统集成技术研制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为更好地加
疆新能源股 1,499.19 年 11 是 强行业关联度,产业链上下游有机结合,中国节能环
份有限公司 月 保集团有限公司将下属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所持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公司股权于 2011 年划转至
太阳能公司。
SPI Energy 2015 SPI 公司是太阳能开发商和 EPC 承建商,2016 年 1
Co.,Ltd. 年1月 月太阳能香港公司通过股权置换取得 SPI 股票。
该公司为甘肃国家电网公司牵头组建的市场化电力
交易平台,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20 年 2
甘肃电力交 月印发的《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
易中心有限 67.75 是 施意见》(发改体改〔2020〕234 号)要求,甘肃省
年4月
公司 发改委将电力交易机构股份中电网企业持股比例降
至 50%以下。参股该公司可提高太阳能公司在甘肃电
力交易市场的话语权,提前了解电力交易情况,提高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是否属于
账面价值 投资时
项目 财务性投 投资背景
(万元) 间
资
发电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甘肃电力交易中
心有限公司均是围绕太阳能发电业务布局的投资,但出于谨慎性原则将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行为。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账面价值仅为 1,583.78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比例约为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为 96,454.58 万元,其中待抵扣
进项税 54,430.05 万元,占比 56.43%;预付工程款及设备款 42,024.24 万元,占
比 43.57%,主要为发行人项目建设工程款及设备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对金融业务、类金融业务的投
资,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况,不存在已实施或
拟实施的资金拆借、委托贷款的情况。
综上,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七、盈利能力分析
(一)盈利情况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同比变 同比变 同比变 同比变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动 动 动 动
营业收入 477,316.02 -25.93% 954,040.42 3.29% 923,638.47 31.44% 702,681.90 32.46%
营业成本 246,085.92 -35.57% 625,655.59 0.76% 620,963.39 51.71% 409,296.32 49.57%
营业利润 156,964.53 -9.42% 189,140.89 14.15% 165,701.33 32.50% 125,053.19 8.81%
利润总额 157,952.59 -9.25% 191,477.74 14.61% 167,068.93 22.51% 136,375.01 15.52%
净利润 129,266.98 -10.89% 157,944.09 12.93% 139,864.03 19.16% 117,378.55 15.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注:2024 年 1-9 月同比变动是对比 2023 年 1-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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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逐步释放,发行人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保持持续增长,与业务开
展情况相匹配。
随着发行人平价上网项目装机规模及市场化交易电量的增加,平均上网电价
呈下降趋势,最近三年一期平均上网电价(不含税)分别为 0.75 元/千瓦时、0.73
元/千瓦时、0.70 元/千瓦时和 0.63 元/千瓦时。2024 年前三季度主要受平均上网
电价明显下降影响,发行人发电业务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 12.29%,影响发行
人整体盈利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电业务净利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对比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证券简称
金额 同比增长 金额 同比增长 金额 同比增长 金额 同比增长
三峡能源 624,472.07 0.81% 193,640.56 23.25% 157,110.49 36.68% 114,951.05 -
华电新能 - - 196,678.34 42.08% 138,424.38 26.63% 109,317.01 6.96%
晶科科技 22,650.28 -43.23% 39,232.90 73.96% 22,552.24 -40.07% 37,631.13 -22.64%
浙江新能 93,440.224 5.37% 97,781.20 -14.94% 114,957.77 65.05% 69,649.20 32.70%
平均值 246,854.19 -12.35% 131,833.25 31.09% 108,261.22 22.07% 82,887.10 5.67%
发行人 130,961.93 -12.29% 169,286.16 10.66% 152,980.96 14.11% 134,068.80 7.13%
注 1: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三峡能源和华电新能采用分部信息中光伏发电部分的净利润,
其他采用全口径净利润。华电新能未披露 2024 年 1-9 月份数据。
注 2:发行人发电业务净利润为合并口径净利润扣除合并抵消后镇江公司净利润。
中,三峡能源 2022 年和 2023 年、华电新能、浙江新能 2021 年和 2022 年净利润
与发行人变动趋势一致。浙江新能 2023 年度净利润下降主要受本期投资收益减
少 1.55 亿元影响;晶科科技 2021 年和 2022 年净利润均有所下跌,主要系 2021
年存量补贴电站出售、自持电站新增并网量未达预期等,2022 年增加户用等新
项目开发及投入导致销售费用增加,2023 年净利润大幅增加主要系持有的电站
规模扩大,发电量及发电收入同比上升以及 2023 年公司完成了多个电站对外转
让,电站转让收益同比大幅增长等原因。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净利润变动趋
势存在一定差异,一方面是受各公司不同年度电站投产运营的节奏不同,对当期
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另一方面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结构与发行人存在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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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差异:晶科科技除电站运营业务外,其净利润变动又受到电站转让和 EPC 业
务影响,浙江新能另有风电和水电业务影响等。
三峡能源和浙江新能同比上升,晶科科技同比下降。三峡能源同比上升主要由于
其新项目投产发电,发电量较上年同期增加。浙江新能未在其三季报中披露相关
原因。
综上分析,发行人净利润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
性。
(二)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业务类型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太阳能发电 341,617.21 71.57% 454,836.61 47.67% 435,600.26 47.16% 446,019.13 63.47%
太阳能产品制造 132,880.55 27.84% 494,778.99 51.86% 475,589.59 51.49% 250,066.13 35.59%
农业 8.27 0.00% 132.54 0.01% 107.31 0.01% 244.47 0.03%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474,506.03 99.41% 949,748.14 99.55% 911,297.17 98.66% 696,329.73 99.10%
其他业务收入 2,809.99 0.59% 4,292.28 0.45% 12,341.30 1.34% 6,352.17 0.90%
营业收入合计 477,316.02 100.00% 954,040.42 100.00% 923,638.47 100.00% 702,681.90 100.00%
期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超过 98%。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管理区域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西北区 58,899.80 12.34% 92,241.30 9.67% 78,845.70 8.54% 75,473.11 1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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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华东区 104,059.95 21.80% 133,953.19 14.04% 134,678.13 14.58% 138,983.04 19.78%
华北区 34,646.44 7.26% 45,885.23 4.81% 53,146.16 5.75% 59,064.36 8.41%
西中区 57,260.89 12.00% 74,401.00 7.80% 79,065.43 8.56% 77,350.18 11.01%
华中区 29,127.83 6.10% 35,110.43 3.68% 30,560.05 3.31% 30,614.89 4.36%
新疆区 48,874.21 10.24% 64,553.39 6.77% 51,464.97 5.57% 56,057.86 7.98%
镇江 134,498.25 28.18% 503,142.07 52.74% 491,708.14 53.24% 260,816.33 37.12%
华南区 9,948.65 2.08% 4,753.82 0.50% 4,169.88 0.45% 4,322.13 0.62%
合计 477,316.02 100.00% 954,040.42 100.00% 923,638.47 100.00% 702,681.90 100.00%
其中:境外销售 11,050.21 2.32% 34,430.48 3.61% 28,342.04 3.07% 3,083.65 0.44%
注 1:公司太阳能产品制造业务主体为镇江公司,同时镇江公司亦有太阳能发电业务,表中
分管理大区数据中镇江的数据包含太阳能产品制造业务和镇江公司发电业务;
注 2:华东区数据不包含镇江;
注 3:西北区数据不包含新疆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季节性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第一季度 141,050.33 170,742.27 17.90% 139,645.82 15.12% 158,275.48 22.52%
第二季度 183,267.73 232,470.54 24.37% 213,992.27 23.17% 178,803.54 25.45%
第三季度 152,997.96 241,193.54 25.28% 235,344.80 25.48% 184,529.55 26.26%
第四季度 - 309,634.07 32.46% 334,655.58 36.23% 181,073.33 25.77%
合计 477,316.02 954,040.42 100.00% 923,638.47 100.00% 702,681.90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电业务受一定的季节性影响,制造业务主要受行业周期
性影响,综合分析发行人收入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分布,2022 年四季度收入占
比较高,主要是发行人新建光伏组件 1.5 吉瓦产能于 2022 年 8 月建成投产,发
行人订单充足,随着产能陆续释放和订单交付,当年四季度组件销售大幅增加。
入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月主要受电池及组件价格下跌影响,发行人制造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上述情况与光伏行业发展情况基本吻合,具体分业务说明如下:
(1)太阳能发电业务主营收入变动原因
太阳能发电业务的产品为电力,用于向电网供电,满足国民用电需求。报告
期内,发行人太阳能发电业务主营收入分别为 446,019.13 万元、435,600.26 万元、
幅 2.34%,主要原因为 2022 年发行人上网电量虽略有增长,但平均上网电价下
降 2.69%所致。
幅为 4.42%,虽 2023 年度平均上网电价继续下降,但公司运营电站增加,发电
量有所增长,整体收入有所上升。
要受平价上网政策及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增加,导致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下降。
(2)太阳能产品制造业务主营收入变动原因
太阳能产品制造业务的产品为组件和电池,其中电池主要用于生产组件,组
件对外销售占比 80%左右。报告期内,太阳能产品制造业务主营收入分别为
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受组件销量上涨影响,2021 年-2023 年,组件销售量年均
增长率约 55.57%,具体原因如下:
下游市场情况继续向好,发行人持续加大对光伏电池组件业务研发投入和产能扩
建,新建 1.5 吉瓦高效组件项目于 2022 年 8 月建成投产,随着产能释放,发行
人订单充足,销量大幅增长 1,042.81MW,同比提高 6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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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有限。
系受电池及组件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显示,产业链
价格上,多晶硅、硅片价格下滑超 40%,电池片、组件价格下滑超 15%。发行
人 2024 年 1-9 月电池及组件价格较 2023 年度分别下跌 98.25%和 29.22%,电池
销量较 2023 年同期下跌 80.59%,组件销量较 2023 年同期下降 20.64%。整体而
言,制造业务收入下降较多。
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代加工业务收入、租赁业务收入和材料销售收
入等,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代加工业务 662.30 23.57% 532.53 12.41% 8,850.67 71.72% 2,879.64 45.33%
材料销售 18.17 0.65% 1,021.14 23.79% 681.98 5.53% 1,751.92 27.58%
租赁业务 907.14 32.28% 1,195.31 27.85% 1,675.40 13.58% 1,120.42 17.64%
技术咨询服务 808.44 28.77% 616.00 14.35% 837.20 6.78% 492.69 7.76%
废品销售 406.22 14.46% 651.39 15.18% 288.04 2.33% 107.50 1.69%
其他 7.73 0.28% 275.92 6.43% 8.00 0.06% - 0.00%
其他业务收入合计 2,809.99 100.00% 4,292.28 100.00% 12,341.30 100.00% 6,352.17 100.00%
(三)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太阳能发电 121,411.85 49.34% 160,566.53 25.66% 152,746.01 24.60% 154,902.63 37.85%
太阳能产品制造 120,689.60 49.04% 459,737.13 73.48% 454,866.34 73.25% 244,905.93 59.84%
其他 186.94 0.08% 531.61 0.08% 961.00 0.15% 1,822.17 0.45%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242,288.40 98.46% 620,835.28 99.23% 608,573.35 98.00% 401,630.73 98.13%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业务成本 3,797.52 1.54% 4,820.32 0.77% 12,390.04 2.00% 7,665.58 1.87%
营业成本合计 246,085.92 100.00% 625,655.59 100.00% 620,963.39 100.00% 409,296.32 100.00%
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各报告期内,公司太阳能制造业务主营成本金额分别为 244,905.93 万元、
别为 59.84%、73.25%、73.48%和 49.04%,2021 年至 2023 年,发行人太阳能产
品制造成本占发行人营业成本的比重呈上升趋势。
其中,2022 年制造成本较 2021 年增长 85.73%,主要系太阳能产品制造组件
产销量增加,同时单位成本也呈上升趋势:(1)2022 年度公司新建 1.5 吉瓦高
效组件项目投产,折旧费用增加;(2)公司订单充足,采购量大增;(3)原材
料采购中,主材电池片和硅片单价呈上升趋势。发行人产品制造业务总成本上升,
与收入变动趋势基本匹配。
销售数量上涨约 47.93%,整体而言,2023 年度制造业务营业成本较 2022 年度变
动不大,与收入变动趋势基本匹配。
务成本下降影响,2024 年 1-9 月制造业务主营业务成本较 2023 年同期下降
(四)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营业收入 477,316.02 -25.93% 954,040.42 3.29% 923,638.47 31.44% 702,681.90 32.46%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营业成本 246,085.92 -35.57% 625,655.59 0.76% 620,963.39 51.71% 409,296.32 49.57%
毛利 231,230.10 -11.90% 328,384.83 8.49% 302,675.08 3.17% 293,385.59 14.22%
毛利率 48.44% 34.42% 32.77% 41.75%
注:2024 年 1-9 月数据增长率是与 2023 年 1-9 月数据对比后的计算结果。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为太阳能发电业务和太阳能产品制造业务,其毛
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太阳能发电业务
主营业务收入 341,617.21 454,836.61 435,600.26 446,019.13
主营业务成本 121,411.85 160,566.53 152,746.01 154,902.63
毛利 220,205.36 294,270.08 282,854.25 291,116.50
毛利率 64.46% 64.70% 64.93% 65.27%
二、太阳能产品制造业务
主营业务收入 132,880.55 494,778.99 475,589.59 250,066.13
主营业务成本 120,689.6 459,737.13 454,866.34 244,905.93
毛利 12,190.95 35,041.86 20,723.26 5,160.20
毛利率 9.17% 7.08% 4.36% 2.06%
利率分别为 41.75%、32.77%、34.42%和 48.44%。因发电业务和制造业务毛利率
有较大差异,公司毛利率的变动主要受发电业务和制造业务在收入中占比高低的
影响。2024 年 1-9 月综合毛利率较 2023 年度增加 14.02%,主要系毛利率较低的
制造业务收入占比大幅下降,提升了公司整体毛利率。
产品制造业务收入占比增幅较大,由 2021 年度占比 35.59%增长至 2022 年度占
比 51.49%,系公司扩大制造业务产能和销量,具体详见“七、盈利能力分析(二)
营业收入分析”。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提升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太阳能发电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65.27%、64.93%、64.70%
和 64.46%。
政策及市场化销售电量占比增加影响。2021 年-2024 年 1-9 月度发行人市场化交
易电量分别为 17.01 亿千瓦时、23.24 亿千瓦时、24.25 亿千瓦时和 24.70 亿千瓦
时,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分别为 28.72%、39.14%、37.19%和 45.78%,2024 年前
三季度呈明显增长,主要系根据 2024 年 2 月 8 日公布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
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5 号),国
家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参与市场交易,发行人响应政策要求,更多的电
站参与到市场化交易中,市场化交易电量容易产生供过于求导致价格下跌的情况,
对发行人发电业务毛利率产生负面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太阳能产品制造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06%、4.36%、7.08%
和 9.17%,2021 年至 2024 年 1-9 月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1)镇江公司
新建的 1.5GW 大尺寸高效组件项目于 2022 年 8 月投产,进一步满足了市场对主
流产品的需求,2021 年-2023 年,公司组件年均销量增长率达 55.57%;2)公司
近两年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客户基础,并较好地把握对市场行情的研判,2021 年
-2022 年组件销售单价增长 18.06%,组件单位成本增长 14.28%;2022 年-2023
年组件销售单价下降 29.87%,组件单位成本下降 31.55%,保证了毛利率增长空
间;3)报告期内镇江公司技术升级和产量快速提升,公司电池片转换效率达到
工成本持续降低;4)2023 年上游硅料、硅片价格较 2022 年下降幅度较大,下
游装机规模不减的情况下,大尺寸 PERC 等产品销售情况较好,符合光伏行业情
况;5)2024 年 1-9 月较 2023 年度组件平均价格下跌 29.22%,组件平均成本下
跌 30.67%,盈利空间较 2023 年度略有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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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阳能发电业务方面,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三峡能源 53.47% 53.20% 53.20% 55.52%
华电新能 - 53.98% 54.84% 59.80%
晶科科技 40.07% 48.77% 48.37% 41.61%
浙江新能 50.51% 54.61% 55.78% 56.35%
平均值 48.02% 52.64% 53.05% 53.32%
发行人发电业务 64.46% 64.70% 64.93% 65.27%
注:资料来源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公开资料;华电新能
未披露 2024 年 1-9 月相关数据。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电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为发行人
进入光伏发电行业更早,运营的光伏发电项目整体平均电价相对较高所致。
(2)太阳能产品制造业务方面,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晶科能源 9.68% 14.24% 10.53% 13.25%
晶澳科技 5.40% 18.28% 14.31% 14.15%
天合光能 12.46% 15.54% 11.87% 12.43%
隆基绿能 7.98% 18.38% 13.65% 17.06%
阿特斯 14.96% 16.00% 11.65% 8.11%
东方日升 8.61% 13.63% 5.02% 1.13%
平均值 9.85% 16.01% 11.17% 11.02%
发行人制造业务 9.17% 7.08% 4.36% 2.06%
注:资料来源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公开资料。
公司,主要原因为:1)发行人产品技术升级较同行业可比公司起步较晚,发行
人自 2020 年 9 月起才转向大尺寸单晶路线,而同行业可比公司大尺寸单晶产品
更早投入市场;2)光伏组件产品境外销售价格一般高于境内,发行人境外销售
占比较低,而同行业可比公司境外销售占比高于发行人;3)同行业可比公司纷
纷进行垂直一体化布局,一方面受原材料市场价格上涨的影响减弱,另一方面规
模效应更强,毛利率相对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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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占收入 占收入 占收入 占收入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销售费用 2,677.08 0.56% 5,192.85 0.54% 5,373.81 0.58% 3,384.62 0.48%
管理费用 19,869.91 4.16% 27,709.89 2.90% 25,274.40 2.74% 26,656.25 3.79%
研发费用 9,855.57 2.06% 27,336.48 2.87% 23,271.56 2.52% 11,727.12 1.67%
财务费用 41,832.79 8.76% 62,750.15 6.58% 82,330.88 8.91% 98,571.22 14.03%
合计 74,235.35 15.55% 122,989.37 12.89% 136,250.65 14.75% 140,339.21 19.97%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 140,339.21 万元、136,250.65 万元、
别为 19.97%、14.75%、12.89%和 15.55%。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运输费 65.59 2.45% 143.11 2.76% 187.72 3.49% 82.58 2.44%
职工薪酬 568.76 21.25% 1,075.43 20.71% 781.70 14.55% 657.29 19.42%
保险费 205.01 7.66% 286.38 5.51% 252.19 4.69% 88.86 2.63%
样品及产品损耗 41.91 1.57% 1,218.63 23.47% 1,043.59 19.42% 1,184.00 34.98%
销售服务费 467.94 17.48% 572.67 11.03% 2,413.00 44.90% 729.38 21.55%
仓储保管费 495.84 18.52% 631.43 12.16% 112.79 2.10% 175.42 5.18%
业务招待费 137.27 5.13% 275.89 5.31% 155.36 2.89% 67.44 1.99%
差旅费 234.36 8.75% 438.34 8.44% 188.31 3.50% 134.60 3.98%
展览费 385.50 14.40% 333.75 6.43% 117.57 2.19% 131.33 3.88%
其他 74.90 2.80% 217.22 4.18% 121.57 2.26% 133.71 3.95%
合计 2,677.08 100.00% 5,192.85 100.00% 5,373.81 100.00% 3,384.62 100.00%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保险费、样品及产品损耗、销售服务费和仓
储保管费及其他等构成,主要是由光伏电池组件业务销售需要而发生。各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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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3,384.62 万元、5,373.81 万元、5,192.85 万元和 2,677.08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48%、0.58%、0.54%和 0.56%,占比较小。
加的销售服务费,符合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0,806.39 54.39% 17,115.03 61.77% 16,033.49 63.44% 14,502.45 54.41%
股票期权 51.93 0.26% 1,786.65 6.45% 243.56 0.96% 3,708.37 13.91%
折旧费 4,442.98 22.36% 1,420.06 5.12% 1,837.69 7.27% 1,300.79 4.88%
技术服务费 145.99 0.73% 444.45 1.60% 1,055.67 4.18% 1,018.45 3.82%
租赁物管费 718.92 3.62% 1,140.00 4.11% 876.02 3.47% 905.91 3.40%
差旅费 702.40 3.53% 1,128.56 4.07% 559.39 2.21% 726.25 2.72%
咨询费 351.74 1.77% 616.54 2.22% 995.54 3.94% 647.57 2.43%
聘请中介机构费 349.95 1.76% 437.08 1.58% 441.89 1.75% 648.69 2.43%
办公费 203.57 1.02% 382.43 1.38% 421.39 1.67% 392.86 1.47%
修理费 361.41 1.82% 343.04 1.24% 200.26 0.79% 347.91 1.31%
无形资产摊销 321.33 1.62% 357.70 1.29% 321.99 1.27% 318.34 1.19%
会议费 228.57 1.15% 253.21 0.91% 70.84 0.28% 270.65 1.02%
业务招待费 197.03 0.99% 413.53 1.49% 265.86 1.05% 245.15 0.92%
车辆使用费 197.34 0.99% 354.21 1.28% 292.47 1.16% 242.39 0.91%
诉讼费用 75.72 0.38% 104.98 0.38% 170.64 0.68% 132.34 0.50%
通讯费 58.35 0.29% 128.06 0.46% 125.88 0.50% 131.71 0.49%
水电暖费 131.62 0.66% 172.91 0.62% 148.54 0.59% 128.71 0.48%
其他 524.67 2.64% 1,111.44 4.01% 1,213.28 4.80% 987.72 3.71%
合计 19,869.91 100.00% 27,709.89 100.00% 25,274.40 100.00% 26,656.25 100.00%
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费、技术服务费、租赁物管费及咨询
费等构成。最近三年一期,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26,656.25 万元、25,274.4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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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持业务规模扩大的同时,管理费用规模保持相对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人员人工费用 3,062.57 31.07% 5,289.53 19.35% 4,530.60 19.47% 3,775.91 32.20%
直接投入费用 4,252.31 43.15% 18,530.55 67.79% 15,829.33 68.02% 5,734.17 48.90%
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与
长期待摊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
费用
其他费用 593.42 6.02% 1,026.41 3.75% 2,127.86 9.14% 1,750.71 14.93%
合计 9,855.57 100.00% 27,336.49 100.00% 23,271.56 100.00% 11,727.12 100.00%
公司的研发费用主要由直接投入费用、人员人工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与
长期待摊费用及其他费用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对新技术领域的探索,
围绕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技术突破、效率提升、度电成本下降、智能制造等现
实需求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最近三年一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
为 11,727.12 万元、23,271.56 万元、27,336.49 万元和 9,855.57 万元,2021 年至
其中,2022 年度研发费用较 2021 年度增加 11,544.44 万元,主要系 2022 年
直接投入费用增加 10,095.16 万元。2022 年在研科技项目 110 项,相较 2021 年
研发项目增加 20 项,主要研发投入包括加强数字化信息化研发,建设太阳能公
司云网中心;TOPCon 电池组件技术、HJT 电池组件技术、全黑组件产品、轻质
组件产品、大尺寸高效率低成本电池组件产品、电站数据采集模块、智能运维管
理系统等开发,使得研发费用投入增长。
项目等方面的研发投入持续增长。
一方面系公司将研发集中于提高竞争力及长期技术储备的产品,梳理掉部分研发
时间较长且输出成果较少的课题,以提高研发投入产出效率,另一方面因硅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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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片、玻璃、胶膜等研发材料的价格下跌导致直接投入下降,同时部分项目结
题导致研发投入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利息费用 43,621.36 104.28% 65,644.33 104.61% 85,732.17 104.13% 99,011.59 100.45%
减:利息收入 1,940.29 4.64% 3,944.36 6.29% 2,657.35 3.23% 1,250.60 1.27%
汇兑损益 -264.18 -0.63% 279.13 0.44% -646.80 -0.79% 230.31 0.23%
手续费 339.16 0.81% 636.04 1.01% 466.64 0.57% 405.26 0.41%
现金折扣 - - - - -734.08 -0.89% -21.97 -0.02%
担保费 76.74 0.18% 135.01 0.22% 170.31 0.21% 196.63 0.20%
合计 41,832.79 100.00% 62,750.15 100.00% 82,330.88 100.00% 98,571.22 100.00%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98,571.22 万元、82,330.88 万元、
亿元非公开发行及 10 亿元绿色公司债发行,2023 年完成了 10 亿元绿色公司债
发行。2022 年及 2023 年偿还了部分财务成本相对较高的贷款,使得当期财务费
用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期间费用率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三峡能源 - - - -
华电新能 - - - -
晶科科技 2.57% 2.38% 3.19% 1.83%
浙江新能 - - - -
晶科能源 2.05% 2.20% 2.62% 2.20%
晶澳科技 1.58% 1.69% 1.44% 1.78%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证券简称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天合光能 3.80% 2.90% 2.82% 3.16%
隆基绿能 3.52% 2.06% 2.54% 2.21%
阿特斯 2.31% 2.04% 2.39% 2.79%
东方日升 2.21% 1.75% 0.95% 1.21%
平均值 2.58% 1.50% 2.28% 2.17%
发行人 0.56% 0.54% 0.58% 0.48%
三峡能源 5.74% 7.33% 5.84% 6.45%
华电新能 - 3.80% 3.99% 3.54%
晶科科技 9.31% 10.49% 9.56% 8.57%
浙江新能 4.30% 5.73% 5.25% 6.09%
晶科能源 3.26% 2.23% 2.32% 2.79%
晶澳科技 2.87% 2.88% 2.34% 2.73%
天合光能 3.95% 2.82% 2.60% 3.33%
隆基绿能 4.13% 3.80% 2.27% 2.24%
阿特斯 3.18% 2.99% 2.36% 4.33%
东方日升 7.29% 3.46% 3.41% 3.97%
平均值 4.89% 4.55% 3.99% 4.40%
发行人 4.16% 2.90% 2.74% 3.79%
三峡能源 0.05% 0.07% 0.06% 0.05%
华电新能 - - - -
晶科科技 0.11% 0.12% 0.27% 0.19%
浙江新能 0.07% 0.24% 0.45% 0.70%
晶科能源 0.89% 1.33% 1.45% 1.77%
晶澳科技 1.37% 1.40% 1.38% 1.39%
天合光能 2.15% 1.36% 1.44% 2.08%
隆基绿能 2.30% 1.76% 0.99% 1.06%
阿特斯 1.87% 1.37% 0.98% 1.33%
东方日升 3.20% 1.91% 2.73% 4.57%
平均值 1.33% 0.96% 0.98% 1.31%
发行人 2.06% 2.87% 2.52%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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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三峡能源 14.50% 14.93% 16.74% 18.37%
华电新能 - 15.30% 16.65% 18.48%
晶科科技 15.87% 16.96% 26.86% 23.77%
浙江新能 18.98% 21.62% 25.46% 24.25%
晶科能源 0.91% -0.01% -0.28% 2.62%
晶澳科技 0.52% -0.44% -0.73% 1.97%
天合光能 1.47% 0.33% 0.32% 0.65%
隆基绿能 -0.55% -1.41% -1.43% 1.12%
阿特斯 0.19% -0.23% -0.56% 1.60%
东方日升 2.76% 0.15% -0.25% 3.32%
平均值 6.07% 6.72% 8.28% 9.63%
发行人 8.76% 6.58% 8.91% 14.03%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根据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相关数据计算整理。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率整体介于发电业务可比公司与太阳能产品制造
业务可比公司区间值内,具有一定合理性。
(六)利润表其他项目
公司其他收益主要为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政府补助 7,041.24 3,478.91 4,040.63 4,818.64
其他 17.81 8.74 23.71 14.11
合计 7,059.05 3,487.66 4,064.34 4,832.75
报告期内,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主要包含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资金
等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资金摊销 1,768.57 2,377.31 2,377.31 2,377.31 与资产相关
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补助 97.88 130.51 130.51 130.51 与资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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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工业投资补贴 60.00 80.00 80.00 80.00 与资产相关
稳岗补贴 32.81 47.76 148.47 55.45 与收益相关
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清洁能源示范县专
项资金
晋德 6.83 兆瓦分布式项目补贴 12.51 16.68 16.68 16.68 与资产相关
高效电池技改项目摊销 17.10 22.80 17.40 12.00 与资产相关
怀来项目育苗棚政府补助摊销 8.34 11.12 11.12 11.12 与资产相关
阿拉善盟基础设施补助 8.75 10.19 10.19 10.19 与资产相关
可再生能源专项发展基金 7.08 9.44 9.44 9.44 与资产相关
菜建设补助
政府清淤款补贴摊销 5.09 6.78 6.78 6.78 与资产相关
五优一新产业集群扶持发展资金补贴 2.63 3.50 3.50 3.50 与资产相关
怀来项目滴管项目补助摊销 0.79 1.06 1.06 1.06 与资产相关
土地出让金补助 - - - 101.37 与收益相关
- - - 22.00 与收益相关
补贴
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的补贴 - - - 27.00 与收益相关
- - 500.00 50.00 与收益相关
金
以工代训补贴 - - - 44.15 与收益相关
电力、研发补贴 - - - 1,200.00 与收益相关
“两大高地”项目资助资金 - - - 88.78 与收益相关
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 96.31 30.56 21.63 与收益相关
科技计划及产业转型专项基金设备补贴摊
- - 37.92 5.00 与资产相关
销
补贴
- - 300.00 - 与收益相关
金
科研项目补助 25.45 42.73 15.00 - 与资产相关
临沂光伏农业外线电缆沟工程费用补助 3.64 4.86 4.86 4.86 与资产相关
蔬菜集中连片建设项目补助
科技创新型企业奖励 4.17 10.00 22.00 - 与收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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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 - - 0.90 - 与收益相关
工信局奖励入库税收企业 - - 40.00 - 与收益相关
- - - 24.80 与收益相关
项目
怀来项目土地租金补助 - - - 13.97 与资产相关
- 36.00 - - 与收益相关
励
- 20.00 - - 与收益相关
金
关键核心技术人才攻关联合体支持资金 - 50.00 - - 与收益相关
省级智能工厂 - 110.00 - - 与收益相关
增值税加计抵减 4,279.72 - - - 与收益相关
企业纳税贡献奖 36.16 - - - 与收益相关
研发项目科技后补助 6.32 - - - 与收益相关
其他 18.01 84.57 76.78 70.28 与收益相关
合计 7,041.24 3,478.91 4,040.63 4,818.64
公司投资收益主要由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和银行理
财产品收益构成。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
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 - -12.07 - -955.28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
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其他 0.48 -43.82 - 130.37
合计 2,058.47 5,198.66 2,900.90 -528.86
发行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主要为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理财产品产生的利息,2022 年度较 2021 年
度增加 2,603.49 万元,2023 年度较 2022 年度增加 2,354.60 万元,均主要为公司
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理财产品。
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由存货跌价损失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构成。报告期内,
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减值损失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 -937.74 -5,962.40 -498.63 -902.38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8,586.44 -3,515.80 -13,291.03
合计 -937.74 -14,548.84 -4,014.43 -14,193.41
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由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损失构成。报告期内,
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880.13 -529.75 4,478.76 -10,946.53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1.19 -65.43 -44.54 -170.78
合计 -911.33 -595.18 4,434.22 -11,117.3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收前股东补偿款 451.25 208.13 307.25 2,997.16
保险理赔 1,094.62 2,392.84 1,888.89 920.73
接受捐赠 - - - 532.38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86.00 301.45 89.05 66.45
罚款利得 15.02 22.25 16.57 9.50
违约赔偿收入 4.16 3.69 250.90 90.77
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20.41 740.14 22.58 1,126.11
非流动资产损毁报废利得 - 0.47 2.15 84.71
总包赔偿款 1,345.87 130.38 60.00 560.77
诉讼事项解决转回原确认预计负债 502.90 - - 7,638.87
其他 84.06 144.79 141.34 208.20
合计 3,604.29 3,944.13 2,778.73 14,235.65
公司收前股东补偿款金额主要为公司收购项目公司后,原股东根据相关股权
转让协议约定的卖方补偿义务,向发行人支付的各类补偿款确认的补偿款收入。
如下:
与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比亚迪公司”)、中海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中海阳公司”)签订了《中节能玉门昌马三期 25 兆瓦并网光伏发
电项目电池组件购销合同》,酒泉公司为中海阳公司从比亚迪公司采购组件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9,874.98 万元。目前,中海阳公司尚欠比亚
迪公司货款 6,899.98 万元。
酒泉公司仲裁案件代理律师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
书》((2019)京仲裁字 1898 号),本案裁决结果为:酒泉公司向比亚迪公司
支付中海阳拖欠的货款 6,899.98 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 655.50 万元、比亚迪律
师费 30 万元、仲裁费 53.38 万元,款项共计 7,638.87 万元。公司于 2019 年确认
预计负债 7,638.87 万元。
酒泉案件发生后,酒泉公司多次与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比亚迪
公司”)沟通,意向协商和解。经持续谈判,双方近日就本案的执行和解达成一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致,并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书》。《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双方基于互惠互利
的合作关系,将继续发挥各自优势,资源互补,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强业务合作。
((2021)
甘 09 执恢 11 号),根据该通知,申请人执行人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已书面
确认酒泉公司已完全履行了和解协议内容,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至此,比亚迪
公司申请执行的(2019)京仲裁字第 1898 号仲裁裁决一案已结案。公司冲回原
计提的预计负债 7,638.87 万元。
万元,本期转回原已确认的预计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对外捐赠 2.63 21.90 244.25 301.01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
废损失
滞纳金、罚款及赔偿
金、违约金支出
非常损失 - - 85.46 18.78
盘亏损失 - - 129.95 -
预计未决诉讼损失 2,357.00 512.43 - -
其他 55.78 15.76 0.33 19.16
合计 2,616.22 1,607.29 1,411.13 2,913.84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科技”)收
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两份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划拨
协助执行人太阳能科技银行存款合计 2,357 万元。该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为,
银川中院和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曾向太阳能科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
求冻结第三方仲裁案的被申请人在太阳能科技的到期债权。太阳能科技下属三家
子公司在其未收到法院协助执行文书的情况下基于其自身的合同关系曾向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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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支付了 2,357 万元,资金来源为太阳能科技通过承兑汇票形式提供的借
款。银川中院据此裁定太阳能科技追回该 2,357 万元。2023 年 10 月,基于上述
事项,太阳能科技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主要系银川中院裁定要求冻结的合
计金额为 2,357 万元。2024 年 8 月 22 日,银川中院划转了太阳能科技被冻结账
户中的 7,935,578.06 元。发行人基于谨慎,根据后续执行追偿风险情况,以及银
川中院(2022)宁 01 执恢 93 号、(2022)宁 01 执恢 94 号执行裁定书,将太阳
能科技的 2,357 万元财务处理为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营业外支出。2024 年 10 月
技的执行监督申请,后续,太阳能科技将启动向上述《协助执行通知书》中第三
方仲裁案被申请人的财产索赔工作。
八、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601.72 237,740.47 509,852.53 205,479.63
二、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72,459.47 -206,174.08 -492,058.72 -72,457.01
三、筹资活动取得/(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16,423.51 -246,201.01 301,191.06 -135,940.0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57.93 -130.39 24.98 -8.2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43,876.68 -214,765.01 319,009.85 -2,925.64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2,820.47 447,585.48 128,575.63 131,501.2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6,697.15 232,820.47 447,585.48 128,575.63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52,133.16 642,149.40 734,754.76 401,658.27
收到的税费返还 12,660.26 6,389.99 65,373.31 7,693.2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964.69 29,357.63 19,712.33 19,686.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1,758.11 677,897.02 819,840.39 429,03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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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9,707.77 257,920.37 159,633.27 114,941.9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5,890.39 42,988.04 39,451.26 36,774.10
支付的各项税费 70,394.76 98,343.91 79,118.33 46,725.2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163.48 40,904.23 31,785.00 25,117.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9,156.40 440,156.56 309,987.86 223,558.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601.72 237,740.47 509,852.53 205,479.63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05,479.63 万元、
到增值税留抵退税。
购原材料并备货;2)2023 年较 2022 年度收到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款及产生的税
费返还下降。
同期减少 7.04 万元,变动幅度较小。
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1.31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 报告期内领取国补金额
纳入国补 在第
序 所属行
号 政区域
次 清单 月 月
中
中 节能 太 阳 能( 武 威 )
科技中节能凉州区并
网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中节能武威凉州并网
程
中节能武威凉州南大
滩 并 网 光 伏 20MW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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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报告期内领取国补金额
纳入国补 在第
序 所属行
号 政区域
次 清单 月 月
中
发电工程
中节能甘肃武威太阳
能发电凉州区并网光
伏 发 电 项 目 三 期
武威特变电工凉州区
项目
中节能甘肃武威太阳
能发电有限公司民勤
红沙岗一期 30 兆瓦并
网光伏发电项目
特变电工临泽县 40 兆
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中节能玉门昌马并网
光伏 9MWp 发电工程
中 节能 太 阳 能( 酒 泉 )
发电酒泉玉门昌马并
网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中 节能 太 阳 能( 酒 泉 )
发电有限公司玉门昌 2020 年补
马三期 25 兆瓦并网光 贴清单
伏发电项目
中 节能 太 阳 能( 敦 煌 )
科技酒泉敦煌并网光
伏发电项目 50.0MW
发电工程
中节能太阳能(敦煌)
科技有限公司敦煌 20
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
目
敦煌力诺太阳能电力
酒泉敦煌并网光伏发
电项目 50.0MW 发电
工程
中节能海西大柴旦锡
伏发电工程
中节能海西大柴旦锡
网光伏发电工程
中节能海西大柴旦锡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海
西德令哈并网光伏发
电项目一期 10.0MW
发电工程
德令哈 20 兆瓦并网光 2020 年补
伏发电项目 贴清单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是否 报告期内领取国补金额
纳入国补 在第
序 所属行
号 政区域
次 清单 月 月
中
德令哈 30 兆瓦并网光 2020 年补
伏发电项目 贴清单
中节能吴忠太阳山并
程
中节能吴忠太阳山并
发电工程
中节能石嘴山并网光
工程
中节能(石嘴山)光伏
农业科技石嘴山惠农
光伏农业电站项目
中节能阿拉善盟孪井
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并
网光伏 10MWp 发电
工程
中节能阿拉善孪井滩
发电工程
中节能孪井滩三期
项目一期 10MWp
丰镇市中节能太阳能
科技有限公司光伏农
业 科 技 大 棚 30MWp
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中节能中卫三期光伏
电站项目
中节能大荔光伏农业
科技渭南光伏农业科
技大棚电站 21.81MW
发电工程
中节能平罗光伏农业
科技石嘴山光伏农业
科 技 大 棚 项 目
固原中能振发原州区
(一期、二期、三期)
中 节能( 临 沂 )光 伏 农
业科技河东光伏农业
科技大棚电站项目
中节能德州经济开发
发电工程
费县朱田 60 兆瓦一期
中节能光伏农业科技
( 招 远) 烟台蚕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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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报告期内领取国补金额
纳入国补 在第
序 所属行
号 政区域
次 清单 月 月
中
能光伏 9.8MW 发电工
程
中节能怀来 20 兆瓦光 2020 年补
项目 九批
沧州南皮新拓 30 兆瓦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中节能吉林镇赉 49.8 2021 年补
目 十四批
中 节能( 汾 阳 )光 伏 农
伏发电工程
中节能新泰 20MW 光
伏发电项目
中节能(新泰)二期 2021 年补
目 十六批
中节能(新泰)三期 10
兆瓦光伏电站项目
十六批
中节能新泰 40 兆瓦一 2021 年补
技大棚电站项目 十六批
中节能(乐平)光伏农
业科技景德农业大棚
光伏电站 20.0MW 发
电工程
中节能莲花县太阳能
光伏电站项目
中节能(贵溪)园林科
技光伏电站项目
中节能万年湖云光伏
电站一期(1)
三批
中节能万年湖云光伏
电站一期(2)
三批
中节能万年湖云二期 2020 年补
电站 三批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库
尔勒巴音郭楞州光伏
并网发电项目一期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巴
音郭楞州轮台一期
工程
中节能轮台二期 30 兆
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八批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是否 报告期内领取国补金额
纳入国补 在第
序 所属行
号 政区域
次 清单 月 月
中
舒奇蒙光伏发电公司
舒奇蒙光伏发电公司
阿克苏舒奇蒙光伏发
阿克苏融创光电科技
阿克苏融创光电科技
期 30.0MW 发电工程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新
疆生产建
中节能四师 63 团二期 设兵团可
发电项目
补贴清单
奎屯绿能七师 131 团
中节能吐鲁番鄯善并
发电工程
贵州省
关岭县普利农业光伏 2020 年首
电站 批补贴清
单
中节能无锡江阴海港
国际物流公司仓库屋
顶并网光伏 2MWp 发
电工程
中节能盐城射阳滩涂
电工程
中节能东台地面滩涂
电工程
杭州舒能电力科技有
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宁波镇海岚能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十二批
宁波镇海凌光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十二批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是否 报告期内领取国补金额
纳入国补 在第
序 所属行
号 政区域
次 清单 月 月
中
慈溪风凌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八批
慈溪舒能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八批
慈溪百益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五批
慈溪协能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二批
中节能浙江省嘉兴“五
发电示范项目
嘉善天凝镇六百亩荡 2020 年补
电站项目 八批
嘉善陶庄镇夏墓荡 70 2020 年补
站项目 八批
中 节 能 安 徽 巢 湖
目(一期 20 兆瓦)
中节能寿县正阳关一 2020 年补
项目 八批
合计 92,719.62 79,574.27 -13,145.35
要系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发放的四个项目(序号 24-27)以
及新疆兵团财政局发放的两个项目(序号 58 和 59)收到的补贴款减少。上述项
目 2023 年 1-9 月合计共收到 3.45 亿元补贴款,2024 年 1-9 月收到 0.95 亿元。
根据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2 月 21 日下发的《关于开展
次对上述内蒙古四个项目拨付补贴款是按照并网之日起至 2021 年底应付补贴资
金,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光伏发电项目支付比例为 49.03%;根据 2023 年 3 月
的通知》,2023 年第 2 次对上述项目拨付补贴款是按照并网之日起至 2022 年底
应付补贴资金,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光伏发电项目支付比例为 38.83%。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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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资金转付的通知》,对上述四个项目 2022-2023 年所发电量拨付对应的补贴,
仍然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光伏项目转付比例为 27.41%。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财政局于 2023 年 10 月下发的《关
于下达 2023 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对上述新疆的两个项目
量占该市各光伏企业 2022 年发电量比例,确定补贴发放比例分别为 21%和 14%。
根据 2024 年下发的《关于下达 2024 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
通知》,对上述两个项目确定的补贴发放比例分别为 21.55%和 14.07%。
根据上述转付通知,上述拨付比例均是根据各地政府各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
附加补助资金预算而定,每次拨付进度和支付比例存在较大差异。
发行人 2021 年-2023 年,各季度收取的国补资金情况均存在波动情况,具体
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第一季度 3.14 20.50% 0.07 0.20% 0.37 2.82%
第二季度 0.19 1.24% 0.01 0.03% 2.65 20.21%
第三季度 9.23 60.25% 6.30 17.99% 5.66 43.17%
第四季度 2.76 18.02% 28.62 81.75% 4.43 33.79%
合计 15.32 100.00% 35.01 100.00% 13.11 100.00%
综上,发行人 2024 年 1-9 月份收到的国家补助资金相较于 2023 年 1-9 月下
降 2.32 亿元,主要由于各地区国补资金的发放的周期和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具
有合理性。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48,000.00 976,220.00 340,000.00 79,5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154.43 5,552.04 3,057.11 728.25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07.76 681.58 9,235.5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4.52 - 1,955.09 617.1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0,877.08 983,110.58 346,211.08 90,200.4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90,000.00 864,220.00 611,637.52 74,067.76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580.14 5,351.43 9,273.32 10,483.6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43.09 - 16.46 56.2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3,336.55 1,189,284.66 838,269.80 162,657.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459.47 -206,174.08 -492,058.72 -72,457.01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2,457.01 万元、
-492,058.72 万元、-206,174.08 万元和-72,459.47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值,2022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1 年
减少 419,601.71 万元,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围绕主业持续推进光伏电站投资、光伏
电池组件产能扩张,投资支出有所增加;2023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较 2022 年增加 285,884.64 万元,主要系发行人 2022 年新增了对结构性存款性质
的理财产品的投资,2023 年持续持有但期末持有理财产品较 2022 年减少
万元,投资支付的现金较 2023 年同期减少 544,220.00 万元。上述变动主要受发
行人购买及赎回低风险理财产品情况的影响,2024 年 1-9 月发行人上述理财产品
全部到期。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584.59 2,840.00 597,265.41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20,165.78 500,675.60 580,238.28 439,9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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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48.05 - 24,000.00 21,633.9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7,598.42 503,515.60 1,201,503.69 461,555.5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08,709.13 608,803.25 745,723.06 433,784.0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02,310.89 109,713.40 122,436.64 129,578.4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3,001.91 31,199.97 32,152.94 34,133.1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4,021.93 749,716.61 900,312.63 597,495.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423.51 -246,201.01 301,191.06 -135,940.05
报告期内,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5,940.05 万元、
金流量净额明显增加,较 2021 年增加 437,131.11 万元,主要原因为 2022 年度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59.69 亿元,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0 亿元,所募
集资金陆续到账所致。2023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明显,较 2022
年减少 547,392.07 万元,主要系 2023 年吸收投资较 2022 年度大幅减少。
万元,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 2023 年同期下降 120,883.22 万元。发行人本期收
到的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减少,结合资金使用规划,采用多种融资渠道补充资金
以满足项目建设需求。
九、资本性支出
(一)最近三年一期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投资。最近三年一期,公司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78,049.78 万元、
工程和固定资产支出较大,资本性支出有助于提升公司生产能力和产品效率,提
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二)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项目主要为前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继续投入以及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的项目等,具体内容参见本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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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及“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十、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对外担保
报告期期初,公司子公司曾存在一起报告期外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具体如下:
司”)、中海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阳公司”)签订了《中
节能玉门昌马三期 25 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电池组件购销合同》,酒泉公司为
中海阳公司从比亚迪公司采购组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上述担保事项应当经过发行人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
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酒泉公司未履行公司规定的上报及审批程序。
发行人梳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时,发现酒泉公
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行为,并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披露《关于子公司违规对外
担保的风险提示公告》。截至公告日违规担保余额为 6,899.98 万元,占发行人最
近一期(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57%。
为被申请人一)、酒泉公司(作为被申请人二)签订的《购销合同》所引起的争
议的仲裁申请,比亚迪公司请求中海阳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 6,899.98 万元及其违
约金并承担律师费、仲裁费用,酒泉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以下简称“酒泉公
司合同纠纷案”)。
海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2018)京仲案字第 3947 号仲裁案。2019 年 8 月
字 1898 号《裁决书》,裁决酒泉公司向比亚迪公司支付中海阳拖欠的货款 6,899.98
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 655.50 万元、比亚迪律师费 30 万元、仲裁费 53.38 万元,
款项共计 7,638.87 万元。
酒泉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2019 年 11 月 4 日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
民法院递交了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书,申请撤销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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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仲裁字 1898 号《裁决书》。2019 年 12 月 27 日,酒泉公司收到北京市第四中
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京 04 民特 59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酒泉公
司的申请。
泉公司多次与比亚迪公司沟通,意向协商和解。经持续谈判,双方就本案的执行
和解达成一致,并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书》。《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双方基
于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将继续发挥各自优势,资源互补,按照市场化原则,加
强在光伏产品采购以及光伏电站收购等方面的业务合作。2020 年 7 月 6 日,酒
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执行裁定书》,终结案件的执行。
酒泉公司已完全履行了和解协议内容,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至此,比亚迪公司
申请执行的(2019)京仲裁字第 1898 号仲裁裁决一案已结案,酒泉公司违规担
保及涉及诉讼的事项已经解除。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主体提供担保的
情况。
(二)重大诉讼、仲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了结的、标的涉案金额
在 1,000 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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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原告/ 被告/被 案 标的金额
基本案情 诉讼/仲裁请求 判决/裁决情况 执行情况
号 申请人 申请人 由 (万元)
与江苏孟弗斯签订《组件销售合 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作出 2021 年 8 月 25 日,盐都法
江苏孟弗 件销售合同》约定,向原告
同》,约定镇江公司向江苏孟弗 (2018)苏 1191 民初 366 院作出(2020)苏 0903 破
斯新能源 支 付 拖 欠 合 同 款
斯销售 74,096 块多晶组件,合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9-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宣
工程有限 37,943,819.2 元;2、被告江
同含税总价 6,021.78 万元。2016 如下:一、被告江苏孟弗 告江苏孟弗斯破产。2021 年
公司(以 苏孟弗斯按照《组件销售合
年 10 月,双方又签订了《太阳 斯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 10 月 13 日,镇江公司因清
下简称 买 同》违约条款的约定,向原
能光伏组件技术协议》;2016 付原告镇江公司货款 收工作难度较大向管理人
“江苏孟 卖 告支付违约赔偿金暂计
年 11 月 2 日双方签订《组件销 37,943,819.2 元;二、被告 作出说明,申请不再参与清
镇江公 弗斯”)、 合 8,857,244.4 元;3、被告江苏
司 上海孟弗 同 孟弗斯承担出具保函费用
对《组件销售合同》的部分内容 十日内支付原告镇江公司 海孟弗斯应对江苏孟弗斯
斯新能源 纠 37,480 元、保全费 5,000 元、
进行了细化。镇江公司依约提供 违约金 6,084,285.37 元; 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镇江
科技有限 纷 诉讼费、律师费 35 万元等实
了价值为 6,021.78 万元的货物, 三、被告江苏孟弗斯于判 公司已委托法院保全上海
公司(以 现债权的费用;4、被告上海
但江苏孟弗斯仅支付货款 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 孟弗斯的相关财产,以推进
下简称 孟弗斯在未出资范围内对被
“上海孟 告江苏孟弗斯拖欠原告的货
向被告江苏孟弗斯催要货款无 37,480 元和律师费 350,000 年 12 月 13 日,本案执行回
弗斯”) 款及利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果,遂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元;四、驳回镇江公司其 款合计 6,869,346.58 元。
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院提起民事诉讼。 他诉讼请求。
浙江昱辉
阳光能源 2019 年 12 月 8 日,浙江省
有限公司 嘉善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
昱辉江苏与镇江公司签订《电池 1、昱辉公司和昱辉江苏向镇 2019 年 12 月 4 日,镇江经
(以下简 昱辉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
买 委托加工合同》5 份,委托镇江 江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 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
称“昱辉 定管理人。浙江省嘉善县法
卖 公司加工电池片;另签订《组件 17,635,432.83 元;2、昱辉公 (2019)苏 1191 民初 2367
公司”)、 院于 2020 年 9 月 5 日裁定
镇江公 合 物料销售合同》1 份,向镇江公 司和昱辉江苏赔偿镇江公司 号《民事调解书》,双方
司 同 司采购铝边框和接线盒等货物。 迟延付款 损失人民币 同意昱辉公司于 2019 年 12
阳光能源 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出具
纠 镇江公司已经履行完毕加工和 1,377,172.27 元;3、昱辉公 月 10 日前付清镇江公司价
江苏有限 《民事裁定书》认可财产分
纷 供货义务,但昱辉公司、昱辉江 司和昱辉江苏支付镇江公司 款本金 17,635,432.83 元及
公司(以 配方案。2022 年 1 月 20 日,
苏仍拖欠货款 1,763.54 万元,镇 诉讼责任保险费用。 利息 1,370,000 元。
下简称 镇江公司取得分配款项
江公司遂提起诉讼。
“昱辉江 778,946.11 元。
苏”)
合肥流明 买 双方于 2016 年 12 月 10 日签署 1、被告支付货款人民币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合肥流明取得的山东雅博
新能源科 卖 《组件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签 25,573,213.05 元 及 违 约 金 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作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已
镇江公 技有限公 合 订后,镇江公司按约交付采购合 (违约金以 25,573,213.05 元 (2022)苏 1191 民初 1191
司 司(以下 同 同项下全部组件,且已开具相应 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 号《民事调解书》,确认
月 13 日,本案执行回款合
简称“合 纠 金额发票。合肥流明按照采购合 比例,自 2022 年 1 月 5 日起 合肥流明应付镇江公司光
计 14,559,030.95 元。
肥流明”) 纷 同约定支付了预付款、到货款及 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 伏 组 件 合 同 款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序 原告/ 被告/被 案 标的金额
基本案情 诉讼/仲裁请求 判决/裁决情况 执行情况
号 申请人 申请人 由 (万元)
部分验收款共计 35,960,475.95 被告赔付原告律师费损失。 25,573,213.05 元及违约金
元。经镇江公司多次敦促,合肥 426,786.95 元 , 合 计
流明表示在收到案外人山东雅 26,000,000.00 元,于 2024
百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年 6 月 16 日前付清;案件
“雅百特公司”)的款项后才可 受理费和诉讼财产保全费
支付镇江公司。后因雅百特公司 共计 89,833 元由镇江公司
拖欠合同款,合肥流明向法院起 承担。
诉并在雅百特公司破产重整案
中获得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 5,548,952 股,当日市
值 29,853,361.76 元。但合肥流
明仍拖欠合同款 25,573,213.05
元未付,镇江公司遂于 2022 年
人民法院。
双方于 2013 年 3 月和 2015 年 5 1、确认中海阳应向乐平公司 2021 年 4 月 9 日,北京仲
月签订《EPC 总承包合同》及 支付整改及损失的费用共计 裁委出具(2021)京仲裁
《EPC 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820.77 万元;2、确认中海阳 字第 0954 号《裁决书》,
设单位对总承包单位经济处罚 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备 司对中海阳享有农业部分
等的约定》,约定乐平公司在支 整改费用共计 200 万元;3、 维保费用 80 万元的债权;
中节能
付工程结算款时扣除经济处罚 确认上述 1-2 项目与电站质 2、确认乐平公司对中海阳
(乐 建
和发电损失赔偿;2017 年 5 月 5 保金 863.969162 万元及农业 享有代为支付的 252 万元
平)光 设
日,中海阳签署《关于审计费用 质保金 370.2725 万元进行抵 维保费用的债权;3、确认 乐平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伏农业 工
的承诺函》,同意支付审计费用, 销;4、确认中海阳应向乐平 乐平公司对中海阳享有审 18 日根据《裁决书》向中海
科技有 程
限公司 合
直接扣除;2018 年 11 月 12 日, 业部分维保的费用 197.1164 债权;4、确认乐平公司对 6,056,733.41 元,尚余 6 万
(以下 同
双方签署《工程款及电站部分质 万元和电站部分维保费用 中海阳享有经济处罚和发 元律师费未执行完毕。
简称 纠
保金支付的约定》,因中海阳履 54.8836 万元;5、确认第 4 电损失补偿 135 万元的债
“乐平 纷
行义务存在困难,乐平公司垫资 项仲裁请求按照协议的约 权;5、确认乐平公司对中
公司”)
采购物资、委托服务、维修费用、 定,在乐平公司释放质保金 海阳享有已向第三方代付
履行未完成的电站部分质保义 时直接扣除;6、确认中海阳 增项工程款 263.45214 万
务的费用在支付工程款尾款及 应向乐平公司支付工程审计 元的债权;6、确认乐平公
电站部分质保金时予以扣除。根 的费用 154.2290 万元;7、 司对中海阳享有违约及赔
据乐平公司、中海阳和乐平市福 确认中海阳应向乐平公司支 偿 发 电 量 损 失 费 用
胜水电安装队签订的《维护打包 付建设期罚款及赔偿共计 221.8715 万元的债权;7、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序 原告/ 被告/被 案 标的金额
基本案情 诉讼/仲裁请求 判决/裁决情况 执行情况
号 申请人 申请人 由 (万元)
合同》,约定乐平公司向乐平市 135 万元;8、确认中海阳应 确认乐平公司对中海阳享
福胜水电安装队支付的农业质 向乐平公司支付乐平公司代 有违约及赔偿发电量损失
保金和发电部分质保金均视为 付的增项合同工程款共计 费用 210 万元的债权;8、
乐平公司向中海阳履行工程质 265.5765 万元和乐平公司依 上述确认乐平公司对中海
保金付款义务。因中海阳未向南 据三方支付协议代中海阳向 阳享有的债权合计为
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第三方未 付的工程款 1,316.552664 万元,可直接
支付工程款项,后者对光伏发电 186.928 万 元 , 合 计 共 与申请人尚欠被申请人的
相关设备不履行维保义务,导致 452.5045 万元;9、确认中海 工程款 704.813264 万元、
乐平公司另行进行设备更换。农 阳应向乐平公司支付已经代 质保金 1,234.24166 万元
业项目发生增项费用,乐平公 中海阳垫付购买物料及代为 (包括电站部分质保金
司、中海阳及案外第三方签署三 质保费用 221.8715 万元;10、 863.969162 万元和农业部
方支付协议,乐平公司需代中海 确认上述 6-9 项仲裁请求根 分 质 保 金 370.272498 万
阳向第三方支付工程款。在建设 据协议的约定,在乐平公司 元)抵消;9、被申请人向
期及质保期内,工程存在部分设 支付工程尾款 704.81 万元时 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本案
施和设备发生故障、缺陷及损 直接扣除,仲裁请求 9 中未 支出的律师费 6 万元;10、
失,至今中海阳未解决,相应产 扣除金额与质保金进行直接 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
生整改及损失费用。 扣除;11、确认中海阳应当 求 ; 11 、 本 案 仲 裁 费
因中海阳已于 2019 年 2 月 26 向乐平公司支付质保期发电 42.072297 万元由乐平公司
日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相应的 量未到承 诺值的损失 承 担 60% , 中 海 阳 承 担
权利主张无法通过破产管理人 1,034.294512 万元,并与质 40%,中海阳应直接向乐平
处理解决,乐平公司为保护自身 保金和工程款予以抵销;12、 公司支付代为垫付的仲裁
合法权益,追索应收工程款并追 确认中海阳应向乐平公司承 费 16.828919 万元。
究中海阳的违约责任,于 2020 担本案律师费用 12 万元和
年 6 月 29 日向北京仲裁委提出 全部仲裁费用。
仲裁申请。
太阳能科 2017 年 6 月 6 日,宁夏九华与 太阳能科技提出管辖权异
技、宁夏 太阳能科技、宁夏江山新能源有 议申请,北京市石景山区
宁夏九
江山新能 限公司(目标公司)、宁夏昊能 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4 月 14
华新能 股
源有限公 电力有限公司(设备供货方)、 日作出(2023)京 0107 民
源有限 权 1、依法解除原、被告于 2017
司、宁夏 宁夏中新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初 1966 号《民事裁定书》,
公司 转 年 6 月 6 日签订的《股权收
(以下 让 购合作协议》2、本案诉讼费
有限公 羊股份有限公司(土地出租方)、 案后被移送至北京市海淀
简称 纠 用由被告承担。
司、宁夏 余正权(实际控制人)签订《股 区人民法院处理。北京市
“宁夏 纷
中新能电 权收购合作协议》,宁夏九华将 海淀区人民法院 2024 年 1
九华”)
力建设有 其拥有的宁夏江山新能源有限 月正式立案,并已开庭审
限公司、 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太阳能科 理,等待法院的进一步审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序 原告/ 被告/被 案 标的金额
基本案情 诉讼/仲裁请求 判决/裁决情况 执行情况
号 申请人 申请人 由 (万元)
宁夏盐池 技,约定收购价款为 1,603 万元。 理结果。
多司得滩 太阳能科技在 2017 年至 2019
羊股份有 年期间仅支付三笔款合计 961.8
限公司、 万元,仍欠付原告股权转让款
余正权 641.2 万元。宁夏九华认为其履
行了相应义务,但太阳能科技未
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的行为
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宁
夏九华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向北
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太阳能科技提出管辖权异
议申请,银川市金凤区法
太阳能科技签订《宁夏盐池兆亿 初 15921 号《民事裁定书》
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认为管辖权异议成立,案
宁夏亿
并经工商登记备案,协议约定宁 件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
兆新能 股 1、太阳能科技向宁夏亿兆支
夏亿兆将其在宁夏盐池兆亿新 法院处理。宁夏亿兆不服
源股份 权 付股权转让款 9,916,000 元,
能源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作价 提出上诉,银川市金凤区
有限公 太阳能科 转 逾期付款损失 1,901,526 元,
司(以 技 让 共计 11,817,526 元;2、本案
后太阳能科技分三次共计向宁 辖终 11 号《民事裁定书》
下简称 纠 的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
夏亿兆支付股权转让款 1,487.4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宁夏 纷 担。
万元,尚欠宁夏亿兆股权转让款 该案后被移送至北京市海
亿兆”)
未果,遂向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 年 12 月 6 日,海淀区人民
院提起诉讼。 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
理,等待法院的进一步审
理结果。
股 权收购合作协议》,后于 2017
宁夏嘉 权 年 6 月 7 日签订《宁夏盐池光大
款 9,908,000 元,逾期付款损 本案已于 2024 年 11 月 5
正新能 太阳能科 转 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源有限 技 让 并经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登
公司 纠 记备案,协议约定原告将其在宁
费由被告承担。
纷 夏盐池光大新能源有限公司的
全部股权作价 24,770,000 元转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序 原告/ 被告/被 案 标的金额
基本案情 诉讼/仲裁请求 判决/裁决情况 执行情况
号 申请人 申请人 由 (万元)
让给被告。后被告分三次共计向
原 告 支 付 股 权 转 让 款
让款 9,908,000 元至今未付,原
告因此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被告于 11 月 4 日向原告
提出反诉,请求其赔偿支付交易
完成后持股期间股权价值的贬
值损失 1,556 万元并承担诉讼
费。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372,424.99
万元;2024 年 1-9 月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9,083.74 万元。报告期
内,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涉诉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仲裁所涉
标的金额合计为 4,215.04 万元,占净资产、净利润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
碍。
(三)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或有
事项。
(四)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期后事
项。
十一、本次发行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将募集资金投入光伏电站项
目建设,相关募投项目均基于公司现有业务基础而确定,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
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事项。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情况
(一)公司受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期初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如
下: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处罚 处罚机 处罚决定书 罚款金额 相应采取的整 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
序号 处罚日期 处罚事项及原因 处罚内容
对象 关 文号 (元) 改措施情况 为的证明或法律依据
土地 4,092 平方米;
地上新建的建筑物 363
平方米和其他设施,拆除
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
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
中节能 政府批准,擅自占用寿 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的建筑物 433.7 平方米
太阳能 寿县国 县正阳关镇谭套村集 已出具《证明》,确认
寿国土资处 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 罚款已缴纳,正
2016120 号 状; 在整改中。
县有限 局 于中节能寿县正阳关 罚事项中情节严重的情
公司 镇一期 20MWP 光伏发 形。
电建项目部和增压站。
元的罚款,计 69,460 元;
处以非法占用的建设用
地 619 平方米每平方米
合计罚款 75,650 元。
中节能 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
新泰市
(新泰) 新执行处字 用泉沟镇高崖头村和 3,851.46 平方米土地上建
综合行 罚款已缴纳,正
政执法 在整改中。
科技有 号 3,851.46 平方米建升压 3、并处非法占用采矿用
局
限公司 站。 地 3,851.46 平方米*15 元 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平方米=57,771.90 元的 已出具《证明》,证明
罚款。 相关行为未造成严重后
中节能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 于重大行政处罚。
新泰市 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
(新泰) 新执行处字 3,138.71 平方米土地上建
综合行 用泉沟镇孙家庄村集 罚款已缴纳,正
政执法 体土地 3,138.71 平方米 在整改中。
科技有 号 3、并处非法占用采矿用
局 建升压站。
限公司 地 3,138.71 平方米*15 元
/平方米=47,080.65 元的
罚款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处罚 处罚机 处罚决定书 罚款金额 相应采取的整 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
序号 处罚日期 处罚事项及原因 处罚内容
对象 关 文号 (元) 改措施情况 为的证明或法律依据
中节能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
巢湖市 擅自在巢湖市坝镇湖 土地的不动产 局已出具《证明》,确
太阳能 巢自然资规 地上新建的 1,242.51 平
自然资 东行政村龙王山占用 权证书,土地用 认相关违法行为不属于
源和规 5.28 亩(3,520.03 平方 地手续已经合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相
湖有限 60 号 3、对非法占用的 3,520.03
划局 米)土地进行建设。 法化,完成整 关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
公司 平方米土地处以 10 元/平
改;剩余 688.19 严重的处罚事项。
方米共计人民币 35,200
元的罚款。 平方米所占土
地正在整改中。
中节能 德令哈市水利局已出具
罚款已缴纳,并
太阳能 德令哈 德罚决字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 《证明》,确认根据《水
已取得取水许
可证,已整改完
令哈有 局 号 生活用水。 关规定,该行政处罚不
毕。
限公司 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青海瑞 德令哈市水利局已出具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 罚款已缴纳,并
德兴阳 德令哈 德罚决字 《证明》,确认根据《水
批准非法打井 1 眼用于 已取得取水许
生活用水、光伏组件清 可证,已整改完
有限公 局 号 关规定,该行政处罚不
洗。 毕。
司 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怀来县水务局已出具
中节能 《证明》,确认相关行
(怀来) 罚款已缴纳,并 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不
怀水罚字 取用地下水未办理取
光伏农 怀来县 停止违法取用 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
业科技 水务局 地下水,已整改 为,根据《河北省重大
号 准擅自取水的行为。
有限公 完毕。 行政处罚备案办法》,
司 相关行政处罚不属于重
大行政处罚。
阿拉善 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
中节能
腾格里 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阿拉善 罚款已缴纳,并
经济技 腾综执罚决 已出具《证明》,该违
盟太阳 未经批准非法使用草 已取得草原用
能发电 原。 地征占批复,已
区综合 04006 号 违规行为,该行政处罚
有限公 整改完毕。
行政执 不属于情节严重的处罚
司
法局 事项。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处罚 处罚机 处罚决定书 罚款金额 相应采取的整 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
序号 处罚日期 处罚事项及原因 处罚内容
对象 关 文号 (元) 改措施情况 为的证明或法律依据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
慈溪协
慈溪市 慈溪综执 许可证擅自建设配电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 罚款已缴纳,并 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能新能
综合行 2021罚决 装置楼、研发检测用 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 取得建设工程 已出具《证明》,确认
政执法 字第 房、消防泵房,共计总 计人民币 225,000 元罚 规划许可证,已 该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
有限公
局 08-0200 号 建筑面积 2,746.79 平方 款。 整改完毕。 违法违规行为。
司
米。
中节能 红寺堡区太阳山镇林
吴忠太 吴忠市 红综执(太 小庄中节能吴忠太阳 罚款已缴纳,并 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
阳山光 红寺堡 阳山)行罚 山光伏发电有限责任 已取得取水许 法局已出具《证明》,
伏发电 区综合 字决 公司东北侧约 200 米处 可证,已整改完 确认该违法行为不属于
有限责 执法局 2022051 号 未经批准擅自取用 毕。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任公司 13.6694 万立方米黄河
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已设置危险废 法》《新疆维吾尔自治
物标志标识;已 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
设置危险废物 态环境部门规范适用行
中节能 巴音郭 责令建设规范的危险废 贮存场所,设置 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
废物识别标志;
太阳能 楞蒙古 巴环责改字 物贮存场所同时规范设 标识牌;根据公 法》,该违法行为未被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
台有限 生态环 号 成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 物的实际情况, 律规定罚款金额区间的
公司 境局 报工作。 已申报危险废 最低水平,且《责令改
理计划。
物年度管理计 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亦
划,已整改完 未认定该违法行为属于
毕。 情节严重情形,故该项
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
政处罚。
中节能 未取得合法用地批复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 该项行政处罚的处罚金
(荔波) 手续,擅自在荔波县甲 土地;2、对非法占用 罚款已缴纳,正 额处于处罚依据《中华
荔波县 荔自然资行
太阳能 良镇新场村占用集体 8,746.71 平方米的集体农 在整改中。已取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科技有 农用地 8,746.71 平方米 用地处以每平方米 100 得用地预审意 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源局 20236 号
限公司、 建设荔波县甲良农业 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 见。 规定的罚款金额区间
荔波县 光伏电站升压站。 874,671 元。 “每平方米 100 元以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处罚 处罚机 处罚决定书 罚款金额 相应采取的整 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
序号 处罚日期 处罚事项及原因 处罚内容
对象 关 文号 (元) 改措施情况 为的证明或法律依据
开合新 1,000 元以下”的最低档
能源有 位,因此该项行政处罚
限公司 所涉违法行为不属于情
节严重的情形,不构成
重大违法行为。
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罚款
的处罚金额处于处罚依
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
的罚款金额区间“二十
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
下”的最低档;2、未如
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
罚款已缴纳,质
训情况罚款 8 万元,该
中节能 量监督手续已
国家能 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 项行政处罚依据为《中
(荔波) 获批复,已按要
源局贵 黔监能罚字 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未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州监管 20236 号 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 法》第九十七条“生产
科技有 全生产教育培
办公室 育培训情况。 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
限公司 训情况,已整改
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完毕。
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
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
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
罚款…”,罚款金额处
于规定的较低档。综上,
该项行政处罚所涉违法
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
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
行为。
中节能 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一、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 芮城县自然资源局已出
芮城县 芮自然资罚
(运城) 占用大王镇小花村土 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 罚款已缴纳,正 具《证明》,确认相关
太阳能 地 3,360 平方米,进行 施;二、处以每平方米 在整改中。 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
源局 号
科技有 升压站建设。 25 元罚款,共计 84,000 法违规行为,该项行政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处罚 处罚机 处罚决定书 罚款金额 相应采取的整 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
序号 处罚日期 处罚事项及原因 处罚内容
对象 关 文号 (元) 改措施情况 为的证明或法律依据
限公司 元。 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
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2021 年修订)》
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
定,建设单位未依照本
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
中节能 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
新泰市 新建(消)简
(新泰) 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
住房和 行处字 未按时在住房和城乡 罚款已缴纳,正
城乡建 20230010 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在整改中。
科技有 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本
设局 号
限公司 项行政处罚位于前述范
围的最低档位,因此该
项行政处罚所涉违法行
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
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行
为。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处罚 处罚机 处罚决定书 罚款金额 相应采取的整 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
序号 处罚日期 处罚事项及原因 处罚内容
对象 关 文号 (元) 改措施情况 为的证明或法律依据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
九十七条规定,前述违
法行为可以处以十万以
下罚款。按照《国家能
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
准》第十二条第三项的
规定,罚款规定为最高
限额以下规定金额的,
从轻处罚应当不高于规
定限额的 40%。该公司
中节能
被处以 40,000 元的罚
太阳能 甘肃省 甘监能罚决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
罚款已缴纳,正 款,属于从轻处罚,且
在整改中 该处罚依据未规定情节
科技有 管办 号 和培训。
严重的情形,主管机关
限公司
也未认定相关违法行为
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依据《证券期货法律适
用意见第 17 号》第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罚款
数额较小”、“相关处
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
于情节严重的情形”而
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
为。
中节能
关岭自 罚款已缴纳,已 关岭自治县综合行政执
太阳能 关综执罚告
治县综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 取得施工许可 法局已出具《证明》,
合行政 自施工。 证,已整改完 确认相关违法行为不属
技有限 第 2002 号
执法局 毕。 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
慈溪协
慈溪市 理办法》第十二条:
“对
能新能 慈住建罚决 罚款已缴纳,已
住房和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 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
城乡建 自施工 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
有限公 号 证,整改完毕。
设局 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
司
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处罚 处罚机 处罚决定书 罚款金额 相应采取的整 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
序号 处罚日期 处罚事项及原因 处罚内容
对象 关 文号 (元) 改措施情况 为的证明或法律依据
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
工,限期改正,对建设
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
对施工单位处 3 万元以
下罚款。”该规定并未
规定“情节严重”的升
格处罚情形,仅规定罚
款幅度,由处罚机关根
据违法行为性质行使自
由裁量权确定罚款金
额。公司已及时缴纳了
全部罚款。根据本项处
罚决定书,处罚机关未
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
重的情形,且不存在违
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
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
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
因此,前述违法行为不
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
七条未规定“情节严
重”的升格处罚情形。
合规划的耕地上新建的 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节能
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办法(2008 年修订)》
(阳泉) 盂县自 盂自资罚字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
以每平方米 20 元罚款, 在整改中。 占用基本农田的,罚款
科技有 局 号 乌玉村土地建变电站。
对非法占用的建设用地 额为每平方米十元以上
限公司
处以每平方米 5 元罚款, 三十元以下;非法占用
合计 29,535 元。 基本农田以外的土地
的,罚款额为每平方米
五元以上三十元以下。
本项行政处罚位于前述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处罚 处罚机 处罚决定书 罚款金额 相应采取的整 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
序号 处罚日期 处罚事项及原因 处罚内容
对象 关 文号 (元) 改措施情况 为的证明或法律依据
范围的中低档位,因此
该项行政处罚所涉违法
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
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
行为。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
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应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
同价款 1%以上 2%以下
罚款;第十五条规定对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中节能 对建设单位中节能太阳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肃州区 肃建(城) 开发建设的中节能肃
太阳能 能(甘肃)科技有限公司 处单位罚款数额 5%以
住房和 罚决字 州 74 兆瓦并网光伏发 罚款已缴纳,正
城乡建 〔2024〕第 电项目综合楼生产区 在整改中。
科技有 款;对单位负责人处以 行政处罚处罚金额为该
设局 25-1 号 未批先建
限公司 1,500 元罚款。 综合楼造价的 1%,处于
前述范围的低档位,且
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
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
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
的,因此不构成重大违
法行为。
册亨县弼佑秧
项农业光伏电
册亨县双江秧绕农业 站及册亨县双
光伏电站、册亨县弼佑 江秧绕农业光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已
中节能 秧项农业光伏电站及 伏电站八达
出具《证明》,确认相
册亨太 黔西南 州环罚(8) 册亨县双江秧绕农业 220KV 升压站
罚款 200,000.00 元人民 关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
币 违法违规行为,该项行
技有限 环境局 号 升压站工程在未开展 建设项目竣工
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
公司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 环保验收系统
的处罚。
护自主验收的情况下 取得验收结论
投入使用 为合格的备案
回执;发行人已
发起支付罚款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处罚 处罚机 处罚决定书 罚款金额 相应采取的整 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
序号 处罚日期 处罚事项及原因 处罚内容
对象 关 文号 (元) 改措施情况 为的证明或法律依据
的付款流程,并
积极进行整改。
注 1:序号 1-4 项为报告期外收到的行政处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尚未完成整改。
注 2:关于序号 12 所涉行政处罚,系因中节能(荔波)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和荔波县开合新能源有限公司(天合光能全资
子公司)光伏电站因共建的升压站违规占地,其中中节能(荔波)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按协议应分摊 2/3,即 583,405.56 元。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2 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中介机
构出具明确核查结论的,可以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1)违法行为轻微、罚款金额
较小;(2)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3)有权机关证明该行
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
等的除外。”
对于序号 1-10 项及序号 14、17 及 21 项行政处罚,有权机关已出具专项合规证明,
证明前述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对于序号 11-13 项及序号 15、
其中对于第 12 项处罚,该项行政处罚的处罚金额处于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罚款金额区间“每平方米 1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
的最低档位,且该违法行为未占用基本农田,因此该项行政处罚所涉违法行为不属于情
节严重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上述行政处罚的罚款金额占发行人各期末净利润
的比例极低,且对发行人日常经营活动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分析,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标
准及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上述相关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
为,且未涉及欺诈发行、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因此不构成严重损害
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二)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的情况,以及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
用的情形,且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
形。
三、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业务以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为主,主要产品为电力,该产品主要
出售给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同时,公司还从事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销售,产
品主要用于对外销售。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业务情况
中国节能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发行人为中国节能集团内太阳能光伏发电相关
业务的唯一平台。控股股东中国节能部分下属公司从事风力发电、余热发电、生
物质能发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电等发电业务,但未从事太阳能光伏发电业务,
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规定,电价实
行统一政策,统一定价原则,分级管理。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电网调度。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中国节能部分下属公司
均不能影响电价定价原则和电网调度。因此,发行人在主营业务上与中国节能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为解决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潞安公司持有的“中节能山西潞安 50 兆瓦光
伏农业大棚项目”占用基本农田问题,太阳能科技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于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避免因该交易造成的同业竞争,公司与中节能资产经营有
限公司签署了《关于中节能山西潞安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托管协议》,
中节能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自愿将所持潞安公司股权委托给公司管理,在股权托管
期间内,公司对于潞安公司在太阳能发电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发电)具有决
策权。
综上所述,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及其控制的公
司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在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股份转让并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统称“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华禹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具体情况如下:
针对中国节能就其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发行人下属公司之外的其他主体是否
存在同业竞争情形,2015 年 10 月 9 日,中国节能出具《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后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节能就避免
同业竞争承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承诺内容如下:“1、本公司下
属子公司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集团’)通过其在香港
的子公司持有位于希腊的部分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希腊电站项目’),该
等项目与太阳能公司主要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可能。本公司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完成后的 24 个月内将促使新时代集团将希腊电站项目对外转出,若新时代
集团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成功将希腊电站项目转出,本公司承诺将在本次重大资产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重组完成后的 24 个月内促使新时代集团将希腊电站项目委托太阳能公司管理 2
年期,在希腊电站项目托管期间,本公司可以通过筹划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置换、
资产收购以及资产出售等交易方式逐步消除新时代集团与太阳能公司之间可能
的同业竞争。
除太阳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全资、控股企业,下同)不会
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太阳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下同)经营的
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也不会投资与太阳能公司及其
下属公司经营的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其他企业;如
本公司与太阳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主营业务产生实质性竞争,则本公司将
以停止经营相关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关竞争业务纳入到太阳能公司经营的
方式,或者将相关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后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华禹就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承诺内容如下:“1、本公司同一控制
人下属公司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集团’)通过其在香
港的子公司持有位于希腊的部分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希腊电站项目’),
该等项目与太阳能公司主要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可能。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 24 个月内将促使新时代集团将希腊电站
项目对外转出,若新时代集团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成功将希腊电站项目转出,本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 24 个月内促使新
时代集团将希腊电站项目委托太阳能公司管理 2 年期,在希腊电站项目托管期间,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筹划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置换、资产收购以
及资产出售等交易方式逐步消除新时代集团与太阳能公司之间可能的同业竞争。
任何与太阳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下同)经营的主营业务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也不会投资与太阳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其他企业;如本公司与太阳能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主营业务产生实质性竞争,则本公司将以停止经营相关
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关竞争业务纳入到太阳能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
关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四)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中国节能及深圳华禹未出现违反或超期未履行其
所出具的上述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的情形,具体如下:
中国节能及深圳华禹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所涉及的希腊光伏电
站项目,系指新时代集团通过其在香港的子公司中新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新香港”)控制的 Waydot Consultants Limited 持有的位于希腊的部分
光伏电站项目。
对于上述希腊光伏电站项目,新时代集团与本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签
署了《股份托管协议》,新时代集团将其持有的中新香港 51%的股份托管给本公
司,本公司接受该等委托,成为托管股份的唯一受托人。根据《股份托管协议》,
新时代集团委托本公司代表其根据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中新香港股东大
会并按照本公司的意志就与中新香港太阳能发电业务相关的事项、与本公司业务
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事项、中新香港其他可能会损害本公司利益的事项行
使表决权;在托管期间,本公司对中新香港在太阳能发电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光
伏发电)具有决策权;托管费用为 10 万元/年;托管期自托管协议生效日起至发
生下列情形(孰早为准)的当日自动终止:
(1)新时代集团将所持中新香港 51%股份或希腊电站项目转让给本公司,
完成正式协议签署且完成股份变更或权属变更登记;(2)新时代集团将所持中
新香港全部股份或希腊电站项目转让给与中国节能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完成正
式协议签署且完成股份变更或权属变更登记;
(3)希腊电站项目发生业务变更,
不再涉及太阳能发电业务与本公司不再存在同业竞争;(4)托管期自生效日(包
括)计算满 2 年。《股份托管协议》终止后,《股份托管协议》将失效并不再具
有法律效力,但不影响协议解除前已形成的权利;新时代集团有权通知中新香港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终止根据《股份托管协议》赋予本公司的授权并采取其认为适合的其他行动终止
《股份托管协议》赋予本公司的授权。
and Claims Deed》,将其持有的 Waydot Consultants Limited 的股权及债权转让给
SERGIORE LIMITED。SERGIORE LIMITED 与中国节能、深圳华禹及本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2019 年 10 月 13 日,中新香港与 SERGIORE LIMITED 签署了
《Private Agreement》及《Deed of Amendment of Private Agreement》。2019 年
工商登记手续,SERGIORE LIMITED 成为 Waydot Consultants Limited 登记在册
的唯一股东。至此,《股份托管协议》项下的托管期自动终止,中国节能、深圳
华禹所出具的关于对外转出希腊电站项目的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
根据上述安排,在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 24 个月内新时代集团与本
公司签署了《股份托管协议》,且中新香港在托管期内将所持 Waydot Consultants
Limited 的股权转让给了与中国节能、深圳华禹及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第三
方。因此,中国节能及深圳华禹按期履行了其在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中作出的关
于希腊电站项目的相关承诺事项。
行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
同业竞争,中国节能及深圳华禹履行了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五)独立董事对同业竞争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同业竞争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
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且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亦不会新增同业竞
争。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均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能够有效
地避免将来产生同业竞争行为,避免同业竞争的有关措施具体有效,有利于维护
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四、关联交易情况
(一)主要关联方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中国节能、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节能的相关
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三年一期变化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为发行人关
联方,其中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节能合并报表范围内控制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一
级控股子公司相关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三年一期变化情况”之“(二)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除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节能及其一致行动人中节能
资本外,不存在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 117 家控股子公司,其中重要子公司相
关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公司的组织结构
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二)重要子公司”。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为发行人的关联
方。前述“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
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为发行人关联方。
其他关联法人包括上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具有上述情形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发行人关联方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一般关联交易的简要汇总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经常性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发生的关联
交易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
交易
关联租赁 425.65 564.64 540.19 569.37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20.25 980.19 1,184.88 899.75
偶发性关联交易
关联担保 参照本节“(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3、偶发性关联交易”
与关联方发生的金融服务交易 参照本节“(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3、偶发性关联交易”
关联方许可发行人无偿使用商标 参照本节“(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3、偶发性关联交易”
向关联方出售股权及债权 参照本节“(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3、偶发性关联交易”
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 参照本节“(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3、偶发性关联交易”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应收关联方款项 154,091.58 140,167.16 249,220.57 77,936.67
应付关联方款项 305,512.83 322,173.78 366,507.31 424,072.75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含税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电站建设、咨询
中国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6.00 44.24
费
中节能(甘肃)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运维费 - 20.00 213.31 206.73
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咨询费 - - - 82.78
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费、服务费 46.01 51.96 21.67 -
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费 - - 70.00 -
中节能衡准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费 - 22.78 22.78 89.45
中节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组件清洗费 - - 9.80 9.80
中节能(杭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电费 1.24 3.17 4.03 3.03
中节能环保(南京)有限公司 水电费 - - - 0.41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
平台服务费 0.35 0.60 0.85 0.50
管理服务分公司
北京聚合创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费、电费 106.08 202.46 204.98 -
生态产品价值
中节能生态产品发展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16.92 67.68 - -
评价咨询
展品礼品费/项
烟台新时代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7.20 15.41 - -
目代维费
烟台新时代健康产业日化有限公司 展品礼品费 - 3.33 - -
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食用油 - 4.19 - -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材料采购 21.12 - - -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绿化费 8.96 - - -
关联采购合计 207.88 391.58 553.42 436.95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服务的合计金额(含税)占各期营
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0.11%、0.09%、0.06%和 0.08%,比例较低。公司与上述关
联方的交易,因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采购参考
市场价格或招投标价格,价格公允。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
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含税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3 年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月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3 年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月
中节能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股权托管费 8.00 8.00 8.00 -
中节能山西潞安光伏农业科技有限
代维费 75.00 100.00 100.00 -
公司
固镇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组件销售 - 226.44 - -
怀远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组件销售 - 195.78 - -
烟台新时代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电力交易 79.18 46.67 - -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 35.00
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发电收入 15.92
中节能绿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组件 109.36
合计 322.46 576.89 108.00 -
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关联销售金额及占收入的比重极低,上述关联交易因
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价格公允。
(3)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发行人作为承租方的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租赁资产 2023 年确认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出租方名称 月确认租赁
种类 租赁费 确认租赁费 确认租赁费
费
中国节能 办公楼 398.11 530.82 540.19 535.5
中节能环保(南京)有限公
办公楼 - - - 33.87
司
中节能(甘肃)风力发电有
升压站 12.54 25.07 - -
限公司
烟台新时代健康产业有限公
房屋屋顶 15.00 8.75
司
合计 425.65 564.64 540.19 569.37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中节能光伏农业科技(招远)有限公司租赁烟台新时代健
康产业有限公司房屋屋顶用于分布式发电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截至 2024 年 9 月末,上述租赁事项计入使用权资产 217.26 万元、租
赁负债 218.51 万元;2024 年 1-9 月,根据合同约定的租赁义务计入当期主营业
务成本 6.12 万元,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6.33 万元。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20.25 980.19 1,184.88 899.75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除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进行担保外,不存在对合并范围外
的其他公司进行担保的情形。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中国节能为发行人提供担保,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关
联担保余额为 17,2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中国节能 4,000.00 2013/8/28 2028/8/27 否
中国节能 4,100.00 2013/8/28 2028/8/27 否
中国节能 4,000.00 2013/8/28 2028/8/27 否
中国节能 600.00 2014/3/24 2025/1/27 否
中国节能 500.00 2014/3/24 2025/3/17 否
中国节能 4,000.00 2014/3/24 2026/12/15 否
合计 17,200.00
报告期内,因中国节能为发行人提供担保而发生的担保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中国节能 76.74 135.01 170.31 196.63
(2)与关联方发生的金融服务交易
①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金融服务交易
报告期内,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向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贷款服务,基
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 年末余额 当期增加 当期减少 2024 年 9 月末
在中节能财务
有限公司存款
向中节能财务
有限公司借款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项目名称 2023 年期初余额 当期增加 当期减少 2023 年末余额
在中节能财务
有限公司存款
向中节能财务
有限公司借款
项目名称 2022 年期初余额 当期增加 当期减少 2022 年末余额
在中节能财务
有限公司存款
向中节能财务
有限公司借款
项目名称 2021 年期初余额 当期增加 当期减少 2021 年末余额
在中节能财务
有限公司存款
向中节能财务
有限公司借款
报告期内,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向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贷款服务发生
的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利息收入 1,138.70 1,722.02 864.70 716.31
利息支出 5,593.26 6,927.42 11,859.95 13,831.66
②与中节能(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融资租赁服务
报告期内,中节能(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融
资租赁服务,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租赁本金余额 18,130.00 37,490.00 44,390.00 21,740.00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融资租赁利息 871.57 1,644.29 1,309.74 1,125.98
分摊的融资租赁手续费 154.99 270.82 193.30 165.58
③与中节能亚行蔚蓝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生的关
联借款
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委托贷款 16,000.00 万元,年化利率 3.8%,期限
元和 462.76 万元。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④与中国节能环保(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外币借款
有限公司向中国节能环保(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信用方式借款 2,100 万美
元等值港币,融资利率为 3 个月 Hibor+10 个基点,期限一年。2023 年上述借款
产生的利息费用为 4.36 万元,2023 年末,上述借款余额为 0。
用方式签订 2.5 亿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借款合同,融资利率为 3 个月 Hibor+10
个基点,期限一年。太阳能 2024 年 3-9 月发生借款利息费用为 56.69 万元,截至
(3)关联方许可发行人无偿使用商标
国节能以普通许可的形式许可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无偿在其生产的商品
上和提供的服务中使用中国节能商标,许可使用期限为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发
行人通过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三《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
司授权使用的商标情况》。
(4)向关联方出售股权及债权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太阳能科技公司原持有中节能山西潞安光伏农业科技有
限公司 60%股权,该公司项目涉及使用基本农田事宜。
发行人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签署《关于收购涉及基本
农田相关资产的承诺函》,并于 2019 年变更为:如发行人在 2021 年底之前未能
将光伏电站所涉基本农田转为一般农田,且届时太阳能光伏农业项目使用基本农
田的相关法规政策未进行实质性修订或调整,在发行人履行内部程序同意相关交
易后,中国节能同意通过资产置换、现金收购等方式从发行人收购涉及基本农田
的相关项目或项目公司股权。中国节能在收购标的资产后,可以委托发行人代为
管理标的资产,并在条件成熟时择机转让给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彻底
消除同业竞争。
发行人为解决相关资产涉及使用基本农田事宜,中国节能为落实《关于收购
涉及基本农田相关资产的承诺函》承诺事宜,双方商议,发行人于 2021 年向中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国节能全资子公司中节能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转让太阳能科技所持中节能山西潞
安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60%股权,转让价格为 11,172.23 万元;同时,太阳能
科技将对中节能山西潞安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944.32 万元的债权一并转让
给中节能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
相应债权一并转让给中节能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2 年度,发行人与中节能山
西潞安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前述转让债权相关的利息收入 6.19 万元。
云单额度 10,000 万元,以丰富对外支付方式,期限一年,年化利率不超过 4%,
单额度 8,000 万元,期限一年,年化利率不超过 3.5%,2023 年发生云单业务
升压站扩建导致需从原接入的中节能(甘肃)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 1 号主变改接
至 4 号主变。上述线路施工需中节能(甘肃)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主变配合停电造
成了电量损失,根据双方签订的《330 千伏昌马西升压站 4#主变接入协议》协议
约定,由发行人支付相关电量损失赔偿,共计 102.39 万元。
(1)应收关联方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关联方款项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货币资金 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 153,968.01 140,151.88 249,220.57 75,282.29
烟台新时代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27.18 5.28 - -
中节能山西潞安光伏农业科技
应收账款 75.00 - - -
有限公司
中节能绿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47 - -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项目 关联方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15.92 - - -
中节能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 2,654.38
其他应收款
烟台新时代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10.00 - -
(2)应付关联方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中国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011.98 2,072.13 2,672.13 6,035.95
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471.70 471.70 471.70 471.70
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 3.87
应付账款 中节能(甘肃)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37.61 45.07 - -
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22.64 22.64
烟台新时代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6.79 - - -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21.12 - - -
中国节能 309.45 1,121.83 1,988.63 1,816.51
其他应付 北京聚合创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31.69 - - -
款
中国节能环保(香港)财资管理有限
公司
短期借款 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 50,033.33 50,036.67 10,009.17 -
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 14,747.16 77,137.49 121,467.13 123,926.49
一年内到 中节能(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940.76 18,369.80 4,361.80 161.80
期的非流 中节能亚行蔚蓝产业投资基金(天津)
动负债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烟台新时代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5.67 5.49 - -
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 190,372.42 137,983.29 170,161.85 270,474.77
长期借款 中节能亚行蔚蓝产业投资基金(天津)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租赁负债 烟台新时代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218.51 220.88 - -
长期应付
中节能(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4,805.76 18,621.61 39,264.44 21,159.02
款
(三)关联交易公允性、合理性的保障机制
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发行人制定了《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对关联交易
的决策权限和程序等事项作了相应规定。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公司章程》第八十三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
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表决程序如下:
(一)关联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主动向股东大会召集人说明其关联关
系。股东大会召集人如认为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该关联股
东未主动说明,应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该关联股东。
(二)股东大会召开时,关联股东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其他股东也有权向
召集人要求该股东回避。召集人应依据有关规定审查该股东是否属关联股东,并
有权决定该股东是否回避。
(三)关联股东对召集人的决定有异议,有权向有关证券主管部门反映。也
可就是否构成关联关系,是否享有表决权事宜提起诉讼。
(四)关联股东可以参加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的审议,并可就该关联交易是
否合法、公平及进行该关联交易的原因等向股东大会进行解释和说明,但关联股
东无权参与股东大会对该关联交易的表决。
(五)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按照本章程的规
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与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决议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六)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股东大会会
议记录及决议应注明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七)关联股东未就关联事项按上述程序进行关联信息披露或回避表决,股
东大会有权撤销有关关联事项的相关决议。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但是,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本章程规定的需
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时,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
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
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
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
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董事会有关联关系的董事的回避和表
决程序为:
(一)董事会审议的某一事项与某董事有关联关系,该关联董事应当在董事
会会议召开前向公司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
(二)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主持人明确宣布有关联关系的董
事和关联交易事项的关系,并宣布关联董事回避并由非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审议表决;
(三)董事会就关联事项形成决议须由非关联董事的半数以上通过,关联董
事不应当计入表决通过所需的法定人数,但在计算出席董事会法定人数时,该董
事应被计入,在此情况下,董事会应当在决议通过后详细披露表决情况;
(四)关联董事未就关联事项按以上程序进行关联信息披露或回避,公司股
东大会有权撤消有关该关联交易事项的一切决议。”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五十六条规定:“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
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
况。”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
提案回避表决:(一)《上市规则》规定董事应当回避的情形;(二)董事本人
认为应当回避的情形;(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当
事方有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其他情形。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
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
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下列事项应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一)应当披露
的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一)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
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
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七)重大资产重组
方案、管理层收购、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关联方以资抵债方
案;……”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
议表决前提醒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未主动声明并回避的,知悉情况的
董事应当要求关联董事予以回避。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
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公司
应当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对董事会提交的有关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表决。在进行表决时,会议主持人及见证律师应在股东
投票前,提醒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
东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四)报告期关联交易对发行人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系出于日常经营所需,关联采
购及关联销售金额较小,对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方为发行
人提供的金融服务,有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以更好地支持业务发展;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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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通过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资金支持。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的存续,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
交易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产生重大影响,关联交易均具有必要性,定价
公允、合理。
(五)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针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议意见:
了相应的决策流程,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情况,定价公允。公司实际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要求,符合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交易遵循了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发行人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建
立了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制定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
力和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公司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
公开、公平、公正。
同时,发行人建立健全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工作制度,董事会成员中有 3
名独立董事,有利于发行人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发行人独立
董事将在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积极保护公司
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在发行人 2015 年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股份转让并募集配套
资金时,为避免、减少和规范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节能
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和保证: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桐君阁之间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阁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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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
市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
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
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
易的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
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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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人民币 29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净额将用于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察布查尔县 25 万千瓦/100 万千瓦时全钒液
电项目-一期 300MW 项目
中节能太阳能吉木萨尔县 15 万千瓦“光伏
+储能”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
中节能扬州真武 15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
电项目
中节能关岭县普利长田 100MW 农业光伏
电站项目
中节能册亨县弼佑秧项 100MW 农业光伏
电站项目
中节能册亨县双江秧绕 100MW 农业光伏
电站项目
合计 456,627.85 295,000.00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为了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到
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
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
当调整。
(二)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投向主业
当下,我国能源资源约束条件日益收紧,生态环境问题日趋突出,调结构、
提能效、进一步保障能源安全是我国能源发展战略的必由之路,2020 年 9 月 2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
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为落实“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我国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国家战略,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
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降碳减排工作已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
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投资建设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将公司发展战略与响
应国家战略目标、承担社会责任之间形成有机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国可再
生能源消费比重及效能,促进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为国家构建现代能源体
系添砖加瓦,助力国家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募投项目非产能过剩行业或限制
类、淘汰类行业。
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主营业务为光伏电站运
营业务和光伏电池组件制造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光伏电站建设运营,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电站运营业务和光伏电池组件制造业务。基于公司发展
战略规划、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等因素,本次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人民币
行募投项目符合新能源行业发展趋势,突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未来发展方向。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均投向项目建设的资本性支出,不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预
备费、市场推广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
从业务性质来看,公司业务以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为主,2023 年度
公司太阳能光伏发电业务收入占比为 47.67%。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均为光伏发
电项目,与公司主要从事的电力生产和销售业务密切相关,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
务各生产环节产能的基础上进行的产能扩张。
从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来看,2023 年度公司光伏发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发电量比例为 99.16%3,所发电量基本实现上网,产销率较高。公司通过本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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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募投项目实施增加光伏发电业务产能具有合理性。
从现有光伏电站布局上看,至 2023 年末,公司的光伏电站业务分布于全国
机规模区域分布具体情况为:华东区运营电站 1289.29 兆瓦;西中区运营电站
运营电站 517.20 兆瓦;新疆区运营电站 480 兆瓦;华南区运营电站 100 兆瓦;
镇江公司运营电站 66.428 兆瓦。公司光伏电站主要集中于华东区、西中区及华
北区,新疆区及华南区相对较小。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所在主要区域为新疆区及华南区,属于对原有光伏电站
布局薄弱区域的合理扩张,本次募投项目所在区域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所在区域 所在大区
察布查尔县 25 万千瓦/100 万千瓦时全钒液
电项目-一期 300MW 项目 新疆区
中节能太阳能吉木萨尔县 15 万千瓦“光伏
+储能”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
中节能扬州真武 15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
电项目
中节能关岭县普利长田 100MW 农业光伏
电站项目
中节能册亨县弼佑秧项 100MW 农业光伏
电站项目
中节能册亨县双江秧绕 100MW 农业光伏
电站项目
合计 900MW - -
下: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全国 98.0% 98.3% 98.0%
新疆 96.9% 97.2% 98.3%
江苏 100.0% 100.0% 100.0%
贵州 99.4% 99.4% 99.6%
数据来源: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公告文件
的风险较小,本次募投项目布局合理。
从新增装机容量规模来看,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发行人运营装机容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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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装机容量将达到 5.944GW,预计增长 17.84%。通过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将进
一步扩大光伏电站装机规模,有利于增厚公司发电业务收入及收益,不断提升公
司经营的可持续性和抗风险能力,具有良好的经营前景。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主要投向主业,符合《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当下,我国能源资源约束条件日益收紧,生态环境问题日趋突出,调结构、
提能效、进一步保障能源安全是我国能源发展战略的必由之路,2020 年 9 月 22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
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为落实“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我国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国家战略,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
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降碳减排工作已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
发行人作为中国节能太阳能业务的唯一平台,围绕公司定位和主业,明确以
“提供优质产品、奉献清洁能源、造福人类社会”为公司定位,力争成为国家实
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参与者、突出贡献者和积极引领者。本次募集资金
将主要用于投资建设光伏电站项目,将发行人发展战略与响应国家战略目标、承
担社会责任之间形成有机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国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及效
能,促进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为国家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添砖加瓦,助力国
家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碳能源体系的转变,最终进入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可持续能源时代。太阳能作为
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普遍性、清洁性、长久性等优点,将是引领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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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能源革命的主力军。在全球能源转型全面加速的背景下,光伏电站行业的快速
发展系大势所趋。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发行人将继续顺应全球能
源转型的发展趋势,进一步丰富在光伏电站领域的产业布局,适时扩大经营规模,
及时抓住市场快速发展的红利期,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加速推进公司高质量
发展。
发行人光伏电站业务将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以加快推动沙漠、戈壁、荒漠地
区大型光伏基地建设为契机,抢抓一批国家重点重大重要项目资源;持续探索新
模式新方案,丰富和创新“光伏+”开发模式,挖掘深层次的资源综合利用,拓
宽项目资源获取渠道,建设零碳项目示范。光伏制造业务端将探索轻资产合作模
式,延伸产业链,提高光伏制造生存能力;优化智能运维平台及智能制造平台,
推进电池组件生产与工控平台的管控联动,实现全面精细化管理。完善全球市场
布局,积极开发国内电池组件市场,持续深耕欧洲、亚太市场,积极开拓南美市
场;深耕产品差异化路线,深度优化一体化解决方案,实现终端场景应用拓展。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规划经过发行人管理层审慎的研究与科学论证。募
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光伏电站业务累计装机容量将稳健提升,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在
光伏电站领域的产业布局,深刻贯彻光伏电站业务发展战略,有利于实现“天更
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美好愿景,充分彰显公司的社会责任和担
当。
发行人专注于太阳能综合应用,致力于探索以光伏发电带动相关业务领域协
同的多元发展之路,坚持以光伏电站和光伏制造为主的传统业务与相关新型业务
协调发展的相关多元化发展战略。发行人具备强大项目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能力,
积累了丰富的投资经验,目前已开发并运营包括地面、滩涂、沙漠、分布式及光
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光伏农业等多种光伏电站模式的项目,项目遍布中国的 24
个省、市、自治区。
光伏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呈现明显的规模效应,本次发行能够为发行
人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募投项目有助于提升运营端光伏装机容量,促进公司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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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的长期健康发展,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市场竞争优势。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为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鼓励和
支持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对光伏发电发展进行规范与引导。近年来为促进光
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文件,
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在供给端,积极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支持新能源发
电基地建设。2022 年 1 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能
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推动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
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
伏发电基地建设,支持新能源电力能建尽建、能并尽并、能发尽发。2022 年 5
月,财政部印发的《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财资环202253
号)提出,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积极构建有利于促进资源高
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其中,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
体系为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优化清洁能源支持政策,支持光伏、风电、生物质
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出力平稳的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
在消纳端,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
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 号),提出在电力市场化交易总
体框架下,促进各省级行政区域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同时促使各类承担消纳责
任的市场主体公平承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责任,形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引领
的长效发展机制。此外,通过配置储能、能耗双控政策等途径推进新能源电力进
一步消纳,提升新能源电力利用率,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储能配置具有平
抑波动、削峰填谷等多重功能,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助力新能源电力
消纳。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
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 号),新型储能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
要技术和基础装备,到 2025 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 3,000 万千瓦以上。能耗
双控政策上,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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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环资20211310 号)鼓励地方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对于超额完成激励性可再
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地区,实行能耗双控考核奖励。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用于光伏电站投资建设,非产能过剩行业或限制
类、淘汰类行业。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未来光伏在我国电力能源结构中的
比重仍有进一步上升的空间,行业市场规模将继续增长,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和投资效益的实现提供了良好的支持。
发行人光伏电站遍布中国 24 个省、市、自治区,通过持续推进光伏电站高
质量投资建设和收购,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运营电站约 5.044 吉瓦、在
建电站约 2.612 吉瓦、拟建设电站约 2.778 吉瓦,已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规模
约 1.679 吉瓦,合计约 12.113 吉瓦。公司光伏电站的业务类型包括地面、滩涂、
沙漠、光热电站、分布式及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光伏农业等多种光伏电站。
经过多年发展,发行人积累了丰富的光伏电站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经验,能
够有效保障项目的发电安全与经济收益,并可以快速将现有业务的运营管理经验
运用到本次募投项目中,有效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本次募投项目经营前景及与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战略的关
系
公司业务以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为主,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均为光伏
发电项目,与公司主要从事的电力生产和销售业务密切相关,是在公司现有主营
业务各生产环节产能的基础上进行的产能扩张。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与 2022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性质相同。
太阳能光伏发电业务是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之一,公司的主业光伏电站业务始
终保持在行业第一梯队。2020 年 12 月,习近平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宣布,到
空间较大。
通过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光伏电站装机规模,有利于增厚公司
发电业务收入及收益,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的可持续性和抗风险能力,具有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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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前景。
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新增装机规模为 900MW,占发行人截至 2024 年 9 月末累
计运营装机容量的 17.84%,与发行人的现有业务规模相匹配,属于规模合理扩
张。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察布查尔县 25 万千瓦/100 万千瓦时全钒液流电池储能+100 万千瓦市
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300MW 项目
察布查尔县 25 万千瓦/100 万千瓦时全钒液流电池储能+100 万千瓦市场化并
网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300MW 项目位于新疆伊犁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内。项
目规划装机规模 300MW,投资总额为 170,832.72 万元。
(1)项目投资构成及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本项目投资总额 170,832.72 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 166,091.40 万元,本次发
行董事会前尚未投入,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03,000.00 万元,均用于资本性
支出。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金额 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一 设备及安装工程 149,260.45
二 建筑工程 8,36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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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金额 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三 其他费用 9,444.50
四 建设期利息 2,861.32 否
五 流动资金 900.00 否
总投资合计 170,832.72
(2)项目投资构成测算依据
①《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B/T 32027-2016)、《光
伏发电工程概算定额》(NB/T 32035-2016)、《关于调整陆上、海上风电场工
程及光伏发电工程计价依据中建筑安装工程增值税税率及相关系数的通知》(可
再生定额201818 号)、《关于调整水电工程、风电场工程及光伏发电工程计价
依据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用标准的通知》、《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规程》(NB∕T32043-2018);
②本项目工程设计成果;
③工程所在地材料、人工价格水平;
④设备价格按厂家询价或市场价格水平。
(3)项目投资构成的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本项目投资构成金额的测算过程如下:
①设备及安装工程
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通信设备、储能系统、其他设备
及安装工程、汇集站及线路,合计投资额 149,260.45 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本项目包括光伏发电设备、汇流及变配电设备、集电线路、接地、电缆防火、
分系统调试、35kv 电力电缆交流耐压试验、视屏监控系统扩容,合计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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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包括通信光缆、485 铠装屏蔽双绞线等,本项目投资额 588.36 万元。
本项目采用全钒液流电池储能方案,投资额 40,500.00 万元。
本项目包括采暖通风系统、维稳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照明系统、消防系统、
生产车辆,合计投资额 126.00 万元。
本项目包括汇集站及送出费用等,合计投资额 11,692.77 万元。
②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包括发电场工程、交通工程、其他建筑工程,合计投资额 8,366.45
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本项目包括光伏场区、发电设备基础工程、逆变升压一体机及油坑基础、集
电线路工程(直埋)、接地工程、光伏电站栅栏、大门等工程,合计投资额 6,983.52
万元。
本项目包括进场道路场内道路、导流坝等,本项目投资额 1,081.04 万元。
本项目包括供水工程、供电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劳动安全
与工业卫生工程等,合计投资额 301.89 万元。
③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用地费、项目建设管理费、生产准备费、勘察设
计费,合计投资 9,444.50 万元。
④建设期利息按照预计贷款额及央行贷款利率测算,合计 2,861.3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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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按照 30 元/kw 测算。
本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4.45%(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所得税
后)为 13.88 年,经济效益良好。
(1)收入
本次项目收入根据电价和上网电量计算。
本项目为平价上网项目,含税电价为 0.256 元/kWh,经营期预测电价符合当
地政策要求。新疆地区燃煤标杆电价为 0.25 元/kWh,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
展改革委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出台的《完善我区新能源价格机制的方案》(新发
改能价2022185 号),“新建项目疆内实际交易电价低于市场均价(按年度直
接交易均价,下同),按照市场均价与 0.262 元/千瓦时的价差给予电价支持;疆
内实际交易电价高于市场均价,按照实际交易电价与 0.262 元/千瓦时的价差给予
电价支持;价差部分由大工业用电顺价均摊。当市场均价达到或超过 0.262 元/
千瓦时,不再给予电价支持。”本次经济效益测算的含税电价低于新疆自治区支
持电价,效益测算较为谨慎。
本次项目装机容量为 300MW,光伏支架设计使用年限采用 25 年,生产经营
期 25 年,但由于募投项目土地租赁合同期限为《民法典》规定的最高年限 20 年
(依合同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 5 年的续租权),基于谨慎考虑,
以 20 年运营期假设进行效益测算。电站建设正常发电后上网电量逐年递减,运
行期内年平均上网电量为 60,351.11 万 kWh,运行期年均有效利用小时数为
据此测算,该项目运行期内发电收入总额为 273,449.26 万元。
(2)成本费用
本项目总成本费用包括经营成本、折旧费、摊销费和利息支出,其中经营成
本包括修理费、职工工资及福利费、材料费、保险费和其它费用,主要测算依据
及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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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费方面,本项目采用直线折旧法,残值率取 6.5%,折旧年限取 20 年。
维修费方面,自计算期第 2 年开始计提,第 2-6 年设备维修费率为 0.1%,
第 7-11 年设备维修费率按照 0.2%计,第 12-16 年按照 0.3%计,剩余年份按照 0.4%
计。
职工工资及福利费、劳保统筹和住房基金方面,本项目定员按 5 人考虑,人
年均工资按 9 万元计算,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 41%计算。
保险费按固定资产原值的 0.08%计算。
材料费按 8 元/kW 计算,管理费、清洗费、试验费用、防雷费、线路费、考
核费用按 350 万元/年计算;
利息支出方面,利息支出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在生产期应从成本中支付的
借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利息依各年还贷情况而不同。
据测算,运营期内,本项目总成本费用为 228,902.48 万元。
(3)税金
税金方面,根据国家税收政策,本项目交纳的税金包括增值税、销售税金附
加(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
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本项目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 13%。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税额为基础计征,适用税率分别为 5%、5%。
所得税方面,本项目处于新疆,根据《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
的公告》,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
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太阳能发电场建设及运营属于西部地
惠的项目,根据国税发200980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
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其投资经营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
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
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六年后所得税照常征收。
所得税额=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据测算,本项目运营期内销售税金附加总额为 1,921.09 万元。
(4)利润总额
项目预测期内,年利润总额=年营业收入-年总成本费用-年销售税金附加。
经测算,本项目运营期内利润总额为 42,625.69 万元。
(5)净利润
经测算,本项目运营期内净利润为 32,898.17 万元。
(6)效益测算
根据上述收益预测,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4.45%(所得税后),投资回
收期(所得税后)为 13.88 年。
本项目光伏支架设计使用年限采用 25 年,生产经营期 25 年,但由于募投项
目土地租赁合同期限为《民法典》规定的最高年限 20 年(依合同租赁期满后,
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 5 年的续租权),基于谨慎考虑,以 20 年运营期假设
进行效益测算,相应的内部收益率为 4.45%(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所得税
后)为 13.88 年。不同运营期假设下,各项效益测算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税金附 内部收益率
收入总额 总成本费用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加总额 (所得税后)
按 20 年预
测期
按 25 年预
测期
本项目计划建设总工期 12 个月,总目标为光伏电站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
全部光伏阵列并网发电。
项目实施主体为中节能(察布查尔)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察布
查尔公司”),为发行人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
(1)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察布查尔公司由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察布查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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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伯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察县城投公司”)共同
设立,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92.27%,察
县城投公司持股 7.73%。
(2)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
察县城投公司为国有控股企业,隶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管理,为伊犁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地区专业从事地方投资合作的平台公司。本
项目位于新疆伊犁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内,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城市建设投
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开展。
发行人对察布查尔公司的持股比例超过 50%,对该公司拥有较强掌控力,可
以有效控制募投项目的实施进程和合规性,确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小股东已承诺同比例增资
察县城投公司承诺将按照同比例增资,已出具承诺函:“我司……基于自身
资金及投资计划的考虑同步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察布查尔公
司)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向察布查尔公司增资,我司承诺按照该项目实施进展和资
金使用计划提前履行我司内部审批程序,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增资保持
同步,不会影响该项目实施。”
(4)增资价格相关条款
本项目增资价格将按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确定。
综上,本项目的小股东已承诺同比例增资,发行人可以有效控制本募投项目
的实施进程,能够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
(1)项目备案情况
克自治州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2022016-能源),本项目已完成备案。
本项目备案装机规模 1,000MW,分三期进行建设,本次募投项目为一期,
装机规模 300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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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环评情况
出具《关于察布查尔县 25 万千瓦/100 万千瓦时全钒液流电池储能+100 万千瓦市
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察环审函202303 号),本项
目已完成环评手续。
(3)项目用地情况
①升压站等配套设施用地
本项目升压站等配套设施用地按建设项目用地进行管理。
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654000202200018 号),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 13.5624
公顷,其中农用地 0.6193 公顷(均为农村道路),未利用地 12.9449 公顷。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配套设施用地手续尚在沟通办理过程中。
针对升压站等配套设施用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出具《关于中
节能(察布查尔)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察布查尔县 25 万千瓦/100 万千瓦时电化
学储能+100 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30 万千瓦)用地及建设情况
的说明》:“新疆伊犁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投资建设察布查尔县 25 万千瓦/100
万千瓦时电化学储能+100 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30 万千瓦)……
该项目用地符合本区域的相关土地政策、城乡规划等要求……本区域用地指标充
足,项目用地落实不存在风险,项目公司取得拟建项目所占用土地的不动产权证
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在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本单
位将协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协助项目公司尽快取得项目用地的不动产权证
书,确保拟建项目整体建设进度不受影响。”
根据前述说明,本项目升压站等配套设施用地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会对
本项目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②光伏方阵用地
本项目光伏方阵用地采用租赁土地方式解决。本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已与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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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签署了土地租赁协议,具体租赁用地情况如下:
租赁面
土地 租用年
出租方 承租方 积 土地性质 租金 到期后处置计划
用途 限
(亩)
察布查尔
中节能 国有未利用
锡伯自治
(察布查 其他草地, 822.85 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
县城市建 光伏
尔)太阳 3,500 不涉及耕 20 年 元/亩/ 下,承租方享有续租权,
设投资经 方阵
能科技有 地、基本农 年 首次续租不低于 5 年
营集团有
限公司 田
限公司
本项目及以下其他募投项目的光伏方阵用地均采用租赁方式,一方面,由于
光伏电站项目用地面积较大且普遍为偏远地区,采用租赁用地的形式可节省用地
成本,光伏电站项目普遍使用租赁用地;另一方面,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为光伏用地给予了政策便利,光伏电站用地以采取租赁的方式取得不存在政策障
碍。因此,使用租赁土地具备合理性。
(二)中节能太阳能吉木萨尔县 15 万千瓦“光伏+储能”一体化清洁能源示
范项目
中节能太阳能吉木萨尔县 15 万千瓦“光伏+储能”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
目位于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项目规划装机规模 150MW,投资总额为 87,566.11
万元。
(1)项目投资构成及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本项目投资总额 87,566.11 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 84,859.25 万元,本次发行
董事会前已投入 31,729.51 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继续投入 38,000.00 万元,
均用于资本性支出。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金额 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一 设备及安装工程 74,4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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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金额 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二 建筑工程 3,999.70
三 其他费用 7,203.53
四 建设期利息 1,466.86 否
五 流动资金 450.00 否
总投资合计 87,566.11
(2)项目投资构成测算依据
①《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NB/T 32027-2016)、
《光伏发电工程概算定额》(NB/T 32035-2016)、《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
报告编制规程》(NB/T 32043-2018)、《关于调整水电工程、风电场工程及光
伏发电工程计价依据中建筑安装工程增值税税率及相关系数的通知》(可再生定
额201914 号);
②本项目工程设计成果;
③工程所在地人工价格水平;
④设备、材料价格按有关厂家提供的主要设备、材料报价和同类工程设备等。
(3)项目投资构成的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本项目投资构成金额的测算过程如下:
①设备及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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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储能系统、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
合计投资额 74,446.02 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本项目包括光伏发电设备、汇流及变配电设备、集电线路、接地、通信设备、
分系统调试、监控系统,合计投资额 53,400.75 万元。
本项目合计投资额 21,000.00 万元。
本项目包括消防系统、生产车辆,合计投资额 45.27 万元。
②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包括发电场工程、储能区工程、交通工程、其他建筑工程,合计投
资额 3,999.70 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本项目包括场地平整、发电设备基础工程、箱变基础、集电线路工程、接地、
围栏工程,合计投资额 3,419.89 万元。
本项目包括场地平整、电缆沟、避雷针、室外工程,合计投资额 114.59 万
元。
本项目包括进站道路、场内道路,合计投资额 275.23 万元。
本项目包括供水工程、供电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劳动安全
与工业卫生工程,合计投资额 190.00 万元。
③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建设用地费和赔偿补偿费、项目建设管理费、生产准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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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费、220kV 汇集站分摊费用、35k 送出工程费用,合计投资 7,203.53 万
元。
④建设期利息
建设期利息按照预计贷款额及央行贷款利率测算,合计总额为 1,466.86 万元。
⑤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按照 30 元/kw 测算。
本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4.43%(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所得税
后)为 13.81 年,经济效益良好。
(1)收入
本次项目收入根据电价和上网电量计算。
本项目为平价上网项目,含税电价为 0.256 元/kWh,经营期预测电价符合当
地政策要求。新疆地区燃煤标杆电价为 0.25 元/kWh,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
展改革委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出台的《完善我区新能源价格机制的方案》(新发
改能价2022185 号),“新建项目疆内实际交易电价低于市场均价(按年度直
接交易均价,下同),按照市场均价与 0.262 元/千瓦时的价差给予电价支持;疆
内实际交易电价高于市场均价,按照实际交易电价与 0.262 元/千瓦时的价差给予
电价支持;价差部分由大工业用电顺价均摊。当市场均价达到或超过 0.262 元/
千瓦时,不再给予电价支持。”本次经济效益测算的含税电价低于新疆自治区支
持电价,效益测算较为谨慎。
本次项目装机容量为 150MW,光伏支架设计使用年限采用 25 年,生产经营
期 25 年,但由于募投项目土地租赁合同期限为《民法典》规定的最高年限 20 年
(依合同租赁期满后享有优先续租权),基于谨慎考虑,以 20 年运营期假设进
行效益测算。电站建设正常发电后上网电量逐年递减,运行期内年平均上网电量
为 29,865.93 万 kWh,运行期年均有效利用小时数为 1,964.36h,符合当地光伏发
电站利用小时数平均水平。
据此测算,该项目运行期内发电收入总额为 135,321.7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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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本费用
本项目总成本费用包括经营成本、折旧费、摊销费和利息支出,其中经营成
本包括修理费、职工工资及福利费、材料费、保险费和其它费用,主要测算依据
及过程如下:
折旧费方面,本项目采用直线折旧法,残值率取 5%,折旧年限取 20 年。
维修费方面,本项目保修期内不计取,自计算期第 5 年开始计提,第 5-6 年
设备维修费率为 0.1%,第 7-11 年设备维修费率按照 0.2%计提,第 12-16 年按照
职工工资及福利费、劳保统筹和住房基金方面,本项目定员按 3 人考虑,人
年均工资按 7 万元计算,职工福利费及其他按工资总额的 41%计算。
保险费按固定资产原值的 0.08%计算。
材料费和其它费用方面,材料费按 8 元/kW、管理费、定检费、线路费、汇
集站维护费等其他费用按 100 万元/年计算;
利息支出方面,利息支出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在生产期应从成本中支付的
借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利息依各年还贷情况而不同。
据测算,运营期内,本项目总成本费用为 108,873.49 万元。
(3)税金
税金方面,根据国家税收政策,本项目交纳的税金包括增值税、销售税金附
加(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
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本项目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 13%。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税额为基础计征,适用税率分别为 5%、5%。
所得税方面,本项目处于新疆,根据《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
的公告》,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
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太阳能发电场建设及运营属于西部地
计算。同时,太阳能发电新建项目属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为企业所得税优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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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根据国税发200980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
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其投资经营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
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
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六年后所得税照常征收。
所得税额=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据测算,本项目运营期内销售税金附加总额为 921.64 万元。
(4)利润总额
项目预测期内,年利润总额=年营业收入-年总成本费用-年销售税金附加。
经测算,本项目运营期内利润总额为 25,526.61 万元。
(5)净利润
经测算,本项目运营期内净利润为 19,903.26 万元。
(6)效益测算
根据上述收益预测,本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4.43%(所得税后),
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 13.81 年。
本项目光伏支架设计使用年限采用 25 年,生产经营期 25 年,但由于募投项
目土地租赁合同期限为《民法典》规定的最高年限 20 年(依合同租赁期满后享
有优先续租权),基于谨慎考虑,以 20 年运营期假设进行效益测算,相应的内
部收益率为 4.43%(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 13.81 年。不同运
营期假设下,各项效益测算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税金附 内部收益率
收入总额 总成本费用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加总额 (所得税后)
按 20 年预
测期
按 25 年预
测期
本项目计划建设总工期 12 个月,总目标为光伏电站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
全部光伏阵列并网发电。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吉木萨尔有限公司。
(1)项目备案情况
州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昌州发改工2022106 号),本项目已完成备案。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吉木萨尔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吉木萨尔县立新
光电有限公司(公司未参与投资,非关联方)作为联合体开发“中节能太阳能、
新疆立新能源吉木萨尔县 30 万千瓦“光伏+储能”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
双方各自建设装机规模均为 150MW,本项目为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吉木萨尔有限
公司建设对应的部分。
(2)项目环评情况
新疆立新能源吉木萨尔县 30 万千瓦“光伏+储能”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中
节能 15 万千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昌州环评2022191 号),本项目已
完成环评手续。
(3)项目用地情况
①升压站等配套设施用地
本项目升压站等配套设施用地按建设项目用地进行管理。
如前所述,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吉木萨尔有限公司和吉木萨尔县立新光电有限
公司作为联合体、各自建设 150MW 光伏电站及配套储能,双方共建升压站,升
压站建设用地由吉木萨尔县立新光电有限公司办理,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
吉木萨尔县立新光电有限公司已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
权证书尚在办理过程中,项目用地不存在风险。
本项目储能设施单独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新:
(2023)-吉木萨尔县不动产权第 000164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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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光伏方阵用地
本项目光伏方阵用地采用租赁土地方式解决。本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已与出租
方签署了土地租赁协议,具体租赁用地情况如下:
租赁面
土地性 土地 租用年
出租方 承租方 积 租金 到期后处置计划
质 用途 限
(亩)
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
中节能 国有农
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承
吉木萨 太阳能 用地,
租方需要办理续租手续,签
尔县自 科技吉 不涉及 光伏
然资源 木萨尔 耕地、 方阵
超过合同法规定租赁时限,
局 有限公 基本农
租金标准按照届时国家规定
司 田
执行
(三)中节能扬州真武 15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中节能扬州真武 15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真
武镇境内。项目规划装机规模 150MW,投资总额为 67,482.41 万元。
(1)项目投资构成及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本项目投资总额 67,482.41 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 64,118.82 万元,本次发行
董事会前尚未投入,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54,000.00 万元,均用于资本性支
出。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金额 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一 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48,626.84
二 建筑工程 14,295.6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金额 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三 其他费用 2,576.47
四 基本预备费 651.07 否
五 建设期利息 882.39 否
六 流动资金 450.02 否
总投资合计 67,482.41
(2)项目投资构成测算依据
①《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NB/T32027-2016)、《光
伏发电工程概算定额》
(NB/T32035-2016)、
《光伏发电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标准》
(NB/T32030-2016)、《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13 年版)》、《关于建筑
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光伏发电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
②本项目工程设计成果;
③工程所在地材料、人工价格水平;
④设备价格按厂家询价或市场价格水平。
(3)项目投资构成的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本项目投资构成金额的测算过程如下:
①设备及安装工程
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 110kV 光伏设备工程、10kV 光伏设备工程、3 兆瓦项
目及调试工程,合计投资额 48,626.84 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本项目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式变压器(干变)、电缆、升压站工程、
储能工程、其他工程、110kV 送出线路、二次设备等,合计投资额 43,874.08 万
元。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本项目包括单晶硅组件(立柱支架)、逆变器及箱变、低压电缆、10kV 设
备及低压配电装置、全场防雷接地、10kV 送出线路、二次设备等,合计投资额
本项目包括模块化逆变器 3300kw、直流智能汇流箱 20 汇 1、箱式升压变
ZRC-YJLHV22-1.8/3kV-2×150mm2、低压电缆头、ZRC-YJLHV22-26/35-3×70mm2、
电缆分接箱、35kV 电缆头、电缆中间头等,合计投资额 184.40 万元。
本项目包括变电站整套系统调试 110kV、子方阵调试、电气特殊项目调试、
电力电缆交流耐压试验 35kV、变电站整体调试 10kV 等,合计投资额 125.77 万
元。
②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包括光伏区建筑工程、升压站建筑工程、储能建筑工程、生活楼(集
装式 2 层)、其他工程,合计投资额 14,295.62 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本项目包括支架基础、桥架支撑、漂浮支架系统、箱变基础、场地平整、场
区围栏、围栏基础、涵洞、混凝土通勤桥、桥梁加固等,合计投资额 12,894.91
万元。
本项目包括场地平整、综合配电楼、室外工程、升压站基础工程,合计投资
额 516.78 万元。
本项目包括桩基础、混凝土 C30、钢筋 HRB400、光伏顶棚 Q235、避雷针
Q235,合计投资额 368.12 万元。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本项目合计投资额 264.00 万元。
本项目包括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劳动安全
与工业卫生工程等,合计投资额 251.81 万元。
③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用地费、项目建设管理费、生产准备费、勘察设
计费,合计投资 2,576.47 万元。
④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按照设备及安装工程、建筑工程及其他费用总额的 0.99%测算,
金额为 651.07 万元。
⑤建设期利息
建设期利息按照预计贷款额及央行贷款利率测算,合计金额 882.39 万元。
⑥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按照 30 元/kw 测算。
本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5.57%(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所得税
后)为 12.54 年,经济效益良好。
(1)收入
本次项目收入根据电价和上网电量计算。
本项目为平价上网项目,含税电价按照江苏省脱硫煤上网电价测算为 0.391
元/kWh,经营期预测电价符合当地政策要求。
本次项目装机容量为 150MW,光伏支架设计使用年限采用 25 年,生产经营
期 25 年,但由于募投项目土地租赁合同期限为《民法典》规定的最高年限 20 年
(但依合同租赁期满后享有 6 年的优先续租权),基于谨慎考虑,以 20 年运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期假设进行效益测算。电站建设正常发电后上网电量逐年递减,运行期内年平均
上网电量为 18,095.68 万 kWh,运行期年均有效利用小时数为 1,206.31h,符合当
地光伏发电站利用小时数平均水平。
据此测算,该项目运行期内发电收入总额为 125,228.74 万元。
(2)成本费用
本项目发电总成本费用包括经营成本、折旧费、摊销费和利息支出,其中经
营成本包括修理费、职工工资及福利费、劳保统筹、住房基金、材料费、保险费
和其他费用。主要测算依据及过程如下:
折旧费方面,本项目采用直线折旧法,残值率取 5%,折旧年限取 20 年。
维修费方面,本项目按 1-5 年修理费占固定资产原值比例为 0.1%、6-10 年
为 0.2%、11-15 年为 0.3%、16-20 年为 0.4%。
职工工资及福利费、劳保统筹和住房基金方面,本项目定员按 5 人考虑,人
年均工资按 10 万元计算,辅助及附加工资按工资总额的 60%计算。
保险费按固定资产原值的 0.08%计算。
材料费和其它费用方面,材料费按 10 元/kW 计算,其他费用中管理清洗费
按 150 万元/年计算。
利息支出方面,利息支出为长期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和短期贷款在生产期应
从成本中支付的借款利息。
据测算,运营期内,本项目总成本费用为 91,203.7 万元。
(3)税金
根据国家税收政策,本项目应交纳的税金包括增值税、销售税金附加和所得
税。
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本项目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 1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税额为基础计征,
适用税率分别为 5%、3%、2%。
所得税方面,本项目所得税率取 25%。根据财税(2008)46 号《关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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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即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第 1 年至第 3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 4 年至第 6 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额=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据测算,本项目运营期内销售税金附加总额为 981.11 万元。
(4)利润总额
项目预测期内,年利润总额=年营业收入-年总成本费用-年销售税金附加。
经测算,本项目运营期内利润总额为 33,043.94 万元。
(5)净利润
经测算,本项目运营期内净利润为 26,258.88 万元。
(6)效益测算
根据上述收益预测,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5.57%(所得税后),投资
回收期(所得税后)为 12.54 年,经济效益良好。
本项目光伏支架设计使用年限采用 25 年,生产经营期 25 年,但由于募投项
目土地租赁合同期限为《民法典》规定的最高年限 20 年(但依合同租赁期满后
享有 6 年的优先续租权),基于谨慎考虑,以 20 年运营期假设进行效益测算,
相应的内部收益率为 5.57%(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 12.54 年。
不同运营期假设下,各项效益测算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税金附 内部收益率
收入总额 总成本费用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加总额 (所得税后)
按 20 年预
测期
按 25 年预
测期
本项目计划建设总工期 12 个月,总目标为光伏电站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
全部光伏组件并网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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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江都中节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1)项目备案情况
(扬江行审备202335 号),本项目已完成备案。
(2)项目环评情况
电有限公司中节能扬州真武 15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复》(扬环审批202304-21 号),本项目已完成环评手续。
(3)项目用地情况
①升压站等配套设施用地
本项目与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扬州有限公司已运营的 20MWp“渔光互补”光
伏发电项目(一期 10MW,二期 5MW)共用配套设施用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
书(苏(2018)江都区不动产权第 0018427 号)。
②光伏方阵用地
本项目光伏方阵用地采用租赁集体土地方式解决。本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已与
村民委员会(出租方)签署了土地租赁协议,租赁事宜已履行必要的集体经济组
织内部决策程序,具体租赁用地情况如下:
租赁面
承租 土地 土地 租赁
出租方 积 租金 到期后处置计划
方 性质 用途 期限
(亩)
扬州市 中节 租赁土地租金为每亩每年 租赁期届满后,双
江都区 能扬 人民币 1,200 元(不含税); 方无其他异议,则
真武镇 扬州 村集 州真 租金第一年年付,从第二年 租期自动续签 6
约 740
(乡)曹 江都 体坑 武 150 开始,后续每五年支付一 年。出租方保证本
桥村村 中节 塘水 兆瓦 次,每次支付五年租金;土 轮土地租赁期到
委会 能太 面,不 渔光 地租金价格从第二年开始 期后,将负责完成
扬州市 阳能 涉及 互补 以 1,200 元/亩为基数,每隔 在下一轮的土地
江都区 发电 耕地、 光伏 五年调整一次,租金调整标 租赁期内新的土
真武镇 有限 基本 发电 准是以上一轮五年租金每 地所有权人或使
约 1,150
(乡)滨 公司 农田 项(光 亩每年为基数上涨 8%(注: 用权人的土地流
湖村村 伏方 土地租金以每亩 800 斤水稻 转工作,以保证承
委会 阵) 产量为基础,价格基数为 租方项目用地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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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面
承租 土地 土地 租赁
出租方 积 租金 到期后处置计划
方 性质 用途 期限
(亩)
后续 25 年内涨幅超过 25%,
合同签约主体以涨幅后每
亩 800 斤水稻产量为基础另
行协商土地租金价格)
(四)中节能关岭县普利长田 100MW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中节能关岭县普利长田 100MW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位于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布
依族苗族自治县境内。项目规划装机规模 100MW,投资总额为 44,336.74 万元。
(1)项目投资构成及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本项目投资总额 44,336.74 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 41,030.09 万元,本次发行
董事会前已投入 2,611.20 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继续投入 35,000.00 万元,
均用于资本性支出。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金额 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一 设备及安装工程 36,149.72
二 建筑工程 2,472.52
三 其他费用 2,8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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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金额 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四 基本预备费 846.51 否
五 220kV 送出线路工程、对侧间隔扩建工程 970.00 是
六 建设期利息 741.49 否
七 流动资金 300.00 否
总投资合计 44,336.74
(2)项目投资构成测算依据
①《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B/T 32027-2016)、《光
伏发电工程概算定额》(NB/T 32035-2016)、《关于发布征增值税后光伏发电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光伏发电工程勘
察设计计算标准》(NB/T32030-2016);
②本项目工程设计成果;
③工程所在地材料、人工价格水平;
④设备价格按厂家询价或市场价格水平。
(3)项目投资构成的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本项目投资构成金额的测算过程如下:
①设备及安装工程
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升压站变配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控制保护设备及安装工程、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合计投资额 36,149.72 万元,
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本项目包括光伏发电设备、汇流及变配电设备、集电线路、电力电缆、电缆
终端、35kv 架空线路、接地、分系统调试、电气特殊项目调试等设备及安装工
程,合计投资额 33,719.39 万元。
本项目包括主变压器、220kv/35kv 配电装置设备、无功率补偿系统、站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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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电力电缆、预埋管、接地、预制舱、分系统调试、整套系统调试、电气特
殊项目调试等设备及安装工程,合计投资额 1,676.05 万元。
本项目包括光伏区图像监控系统、计算机监控系统、元件保护及自动装置、
直流及 UPS 系统、SF6 在线监测系统、升压站接地、调度自动化设备及电量计
量系统、通信系统、系统调试光缆及电缆敷设等设备及安装工程,合计投资额
本项目包括采暖通风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生产车辆、室外照明等
设备及安装工程,合计投资额 88.37 万元。
②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包括发电场工程、升压变电站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其
他建筑工程,合计投资额 2,472.52 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本项目包括场地平整、光伏组件基础、逆变升压箱变工程、直埋集电线路、
场区防雷接地、光伏场区低压电缆工程、浆砌石排洪沟、光伏场围墙及大门等工
程,合计投资额 1,596.81 万元。
本项目包括独立避雷针、主变基础、小电阻接地变基础、SCG 无功补偿装
置基础、GIS 基础、35kv 配电装置预制舱基础、二次设备预制舱基础、GIS 出线
构架、主变出线构架基础、事故油池、隔油池、室外电缆沟、围墙、铁艺大门等
工程,合计投资额 139.97 万元。
本项目包括生产建筑工程、辅助生产建筑工程、现场办公及生活建筑工程、
站内道路等工程,合计投资额 158.7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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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主要为新建道路,合计投资额 251.99 万元。
本项目包括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劳动安全
与工业卫生工程等,合计投资额 325.00 万元。
③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用地费、项目建设管理费、生产准备费、勘察设
计费、水土保持补偿及植被恢复费,合计投资 2,856.50 万元。
④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按照设备及安装工程、建筑工程及其他费用总额的 2%测算,金
额为 846.51 万元。
⑤220kv 送出线路工程、对侧间隔扩建工程
本项目包括 220kv 升压站送出线路建设及对侧间隔改造,金额为 970.00 万
元。
⑥建设期利息
建设期利息按照预计贷款额及央行贷款利率测算,合计金额 741.49 万元。
⑦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按照 30 元/kw 测算。
本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5.25%(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所得税
后)为 12.81 年。
(1)收入
本次项目收入根据电价和上网电量计算。
本项目为平价上网项目,含税电价定为 0.3515 元/kWh,经营期预测电价与
贵州省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一致,与省能源局项目备案文件规定的电价一致,
符合当地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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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项目装机容量为 100MW,光伏支架设计使用年限采用 25 年,生产经营
期 25 年,但由于募投项目土地租赁合同期限为《民法典》规定的最高年限 20 年
(但依合同租赁期满后享有优先续租权),基于谨慎考虑,以 20 年运营期假设
进行效益测算。电站建设正常发电后上网电量逐年递减,运行期内年平均上网电
量为 12521.24 万 kWh,运行期年均有效利用小时数为 1,252.12h,符合当地光伏
发电站利用小时数平均水平。
据此测算,该项目运行期内发电收入总额为 77,897.65 万元。
(2)成本费用
本项目总成本费用包括经营成本、折旧费、摊销费和利息支出,其中经营成
本包括修理费、职工工资及福利费、材料费、保险费和其它费用,主要测算依据
及过程如下:
折旧费方面,本项目采用直线折旧法,残值率取 5%,折旧年限取 20 年。
修理费方面,本项目按 1-5 年修理费占固定资产原值(扣除建设期利息)比
例为 0.1%、6-10 年为 0.2%、11-15 年为 0.3%、16-20 年为 0.4%。
职工工资及福利费、劳保统筹和住房基金方面,本项目定员按 6 人考虑,人
年均工资按 6.5 万元计算,职工福利费及其他按工资总额的 50%计算。
保险费按固定资产原值的 0.08%计算。
材料费和其它费用方面,材料费和其他费用分别按 9 元/kW、10 元/kW 计算;
利息支出方面,利息支出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在生产期应从成本中支付的
借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利息依各年还贷情况而不同。
据测算,运营期内,本项目总成本费用为 62,642.11 万元。
(3)税金
税金方面,根据国家税收政策,本项目交纳的税金包括增值税、销售税金附
加(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
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本项目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 13%。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税额为基础计征,适用税率分别为 5%、5%。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所得税方面,本项目处于贵州省,根据《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
策的公告》,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
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太阳能发电场建设及运营属于西部
惠的项目,根据国税发200980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
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其投资经营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
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
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六年后所得税照常征收。
所得税额=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据测算,本项目运营期内销售税金附加总额为 589.30 万元。
(4)利润总额
项目预测期内,年利润总额=年营业收入-年总成本费用-年销售税金附加。
经测算,本项目运营期内利润总额为 14,666.24 万元。
(5)净利润
经测算,本项目运营期内净利润为 11,632.36 万元。
(6)效益测算
根据上述收益预测,本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5.25%(所得税后),
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 12.81 年。
本项目光伏支架设计使用年限采用 25 年,生产经营期 25 年,但由于募投项
目土地租赁合同期限为《民法典》规定的最高年限 20 年(但依合同租赁期满后
享有优先续租权),基于谨慎考虑,以 20 年运营期假设进行效益测算,相应的
内部收益率为 5.25%(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 12.81 年。不同
运营期假设下,各项效益测算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税金附
收入总额 总成本费用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内部收益率
加总额
按 20 年预
测期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销售税金附
收入总额 总成本费用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内部收益率
加总额
按 25 年预
测期
本项目计划建设总工期 12 个月,总目标为光伏电站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
全部光伏阵列并网发电。
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关岭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备案情况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的通知》(黔能源审2021318 号),本项目已完成备案。
(2)项目环评情况
普利长田农业光伏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安环表批复2022147 号),
本项目已完成环评手续。
(3)项目用地情况
①升压站等配套设施用地
本项目升压站等配套设施用地按建设项目用地进行管理。
本项目已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黔(2024)关岭县不动产
权第 0001527 号),项目用地不存在风险。
针对储能设施用地,本项目已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黔(2024)
册亨县不动产权第 0005291 号)
②光伏方阵用地
本项目光伏方阵用地采用租赁集体土地方式解决。本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已与
村民委员会(出租方)签署了土地租赁协议,租赁事宜已履行必要的集体经济组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织内部决策程序,具体租赁用地情况如下:
租赁面
承租 土地性 土地用 租赁
出租方 积 租金 到期后处置计划
方 质 途 期限
(亩)
关岭布依 鉴于项目的运营
族苗族自 一般耕 地及田 地初始 期限为自项目并
治县沙营 租地费用为 350 元/亩/ 网发电之日起不
镇养牛村 年,在此基础上每隔 5 低于 25 年,20 年
村民委员 年递增 10%;荒山荒坡 租期届满后,发
会 (现场 地形地 貌表现 行人预计将续
中节
集体林 为荒草、岩石出露、一 租,合同已约定
能太
地,不 般灌木及杂木等)初始 在同等条件下享
阳能
涉及耕 光伏方 租地费用为 350 元/亩/ 有优先承租权。
关岭 20 年
关岭布依 地、永 阵 年,在此基础上每隔 5 续租期限、租金
科技
族苗族自 久基本 年递增 10%,租地费用 等事宜及双方权
有限
治县沙营 农田 为实际 交付土 地面积 利义务,按届时
公司 1,277.45
镇前进村 乘以 350 元。场区内土 国家政策规定经
村民委员 地流转按 350 元/亩/年。 双方商议后确
会 其他补 偿按照 当地政 定,具体以双方
府标准进行赔付,按合 就续租事宜签订
同约定面积计算。 的土地租赁合同
为准。
注:经关岭县林业局《关于关岭县普利长田农业光伏电站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 (关岭县2023
临时 2 号)审批同意,本项目光伏方阵使用集体林地 141.0952 公顷,本项目在该批复用地
范围内建设。
(五)中节能册亨县弼佑秧项 100MW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中节能册亨县弼佑秧项 100MW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
苗族自治州册亨县境内。项目规划装机规模 100MW,投资总额为 43,256.30 万元。
(1)项目投资构成及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本项目投资总额 43,256.30 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 39,647.81 万元,本次发行
董事会前已投入 3,241.11 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继续投入 32,000.00 万元,
均用于资本性支出。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金额 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一 设备及安装工程 33,091.04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金额 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二 建筑工程 2,650.77
三 其他费用 3,016.13
四 基本预备费 825.06 否
五 2,650.00 是
摊)
六 建设期利息 723.30 否
七 流动资金 300.00 否
总投资合计 43,256.30
(2)项目投资构成测算依据
①《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B/T 32027-2016)、《光
伏发电工程概算定额》(NB/T 32035-2016)、《关于发布征增值税后光伏发电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光伏发电工程勘
察设计计算标准》(NB/T32030-2016);
②本项目工程设计成果;
③工程所在地材料、人工价格水平;
④设备价格按厂家询价或市场价格水平。
(3)项目投资构成的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本项目投资构成金额的测算过程如下:
①设备及安装工程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升压站变配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分摊)、控制保护设备及安装工程(分摊)、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合计投资
额 33,091.04 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本项目包括光伏发电设备、汇流及变配电设备、集电线路、接地、光伏区图
像监控系统、分系统调试、整套系统启动调试、储能系统等设备及安装工程,合
计投资额 30,700.94 万元。
本项目与双江秧绕项目共建公用设施,本项目分摊投资额 1,095.00 万元。
本项目与双江秧绕项目共建公用设施,本项目分摊投资额 225.00 万元。
本项目包括生产车辆、光伏电站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合计投资额 60 万元。
②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包括发电场工程、升压变电站工程(分摊)、房屋建筑工程(分摊)、
交通工程、其他建筑工程,合计投资额 2,650.77 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本项目包括场地平整、支架基础、箱变工程、直埋集电线路、场区防雷接地、
光伏场区低压电缆工程、浆砌石排洪沟、光伏场围墙及大门等工程,合计投资额
本项目与双江秧绕项目共建公用设施,本项目分摊投资额 60.00 万元。
本项目与双江秧绕项目共建公用设施,本项目分摊投资额 120.00 万元。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本项目主要为新建道路,合计投资额 274.37 万元。
本项目包括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劳动安全
与工业卫生工程等,合计投资额 390.00 万元。
③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用地费、项目建设管理费、生产准备费、勘察设
计费,合计投资 3,016.13 万元。
④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按照设备及安装工程、建筑工程及其他费用总额的 2.13%测算,
金额为 825.06 万元。
⑤220kv 送出线路工程、对侧间隔扩建工程
本项目包括 220kv 升压站送出线路建设及对侧间隔改造,金额为 2,650.00 万
元。
⑥建设期利息
建设期利息按照预计贷款额及央行贷款利率测算,合计金额 723.30 万元。
⑦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按照 30 元/kw 测算。
本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5.19%(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所得税
后)为 12.91 年,经济效益良好。
(1)收入
本次项目收入根据电价和上网电量计算。
本项目为平价上网项目,含税电价为 0.3515 元/kWh,经营期预测电价与贵
州省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一致,与省能源局项目备案文件规定的电价一致,符
合当地政策要求。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本次项目装机容量为 100MW,光伏支架设计使用年限采用 25 年,生产经营
期 25 年,但由于募投项目土地租赁合同期限为 20 年(但依合同租赁期满后享有
设正常发电后上网电量逐年递减,运行期内年平均上网电量为 12,067.7 万 kWh,
运行期年均有效利用小时数为 1,206.77h,符合当地光伏发电站利用小时数平均
水平。
据此测算,该项目运行期内发电收入总额为 75,076.04 万元。
(2)成本费用
本项目总成本费用包括经营成本、折旧费、摊销费和利息支出,其中经营成
本包括修理费、职工工资及福利费、材料费、保险费和其它费用,主要测算依据
及过程如下:
折旧费方面,本项目采用直线折旧法,残值率取 5%,折旧年限取 20 年。
维修费方面,本项目按 1-5 年修理费占固定资产原值(扣除建设期利息)比
例为 0.1%、6-10 年为 0.2%、11-15 年为 0.3%、16-20 年为 0.4%。
职工工资及福利费、劳保统筹和住房基金方面,本项目定员按 5 人考虑,人
年均工资按 8 万元计算,职工福利费及其他按工资总额的 50%计算。
保险费按固定资产原值的 0.08%计算。
材料费和其它费用方面,材料费和其他费用分别按 9 元/kW、12 元/kW 计算;
利息支出方面,利息支出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在生产期应从成本中支付的
借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利息依各年还贷情况而不同。
据测算,运营期内,本项目总成本费用为 60,627.66 万元。
(3)税金
税金方面,根据国家税收政策,本项目交纳的税金包括增值税、销售税金附
加(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
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本项目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 13%。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税额为基础计征,适用税率分别为 5%、5%。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所得税方面,本项目处于贵州省,根据《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
策的公告》,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
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太阳能发电场建设及运营属于西部
惠的项目,根据国税发200980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
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其投资经营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
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
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六年后所得税照常征收。
所得税额=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据测算,本项目运营期内销售税金附加总额为 563.00 万元。
(4)利润总额
项目预测期内,年利润总额=年营业收入-年总成本费用-年销售税金附加。
经测算,本项目运营期内利润总额为 13,885.37 万元。
(5)净利润
经测算,本项目运营期内净利润为 11,004.53 万元。
(6)效益测算
根据上述收益预测,本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5.19%(所得税后),
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 12.91 年。
本项目光伏支架设计使用年限采用 25 年,生产经营期 25 年,但由于募投项
目土地租赁合同期限为《民法典》规定的最高年限 20 年(但依合同租赁期满后
享有 6 年优先续租权),基于谨慎考虑,以 20 年运营期假设进行效益测算,相
应的内部收益率为 5.19%(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 12.91 年。
不同运营期假设下,各项效益测算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税金附 内部收益率
收入总额 总成本费用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加总额 (所得税后)
按 20 年预
测期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销售税金附 内部收益率
收入总额 总成本费用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加总额 (所得税后)
按 25 年预
测期
本项目计划建设总工期 12 个月,总目标为光伏电站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
全部光伏阵列并网发电。
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册亨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备案情况
项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的通知》(黔能源审2021323 号),本项目已完成备
案。
(2)项目环评情况
亨县弼佑秧项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的核准意见》(州环核2022131 号),本项目
已完成环评手续。
(3)项目用地情况
①升压站等配套设施用地
本项目升压站等配套设施用地按建设项目用地进行管理。
本项目与中节能册亨县双江秧绕 100MW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共建升压站,本
项目已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黔(2024)册亨县不动产权第
本项目与中节能关岭县普利长田 100MW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中节能册亨县
双江秧绕 100MW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共建储能设施,已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取得
不动产权证书(黔(2024)册亨县不动产权第 0005291 号)。
②光伏方阵用地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本项目光伏方阵用地采用租赁集体土地方式解决。本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已与
村民委员会(出租方)签署了土地租赁协议,租赁事宜已履行必要的集体经济组
织内部决策程序,具体租赁用地情况如下:
租
租赁面积 土地 土地 用
出租方 承租方 租金 到期后处置计划
(亩) 性质 用途 年
限
鉴于项目的运营期限为自
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不低
集体
于 25 年,20 年租期届满后,
林地, 按照耕地每亩每
册亨县 中节能 光伏 发行人预计将续租,合同已
不涉 年 300 元,荒山荒
弼佑镇 册亨太 方阵 约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
及耕 20 地荒坡等每亩每
秧项村 阳能科 1,760.7138 及施 先承租权。续租期限、租金
地、永 年 年 300 元。其他补
村民委 技有限 工便 等事宜及双方权利义务,按
久基 偿按照当地政府
员会 公司 道 届时国家政策规定经双方
本农 标准进行补偿。
商议后确定,并重新签订土
田
地租赁合同书。另约定,期
满后自动续期 6 年。
注:经册亨县林业局《册亨县林业局关于册亨县弼佑秧项农业光伏电站临时占用林地的批复》
(册亨县2023临时 01 号)审批同意,项目光伏方阵使用集体林地 115.5640 公顷,本项目
在该批复用地范围内建设。
(六)中节能册亨县双江秧绕 100MW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中节能册亨县双江秧绕 100MW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
苗族自治州册亨县境内。项目规划装机规模 100MW,投资总额为 43,153.57 万元。
(1)项目投资构成及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本项目投资总额 43,153.57 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 39,801.51 万元,本次发行
董事会前已投入 3,233.54 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继续投入 33,000.00 万元,
均用于资本性支出。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金额 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一 设备及安装工程 33,16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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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金额 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二 建筑工程 2,745.85
三 其他费用 2,829.93
四 基本预备费 736.56 否
五 220kV 送出线路工程、对侧间隔扩建工程(分摊) 2,650.00 是
六 建设期利息 721.57 否
七 流动资金 300.00 否
总投资合计 43,153.57
(2)项目投资构成测算依据
①《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B/T 32027-2016)、《光
伏发电工程概算定额》(NB/T 32035-2016)、《关于发布征增值税后光伏发电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光伏发电工程勘
察设计计算标准》(NB/T32030-2016);
②本项目工程设计成果;
③工程所在地材料、人工价格水平;
④设备价格按厂家询价或市场价格水平。
(3)项目投资构成的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本项目投资构成金额的测算过程如下:
① 设备及安装工程
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升压站变配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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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摊)、控制保护设备及安装工程(分摊)、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合计投资
额 33,169.66 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本项目包括光伏发电设备、汇流及变配电设备、集电线路、接地、光伏区图
像监控系统、分系统调试、整套系统启动调试、储能系统等设备及安装工程,合
计投资额 31,391.79 万元。
本项目与弼佑秧项项目共建公用设施,包括主变压器、110kv 配电装置、35kv
配电装置设备、无功补偿系统、站用电设备、电力电缆、预埋管、接地、预制舱、
分系统调试、整套系统调试、电气特殊项目调试等,本项目分摊投资额 1,175.10
万元。
本项目与弼佑秧项项目共建公用设施,包括计算机监控系统、元件保护及自
动装置、不停电电源系统、环境监测系统、SF6 在线监测系统、通信设备、调度
自动化设备及电量计量系统、光缆及电缆敷设等分系统调试等,本项目分摊投资
额 478.40 万元。
本项目包括采暖通风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生产车辆、光伏电站运
行管理信息系统、室外照明等设备及安装工程,合计投资额 124.37 万元。
②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包括发电场工程、升压变电站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其
他建筑工程,合计投资额 2,745.85 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本项目包括场地平整、支架基础、箱变工程、直埋集电线路、场区防雷接地、
光伏场区低压电缆工程、浆砌石排洪沟、光伏场围墙及大门、新建道路等工程,
合计投资额 2,039.2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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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与弼佑秧项项目共建公用设施,包括主变基础、SCG 无功补偿装置
基础、GIS 基础、小电阻接地变基础、35kv 一次预制舱基础、二次设备预制舱基
础、GIS 出线架构、主变进线架构基础、事故油池、隔油池、室外电缆沟等,本
项目分摊投资额 95.80 万元。
本项目与弼佑秧项项目共建公用设施,包括生产建筑工程、辅助生产建筑工
程、现场办公及生活建筑工程,本项目分摊投资额 198.00 万元。
本项目主要为站内道路,合计投资额 7.76 万元。
本项目包括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劳动安全
与工业卫生工程等,合计投资额 405.00 万元。
③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用地费、项目建设管理费、生产准备费、勘察设
计费,合计投资 2,829.93 万元。
④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按照设备及安装工程、建筑工程及其他费用总额的 1.9%测算,
金额为 736.56 万元。
⑤220kV 送出线路工程、对侧间隔扩建工程
本项目包括 220kV 升压站送出线路建设及对侧间隔改造,金额为 2,650.00
万元。
⑥建设期利息
建设期利息按照预计贷款额及央行贷款利率测算,合计金额 721.57 万元。
⑦补充流动资金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补充流动资金按照 30 元/kw 测算。
本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5.22%(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所得税
后)为 12.88 年,经济效益良好。
(1)收入
本次项目收入根据电价和上网电量计算。
本项目为平价上网项目,含税电价为 0.3515 元/kWh,经营期预测电价与贵
州省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一致,与省能源局项目备案文件规定的电价一致,符
合当地政策要求。
本次项目装机容量为 100MW,光伏支架设计使用年限采用 25 年,生产经营
期 25 年,但由于募投项目土地租赁合同期限为《民法典》规定的最高年限 20 年
(但依合同租赁期满后享有 6 年优先续租权),基于谨慎考虑,以 20 年运营期
假设进行效益测算。电站建设正常发电后上网电量逐年递减,运行期内年平均上
网电量为 12,067.7 万 kWh,运行期年均有效利用小时数为 1,206.77h,符合当地
光伏发电站利用小时数平均水平。
据此测算,该项目运行期内发电收入总额为 75,076.04 万元。
(2)成本费用
本项目总成本费用包括经营成本、折旧费、摊销费和利息支出,其中经营成
本包括修理费、职工工资及福利费、材料费、保险费和其它费用,主要测算依据
及过程如下:
折旧费方面,本项目采用直线折旧法,残值率取 5%,折旧年限取 20 年。
维修费方面,本项目按 1-5 年修理费占固定资产原值(扣除建设期利息)比
例为 0.1%、6-10 年为 0.2%、11-15 年为 0.3%、16-20 年为 0.4%。
职工工资及福利费、劳保统筹和住房基金方面,本项目定员按 5 人考虑,人
年均工资按 8 万元计算,职工福利费及其他按工资总额的 50%计算。
保险费按固定资产原值的 0.08%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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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费和其它费用方面,材料费和其他费用分别按 9 元/kW、12 元/kW 计算;
利息支出方面,利息支出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在生产期应从成本中支付的
借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利息依各年还贷情况而不同。
据测算,运营期内,本项目总成本费用为 60,498.06 万元。
(3)税金
税金方面,根据国家税收政策,本项目交纳的税金包括增值税、销售税金附
加(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
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本项目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 13%。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税额为基础计征,适用税率分别为 5%、5%。
所得税方面,本项目处于贵州省,根据《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
策的公告》,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
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太阳能发电场建设及运营属于西部
惠的项目,根据国税发200980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
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其投资经营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
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
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六年后所得税照常征收。
所得税额=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据测算,本项目运营期内销售税金附加总额为 563.99 万元。
(4)利润总额
项目预测期内,年利润总额=年营业收入-年总成本费用-年销售税金附加。
经测算,本项目运营期内利润总额为 14,013.98 万元。
(5)净利润
经测算,本项目运营期内净利润为 11,112.21 万元。
(6)效益测算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根据上述收益预测,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5.22%(所得税后),投资回
收期(所得税后)为 12.88 年。
本项目光伏支架设计使用年限采用 25 年,生产经营期 25 年,但由于募投项
目土地租赁合同期限为《民法典》规定的最高年限 20 年(但依合同租赁期满后
享有 6 年优先续租权),基于谨慎考虑,以 20 年运营期假设进行效益测算,相
应的内部收益率为 5.22%(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 12.88 年。
不同运营期假设下,各项效益测算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税金附
收入总额 总成本费用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内部收益率
加总额
按 20 年预
测期
按 25 年预
测期
本项目计划建设总工期 12 个月,总目标为光伏电站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
全部光伏阵列并网发电。
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册亨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备案情况
绕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的通知》(黔能源审2021324 号),本项目已完成备
案。
(2)项目环评情况
亨县双江秧绕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的核准意见》(州环核2022130 号),本项目
已完成环评手续。
(3)项目用地情况
①升压站等配套设施用地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本项目升压站等配套设施用地按建设项目用地进行管理。
本项目与中节能册亨县弼佑秧项 100MW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共建升压站,本
项目已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黔(2024)册亨县不动产权第
本项目与中节能册亨县弼佑秧项 100MW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中节能关岭县
普利长田 100MW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共建储能设施,已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取得
不动产权证书(黔(2024)册亨县不动产权第 0005291 号)。
②光伏方阵用地
本项目光伏方阵用地采用租赁集体土地方式解决。本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已与
村民委员会(出租方)签署了土地租赁协议,租赁事宜已履行必要的集体经济组
织内部决策程序,具体租赁用地情况如下:
租
租赁面积 土地 土地 用
出租方 承租方 租金 到期后处置计划
(亩) 性质 用途 年
限
鉴于项目的运营期限为自
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不低
集体
于 25 年,20 年租期届满后,
林地, 按照耕地每亩每
册亨县 中节能 发行人预计将续租,合同已
不涉 年 300 元,荒山荒
八渡镇 册亨太 约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
及耕 光伏 20 地荒坡等每亩每
八达村 阳能科 1,530.1002 先承租权。续租期限、租金
地、永 方阵 年 年 300 元。其他补
村民委 技有限 等事宜及双方权利义务,按
久基 偿按照当地政府
员会 公司 届时国家政策规定经双方
本农 标准进行补偿。
商议后确定,并重新签订土
田
地租赁合同书。另约定,期
满后自动续期 6 年。
鉴于项目的运营期限为自
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不低
集体
于 25 年,20 年租期届满后,
林地, 按照耕地每亩每
册亨县 中节能 光伏 发行人预计将续租,合同已
不涉 年 300 元,荒山荒
弼佑镇 册亨太 方阵 约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
及耕 20 地荒坡等每亩每
秧项村 阳能科 443.601 及施 先承租权。续租期限、租金
地、永 年 年 300 元。其他补
村民委 技有限 工便 等事宜及双方权利义务,按
久基 偿按照当地政府
员会 公司 道 届时国家政策规定经双方
本农 标准进行补偿。
商议后确定,并重新签订土
田
地租赁合同书。另约定,期
满后自动续期 6 年。
注:经册亨县林业局《册亨县林业局关于册亨县双江秧绕农业光伏电站临时占用林地的批复》
(册亨县2023临时 02 号)审批同意,项目光伏方阵使用集体林地 110.6244 公顷,本项目
在该批复用地范围内建设。
(七)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备合理性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本次募投项目与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实施光伏发电募
投项目的收益率对比情况如下:
内部收益率
公司 公告时间 项目地址 项目名称
(所得税后)
一、同行业公司
湖北能源宜城东湾 100MW 光伏发电项
湖北省 6.86%
目
冼马综电浠水县洗马 100MW 农光互补
湖北省 6.49%
光伏发电项目
首义新能源石首市南口镇 100MW 农光
湖北省 6.48%
湖北能源集团股 2023 年 5 互补发电项目
份有限公司 月 高锐达新能源潜江市高石碑镇 100MW
湖北省 6.36%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汉江能源公司襄州峪山一期 100MW 农
湖北省 6.02%
光互补电站项目
湖北能源集团监利汪桥 100MW 光储渔
湖北省 5.97%
业一体化电站项目
甘肃省 金塔县晶亮 200MW 光伏发电项目 9.39%
晶科电力科技股 2022 年 7 金昌市金川区西坡 300MW 光伏发电项
甘肃省 7.87%
份有限公司 月 目
广东农垦红十月农场 300MW 农光互补
广东省 7.45%
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潮阳和平 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
广东省 8.06%
广州恒运企业集 2022 年 7 项目
团股份有限公司 月 潮南陇田 400MWp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
广东省 7.94%
目
新疆天富能源股 2022 年 3 新疆维吾尔自 兵团北疆石河子 100 万千瓦光伏基地项
份有限公司 月 治区 目天富 4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甘肃电投能源发 2022 年 2 甘肃省 瓜州干河口 200MW 光伏项目 6.92%
展股份有限公司 月 甘肃省 永昌河清滩 300MW 光伏发电项目 6.70%
广西壮族自治 贵港市港南桥圩镇 200MWp 农光储互补
区 平价上网光伏发电复合项目
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利市黄
湖北省 歇口镇马嘶湖渔场(西片)100MW 渔光 6.40%
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 120MW 集中式渔
金开新能源股份 2022 年 2 天津市 6.38%
光互补光伏项目
有限公司 月
湖北开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石首市团山
湖北省 6.20%
寺镇 7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峄城区 20MW 综合立体开发光伏发电项
山东省 6.20%
目
君能新能源公安县狮子口镇 100MWp 渔
湖北省 6.20%
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二、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
中节能滨海太平镇 300 兆瓦光伏复合发
发行人 天津市 7.04%
电项目
发行人 2021 年 9 甘肃省 中节能敦煌 30 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7.01%
月 中节能贵溪流口 5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
发行人 江西省 6.70%
站项目
发行人 贵州省 福泉市道坪镇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6.68%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内部收益率
公司 公告时间 项目地址 项目名称
(所得税后)
中节能太阳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玉
发行人 甘肃省 6.65%
门 50 兆瓦风光互补发电项目
发行人 贵州省 荔波县甲良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6.68%
中节能崇阳沙坪 98MW 农光互补光伏发
发行人 湖北省 6.65%
电项目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中
湖北省
发行人 节能荒湖农场 20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 6.66%
站二期 100MW 建设项目
中节能永新芦溪 100MW 林光互补光伏
发行人 江西省 6.65%
发电项目
三、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
中节能扬州真武 150MW 渔光互补光伏
发行人 江苏省 6.32%
发电项目
中节能关岭县普利长田 100MW 农业光
发行人 贵州省 6.05%
伏电站项目
中节能册亨县双江秧绕 100MW 农业光
发行人 贵州省 6.02%
伏电站项目
中节能册亨县弼佑秧项 100MW 农业光
发行人 月 贵州省 6.00%
伏电站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 中节能太阳能吉木萨尔县 15 万千瓦“光
发行人 5.31%
治区 伏+储能”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
察布查尔县 25 万千瓦/100 万千瓦时全
新疆维吾尔自
发行人 钒液流电池储能+100 万千瓦市场化并 5.30%
治区
网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300MW 项目
根据上述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光伏发电项目内部收益率波动
范 围 在 5.00%-9.39% 之 间 , 发 行 人 前 次 募 投 项 目 内 部 收 益 率 波 动 范 围 在
各项目内部收益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收益率波动范
围在 5.30%-6.32%之间,整体略低于前次募投项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项目,
主要由于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测电价整体略低,具有合理性。
发行人募投项目按照 25 年及 20 年运营期假设,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 31.30%
和 20.21%(考虑利息支出成本)。发行人报告期内毛利率及募投项目毛利率与
同行业公司比较,差异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电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太阳能发电业务方面,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三峡能源 53.20% 53.20% 55.5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华电新能 53.98% 54.84% 59.80%
晶科科技 48.77% 48.37% 41.61%
浙江新能 54.61% 55.78% 56.35%
平均值 52.64% 53.05% 53.32%
发行人发电业务 64.70% 64.93% 65.27%
注:资料来源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公开资料。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电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为发行人
进入光伏发电行业更早,运营的光伏发电项目整体平均电价相对较高所致。
(2)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募投项目毛利率比较分析
发行人和可比公司的募投项目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按照 25 年运营期假设,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平均值为 31.30%,按照 20 年运营期假设,发行人本
次募投项目毛利率平均值为 20.21%。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募投项目毛利率在
①毛利率计算口径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是否考虑利息支出费用
发行人募投项目毛利计算口径为营业收入减去总成本费用,其中总成本费用
包括经营成本(含维修费、人工、保险费、租金等)、折旧费用及运营期费用化
利息支出等项目。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可比募投项目
毛利润的计算均未包括利息支出,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未披露其可比募投项目毛利率的具体计算口径。
由于利息支出在运营期占总成本费用的比例较高,约 20%至 25%,对毛利
率的计算结果影响较大。假设发行人募投项目毛利率的计算不考虑运营期利息支
出情况,按照 25 年运营期假设,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平均值为 47.41%,
按照 20 年运营期假设,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平均值为 38.89%,与可比公
司募投项目毛利率差异较小。具体计算情况如下:
修正后预测
上网电价 预测毛利率
公告时 毛利率
公司 项目地址 项目名称 (含税, (成本中包
间 (成本中剔
元/kWh) 括利息支出)
除利息支出)
一、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以 25 年运营期假设)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修正后预测
上网电价 预测毛利率
公告时 毛利率
公司 项目地址 项目名称 (含税, (成本中包
间 (成本中剔
元/kWh) 括利息支出)
除利息支出)
中节能扬州真武 150MW 渔光互
江苏省 0.391 36.21% 48.63%
补光伏发电项目
中节能关岭县普利长田 100MW
贵州省 0.352 30.85% 47.63%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中节能册亨县双江秧绕 100MW
贵州省 0.352 30.87% 47.83%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中节能册亨县弼佑秧项 100MW
发行 2023 年 贵州省 0.352 30.73% 47.72%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人 7月
中节能太阳能吉木萨尔县 15 万
新疆维吾
千瓦“光伏+储能”一体化清洁 0.256 29.62% 46.83%
尔自治区
能源示范项目
察布查尔县 25 万千瓦/100 万千
新疆维吾 瓦时全钒液流电池储能+100 万
尔自治区 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一期 300MW 项目
平均值 0.327 31.30% 47.41%
二、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以 20 年运营期假设)
中节能扬州真武 150MW 渔光互
江苏省 0.391 27.17% 41.00%
补光伏发电项目
中节能关岭县普利长田 100MW
贵州省 0.352 19.58% 39.26%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中节能册亨县双江秧绕 100MW
贵州省 0.352 19.42% 39.29%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中节能册亨县弼佑秧项 100MW
发行 2023 年 贵州省 0.352 19.24% 39.16%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人 7月
中节能太阳能吉木萨尔县 15 万
新疆维吾
千瓦“光伏+储能”一体化清洁 0.256 19.54% 38.20%
尔自治区
能源示范项目
察布查尔县 25 万千瓦/100 万千
新疆维吾 瓦时全钒液流电池储能+100 万
尔自治区 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一期 300MW 项目
平均值 0.327 20.21% 38.89%
湖北省 0.416 - 43.97%
可比
公司 湖北省 0.416 - 48.12%
毛利
率平 0.275 - 51.52%
均值
注 1:发行人募投项目的预测毛利率=(营业收入-经营成本-折旧费用)÷营业收入。
注 2:可比公司相关数据来源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9 月披露的
《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7 月披露的《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6 月披露的《关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
复报告》、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7 月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②各项目毛利率受不同光照条件、核准电价、建造成本等因素影响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受不同项目所在地光照条件、核准电价、建设造价等因素影响,光伏电站建
设项目毛利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由于发行人及可比公司募投项目所处区域不
同,虽然各地区定价均是依照《关于 2021 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
知》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但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所
处区域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较低,导致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毛利率低于同行业
可比募投项目毛利率水平。其中,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宁东 250
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上网电价为 0.275 元/kWh,低于发行人募投项目平均上网
电价,但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其固定资产成本相对较低。
综上,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募投项目毛利率相比,相对
较低。一方面系总成本费用考虑了运营期费用化的利息支出成本,另一方面系各
项目毛利率的测算受所在地光照条件、核准电价、建设造价等因素影响。发行人
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的测算具有合理性、谨慎性。
(3)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与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电业务毛利率比较分析
剔除募投项目运营期费用化利息支出后,募投项目平均毛利率与发行人报告
期内发电业务毛利率计算比较如下:
利息支出修正后募 利息支出修正后募
项目 投项目预测毛利率 投项目预测毛利率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5 年假设) (20 年假设)
发电业务毛利率 47.41% 38.89% 64.70% 64.93% 65.27%
发行人 2021 年至 2023 年发电业务毛利率平均值为 64.97%,较募投项目按
率高 26.08%。
针对上述存在的差异,对发行人募投项目和报告期内发电业务的毛利率差异
原因进一步分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
计算 发电业务 发电业务 发电业务
项目 (25 年测 (20 年测
公式 2023 2022 2021
算) 算)
发电业务营业收入 A+B 156,767.09 127,008.24 454,836.61 435,600.26 446,019.13
其中:基础电费收入 A 156,767.09 127,008.24 170,915.23 154,500.89 153,639.29
其中:补 补贴收入 B - - 283,921.38 281,099.37 292,379.84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
计算 发电业务 发电业务 发电业务
项目 (25 年测 (20 年测
公式 2023 2022 2021
算) 算)
贴收入 补贴收入
B/(A+B) - - 62.42% 64.53% 65.55%
及占比 占比
总成本费用(不含利
C 83,038.17 78,326.03 160,566.53 152,746.01 154,902.63
息)
其中:原材料
费用(含维修 D 3,190.04 2,540.03 101.60 75.53 113.71
费)
原材料费用
D/A 2.03% 2.00% 0.06% 0.05% 0.07%
占比
其中:人工成
其 E 1,464.83 1,171.87 11,894.18 11,610.42 10,076.22
本
中:
人工成本占
经营 E/A 0.93% 0.92% 6.96% 7.51% 6.56%
比
成本
其他经营成
及占 F 13,809.05 10,272.12 26,196.00 20,035.49 21,793.24
本
比
其他经营成
F/A 8.81% 8.09% 15.33% 12.97% 14.18%
本占比
经营成本合
G 18,463.91 13,984.02 38,191.77 31,721.44 31,983.17
计
经营成本合
G/A 11.78% 11.01% 22.35% 20.53% 20.82%
计占比
折旧 折旧费用 H 64,574.26 64,342.01 122,374.76 121,024.57 122,919.46
费用
及占 折旧费用占 H/A 41.19% 50.66% 71.60% 78.33% 80.01%
比 比
毛利润合计 I=A+B-C 73,728.92 48,682.21 294,270.08 282,854.25 291,116.50
注:表格中募投项目(25 年测算)及募投项目(20 年测算)采用的收入、成本等数据分别
为 25 年合计和 20 年合计数。
募投项目平均毛利率与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电业务毛利率的差异原因主要包
括:
①收入端,报告期内发电业务存在补贴收入部分,而募投项目均为平价上网
项目,2021 年至 2023 年,发行人补贴收入金额占发电业务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分别为 65.55%、64.53%和 62.42%,占比较高,对发行人毛利率的贡献较高。
②成本端,募投项目的经营成本及折旧费用占基础电费收入的比重,相较于
报告期内发电业务的经营成本及折旧费用占基础电费收入的比重,均有明显下降,
主要系报告期内发电业务存量电站建立时间较早,组件等材料的采购成本及电站
的建设成本均较高。
募投项目及报告期内每单位千瓦时上网电量的平均折旧费用对比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25 募投项目(20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年测算) 年测算)
年均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23,861.54 24,161.56 652,107.61 593,700.00 592,200.00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募投项目(25 募投项目(20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年测算) 年测算)
折旧费用(万元) 2,582.97 3,217.10 122,374.76 121,024.57 122,919.46
单位上网电量的平均折旧
费用(元/千瓦时)
募投项目单位千瓦时折旧费用较报告期内下降约 50%,主要获益于光伏装机
容量快速增长带来的规模效应以及产业链上持续不断的技术进步,导致光伏系统
的成本持续下降。
综上,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低于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电业务毛利率,主
要系存量光伏发电项目符合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上网电价较高,虽然募投项目
成本持续下降,但成本下降幅度未抵消取消补贴导致的收入下降幅度。
综上,发行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较为谨慎,测算结果具有合理性。
(八)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光伏电站投资建设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均
为资本性支出,不涉及非资本性支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 295,000.00
万元,不涉及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要求。
五、各募投项目开工所需的主要审批、备案手续
本次募投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均为租赁农用地,均已完成土地租赁协议签署。
升压站等配套设施用地按照建设项目用地进行管理,其中,察布查尔县 25 万千
瓦/100 万千瓦时全钒液流电池储能+100 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储能”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已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其余募投项目均已经取得
升压站建设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储能设施需单独取得用地手续的已取得不动产
权证书。
发行人光伏发电项目开工所需的主要审批、备案手续及其办理情况主要包括
①项目审批/备案、②环境影响评价、③用地预审和④建设“三证”等环节,本
次募投项目均已完成项目审批/备案、环评以及用地预审程序。其中中节能太阳
能吉木萨尔县 15 万千瓦“光伏+储能”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中节能扬州真
武 150MW 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已取得建设“三证”,其余募投项目建设“三证”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正在办理之中,且均已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无障碍说明。具体进度
如下表:
开工所需的 尚需取得
序 未取得的 主管部门是
主要审批、 募投项目 已取得文件 的文件情
号 原因 否出具意见
备案手续 况
察布查尔县 25 万千
瓦/100 万 千 瓦 时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企业投 已取得,
钒液流电池储能
资 项 目 登 记 备 案 证 》 无尚需取 不适用 不适用
+100 万千瓦市场化
(2022016-能源) 得的文件
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一期 300MW 项目
中节能太阳能吉木
《昌吉回族自治州企业投资 已取得,
萨尔县 15 万千瓦“光
项目登记备案证》(昌州发 无尚需取 不适用 不适用
伏+储能”一体化清
改工2022106 号) 得的文件
洁能源示范项目
中节能扬州真武 已取得,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项目审批/备 (扬江行审备202335 号)
案
《省能源局关于同意关岭县
中节能关岭县普利 已取得,
普利长田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长田 100MW 农业光 无尚需取 不适用 不适用
备案的通知》(黔能源审
伏电站项目 得的文件
2021318 号)
《省能源局关于同意册亨县
中节能册亨县弼佑 已取得,
弼佑秧项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秧项 100MW 农业光 无尚需取 不适用 不适用
备案的通知》(黔能源审
伏电站项目 得的文件
2021323 号)
《省能源局关于同意册亨县
中节能册亨县双江 已取得,
双江秧绕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秧绕 100MW 农业光 无尚需取 不适用 不适用
备案的通知》(黔能源审
伏电站项目 得的文件
2021324 号)
察布查尔县 25 万千 《关于察布查尔县 25 万千瓦
瓦/100 万千 瓦 时全 /100 万千瓦时全钒液流电池
已取得,
钒液流电池储能 储能+100 万千瓦市场化并网
无尚需取 不适用 不适用
+100 万千瓦市场化 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得的文件
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表的批复》(察环审函
一期 300MW 项目 202303 号)
《关于中节能太阳能、新疆
中节能太阳能吉木 立新能源吉木萨尔县 30 万千
已取得,
萨尔县 15 万千瓦“光 瓦“光伏+储能”一体化清洁
无尚需取 不适用 不适用
伏+储能”一体化清 能源示范项目(中节能 15 万
得的文件
洁能源示范项目 千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复》 (昌州环评2022191 号)
环境影响评 《关于扬州江都中节能太阳
价 能发电有限公司中节能扬州
中节能扬州真武 已取得,
真武 150MW 渔光互补光伏
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电项目 得的文件
批复》 (扬环审批202304-21
号)
《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关
中节能关岭县普利 已取得,
岭县普利长田农业光伏电站
长田 100MW 农业光 无尚需取 不适用 不适用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
伏电站项目 得的文件
环表批复2022147 号)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
中节能册亨县弼佑 已取得,
册亨县弼佑秧项农业光伏电
秧项 100MW 农业光 无尚需取 不适用 不适用
站项目的核准意见》(州环
伏电站项目 得的文件
核2022131 号)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开工所需的 尚需取得
序 未取得的 主管部门是
主要审批、 募投项目 已取得文件 的文件情
号 原因 否出具意见
备案手续 况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
中节能册亨县双江 已取得,
册亨县双江秧绕农业光伏电
秧绕 100MW 农业光 无尚需取 不适用 不适用
站项目的核准意见》(州环
伏电站项目 得的文件
核2022130 号)
察布查尔县 25 万千
瓦/100 万千 瓦 时全 升压站等配套设施用地: 《建
已取得,
钒液流电池储能 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
无尚需取 不适用 不适用
+100 万千瓦市场化 书 》 ( 用 字 第
得的文件
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654000202200018 号)
一期 300MW 项目
升压站用地由合作方吉木萨
尔县立新光电有限公司办理 已取得,
中节能太阳能吉木 相关用地手续,已签署《国 无尚需取 不适用 不适用
萨尔县 15 万千瓦“光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得的文件
伏+储能”一体化清 同》
洁能源示范项目 储能设施用地:《建设项目 已取得,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 无尚需取 不适用 不适用
字第 652300202200034) 得的文件
升压站等配套设施用地:扬
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都
中节能扬州真武 已取得,
分局《关于中节能太阳能科
技有限公司渔光互补发电项
电项目 得的文件
目是否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
的审查意见》
升压站用地:已取得《省自
已取得,
然资源厅关于关岭县普利长
无尚需取 不适用 不适用
田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用地预
得的文件
审的复函》
储能设施用地:与中节能册
长田 100MW 农业光 光伏电站项目及中节能册亨
伏电站项目 县双江秧绕 100MW 农业光 已取得,
伏电站项目共建储能,已取 无尚需取 不适用 不适用
得《册亨县自然资源局关于 得的文件
中 节 能 册 亨 县
电站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
升压站用地:已取得《黔西
南州自然资源局关于册亨县
已取得,
弼佑秧项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无尚需取 不适用 不适用
升压站、册亨县双江秧绕农
得的文件
业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项目
用地预审的复函》
中节能册亨县弼佑 储能设施用地:与中节能关
秧项 100MW 农业光 岭县普利长田 100MW 农业
伏电站项目 光伏电站项目及中节能册亨
县双江秧绕 100MW 农业光 已取得,
伏电站项目共建储能,已取 无尚需取 不适用 不适用
得《册亨县自然资源局关于 得的文件
中 节 能 册 亨 县
电站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
中节能册亨县双江 升压站用地:已取得《黔西 已取得,
秧绕 100MW 农业光 南州自然资源局关于册亨县 无尚需取 不适用 不适用
伏电站项目 弼佑秧项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得的文件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开工所需的 尚需取得
序 未取得的 主管部门是
主要审批、 募投项目 已取得文件 的文件情
号 原因 否出具意见
备案手续 况
升压站、册亨县双江秧绕农
业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项目
用地预审的复函》
储能设施用地:与中节能册
亨县弼佑秧项 100MW 农业
光伏电站项目及中节能关岭
县普利长田 100MW 农业光 已取得,
伏电站项目共建储能,已取 无尚需取 不适用 不适用
得《册亨县自然资源局关于 得的文件
中 节 能 册 亨 县
电站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
已取得察布
查尔锡伯自
项目建设 治县自然资
待取得用 用地已列 源局出具的
地 指 标 入县用地 说明:“本区
察布查尔县 25 万千
后,签署 规划,待自 域用地指标
瓦/100 万千 瓦 时全
土地出让 治区国土 充足,项目用
钒液流电池储能
未取得 合同、办 厅批复后 地落实不存
+100 万千瓦市场化
理 建 设 纳入整县 在风险,项目
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三证”, 的用地规 公司取得拟
一期 300MW 项目
办理不动 划后,办理 建项目所占
产权证书 土地出让 用土地的不
手续 动产权证书
不存在实质
性障碍。”
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中节能太阳能吉木 证》,升压站由合作方吉木萨
已取得,
萨尔县 15 万千瓦“光 尔县立新光电有限公司建
无尚需取 不适用 不适用
伏+储能”一体化清 设,无需取得《建设工程规
得的文件
洁能源示范项目 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
工许可证》
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电项目 得的文件
证》
针对升压站
用地,已取得
关岭自治县
人民政府出
具的说明:
“本区域土
已取得用
地储备及用
地指标、
地指标充足,
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不动产权
中节能关岭县普利 正在办理 项目用地落
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书和工
长田 100MW 农业光 施工许可 实不存在风
证》、尚需取得《建筑工程 程规划许
伏电站项目 证 险,项目公司
施工许可证》 可证,正
取得拟建项
在办理施
目所占用土
工许可证
地的不动产
权证书不存
在实质性障
碍。”
针对储能设
施用地,本项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开工所需的 尚需取得
序 未取得的 主管部门是
主要审批、 募投项目 已取得文件 的文件情
号 原因 否出具意见
备案手续 况
目与中节能
册亨县弼佑
秧项 100MW
农业光伏电
站项目及中
节能册亨县
双 江 秧 绕
光伏电站项
目共建储能
针对升压站
用地,已取得
册亨县人民
政府出具的
说明:“该项
目正在组织
建设用地报
件上报省人
民政府,待省
人民政府批
复后,及时按
照相关规定
协助项目公
司尽快办理
项目用地不
动产权证书,
确保拟建项
已取得用
目整体建设
地指标和
进度不受影
中节能册亨县弼佑 不动产权
正在办理 响”。
秧项 100MW 农业光 未取得 证书,后
过程中 针对储能设
伏电站项目 续根据规
施用地,发行
定办理建
人已取得册
设“三证”
亨县人民政
府的说明:
“该项目正
在组织建设
用地报件上
报省人民政
府,待省人民
政府批复后,
及时按照相
关规定协助
项目公司尽
快办理项目
用地不动产
权证书,确保
拟建项目整
体建设进度
不受影响。
已取得用 针对升压站
地指标和 用地,已取得
中节能册亨县双江
不动产权 正在办理 册亨县人民
秧绕 100MW 农业光 未取得
证书,后 过程中 政府出具的
伏电站项目
续根据规 说明:“该项
定办理建 目正在组织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开工所需的 尚需取得
序 未取得的 主管部门是
主要审批、 募投项目 已取得文件 的文件情
号 原因 否出具意见
备案手续 况
设“三证” 建设用地报
件上报省人
民政府,待省
人民政府批
复后,及时按
照相关规定
协助项目公
司尽快办理
项目用地不
动产权证书,
确保拟建项
目整体建设
进度不受影
响”。
针对储能设
施用地,本项
目与中节能
册亨县弼佑
秧项 100MW
农业光伏电
站项目及中
节能关岭县
普 利 长 田
光伏电站项
目共建储能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
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是公司实施发
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光伏装机规模和竞争优势,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
力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均将有所增加,有助于增强公司
资金实力,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次可转债转股前,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的财务成本较低,利息偿付风险较小。本次可转债的转股期开始后,若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大部分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的净资产将进一步增加,资本结构将得
到进一步改善。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金额较大,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转固后每年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本次募投项目盈利前景良好,预计每年新增销
售收入能够抵消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预计对公司总体经营业
绩影响较小。
(三)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新增关联交易。如因项目建
设需要而产生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也不会因本次发行
或募投项目的实施而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七、募投项目建设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末,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已累计投入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
项目名称 建设期 预算金额
金额 态的时点
察布查尔县 25 万千瓦/100 万千瓦时全钒
液流电池储能+100 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 1.5 年 170,832.72 120,836.75 2024 年 12 月
伏发电项目-一期 300MW 项目
中节能太阳能吉木萨尔县 15 万千瓦“光
伏+储能”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
中节能扬州真武 150MW 渔光互补光伏
发电项目
中节能关岭县普利长田 100MW 农业光
伏电站项目
中节能册亨县弼佑秧项 100MW 农业光
伏电站项目
中节能册亨县双江秧绕 100MW 农业光
伏电站项目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45 号)核准,公司委托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90,212.9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6.63 元。截至 2022 年 7
月 18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598,111.8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173.98 万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596,937.82 万元。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
位并经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募集资金的存
储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
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初始 截止日余 存储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存放金额 额 方式
中节能太阳能股
中国银行雅宝路支行 324672415563 100,000.00 40.53 活期
份有限公司
中节能太阳能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份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中节能太阳能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份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三元支行
中节能太阳能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营业部
中节能太阳能股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营业部
中节能太阳能股 国家开发银行直营业务 8120010000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中心 3
活期
中节能太阳能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技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中节能(监利)太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阳能科技有限公 0200004619200684976 0.11 活期
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司
中节能(荔波)太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阳能科技有限公 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初始 截止日余 存储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存放金额 额 方式
司
中节能(天津)太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阳能科技有限公 0200004619200684054 0.42 活期
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司
中节能(崇阳)太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阳能科技有限公 0200004619200685107 0.86 活期
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司
中节能贵溪太阳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中节能(永新)太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阳能科技有限公 0200004619200684852 0.50 活期
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司
中节能太阳能(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煌)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中节能福泉太阳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中节能太阳能(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泉)发电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合计 597,265.41 8,005.67
注 1:2023 年 8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科技”)
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两份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划拨协助执行
人太阳能科技银行存款合计 2,357 万元。该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为,银川中院和银川市兴
庆区人民法院曾向太阳能科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冻结第三方仲裁案的被申请人
在太阳能科技的到期债权。太阳能科技下属三家子公司在其未收到法院协助执行文书的情况
下基于其自身的合同关系曾向该案被申请人支付了 2,357 万元,资金来源为太阳能科技通过
承兑汇票形式提供的借款。银川中院据此裁定太阳能科技追回该 2,357 万元。2023 年 10 月,
基于上述事项,太阳能科技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主要系银川中院裁定要求冻结的合计
金额为 2,357 万元,前序已被冻结账户余额不足该金额,所以新增冻结了太阳能科技在工商
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的 0200004619200685754 号账户,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0.17 万元,
实际被冻结金额为 0.17 万元。2024 年 8 月 22 日,银川中院划转了太阳能科技被冻结账户中
的 7,935,578.06 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98,111.8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89,489.1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2022 年度 321,111.0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2023 年度 120,026.4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 际 投 资 金 额 与 项目达 到预定可 使
序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资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 集 后 承 诺 投 资 用状态日期(或截止
号 资金额 金额 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的差额 日项目完工程度)
中节能滨海太平镇
中节能滨海太平镇 300
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
电项目
中节能敦煌 30 兆瓦并 中节能敦煌 30 兆瓦并网
网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发电项目
中 节 能 贵 溪 流 口
中节能贵溪流口 5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电站项目
福泉市道坪镇农业光 福泉市道坪镇农业光伏
伏电站项目 电站项目
中节能太阳能(酒泉)
中节能太阳能(酒泉)发
发电有限公司玉门 50
兆瓦风光互补发电项
风光互补发电项目
目
荔波县甲良农业光伏 荔波县甲良农业光伏电
电站项目 站项目
中 节 能 崇 阳 沙 坪
中节能崇阳沙坪 98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发电项目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
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 技有限公司中节能荒湖
荒湖农场 200MW 渔 农场 200MW 渔光互补光
光互补光伏电站二期 伏电站二期 100MW 建设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中 节 能 永 新 芦 溪
中节能永新芦溪 100MW
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发电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178,111.80 178,111.80 177,265.41 178,111.80 178,111.80 177,265.41 -846.39 不适用
合计 — 598,111.80 598,111.80 494,907.69 598,111.80 598,111.80 494,907.69 -103,204.11 —
注:公司共募集资金 5,981,117,981.67 元,扣除承销费 8,463,846.20 元,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 5,972,654,135.47 元,补充流动资金差额为扣除承销
费金额。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两份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划拨协助执行人太阳能科技银行
存款合计 2,357 万元。该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为,银川中院和银川市兴庆区人
民法院曾向太阳能科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冻结第三方仲裁案的被申
请人在太阳能科技的到期债权。太阳能科技下属三家子公司在其未收到法院协助
执行文书的情况下基于其自身的合同关系曾向该案被申请人支付了 2,357 万元,
资金来源为太阳能科技通过承兑汇票形式提供的借款。银川中院据此裁定太阳能
科技追回该 2,357 万元。
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主要系银川中院裁定要求冻结的合计金额为 2,357 万元,
前序已被冻结账户余额不足该金额,所以此次新增冻结了太阳能科技在工商银行
北京公主坟支行的上述账户,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0.17 万元,实际被冻结金
额为 0.17 万元。2024 年 8 月 22 日,太阳能科技尾号为 9614 的银行账户(非基
本户)被银川中院的司法扣划,划扣金额 7,935,578.06 元。
太阳能科技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监督申请,请求撤销对太阳能科技公
司的相关裁决。2024 年 10 月 30 日、10 月 31 日,太阳能科技分别收到了最高人
民法院(2023)最高法执监 492 号、(2024)最高法执监 59 号执行裁定书。最
高人民法院驳回了太阳能科技的执行监督申请,但同时在裁定书里明确了太阳能
科技实际应承担的责任金额不应超过 2,357 万元,同时也不应超过两案实际需要
继续执行的金额。太阳能科技将待银川中院正式通知具体执行金额后再配合执行,
已被冻结账户暂未被解封。后续,太阳能科技将启动向上述《协助执行通知书》
中第三方仲裁案被申请人的财产索赔工作。
如果短期内该账户无法解除冻结,发行人仍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使用前次募集
资金:1、发行人可以直接以借款方式将前次募集资金借给项目公司使用;2、发
行人可以不通过太阳能科技公司,使用前次募集资金直接向项目公司增资。
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中,中节能太阳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玉门 50 兆瓦
风光互补发电项目、中节能崇阳沙坪 98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中节能(监
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荒湖农场 20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二期 100MW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建设项目、荔波县甲良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及中节能永新芦溪 100MW 林光互补光
伏发电项目经发行人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次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同
意以增资的方式将募投资金投入上述项目对应的实施主体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发
行人已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核通过将募集
资金拨付方式由向以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方式变更为向以上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增资或提供借款的方式。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对上
述事项无异议。
综上,太阳能科技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不会构成前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开展建设的实质性障碍。
此外,存在前次募投项目预计延期的情况,具体如下:
(1)中节能滨海太平镇 300 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因国网负责的外送线路
建设延期的原因,建设进度有所推迟,目前已全部完成建设阶段工作,预计于
(2)福泉市道坪镇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因总包单位办理集电线路手续延迟,
建设进度有所推迟,预计于 2025 年 6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荔波县甲良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因施工现场持续降雨,建设进度有所推
迟,已于 2024 年 10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4)中节能崇阳沙坪 98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中节能永新芦溪
于 2025 年 6 月、2024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发行人已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上述延期
事项。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对上述事项无异议。前募项目
中除上述延期情况外,其余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致同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出具《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4)第 110A018386 号),
对上述置换情况进行了鉴证。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 最近三年承诺效益 截止日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
资项目累 累计 是否达到
序 2024 年 计实现效
项目名称 计产能利 2022 2023 2024 承诺 2021 2022 2023 预计效益
号 1-9 月 益
用率(注 1) 效益
中节能滨海太平镇 300 兆 不适 不适
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 用 用
可行性研
究报告预 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报
计运行期 报告预计运
中节能敦煌 30 兆瓦并网 告预计运行期 不适 不适
光伏发电项目(注 2) 第一年净利润 用 用
利润 净利润
元
可行性研
究报告预 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报
中节能贵溪流口 50MW 渔 计运行期 报告预计运
告预计运行期 不适 不适
第一年净利润 用 用
元
福泉市道坪镇农业光伏电 不适 不适
站项目 用 用
可行性研 月转固,
究报告预 可行性研究 第一年达
中节能太阳能(酒泉)发 计运行期 报告预计运 到预期,
不适 不适
用 用
风光互补发电项目 利润为 净利润 2025 年 2
元 不达预期
收益
荔波县甲良农业光伏电站 不适 不适
项目(注 6) 用 用
中节能崇阳沙坪 98MW 农 不适 不适
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用 用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 最近三年承诺效益 截止日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
资项目累 累计 是否达到
序 2024 年 计实现效
项目名称 计产能利 2022 2023 2024 承诺 2021 2022 2023 预计效益
号 1-9 月 益
用率(注 1) 效益
可行性研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 究报告预 可行性研究
技有限公司中节能荒湖农 计运行期 报告预计运
不适 不适
用 用
电站二期 100MW 建设项 利润为 净利润为
目 358.06 万 417.16 万元
元
中节能永新芦溪 100MW 不适 不适
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用 用
注 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量之比,即投资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至截止日期间累计发电量/(当年对应月份*月平均设计发电量)。
注 2:中节能敦煌 30 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于 2022 年 1 月份部分并网开始试运行,2022 年 4 月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从 2022 年 1 月开始计算
实现的效益,从 2022 年 4 月开始计算累计产能利用率。
注 3:中节能贵溪流口 5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于 2022 年 6 月部分并网开始试运行,2022 年 11 月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从 2022 年 6 月
开始计算实现的效益,从 2022 年 11 月份开始计算累计产能利用率。
注 4:中节能太阳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玉门 50 兆瓦风光互补发电项目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部分并网开始试运行,2023 年 2 月份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从 2022 年 12 月开始计算实现的效益,2023 年 2 月份开始计算累计产能利用率。
注 5: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荒湖农场 20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二期 100MW 建设项目于 2023 年 1 月部分并网开始试运行,
注 6:荔波县甲良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已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固。
注 7:中节能敦煌 30 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于 2022 年 4 月转固,2022 年 5-12 月收益为 484.56 万元,2023 年收益为 351.36 万元,2024 年 1-9 月
收益为 137.84 万元。假设按照 2024 年 1-9 月实现的收益水平测算,预计到 2025 年 4 月预计实现收益 245.05 万元,自转固后完整三年实现收益合
计 1,080.97 万元,可达到可研预期收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中节能太阳能(酒泉)
发电有限公司玉门 50 兆瓦风光互补发电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
益 20%以上。
中节能太阳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玉门 50 兆瓦风光互补发电项目(以下
简称“玉门项目”)于 2023 年 2 月转固,2023 年 3-12 月收益为 578.81 万元,
预计到 2025 年 2 月预计实现收益-781.56 万元,自转固后完整两个年度实现收益
合计-202.75 万元,收益未达预期。
玉门项目 2024 年 1-9 月收益低于预期,主要由于受到甘肃省 2024 年度市场
化交易电量政策调控影响。根据甘肃省发改委、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国家能
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于 2023 年 11 月联合发布的《甘肃省 2024 年省内电力中长
期年度交易组织方案》以及 2023 年 12 月发布《甘肃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
(试行)》,其中,对 2024 年度新能源发电交易价格机制为:新能源企业峰、
谷、平各段交易基准价格为燃煤基准价格乘以峰谷分时系数(峰段系数=1.5,平
段系数=1,谷段系数=0.5),玉门项目适用的时段主要为谷段 9:00-17:00。且玉
门项目因 2023 年尚未实现国网统一调度用电,故未于 2023 年底签订 2024 年度
的中长期交易协议,均采用在现货市场交易的方式,对交易价格进一步产生了不
利影响。玉门项目 2023 年度平均上网电价为 0.27 元/度,2024 年 1-9 月份平均
上网电价为 0.15 元/度,下降 45.76%。随着玉门项目于 2024 年 4 月纳入国网统
一调度用电及未来签署中长期交易协议,预期项目收益将会有所好转。此外,当
地市场化交易电量相关政策也在持续动态调整,2024 年 7 月甘肃省发改委下发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工商业等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
事项的通知》,对上述谷段时间进一步缩短为 10:00-16:00,谷段时间的缩短
对于玉门项目未来交易电价将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七、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的
长按公司内部相关流程决定任一日不超过 35 亿元(含),单笔产品不超过 10
亿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合适的合作机构、投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
议等,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在该投资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可
以在一年内滚动进行使用。
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含)、单笔产品不超过 8 亿元(含)暂时闲置的 2022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在一年内可以
滚动进行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现金管理产品的余额
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含)、单笔产品不超过 8 亿元(含)。在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后,自 2023 年 8 月 5 日起 12 个月内,按照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额度、
期限和投资品种,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宜,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的合作机构、投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
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情
况如下:
剩余结
现金管 实际收回 实际投资
资金 产品类 构性存
受托人名称 产品名称 理金额 起始日期 到期日 本金(万 收益(万
来源 型 款产品
(万元) 元) 元)
(本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 闲置 法人人民币结 保本浮
份有限公司北京 募集 构性存款-七天 动收益 100,000 100,000 2,549.39
日 日
翠微路支行 资金 滚动型 型
中国银行股份有 闲置 挂钩型结构性 保本保
限公司北京雅宝 募集 存款(机构客 最低收 50,000 50,000 - 409.75
日 日
路支行 资金 户) 益型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剩余结
现金管 实际收回 实际投资
资金 产品类 构性存
受托人名称 产品名称 理金额 起始日期 到期日 本金(万 收益(万
来源 型 款产品
(万元) 元) 元)
(本金)
闲置 “添利宝”结 保本浮
杭州银行股份有 2022 年 8 月 10 2022 年 9 月 12
募集 构性存款(挂钩 动收益 60,000 60,000 - 127.40
限公司北京分行 日 日
资金 汇率 B 款) 型
聚盈利率-挂钩
民生银行股份有 闲置 保本浮
中债 10 年期国 2022 年 8 月 11 2022 年 11 月 14
限公司北京三元 募集 动收益 50,000 50,000 - 376.80
债到期收益率 日 日
支行 资金 型
结构性存款
聚盈利率-挂钩
民生银行股份有 闲置 保本浮
中债 10 年期国 2022 年 8 月 18 2022 年 11 月 21
限公司北京三元 募集 动收益 50,000 50,000 - 392.08
债到期收益率 日 日
支行 资金 型
结构性存款
闲置 “添利宝”结 保本浮
杭州银行股份有 2022 年 9 月 26 2022 年 12 月 23
募集 构性存款(挂钩 动收益 100,000 100,000 - 687.12
限公司北京分行 日 日
资金 汇率 B 款) 型
中国银行股份有 闲置 挂钩型结构性 保本保
限公司北京雅宝 募集 存款(机构客 最低收 50,000 50,000 - 411.93
路支行 资金 户) 益型
聚盈利率-挂钩
民生银行股份有 闲置 保本浮
中债 10 年期国 2022 年 11 月 2023 年 2 月 24
限公司北京三元 募集 动收益 50,000 50,000 - 355.27
债到期收益率 25 日 日
支行 资金 型
结构性存款
闲置 “添利宝”结 保本浮
杭州银行股份有 2022 年 12 月 2023 年 2 月 1
募集 构性存款(挂钩 动收益 100,000 100,000 - 244.11
限公司北京分行 28 日 日
资金 汇率 B 款) 型
闲置 “添利宝”结 保本浮
杭州银行股份有 2023 年 2 月 17 2023 年 3 月 17
募集 构性存款(挂钩 动收益 20,000 20,000 - 41.42
限公司北京分行 日 日
资金 汇率 B 款) 型
闲置 “添利宝”结 保本浮
杭州银行股份有 2023 年 2 月 17 2023 年 4 月 14
募集 构性存款(挂钩 动收益 70,000 70,000 - 292.12
限公司北京分行 日 日
资金 汇率 B 款) 型
聚盈利率-挂钩
民生银行股份有 闲置 保本浮
中债 10 年期国 2023 年 2 月 28 2023 年 6 月 2
限公司北京三元 募集 动收益 50,000 50,000 - 363.41
债到期收益率 日 日
支行 资金 型
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 闲置 挂钩型结构性 保本保
限公司北京雅宝 募集 存款(机构客 最低收 30,000 30,000.00 - 241.66
日 日
路支行 资金 户) 益型
中国银行股份有 闲置 挂钩型结构性 保本保
限公司北京雅宝 募集 存款(机构客 最低收 20,000 20,000 - 164.77
日 日
路支行 资金 户) 益型
闲置 “添利宝”结 保本浮
杭州银行股份有 2023 年 4 月 26 2023 年 5 月 12
募集 构性存款(挂钩 动收益 84,220 84,220 - 80.76
限公司北京分行 日 日
资金 汇率 B 款) 型
闲置 “添利宝”结 保本浮
杭州银行股份有 2023 年 5 月 17 2023 年 6 月 9
募集 构性存款(挂钩 动收益 80,000 80,000 - 119.74
限公司北京分行 日 日
资金 汇率 B 款) 型
中国银行股份有 闲置 挂钩型结构性 保本保
限公司北京雅宝 募集 存款(机构客 最低收 30,000 30,000 - 104.16
日 日
路支行 资金 户) 益型
中国银行股份有 闲置 挂钩型结构性 保本保
限公司北京雅宝 募集 存款(机构客 最低收 20,000 20,000 - 21.46
日 日
路支行 资金 户) 益型
民生银行股份有 闲置 聚盈利率-挂钩 保本浮 2023 年 6 月 8 2023 年 8 月 3
限公司北京三元 募集 中债 10 年期国 动收益 日 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剩余结
现金管 实际收回 实际投资
资金 产品类 构性存
受托人名称 产品名称 理金额 起始日期 到期日 本金(万 收益(万
来源 型 款产品
(万元) 元) 元)
(本金)
支行 资金 债到期收益率 型
结构性存款
闲置 “添利宝”结 保本浮
杭州银行股份有 2023 年 6 月 14 2023 年 8 月 3
募集 构性存款(挂钩 动收益 80,000 80,000.00 - 263.01
限公司北京分行 日 日
资金 汇率 B 款) 型
中国银行股份有 闲置 挂钩型结构性 保本保
限公司北京雅宝 募集 存款(机构客 最低收 20,000 20,000 - 20.83
日 日
路支行 资金 户) 益型
闲置 “添利宝”结 保本浮
杭州银行股份有 2023 年 8 月 15 2023 年 9 月 11
募集 构性存款(挂钩 动收益 20,000 20,000 - 33.56
限公司北京分行 日 日
资金 汇率 B 款) 型
闲置 “添利宝”结 保本浮
杭州银行股份有 2023 年 8 月 15 2023 年 10 月 8
募集 构性存款(挂钩 动收益 60,000 60,000 - 213.70
限公司北京分行 日 日
资金 汇率 B 款) 型
聚盈利率-挂钩
民生银行股份有 闲置 保本浮
中债 10 年期国 2023 年 8 月 11 2023 年 11 月 8
限公司北京三元 募集 动收益 50,000 50,000 - 355.27
债到期收益率 日 日
支行 资金 型
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 闲置 挂钩型结构性 保本保
限公司北京雅宝 募集 存款(机构客 最低收 20,000 20,000 - 31.32
日 日
路支行 资金 户) 益型
闲置 “添利宝”结 保本浮
杭州银行股份有 2023 年 9 月 26 2023 年 12 月 4
募集 构性存款(挂钩 动收益 20,000 20,000 - 91.78
限公司北京分行 日 日
资金 汇率 B 款) 型
中国银行股份有 闲置 挂钩型结构性 保本保
限公司北京雅宝 募集 存款(机构客 最低收 10,000 10,000 - 22.78
日 日
路支行 资金 户) 益型
闲置 “添利宝”结 保本浮
杭州银行股份有 2023 年 10 月 2023 年 11 月 10
募集 构性存款(挂钩 动收益 40,000 40,000 - 80.55
限公司北京分行 11 日 日
资金 汇率 B 款) 型
闲置 “添利宝”结 保本浮
杭州银行股份有 2023 年 11 月 2024 年 2 月 23
募集 构性存款(挂钩 动收益 40,000 40,000 - 285.37
限公司北京分行 22 日 日
资金 汇率 B 款) 型
聚盈利率-挂钩
民生银行股份有 闲置 保本浮
中债 10 年期国 2023 年 11 月 2024 年 2 月 21
限公司北京三元 募集 动收益 50,000 50,000 - 289.55
债到期收益率 22 日 日
支行 资金 型
结构性存款
闲置 “添利宝”结 保本浮
杭州银行股份有 2024 年 2 月 28 2024 年 4 月 11
募集 构性存款(挂钩 动收益 10,000 10,000 - 29.45
限公司北京分行 日 日
资金 汇率 B 款) 型
闲置 “添利宝”结 保本浮
杭州银行股份有 2024 年 2 月 28 2024 年 6 月 13
募集 构性存款(挂钩 动收益 30,000 30,000 - 226.52
限公司北京分行 日 日
资金 汇率 B 款) 型
聚盈利率-挂钩
民生银行股份有 闲置 保本浮
中债 10 年期国 2024 年 2 月 28 2024 年 6 月 3
限公司北京三元 募集 动收益 50,000 50,000 - 368.22
债到期收益率 日 日
支行 资金 型
结构性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闲置 挂钩汇率区间 保本浮
份有限公司北京 募集 累计型法人人 动收益 22,000 22,000 - 14.35
日 日
翠微路支行 资金 民币结构性存 型
款产品
中国工商银行股 闲置 中国工商银行 保本浮 2024 年 5 月 23 2024 年 7 月 4
份有限公司北京 募集 挂钩汇率区间 动收益 日 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剩余结
现金管 实际收回 实际投资
资金 产品类 构性存
受托人名称 产品名称 理金额 起始日期 到期日 本金(万 收益(万
来源 型 款产品
(万元) 元) 元)
(本金)
翠微路支行 资金 累计型法人人 型
民币结构性存
款产品
民生银行股份有 闲置 挂钩欧元对美 保本浮
限公司北京三元 募集 元汇率结构性 动收益 15,000 15,000 - 27.39
日 日
支行 资金 存款 型
民生银行股份有 闲置 挂钩欧元对美 保本浮
限公司北京三元 募集 元汇率结构性 动收益 15,000 15,000 - 43.29
日 日
支行 资金 存款 型
闲置 “添利宝”结 保本浮
杭州银行股份有 2024 年 6 月 19 2024 年 8 月 2
募集 构性存款(挂钩 动收益 25,000 25,000 - 72.33
限公司北京分行 日 日
资金 汇率 B 款) 型
闲置 “添利宝”结 保本浮
杭州银行股份有 2024 年 6 月 19 2024 年 7 月 19
募集 构性存款(挂钩 动收益 5,000 5,000 - 9.45
限公司北京分行 日 日
资金 汇率 B 款) 型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已全
部到期,余额为 0 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金额为 494,907.69 万元,尚未使用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
末余额为 34,114.56 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 55,635.55 万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尚处于建设阶段,
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十、会计师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致同对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中
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4)
第 110A018385 号),致同认为:“太阳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太阳能公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
金的使用情况。”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第九节 声明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张会学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曹子君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谢正武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王黎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刘斌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卜基田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安连锁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刘纪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卢建平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李芳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朱佐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刘譞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郭毅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程欣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杜虎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李菁楠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廖家生
年 月 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朱志帅
保荐代表人:
许可 孙轩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
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人总经理:
马 骁
保荐人董事长(或授权代表):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磊
经办律师:
姜丽勇
韩冰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4)
第110A028486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 2024)
第110A018385号)、2021年至2024年1-9月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致同
专字(2024)第110A018383号)、2021年至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致同审
字(2024)第110A028487号、致同审字(2024)第110A028488号、致同审字(
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李惠琦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字):
梁轶男 代振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六、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机构出
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
书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信评级人员:
张行行 杜碧红
资信评级机构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
霍霄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七、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声明及承诺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发行人董事会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作出的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董事会编制、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
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文件;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询时间及地点
投资者可在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下午三点至五点,于
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一)发行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2 号节能大厦 7 层
联系人:田帅
电话:010-83052461
传真:010-83052459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联系人:许可、孙轩、朱志帅、龙定坤、哈逸飞、何茜、张姗姗(已离职)、
张诺亚、赵昱刚(已离职)、邹卓群、董玉颖
电话:010-56839300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传真:010-56839400
投资者亦可在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zse.com.cn)查阅本募
集说明书全文。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附表一: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房产共计 46 处,建筑面积共计 67,183.29 平方米,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使用主体 坐落位置 房屋用途 建筑面积(m2)
中节能(山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德州分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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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使用主体 坐落位置 房屋用途 建筑面积(m2)
综合办公楼、门卫房、设备检修室、篮
球馆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通榆)有限公司
升压站、电控楼、生产用配电室、综合
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苏波盖乡有房营村香岛宇能光
伏厂区
备间
宁城县大双庙镇中节能宁城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厂前区 配电室、办公楼、冷藏库、门卫、水泵
东侧 房、地下消防水池、地下污水收集池
电控室、综合办公楼、仓库、包装车间、
设备用房、冷藏室及预冷库
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许庄镇东汉村中节能大荔光伏农业 电控楼、综合办公楼、门卫室、粗加工
科技有限公司厂区 车间、包装车间、备用库房及附属车棚
电控楼、综合办公楼、暂存仓库、包装
厂、门卫室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序号 使用主体 坐落位置 房屋用途 建筑面积(m2)
惠农区河滨工业园区中节能尚德石嘴山太阳能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厂区西南角
中节能阿拉善盟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中节能腾格里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司厂区
惠农区河滨工业园区中节能尚德石嘴山太阳能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厂区西北角
综合楼、生产用房、车库、柴油发电机
房、警卫室
综合楼、配电室、车库、门卫室、水泵
房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河北东路 430
号上海大厦 A 座地下车库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河北东路 431
号上海大厦 A 座地下车库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序号 使用主体 坐落位置 房屋用途 建筑面积(m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附表二: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境内注册商标情况
序号 商标 权利人 申请/注册号 核定商品/服务类别 有效期限
谷(谷类);新鲜的园艺草本植物;
植物;新鲜水果;新鲜蔬菜;鲜食
用菌;菌种 31 类饲料种籽
园艺草本植物;植物;活动物;新
鲜水果;新鲜蔬菜;鲜食用菌;菌
种;动物食品 31 类饲料种籽
蔬菜;干蔬菜;蛋;食用油;以果
腐制品;以水果为主的零食小吃
蔬菜;干蔬菜;蛋;食用油;以果
腐制品;以水果为主的零食小吃
蔬菜;干蔬菜;蛋;食用油;以果
腐制品;以水果为主的零食小吃
园艺草本植物;植物;活动物;新
鲜水果;新鲜蔬菜;鲜食用菌;菌
种;动物食品 31 类饲料种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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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标 权利人 申请/注册号 核定商品/服务类别 有效期限
艺草本植物;植物;籽苗;新鲜蘑
菇;新鲜蔬菜;鲜食用菌;蘑菇繁
殖菌;菌种 31 类饲料种籽
药膏;医用营养品;中药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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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情况
序号 商标样稿 类别 注册号 注册日期/申请日期 截止日期 使用商品
闪光灯(信号灯);计算机;光通讯设备;光学品;电子笔
设备;单晶硅;硅外延片;石英晶体;多晶硅;太阳能电池;
建筑用砂石;砖;硅石(石英);水泥;非金属建筑材料;
料);矿碴石;防火水泥涂料;
照明用油脂;照明燃料;照明用气体燃料;气体燃料;固态
的能源
广告;工商管理辅助;数据通讯网络上的在线广告;贸易业
务的专业咨询;商业信息代理;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特许
经营的商业管理;市场分析;公共关系;商业管理咨询(顾
商业或广告展览;组织技术展览;办公机器和设备出租;饭
店商业管理;进出口代理;替他人推销;替他人采购(替其
他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演员的商业管理
典当;经纪;保险;公共基金;资本投资;基金投资;金融
销售;担保;代管产业;受托管理;租金托收
建筑施工监督;建筑结构监督;建筑信息;维修信息;建筑
砖石建筑;采矿;采石
电视播放;信息传输设备出租;光纤通讯;调制解调器出租;
电讯设备出租;远程会议服务;信息传送;提供数据库接入
服务;提供全球计算机网络用户接入服务(服务商);电子
公告牌服务(通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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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标样稿 类别 注册号 注册日期/申请日期 截止日期 使用商品
技术研究;科研项目研究;工程;工程绘图;研究与开发(替
观设计;建设项目的开发;环境保护领域的研究
灯芯;电;电能;发生炉煤气;固态气体(燃料);核聚变
用油脂
非金属建筑材料;非金属建筑嵌板;硅石(石英);混凝土;
建筑石料;建筑用非金属砖瓦;建筑用嵌砖;建筑用砂石;
矿碴石;炉碴(建筑材料);石英;水泥;太阳能电池组成
的非金属屋顶板;砖
办公机器和设备出租;公共关系;广告;广告空间出租;进
出口代理;商业管理辅助;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商业管理
咨询;商业管理咨询(顾问);商业信息代理;商业询价;
商业专业咨询;市场分析;市场研究;替他人采购(替其他
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替他人推销;组织技术展览;组织
商业或广告交易会;组织商业或广告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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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标样稿 类别 注册号 注册日期/申请日期 截止日期 使用商品
城市规划;工程;工程绘图;工业品外观设计;环境保护领
域的咨询;科研项目研究;研究与开发(替他人)
屏显示系统用);电子笔
(视觉演示装置);电子出版物(可下载);程控电话交换
设备;单晶硅;硅外延片;石英晶体;多晶硅;太阳能电池。
建筑设备出租;医疗器械的安装和修理;照明设备的安装和
修理;砖石建筑;采矿;采石。
开发(替他人);环境保护领域的研究;节能领域的咨询;
城市规划;机械研究;工业品外观设计;建设项目的开发。
固态气体(燃料);发生炉煤气;灯芯;电;电能;核聚变
产生的能源。
业信息代理;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商业管理咨询;市场分
析:公共关系;商业管理咨询(顾问);市场研究;商业专
业咨询;组织商业或广告交易会;组织商业或广告展览;组
织技术展览;办公机器和设备出租;饭店商业管理;进出口
代理;替他人推销;替他人采购;演员的商业管理。
券的发行;租金托收;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管理;商品房销
售;担保;代管产业;受托管理;典当;经纪;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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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标样稿 类别 注册号 注册日期/申请日期 截止日期 使用商品
砖;建筑用嵌砖;建筑用非金属砖瓦;防火水泥涂料;非金
属耐火建筑材料;混凝土;石英;硅石(石英);水泥;非
建筑设备出租;医疗器械的安装和修理;照明设备的安装和
修理;砖石建筑;采矿;采石。
固态气体(燃料);发生炉煤气:灯芯;电;电能;核聚变
产生的能源。
业信息代理;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商业管理咨询;市场分
析;公共关系;商业管理咨询(顾问);市场研究;商业专
业咨询;组织商业或广告交易会;组织商业或广告展览;组
织技术展览;办公机器和设备出租;饭店商业管理;进出口
代理;替他人推销;替他人采购;演员的商业管理。
券的发行;租金托收;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管理;商品房销
售;担保;代管产业;受托管理;典当;经纪;保险。
闪光灯(信号灯);灯箱;光通讯设备;电子笔(荧屏显示
系统用);电子笔(视觉演示装置);电子出版物(可下载);
程控电话交换设备;单晶硅;硅外延片;石英晶体;多晶硅;
太阳能电池。
技术研究;科研项目研究;工程;工程绘图:研究与开发(替
机械研究;工业品外观设计;建设项目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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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标样稿 类别 注册号 注册日期/申请日期 截止日期 使用商品
砖;建筑用嵌砖;建筑用非金属砖瓦;防火水泥涂料;非金
属耐火建筑材料;混凝土;石英;硅石(石英);水泥;非
金属建筑材料;非金属建筑嵌板;太阳能电池组成的非金属
修理;砖石建筑;采矿;采石。
开发(替他人);环境保护领域的咨询;节能领域的咨询;
城市规划;机械研究;工业品外观设计;建设项目的开发
固态气体(燃料);发生炉煤气:灯芯;电;电能;核聚变
产生的能源。
业信息代理;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商业管理咨询;市场分
析;公共关系;商业管理咨询(顾问);市场研究;商业专
业咨询;组织商业或广告交易会;组织商业或广告展览;组
织技术展览;办公机器和设备出租;饭店商业管理;进出口
代理;替他人推销;替他人采购;演员的商业管理。
券的发行;租金托收;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管理;商品房销
售;担保;代管产业;受托管理;典当;经纪;保险。
闪光灯(信号灯);灯箱;光通讯设备;电子笔(荧屏显示
系统用);电子笔(视觉演示装置);电子出版物(可下载);
程控电话交换设备;单晶硅;硅外延片;石英晶体;多晶硅;
太阳能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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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商标样稿 类别 注册号 注册日期/申请日期 截止日期 使用商品
闪光灯(信号灯);计算机;光通讯设备;光学品;电子笔
设备;单晶硅;硅外延片;石英晶体;多晶硅;太阳能电池。
闪光灯(信号灯);计算机;光通讯设备;光学品;电子笔
设备;单晶硅;硅外延片;石英晶体;多晶硅;太阳能电池。
闪光灯(信号灯);计算机;光通讯设备;光学品;电子笔
设备;单晶硅;硅外延片;石英晶体;多晶硅;太阳能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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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境内专利情况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日 取得方式
一种用于光伏大棚组件清洗的
装置
一种光伏组件清洗装置及其清
洗方法
一种用于光伏组件清洗的清洗
小车
一种双玻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封
装方法
一种用于太阳能电池前电极电
镀铜的负整平剂
增加接线盒气候防护功能的光
伏配件
一种光伏电站组件自动清洁装
置
一种光伏电站组件用自动降温
装置
结合渔业池塘或浅水滩面的太
阳能光伏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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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日 取得方式
一种用于光伏大棚组件清洗的
装置
一种应用可调整角度的太阳能
统
一种硅太阳能电池及其制备方
法
一种基于双功能胶膜的高效太
阳能电池组件
一种提高太阳能电池抗光衰能
力的方法和应用
一种焊接结构、焊接设备以及焊
接方法
抗 PID 导热胶膜、光伏组件及
光伏发电系统
一种为太阳能电池双玻组件边
缘安装夹子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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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日 取得方式
一种光伏组件抗蚯蚓纹 EVA 胶
膜材料
一种太阳能组件汇流条的直角
焊接设备及其焊接方法
一种太阳能组件纸护角自动安
装设备
一种 RIE 制绒硅片表面修饰清
洗方法
一种太阳能组件接线盒焊接设
备及其焊接方法
一种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的制
备方法
快速改善 P 型晶硅电池光致衰
减的量产装置及其使用方法
一种太阳能电池发射极掺杂分
布方法
一种太阳能电池硅片刻蚀检测
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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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日 取得方式
一种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的刻蚀
方法
一种 PECVD 沉积低表面复合太
阳电池介电层的方法
一种太阳能电池正电极栅线制
备方法
一种晶体硅纳米太阳能电池制
备方法
一种太阳能组件叠层台固定式
模板装置
一种层压机中的高温布自动循
环装置
一种单晶硅制绒液及其使用方
法
一种单晶硅太阳能电池表面织
构化方法
一种用于大功率组件接线盒的
高效散热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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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日 取得方式
一种耐湿热的高可靠性光伏组
件
一种用于光伏电站清洗装置的
智能移载设备
一种新型的内/外量子效率测试
仪的样品台
一种选择性发射极 PERC 电池
的激光掺杂图形
一种太阳能电池丝网印刷回墨
刀
一种用于太阳能电池扩散的源
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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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日 取得方式
置
一种自动化循环落砂耐磨测试
装置
一种分段镂空主栅太阳能电池
正电极图形
一种太阳能双玻组件高压釜小
车
一种光伏烧结炉有机废气处理
装置
一种光伏组件边框胶带动态剪
切强度测试装置
一种 PERC 电池片的石墨框装
置及电池片镀膜设备
一种太阳能电池双玻组件胶膜
修边装置
一种光伏组件接线盒拉力测试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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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日 取得方式
夹装夹具
一种用于光伏行业串焊设备互
联条卷轴固定装置
一种抗隐裂高效无主栅晶硅电
池组件
一种光伏组件发电量模拟测试
装置
一种金刚线电池片光源检测装
置
太阳能电池组件用焊带、由焊带
连接的电池串
太阳能组件的电池串阵列连续
化生产设备
一种多片拼接高效晶硅电池组
件
一种高效全反光太阳能电池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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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日 取得方式
一种光伏支架快速安装连接结
构
一种厢式货车光伏组件升降装
置
一种用于光伏组件清洗设备的
过渡装置
一种手持式光伏组件 EL 测试装
置
一种太阳能电池烧结炉温曲线
测量夹具
一种离网光伏户用系统角度可
调组件支架
一种用于光伏组件隔离条的自
动开口装置
一种用于太阳能组件 IV 测试机
的多功能滚轮组件
一种太阳能半电池技术的丝网
印刷网版
一种层压机上真空管道过滤装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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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日 取得方式
一种用于光伏组件 PID 现象的
修复装置
一种用于光伏隔音墙的光伏组
件
一种用于制备太阳能电池硅片
纳微绒面的载板
一种用于制作玻璃纤维板刮胶
的半自动上胶装置
一种用于光伏组件清洗装置的
行走机构
一种用于清洗光伏组件的纵向
行走装置
一种晶硅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包
装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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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日 取得方式
一种用于晶硅太阳能电池丝网
印刷的刮胶
一种用于晶硅电池及组件车间
的手动取液装置
一种太阳能电池硅片刻蚀效果
检测仪
一种增强型的晶硅太阳能电池
四主栅电极
一种用于背钝化电池背面镀膜
的石墨框
一种太阳能组件标准板在线校
准装置
一种可整体调节的五主栅电池
片探针测试装置
一种用于湿法制绒的在线减重
控制系统
一种晶体硅太阳能电池三氯氧
磷存储装置
一种太阳能电池片丝网印刷用
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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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日 取得方式
试装置
一种层压机高温布吸尘抽风装
置
一种电池片清洗机滚轮的自动
清洗装置
一种太阳能组件半自动点焊接
线盒装置
一种用于太阳能光伏组件功率
测试机的标准板自动升降机
一种具有太阳能半导体制热制
冷系统的后视镜
一种适用于 DEK 丝网印刷机的
可调式斜角刮刀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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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日 取得方式
台
一种避免组件隐裂的双层托盘
装置
中节能(平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司
中节能(汾阳)光伏农业科技有限
公司
中节能(山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一种光伏智能巡检无人机长续
航装置
基于坐标变换的高压线路架空 中节能(新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区域无人机巡检避障方法 司
一种防止 PECVD 镀膜边缘发红
的石墨框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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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日 取得方式
一种多边形.扁平一体化结构的
光伏焊带
一种用于丝网印刷网版的自动
清洗装置
一种光伏用含氟背板回收处理
装置
一种基于软基叠焊材料的高密
度叠焊结构
具有两种绒面结构的异质结太
阳能电池
一种槽口可调节的分体式光伏
铝边框
一种抗 PID 网格玻璃及其制备
方法
一种基于激光刻蚀预解粘技术
离装置
一种用于电池低损切割的设备
及其切口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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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日 取得方式
一种用于光伏电池连接的新型
焊带
一种分段涂布焊料的高性能耐
候焊带
一种用于存量建筑改造的轻质
化发电系统
一种修复太阳能电池 SE 无网结
印刷网版的装置
一种用于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多
功能周转架
一种可取消电池片 AB 串的光
伏汇流条
一种高阻水抗 PID 的 BIPV 发电
玻璃组件
一种可调节兼容多规格光伏组
件扭簧导流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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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日 取得方式
导流器组件
夹持焊带的光伏组件串焊机压
针
一种基于空间结构的光伏接线
盒散热结构
中节能光伏农业科技(招远)有限
公司
中节能光伏农业科技(招远)有限
公司
一种用于太阳能电池板的提升 中节能光伏农业科技(招远)有限
装置 公司
一种太阳能电池板屋面的喷水 中节能光伏农业科技(招远)有限
量可调节的清洗装置 公司
中节能光伏农业科技(招远)有限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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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日 取得方式
中节能(汾阳)光伏农业科技有限
公司
中节能(汾阳)光伏农业科技有限
公司
中节能(汾阳)光伏农业科技有限
公司
中节能(新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司
一种光伏农业大棚组件检修更 中节能(新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换装置 司
中节能(山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司
中节能(山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司德州分公司
农业光伏厂区门口车辆进出自 中节能(山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动消毒装置 司德州分公司
中节能(山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司青岛分公司
中节能(山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司青岛分公司
一种光伏发电项目电池组件自 中节能(山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动清洗的小车 司青岛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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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日 取得方式
一种光伏发电建设施工小型随 中节能(山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车吊 司青岛分公司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通榆)有限公
司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通榆)有限公
司
中节能(阳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司
一种光伏组件 MC4 接头快拆组 中节能(运城)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件 司
一种变压器油枕注油口打开装 中节能(运城)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置 司
一种用于太阳能光伏电站直流
除尘清灰系统
一种用于山地太阳能光伏电站
冬季除霜融雪系统
中节能(新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司
中节能(新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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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日 取得方式
直流清洗系统
中节能(汉川)光伏农业科技有限
公司
一种不耐寒灌木或小乔木室外 中节能(汉川)光伏农业科技有限
安全渡冬设施 公司
中节能(汉川)光伏农业科技有限
公司
中节能(汉川)光伏农业科技有限
公司
中节能(汉川)光伏农业科技有限
公司
一种用于吸附光伏组件的吸盘
组件
一种光伏发电控制器的插接装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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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日 取得方式
一种便于查出光伏组串故障的
钳形电流表
一种用于山地光伏场区的高效
割草机
一种用以清除太阳能组件缝隙
内长出的树枝装置
一种便于替换破损光伏组件的
装置
一种便携式 MC4 光伏连接器分
开装置
中节能湖北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应城分公司
一种大棚湿帘与浇水两用管路 中节能湖北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系统 应城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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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日 取得方式
光伏电站自动感应发声驱鸟装
置
水面光伏电站光伏组件清洁装
置
具有驱鸟功能的太阳能光伏组
件
一种全地形自主移动太阳能光
伏组件清洁机器人
干式箱式变压器横流风机运行 中节能阿拉善盟太阳能发电有限
状态监测装置 公司
中节能阿拉善盟太阳能发电有限
公司
一种逆变器直流系统自动切换 中节能阿拉善盟太阳能发电有限
装置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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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日 取得方式
中节能阿拉善盟太阳能发电有限
公司
荒漠光伏电站雨水收集利用装 中节能阿拉善盟太阳能发电有限
置 公司
单块光伏组件故障自检式太阳 中节能(石嘴山)光伏农业科技有
能电池组件 限公司
中节能(石嘴山)光伏农业科技有
限公司
中节能(石嘴山)光伏农业科技有
限公司
中节能(石嘴山)光伏农业科技有
限公司
中节能吴忠太阳山光伏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
中节能吴忠太阳山光伏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
中节能吴忠太阳山光伏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
干式箱式变压器用风机隔离系
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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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日 取得方式
司
中节能丰镇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
司
光伏温室的卷帘机启停控制装 中节能平罗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
置 司
中节能平罗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
司
光伏农业大棚的自动控温装置
及系统
一种太阳能组件跟踪支架支撑
工具
一种太阳能组件跟踪支架吊装
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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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日 取得方式
关的便携推车
用于光伏组件清洗的智能多功
能车
一种应用在太阳能发电站上的
去鸟装置
一种汇流箱熔丝底座快速分离
装置
一种光伏太阳板发电用展开收
纳式结构
一种光伏太阳板发电用调节支
架
一种具有防护功能的光伏太阳
板发电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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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日 取得方式
一种具有自降温功能的光伏太
阳板发电装置
一种光伏太阳板发电用板面高
效清洁系统
一种光伏组件清洗导流分流结
构
一种安全性能较高的高压电力
检测装置
一种光伏发电用太阳能面板清
扫装置
一种光伏发电用太阳能面板清
扫装置
一种基于新能源的太阳能光伏
发电设备
一种具有光伏电池板温度调节
功能的光伏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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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日 取得方式
板
阿克苏融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
司
一种高压电缆绝缘层、半导体层
剥离环切装置
一种用于太阳能光伏板固定支
撑架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轮台有限公司、
公司
一种更换故障太阳能电池板的
辅助站位工具
一种辅助更换太阳能的机械设
备
车载式大型地面光伏电池板覆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轮台有限公司、
雪清除设备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霍尔果斯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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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日 取得方式
公司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哈密有限公司、
公司
一种基于光伏电站使用的可调
节光伏板安装支架
乌什风凌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中节
能太阳能科技霍尔果斯有限公司
一种缓震性能好的光伏板支撑
架
一种具有烘干功能的光伏太阳
能板清洁装置
用于光伏发电的可调节太阳能
板
中节能太阳能鄯善有限公司、中节
能太阳能科技霍尔果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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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日 取得方式
一种可调节照光面的太阳能光
伏板
一种带有防护结构的光伏发电
装置
一种可提升发电效率的光伏发
电装置
一种便于使用的太阳能发电板
用角度调节装置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霍尔果斯有限
高效双面组件及使用高效双面
组件组建的接网树
司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霍尔果斯有限
司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霍尔果斯有限
公司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霍尔果斯有限
公司
蜂窝式光伏电站和用于蜂窝式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霍尔果斯有限
光伏电站的节点逆变器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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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日 取得方式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霍尔果斯有限
一种光伏电站使用的集中式逆
变器
司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霍尔果斯有限
一种基于跟随光伏电站出力波
动的逆变器谐波抑制装置
司
一种用于太阳能光伏发电板的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霍尔果斯有限
清洁装置 公司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霍尔果斯有限
公司
一种基于光伏发电面板清洗装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霍尔果斯有限
置 公司
一种具有防护功能的太阳能光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霍尔果斯有限
伏 公司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霍尔果斯有限
公司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霍尔果斯有限
公司
一种光伏组件层压尾气处理系
统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日 取得方式
正电极网版图形结构
BIPV 光伏组件屋顶安装连接装
置
中节能(临沂)光伏农业科技有限
公司
一种多主栅高拉力的太阳能电
池结构
一种可快换丝网印刷台面纸的
装载夹具
中节能(长兴)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司
中节能(汾阳)光伏农业科技有限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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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维平台
一种光伏板可升降式斜单轴跟
踪装置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如皋分公司
一种电池互联结构、组件及制备
方法
一种光伏组件的切片方式及其
连接结构
选择性制备 TCO 膜层异质结太
阳能电池的制造方法
一种单晶制绒结晶装置的自动
清洗设备
一种丝网印刷烧结炉灯管清洁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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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光伏集中式逆变发电系统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及装置 司
光伏直流电缆接头快速连接装
置
中节能吴忠太阳山光伏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
中节能平罗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
司
一种光伏电站逆变器离网并网
自动开断装置
一种具有箱变散热机构的箱式 中节能甘肃武威太阳能发电有限
变压器 公司
中节能(山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一种光伏电站组件 MC4 插头多
功能自动拆卸钳
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一种丝网印刷的自动补给浆料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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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山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司青岛分公司
中节能(山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一种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组件
便携式吊运装置
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一种太阳能发电光伏板固定装
置
一种适用于水面光伏电站船舶
停靠的码头
一种光伏组件清洗管道清洗剂 中节能(平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添加装置 司
一种用于高处光伏组件更换维 中节能(平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修的装置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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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司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司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司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司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司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司
一种光伏集中式逆变发电系统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及装置 司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司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司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司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司
一种漂浮式光伏发电升压站的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锚固装置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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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新型光伏组件密封胶条装
置
一种适用于沙漠光伏超声雾化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霍尔果斯有限
清洗装置 公司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通榆)有限公
司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通榆)有限公
司
一种光伏发电用蓄电池安装保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护装置 司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司
一种可多面采光的太阳能光伏
发电装置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司
太阳能组件的电池串阵列连续
化生产工艺及其生产设备
一种基于凸点封装的抗蠕变易
回收晶硅双面发电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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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带
兼容式光伏组件 EL 测试探针装
置
一种叠片光伏组件用焊带及叠
片光伏组件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霍尔果斯有限
公司
一种光伏工程施工用安全防护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霍尔果斯有限
装置 公司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霍尔果斯有限
公司
一种基于移动机器人的配电室 中节能(长兴)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快速巡检装置 司
一种机器人底盘和载荷充电分 中节能(长兴)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离的供电装置 司
具有高使用可靠性且易回收的
光伏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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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电池片单片生产标识方
法
一种预防光伏双玻组件层压后
溢胶翻边的层压框
光伏组件互联条与汇流条搭接
散热结构
一种光伏接线盒内置一体式电
子元件
光伏电站汇流箱数据采集模块
(DC1500V)
光伏电站汇流箱内部支路电流
采集模块
中节能(荔波)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司
一种基于航拍技术的光伏电站 中节能(新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障碍定位方法 司
中节能(汾阳)光伏农业科技有限
一种山地光伏巡检防坠落保护
装置
有限公司
基于分布式光伏的智能集群控 中节能甘肃武威太阳能发电有限
制方法及系统 公司、沈阳嘉越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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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能源控制监视系统 公司、沈阳嘉越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一种光伏发电设备故障诊断方 中节能甘肃武威太阳能发电有限
法及系统 公司
一种光伏组件安装支架及其安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装方法 司
一种可调节太阳能光伏发电支
架
一种光伏发电逆变器直流柜故
障检测系统
一种自动化循环落砂耐磨测试
装置
一种狭缝涂布机的废液处理装
置
一种硅片用臭氧清洗方法及装
置
一种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双玻组
件预封装设备
一种张紧度可调节的电缆储线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霍尔果斯有限
架 公司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霍尔果斯有限
公司
一种用于太阳能光伏窗的可移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霍尔果斯有限
动式遮阳组件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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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占地面积小的光伏板阵架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霍尔果斯有限
设塔 公司
一种具有外表面清洁功能的光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霍尔果斯有限
伏组件 公司
一种新能源发电用具有防护功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霍尔果斯有限
能的光伏组件 公司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霍尔果斯有限
公司
一种电力柜电能表参数远程监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霍尔果斯有限
测装置 公司
一种光伏场站设备设施运输工 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具 司
一种光伏电站组件紧固辅助装 中节能(平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置 司
一种光伏组件插接头的快速拆 中节能(平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分工具 司
一种运用于山地地形的光伏组
件搬运的个人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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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别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日 取得方式
一种视频监控摄像头手动调节
装置
一种太阳能组件跟踪支架支撑
工具及其安装方法
一种具有疏水和散热功能的光
伏接线盒
一种光伏组件用碳纤维复合钢
边框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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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境内软件著作权情况
序号 软件名称及版本号 登记号 首次发表时间 登记批准日期 著作权人 权利取得方式
中节能组件清洗设备控制平台移动端软件
V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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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软件名称及版本号 登记号 首次发表时间 登记批准日期 著作权人 权利取得方式
中节能(山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青
李超,刘浩
中节能 AI 视频分析平台安卓客户端软件
V1.0
中节能电站运维两票系统 web 端软件简称:
电站运维两票系统V1.0
中节能项目管理系统客户信息管理模块—
WEB 端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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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软件名称及版本号 登记号 首次发表时间 登记批准日期 著作权人 权利取得方式
段维斌,宋志敏
中节能(新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于长盈
中节能(新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王鑫
中节能项目管理系统项目前期管理模块
-WEB 端软件
分布式光伏电站集群监测与工单两票管理系
统
中节能项目管理系统分布式项目管理模块—
WEB 端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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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软件名称及版本号 登记号 首次发表时间 登记批准日期 著作权人 权利取得方式